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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谁的爱情没有眼泪

谁的爱情没有眼泪

女人今年32岁,天生丽质,且有个与容貌极其相称的名字:杜若。

杜若结过婚,又离了,婚史3年。前夫是个成功的商人,创业之初对幸福的定义是:拥杜若在怀,看花开花落。后来,男人钱越赚越多,可留给杜若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有一天,男人喝醉了跪在杜若面前失声痛哭,说不小心让另一个女孩怀孕了。杜若一言不发,只是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一件一件剪自己的衣服,满床满地都是碎片。几天后,杜若对男人说,我会好好的,你去尽一个父亲的义务吧。

男人把所有家产都留给了杜若,同时留下的还有一句写在纸上的话:我放弃一生的幸福来惩罚自己,只希望你从此释怀。杜若拿起男人吸烟用的打火机,将那张薄薄的纸片烧了。

那是4年前的事,那年杜若28岁。

这是一条很静很老的小街,两边参差着一些青砖小楼和木板房,居民都是土著,大多开个日杂烟酒店什么的过日子,所以小街很显陈旧。惟一的亮点是这家叫“一剪媚”的发屋。发屋不大,也就30来平方米的样子,装修却很有个性,门外的彩色小灯和旋转广告灯一到晚上就光彩夺目,给僻静的小巷增添些许风姿。

那天是周六,这座城市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小雨,在街上闲逛了一天的杜若无意中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进了一剪媚发屋。或许因为店太小,也或许因为地方太偏僻,小店的生意显得冷清,只有一个男顾客在洗头。杜若走进去,在一张空着的转椅上坐下,就有一年轻女子过来问,小姐洗头还是焗油或者剪发?杜若把包往镜台上一放,说洗头。年轻女子就开始忙开了。杜若从镜子中看见那女子竟是长得出水芙蓉般素净,少有美容行业女子的浓艳,心里很有些欣赏。女子动作熟练,往杜若头上抹洗发液,喷水,然后揉、抹、按、捏,轻重恰到好处。

做手臂按摩了,女子拉过杜若的手放到自己腿上,从上往下,又从下往上搓揉。突然,女子握着杜若的4个手指就停住了。杜若转过头,发现女子正盯着她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看。杜若心里一动,突然就有一种感觉。她轻轻问女子,我的戒指好看么?女子不抬头,但杜若还是能看到她眼里漫过一层雾一样的东西。女子说,好看好看,你自己买的吗?杜若故意漫不经心地举起右手不停翻转,淡淡地说,我先生送的。女子点点头,继续在杜若手上揉捏。

过了一周,杜若又去一剪媚发屋。素净的女子正在给人吹发,看见杜若进来,就浅浅一笑说,来了,先坐会儿吧,我这里马上就好。旁边有男孩给杜若端来一杯水,问杜若需要什么服务。杜若还没答话,那女子就冲男孩说,这个客人还是我来招呼,你忙去吧。男孩子应一声:“是,老板。”就放音乐去了。

杜若随手拿起圆桌上的一本美容杂志,想翻翻以打发等待的时间。翻着翻着,就看到了有关银街的介绍。银街本是一条普通的街道,后来因为美容美发屋集群而闻名,这里集中了30多家发屋,且每家发屋都是明星大腕经常出入的地方。凡在银街发屋做过的人,毫无例外都与诸多明星显贵有过“零距离接触”。当然这并不成为每个发屋员工骄傲的资本,但从银街出来的人,手艺肯定不错,这是不可怀疑的。

杂志有些旧了,但并不影响它的豪华与贵族气派,大16开,铜版纸,富丽堂皇的发屋照片,各式浓淡相宜的俊男靓女,世界与人生在这光可鉴人的纸页上变得美轮美奂、无可挑剔。杜若来了兴致,一页一页往下翻,然后她又看到了一幅美丽而温暖的图片:一袭白色婚纱裹身的女子微微低头,伸出白皙纤长的左手,旁边一脸幸福的男人正把一枚精致的钻戒往女人手上套。背景用了一朵硕大的玫瑰,男人黑色的礼服和女人白雪一样的婚纱靠在红色的玫瑰花瓣上,美得人心旌摇动。更美的还是那句画龙点睛的钻戒广告词:我用钻石的坚贞套住你,从此我富有,从此你美丽……杜若下意识地抬起左手,发现无名指上的戒指与图片上的那枚毫无二致。杜若感觉眼睛酸涩,仿佛有泪要流出来。她抬起一只手捂住眼睛,许久许久才松开。后来,当她准备合上杂志时,突然发现图片不起眼的地方记有一个电话号码,那个号码正是当年男人在北京租下一个柜台创业时申请的……

冬天到来以前杜若染上了流行感冒,发烧,咳嗽,头疼,持续了一个多月才好。一天同事打电话,说公司第二天要去邻市与兄弟公司搞活动,让杜若一定参加。杜若在梳妆镜前看了自己半天,就拎了包直奔一剪媚。

发屋灯光明丽,音乐婉转,顾客多得座无虚席。杜若只好先在墙边的皮沙发上坐下等候。女子看见杜若进来,立即举着两手泡沫过来招呼。这时,从门外跑进来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直朝女子扑过来,一边妈妈妈妈地喊。女子弯下腰,狠狠地在男孩脸上亲了几口,说儿子一边玩去,妈妈正忙。男孩屁股一扭,正要转身,被杜若一把拉住。男孩转过身来,杜若一下子呆住:男孩简直是男人的翻版。女子注意到了杜若的失态,什么也没说,悄然退了开去。杜若轻轻揽过男孩,开始与他聊天。男孩并不怕生,伶牙俐齿,从善如流。他说从没有见过爸爸,他说妈妈不告诉他爸爸在哪里,他还说妈妈很棒,唱歌很好听,常有北京的叔叔阿姨打电话来找妈妈,让她去北京。杜若用手指轻轻抚着男孩的脸,问他妈妈会不会带他去北京。男孩也用手指绕杜若围巾上的流苏,绕了很久才回答,说妈妈不会去北京了,妈妈说坤坤(男孩的名字)是属于这里的,不能在别的地方长大。不知何故,男孩说完这话,竟低头在杜若怀里蹭了几下。杜若冲动地紧紧抱住男孩,霎时泪流满面。

那时女子已做完手中的活,正给顾客找钱。杜若走过去,用戴着钻戒的手扶着转椅,定定地望着女子,一言不发。女子被杜若看得惊悚起来,只好把目光投向别处。女子说,我到这座城市来,就是来向你赎罪的。这一切错不在他,而在我的处心积虑。我以为这世间的爱情只要经了时间,都会淡化,甚至轻易转移。可是我到底估计错误,也有人是要守着一个人爱一辈子的,他就是。他说没有杜若,这个世界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你是个好女人,你断了他的后路让他来一心一意当个父亲,而他只是带了躯壳来,就是这个躯壳也是给孩子的。孩子周岁后,我就带着他离开了。女子叹了一口气,望着杜若说,真的很对不起,如果你想报复,想发泄,我认了。

杜若歪头灿然一笑,顾自坐到转椅上,然后仰头冲女子说:我什么都不想干,只想洗个头,仅此而已。

爱有一双洞悉一切的眼睛

那年他们同时考研,成绩一向很好的他却意外失利。随后他去了一家公司上班,尽管薪水不高,但他很开心。

在北京,除去两人租房和吃饭的费用,攒下的钱也只能够为自费读研的她交一年的学费。她也兼职,打几份工,但换来的钱都支援了读中学的弟弟。常常在换季的时候,她只能站在漂亮的橱柜前,对着高傲的模特儿看一眼,在瞥见醒目的价格牌时,走进去的勇气便淡若无痕。她知道,一份坚定稳妥的爱情,是他所能够给予她的所有,再强求更多,便让他为难。

他所能做的,只有多加一次班,多挣一点儿钱,为她买喜欢的小首饰,或者让她少兼职一份家教。

他的努力工作,不久便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因此,当去澳洲学习考察十天的机会来临时,上司坚决地将他的名字记下。他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请她去吃向往已久的大闸蟹。两个人坐在窗明几净的店铺里,想着或许用不了多久,他得到了提升,她也毕了业,两个人在北京便可以慢慢地攒钱,买一间小小的房子。然后换成大的,再然后像别人一样,有了孩子,亦有了车子。这样富足的生活,因为窗外春日和暖的阳光,涂上了一层格外诱人的色彩。

但他们的欣喜还没有从眉梢散去,他便从上司那里得知,为了办一些相关的手续,每个有机会去澳洲的人,都要缴纳两千元的费用。同去的人,他们几乎毫不犹豫地就交了钱。

他当然无法带她去,甚至是否花两千元买这次出游,他都犹豫了许久。最终她微笑着说,去吧,记得给我带份当地的小礼物回来,他这才拥住她说,等着,我会给你带全澳洲的温暖回来。

在他去澳洲的十天里,她多打了一份工,将挣来的钱买了一个漂亮的衣橱。她不能让已经工作的他,穿着因为无处悬挂而带有褶痕的衣服。跟在身后的她,需要做他的另一双眼睛,帮他注视一切微小的瑕疵。

十天后,他归来,给她带来的礼物,是一张在澳洲游走的光盘,一件纯羊毛的漂亮开衫和毛裙,外加一双与之完美匹配的靴子。她抱怨他,不该为她花这么多的钱,而他自己,却一件东西都没有舍得买。他笑着刮刮她的鼻翼,说,能够出去旅游已经是我给自己的最贵的礼物了。

两个人相拥着看他拍的录像带,一切都拍得那么生动,连他睡觉的窗台上一只小小的蚂蚁,他都不忘了让她知道。

可是,当录像带放到最后,他背着行李包,在北京的机场,对着镜头冲她说:嗨,宝贝,我回来啦!她的眼泪,还是落了下来。他哄她,可是,他越哄,她的眼泪却来得越是汹涌。直到最后,他紧紧地拥住她,说,宝贝,是我的错,不该那么自私地一个人跑到澳洲去。她终于在他的这句话后,缓缓地,走到新买的衣橱前,从他的一件学生时代的旧衣口袋里掏出一封信,她将这封信,与他带来的澳洲的光盘放在了一起。

她什么也没有说,但他却是从她的眼睛里读出了她深深的疼惜和爱恋。他为她放弃了公费读研的机会,却让她去念自费的研究生;他放弃去澳洲旅游的机会,却用省下的两千元钱,为她买了一直想要的衣裙;他为她找人刻录下澳洲的光盘,而后自己配音上去,为了不让她看出破绽,又跑到机场,补拍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自己出现的镜头。他为她所撒的一切谎,只是因为,他希望自己能够一点点地,将别的女子轻而易举就得到的幸福带来给她。

他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却不知道,爱有一双洞悉一切的眼睛,它那么敏锐地,就窥到了一切的秘密。

鸡蛋里的爱情

二十年前刚和妻子结婚时,日子过得很苦,就连偶尔吃一回煮鸡蛋,都是莫大的奢侈。

婚后第一次吃煮鸡蛋时,我小心翼翼地剥去蛋壳,掰开洁白的蛋清,取出金色的蛋黄,然后捧着温热的蛋黄,就像捧着自己滚烫的心,轻轻送到妻子嘴边。将蛋黄含在嘴里,妻子回报给我一个蓄满爱意的笑,问:“你怎么不吃蛋黄呀?”我说:“从小我就不爱吃蛋黄,只喜欢吃蛋清。”妻子满脸惊喜:“真的吗?我们一个爱吃蛋清,一个爱吃蛋黄,真是天生的一对呢!”

转眼二十年过去,我们都已人到中年,家里的日子早已芝麻开花节节高,吃鸡蛋再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不过,每次煮鸡蛋,仍是我吃蛋清,妻子吃蛋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直到今年国庆长假,在重庆读大学的儿子回来,我俩煮了一大碗鸡蛋给儿子滋补。看着儿子津津有味地专拣蛋黄吃,我的目光里满是爱怜,忽然脱口而出:“这小子,跟我年轻时一样,就爱吃蛋黄,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呢!”说完我马上就后悔了,因为我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但显然为时已晚,妻子狐疑地盯着我,就是不把目光移开。我怯怯地躲闪着,最后终于招架不住,只得老实“交代”:“其实我从小就爱吃蛋黄,我觉得蛋黄是最好吃的。正因为这样,过去穷苦的时候,我才舍不得吃蛋黄,而是留给你。”

妻子的眼睛瞬间湿润了,说:“其实我也一直在骗你,我原本是喜欢吃蛋清的,只因为你说自己喜欢吃蛋清,我才改了口。”突然妻子像是想到了什么,问,“那后来家里条件好了,吃鸡蛋不再难了,你为什么还要坚持吃并不爱吃的蛋清呢?”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吃蛋清吃了多年,已吃成了习惯,再也难以改回去了。”妻子也笑了:“是啊,这么多年,我不也一直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蛋黄吗?”

笑过之后,我和妻子都陷入了沉思。鸡蛋虽小,其中却隐藏着爱的真谛。蛋清蛋黄,经历了沸水的蒸煮,依旧彼此体贴,彼此包容,就像一对不老的情侣,走过无数风雨沧桑,依旧相互扶携,相互抚慰,情笃如初。而俗夫凡妇的爱情就如吃鸡蛋——把自己喜欢的,留给对方;把对方喜欢的,不据为己有;总是在考虑对方而委屈自己,而且在漫长的岁月里不断调整自己,适应对方,直到把新的习惯融入生命中,就像我和妻子后来分别都喜欢上了原本不喜欢的蛋清、蛋黄。

鸡蛋里的爱情,虽然不会如玫瑰钻戒般浪漫热烈,却远比它们更有生命力,长盛不衰,历久弥新。

从一颗晕车药开始的爱情

我和冯靖是大学同学,她是湖南人,我是安徽人,十年前我们进入重庆大学读书成为同班同学。那时我是班长,她是副班长。我是参加过工作又回高中复习高考的,所以进入大学后,无论想法还是做事都比同学们略成熟一些。小靖个性率直,我们在处理班级问题时,她给我的感觉总是很感性,而我做事认真的风格也总会引起她的反感。争吵归争吵,她不记仇,我更不是女孩子斤斤计较的人,所以我们有事还是常在一起商量。不过最终使我们相互有好感的还是一次校辩论会。当时她演讲面试时很紧张,都几乎没有信心了。我一再鼓励她,说她是最棒的,这令她很感动。说实话在我的心里她真的很棒。从那天起,我们再没有争吵过。而导致她真正开始喜欢我的,是那粒晕车药。记得那天,市里为大学生组织活动,我把自己的机会让给了她。我知道她晕车,担心她路上不舒服,临出发前我把事先为她准备的晕车药给她,叮嘱她吃掉。从那天起,我们的关系开始了质的变化。

从市里回来,我们相约去学校的茶吧聊天,这时我们发现两个家庭竟也有着相似之处,我们都生活在单亲家庭,又都很幸运,虽是继父继母,但对我们视为己出。尽管当时两人都心照不宣地喜欢对方,可我仍不敢向她表白。我生活在农村,她从小就生活在城市。我家庭生活条件不好,我怕她将来会和我吃苦。那时我一直认为两人爱虽爱,真正走到一起的概率几乎是没有。

终于小靖先开口了,她很认真地对我说,将来无论碰到什么困难她都会和我一起承担,她相信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所发展。我们的恋爱正式开始了。

我们的交往同学老师都不看好,他们一致认为大学谈恋爱根本不可能成功。有的老师怕我们为此荒废学业,甚至劝我们放弃这段感情全身心投入学习中去。我和冯靖知道老师是为我们好,所以向老师承诺肯定不会为此耽误学习。

我和冯靖都是很独立的人,为了不向家里伸手要钱读书,我们开始勤工俭学,两人分别在外面兼了几份家教。吃饭时也很省,我们去食堂打饭,总是两份饭,一份蔬菜再加一份食堂免费送的清汤。日子虽过得清苦,但感情却越来越深。慢慢地老师开始拿我们当做其他同学的典范,对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认可了。冯靖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在她的带动下,我也很努力地学习,四年大学,我们两个年年都能拿到奖学金。

我们的感情一直平稳发展,大四那年,我们面临着毕业分配。当时她有出国、保送读研和外企工作的机会,而我也有去青岛某机关做公务员的机会,但最终我们都放弃了。我那时有种冲动,一心想回安徽为家乡做点贡献。而冯靖的态度很明确:我上哪里她就随我去哪里。后来我联系到安徽一家企业,于是毕业后我们一起去了那家单位上班。在车间实习半年后,我们被分到了两个不同的岗位。

我经常要到浙江出差,有时一走就是好几个月。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便相约每周末通一次电话。刚开始那段时间,我们天天盼着周末快点到来,以便能听到对方的声音,但渐渐地,我们的话题越来越少,再到后来,两人在电话里除了怄气,再没别的,常常弄得不欢而散。

我们都知道再这样下去,彼此的感情真的会出现问题了。

一次我出差,是晚上的车,出发前她送我到门口,我噙着泪不敢看她。当我来到火车站得知当天没车票时,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回到住处站在门外,心想给她个惊喜,谁知竟看到她一个人就着咸菜在吃着稀饭。这时,我再也忍不住了,冲进屋紧紧抱住了她。那一刻,我强烈地意识到我不能让这种局面继续下去了,我要好好地照顾她,给她一份安定的生活。

2003年8月,她辞职随我来到宁波。看着宁波这座美丽的城市,我们决定在这里安家,永远生活在一起。

到了宁波后,冯靖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这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直到2004年初,她的工作一直都不顺,而我此时的工作也出现了问题。两个人的工作都处在低潮期,所以平常说话彼此都带着情绪,争吵拌嘴不断。有些日子,我们不约而同地谈到最好分开一段时间,让彼此都冷静地考虑一下两人是否合适在一起。记得那天冯靖把我的衣服收拾好放进旅行箱,当我拎着箱子走到门口时,我忍不住问她我们应不应该这样做。她听后“哇”地一声哭了,我丢下箱子紧紧把她拥入怀中。我们都是深爱对方的,为什么要彼此折磨呢?

2005年,小靖终于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工作,而我此时也从原单位辞职,换了一家更发挥自己能力的单位。因为工作出色,我的工资提得很快,我们先后买了房子、车子,生活基本趋于正轨。

今年情人节,我们起了个大早赶到婚姻登记处。那天,我们是第一对在那里登记的新人。5月18日我们将举行一个隆重的婚礼,这几天的电话中,我每天都能收到亲人、朋友的问候。我感谢命运把她赐给我,今生能与她牵手,我一定不离不弃。

从上半夜的爱情离开

情人是上半夜,爱人是下半夜。她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他的秘密情人,长达十年的暗恋终于有了结果。只不过这结果,没法见光,只能在上半夜开放。

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吧,夏未晚每天上午都会出现在刘东北住的小区门口。她不是要等刘东北,而是要等和刘东北有个红本本的那个女人。她看过女人的照片,是一张合影,夹在刘东北的钱包里面。

女人大多十点以后出来,先去家乐福逛逛。会买些新鲜蔬菜和水果,特别钟爱西红柿和西芹,猕猴桃和香梨,都是刘东北最喜欢吃的。

女人比刘东北大两岁,今年应该三十六了。发乌黑,在脑后盘成一个干净的髻。不化妆。不穿高跟鞋。最常穿的衣服是一件古丝路的香云纱盘扣短衫,夏未晚的母亲也有同样的一件。她不胖,但腰上的赘肉十分明显。很热情,碰见熟人,总是远远地打招呼。

下午女人会去小区的活动室打麻将。夏未晚不太会打麻将,也不喜欢,而且活动室的环境极差,又脏又乱,烟雾弥漫,每次她都是硬着头皮跟进去。有几次,她和女人坐在了同一桌。

牌桌上的女人,话多,爱笑,特别在赢牌时,那兴奋劲好像中了什么头等大奖。夏未晚呢,刚好相反,低着头一声不响,总输,总爱点女人的炮。点得多了,女人就说,你上辈子是不是欠了我不少债,这辈子来还的。

说完哈哈大笑,同桌的另外两个人也跟着笑,只有夏未晚笑不出来,把头低得更低,仿佛被揭穿了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脸红了一大片。

一到四点半,无论输赢,女人都会准时离开,她的理由是回家给男人做饭。那个下午,女人前脚刚离开,夏未晚就接到了刘东北的电话。

刘东北说,未晚,晚上等我。

挂断电话后,夏未晚看着窗外女人急匆匆往前赶的背影,内心忽然一阵兵荒马乱。

一个三十六岁的已婚女人想得最多的是怎么拴住丈夫的胃,一个二十七岁的未婚女人想得最多的是怎么把自己嫁出去。想过好日子的想法人人都有,而这想法于女人,成败与否似乎归根结底都取决于男人。

刘东北的名字很俗,但人不俗。夏未晚还记得初见刘东北时的样子,他穿着洗到发白的牛仔裤,白衬衣一尘不染。他的个子很高,清风瘦骨,仿佛与生俱来一种散淡的气质。

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来自一个偏僻的小县城,因为家里太穷,大学念到一半时曾试图退学,是父亲资助了他。

那年夏未晚十五岁,含羞草般的年纪,有关爱情的小心思,还是飞在童话瓶子里的萤火虫。只一眼,就那么看似轻描淡写的一眼,她的心莫名狂跳起来,仿佛再不抓住它,它就要冲出胸膛了。而后来她知道,那些让她快要不能呼吸的根源,便是刘东北。

高三时,夏未晚数学不好,父亲说,让东北给你辅导吧,他曾是高才生。刘东北每周来两次,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她嗅到他发里蜂花洗发水的淡香,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刘东北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一种陌生的悸动,像只初生的小鹿,在她心里上蹿下跳。

所以那天她会英勇地仰起脸对他说,你能不能吻我?而刘东北只简短地发了一下愣,便惶恐地推开她说,不行,傻丫头,我们隔着七年代沟,更隔着身份悬殊的尴尬。

夏未晚十八岁上大学时,刘东北二十五岁,已经研究生毕业,留在学校任教,并且和父亲成了忘年交。

大学里,许多男生女生都开始明目张胆谈起恋爱,夏未晚是个另类,虽然追求的人很多,但她总是摆出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没人知道,她的心里种着一棵枝繁叶茂的树,而每一片枝叶上,都写着一个同样的名字,刘东北。

大二那年夏天,刘东北结婚了。父亲在电话里说,是老家的女子,青梅竹马,等了他很多年。

挂断电话后,夏未晚呆呆地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蹲下去哭了,不是一般地哭,而是嚎啕大哭。她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心里崩解了,接着她整个人都崩解了,碎成一片片。她很慌,从未有过的慌,她害怕再也没有办法把自己重新组合起来。

大学毕业后,夏未晚去了德国。两年后回到家乡,在一家外企做了白领。几个月后,父亲生日,刘东北提着两盒补品来祝贺。

怎么六年未见,刘东北就老了许多,有了中年男人清瘦光亮的额头,胖了,眼袋子垂下来了,只有身上的白衬衫还是一尘不染。

而他也完全认不出来她了,她画着精致的妆,踩着一双足有七寸的细高跟鞋,裸露在大V领短衫外的锁骨,开成蝴蝶的姿态。她的眼波流转,笑靥如花,轻轻用手钩住他的肩说,还记得我吗?

开始经常见面,都是她找他。她不知何时起学会吸烟,是一种昆明产的香烟。烟盒上写着: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在他面前,她总是很快乐的样子,和他讲追求自己的男人。他也和她说家里的女人,惟一的好,是对他有知冷知热的好。

那天吃过饭后她非要去唱KTV,他说不去,两个人没什么可唱的,可她执意。她喝了很多酒,一个人在屏幕前又唱又跳。他端坐在沙发里看她,看着看着,她忽然转过身,坐到他面前弯下腰说,我涂的是水蜜桃味道的唇彩,你想试试吗?

这一次,他没有推开她,而是将嘴唇缠过去。是她的初吻,但这吻在梦里重复练习过几万次。舌尖相缠绕的一瞬,有一种蜜饯般的甜,以无法抗拒的柔软,急速而快乐地奔流进她体内。

她说,你知道我喜欢你,一直喜欢你,从十五岁喜欢到二十五岁。他用大拇指摩挲她的手背,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可以原谅我吗?

那个晚上,他关了手机和她去了宾馆。当他赤裸裸抱住她时,她听见来自自己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渴望,像一只苏醒在丛林深处的夜莺。她是一朵含苞太久的花,饱满力量地绽放,让他如获至宝。

后来他们像托付生命般彼此相拥,他很快睡去,而她舍不得睡。她是他的第二个女人。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这也是他惟一一次陪她过了整夜。这一整夜,流年携带她的爱情,仿佛经历了天荒地老。

夏未晚贷款买了房,八十六平米,和刘东北住的小区距离两站路。装修,置办家具,都是她一个人。她想有个家,有个有刘东北的家,那时她还不知道,这个想法太简单也太一厢情愿。

刘东北一个星期来两三次,陪她说会儿话,便直奔主题。她身上的睡衣是水嫩嫩的粉红,绸缎,细吊带。他夸赞性感好看,说家里的女人从不会这样穿。她笑,他当然不知道,为了他的赏心悦目,她的工资有三分之一花在这上面。

而十一点钟一到,无论他如何贪恋,他都会准时从她的温床里抽身出来。他的理由是,怕家里的女人担心。

她给他买了一些名牌衣服和鞋子,他收下,却从未见他穿过。一次她明知故问,他便实话实说,那些东西都放在单位,不敢拿回家,怕家里的女人起疑心。他还说,真想送他礼物,不如买些好烟好酒实惠。

那一刻,她莫名失了神。

天涯论坛有一个热门帖子,里面说,情人是上半夜,爱人是下半夜。她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变成他的秘密情人,长达十年的暗恋终于有了结果。只不过这结果,没法见光,只能在上半夜开放。

这一开放,又是两年。

夏未晚二十七岁了,刘东北不来的时候,她常常一整夜站在镜子前。她自己又何尝能逃得过时间的洗礼,脸上早已有了衰败的端倪。每每此时,她为刘东北掏出的细细碎碎,像被点击快进的影片,在脑海中重现。

她无法不承认,从十五岁的那个夏天开始,她的爱情就像是老旧到随时会跳下来的电风扇,在流年里寂寞地摇曳。

夏未晚请了半个月假,用一种无法言说无比复杂的心态,鬼使神差地观察了半个月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和刘东北有一个红本本。刘东北怕那个女人担心怕她起疑心。那个女人应该不知道每星期有两三个午夜,刘东北会在用钥匙打开家门前,脱下身上那件外遇的外衣。

那个女人还在牌桌上讲过一个婚姻里的小故事,她说那年冬天雪后路滑,她买菜时不小心滑倒,摔坏了腿。好在没有伤及骨头,但韧带扭伤严重,要上半个月的石膏。

家里的男人休假照顾她。买菜,做饭,全都落在他头上。给她洗脚,穿袜子,擦药。给她热牛奶,盛饭。笨手笨脚,跌跌撞撞,一片兵荒马乱,也终于体会到多年来她的辛苦。

一次她逗他说,被家里的太上皇伺候还真不习惯,辛苦了辛苦了。他笑着拧了她脸蛋一把,那你就快点好。

牌桌上唏嘘一片。女人口中那个家里的男人明明是刘东北,但夏未晚怎么听怎么感觉那不是刘东北,或者说,刘东北一下子变得那么遥远,就像伸出手只能抓到空气。空气是没有温度的,但女人眼里的笑意有温度,表情里的幸福有温度。

她问刘东北,你知道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想得最多的是什么吗?刘东北笑,怎么把自己嫁出去。她也笑,那你知道我吗?我这个二十七岁的女人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夏未晚想的是,自己要好好谈场恋爱了,一切还来得及,一切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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