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尔斯是近些年来才兴起的城镇。它的繁荣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幸运女神的偏袒。
一切的开端都源于大商人罗德里格斯的一项计划,这位靠着贩卖哥布林奴隶发家的比格比人,打算动用了一万名劳工,四千辆大车,二十台魔导机车,还有不计其数的哥布林修筑一条从比格比通往银盾城的宽敞商道。在图纸上,商道最后一个经过的城镇本应是蟾蜍镇的,那里地势平坦,风和日丽,除了名字之外没有任何的缺点。
可罗德里格斯偏偏就是不喜欢这个名字,他是个粗壮的男人,整个人像是充满气体的气球一样圆鼓鼓的,那硕大坚实的肚子,膨胀的两腮,还有那对如同灯泡一般向外扩张的眼睛。而且,他的舌苔还很重。镇子的名字就像是一根刺一样,让他联想到自己的生理缺陷。于是,罗德里格斯大手一挥,下令强行改道,那些早已疲惫不堪快要崩溃的劳工,因此不得不饶了个圈子,把道路修进了蒂尔斯。这座贫穷的城镇由此获得新生,成为了这条商道上最后的一个幸运儿。它享受着银盾城带来的福利,也见证着无数商队行程的开始与结束。
蟾蜍镇的居民眼见着一座座漂亮的红木建筑建成,看着商业女神卡耶闪着金光的雕像坐落在城镇的中央,心中的怨恨自然无处消解。于是,他们总是一边高呼着拿回属于我们的东西,一边同‘那些邪恶的蒂尔斯人’相约火并。每月十五号,带上木棒,铁锹,耙子,森林边缘的空地见。这已经成为了一项传统,似乎还隐隐有传递给子孙后代的苗头。
此时,弗莱正坐在蒂尔斯最大的餐馆‘骨头’里,享用着精美的午餐,这几天来,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制作了药剂上,顾不得其他。现在大功告成,也是时候犒劳犒劳自己了。有人说,餐馆的第一职能是社交,第二才是填饱肚子。这话一点不差,男人嘛,只要几杯烈酒下肚,舌头就开始自行其是,半真半假地能把心窝子都掏出来了。随着正午的临近,各色衣着,各个种族的生灵把整个建筑都塞得满满的,他们吃着不同的餐食,说着不同的语言,周围的声音越发的嘈杂,即便两个人离得很近,也不得不扯开嗓门,才能让彼此听见。弗莱在商队时期就早已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日久天长,他还因此掌握了一项特殊的能力,那就是无论处在多么强烈的干扰中,他也总能精准地捕捉到自己关心的字眼,就像是在一捧大米中挑拣出黑豆一般了然。
“你们听说了吗?‘重剑’哈罗德的商队在塔利布沙漠遭到了袭击,一个都没活下来。连那台机车都断成了两截,这真是够惨的了。”说话的是一个秃头的中年男子,他正两手油腻地抓着一大块蜥蜴肋排,牙齿用力地进行撕扯。
“什么亘古特帝国灭亡了?”一个矮小的男人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你这消息也太不灵通了吧?这都是好几个月前的事情了。这事儿,当时闹得可不小,王国这边不光是出动了银辉骑士团,甚至连魔法院的几个高级导师都被派了过去。可到现在,也没听说有什么结果。”
弗莱脸色不动,手中的刀却一下子压了下去,盘中的肉排瞬时就被切成两半,流出了浅色的汁水。
“说起来,那个哈罗德可真不是个孬种,算是条汉子。我见过他几次,一身腱子肉,二头肌硬的跟铁块似的。就那把双手剑立起来能他妈的有两个你那么高了。他做商队这一行也算有年头了,经历了多少大风大浪,一直也安然无恙,可谁又能想到呢?最后落了这么个下场。”
“查出来是谁干的吗?”
弗莱原本是不想说话的,但不知怎的,身体就自作主张开了腔。
“谁知道呢?你也太高看咱们这些大人的办事能力了吧?他们的聪明才智都放在贪污受贿,逃避罪责上了。这些屁事,才不会关心呢。”
“也许还真有人知道也说不定呢。”一个老者插话道。
“谁呀?”
有人问道。
“好像说有个幸存者,是个枪手。在那次事件之后,就一直昏迷不醒,就在几天前,才好不容易醒了过来。”
“醒过来又能怎么样?我可听说了,事发现场根本就是人间地狱,不是血,就是残肢,就连那一片的沙子,都全部烧成了焦黑。受了这么大的创伤,只怕现在已经被吓傻,成了个痴呆吧。”
秃头男子舌头一吐,一副头歪眼斜的模样,引得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光头兴高采烈,乘兴正想继续说些什么,却发现,酒吧里燥热的气氛骤然冷了下来,弗莱有些奇怪,他转过头去,只见酒吧门口多了七八个身影,他们统一身着灰黑色上衣,内衬锁子甲,腰间佩戴的长剑一看就不是寻常货色。领头的更是引人注目,他高大魁梧,眼神冰冷,一道略带弯曲的刀疤从左额头切入眼皮,鼻梁,嘴唇,一直延伸到下巴,把一张完整的脸劈成了两半。
“呸,一群狗杂种。”
秃头男子压低了声音,但他语气里的厌恶却溢于言表。
“你最好注意点。他们的耳朵可伸得长着呢。”矮个子提醒道。“就在昨天,铁匠铺新来的学徒多喝了点酒,在街上骂了他们几句,结果当天晚上就被拖走,送回来的时候,整个人满身是血,肋骨都被打断了好几根。”
“他们凭什么这么霸道?”
“你不知道?”矮个子压低了声音。“这个秩序军的首领可是塔克顿伯爵。”
“英勇的塔克顿?盐水谷地的领主?”
光头一颤。
“就是他。根据我一个书记官朋友所说,塔克顿伯爵是打着维护治安,为国王陛下训练后备军的幌子把秩序军建立起来的。但在我看来,还不是为了扩充地盘?”
“王国就没派人制止他?”
“制止?塔克顿伯爵可是森蒂亚伯爵的封臣,森蒂亚伯爵那还用说吗?王立魔法学院的副院长。更别提他的女儿还天天陪着国王陛下睡觉呢。就这两层关系,谁还敢去招惹他啊?话又说回来,就算是想制止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秩序军里可招收了不少训练有素的佣兵,那都是从中部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是实打实在刀尖上舔过血的。他们的头领也不是泛泛之辈,就拿咱们这儿来说,驻扎的还是个二阶的法师。”
“你他妈的收了这什么狗屁军多少钱?都快把他们吹上天去了。但我告诉你,老子不怕。要是这些不长眼的敢惹老子,我他妈就让这些个废物好好领教……”
光头说着,声调就不由地扬了起来。几道目光齐刷刷地转了过来。
“来,喝酒。”
矮个子赶忙举起酒杯,止住了话头。
“秩序军?”
弗莱又回头张望了一眼。这个组织听起来就绝非善类,似乎还有着庞大的野心。但弗莱只是摇摇头,他并不在乎这些事情,也不想牵扯其中惹上什么麻烦。他现在只想离开这里,赶快前往银盾城。爱玛,还在等着他呢。
“结账。”
弗莱在餐台上留下了些铜币。晃晃悠悠地走了出去,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慵懒,和嘈杂的人声一混合,就更让人觉得疲倦。
“先生。”
有个声音在背后响起。
“先生。请等一下。”
声音变得更大了。
弗莱转过了身,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二十多岁青年,比自己矮上一个头,黑发,尖耳朵,薄薄的嘴角微微扬起,呈现出一种玩世不恭的笑容。棕色的眼睛总是滴溜溜地转儿,又显出了几分机灵与狡黠。从外表来看,他显然并不是纯种的人类,而应该是人类与精灵的混血。那对尖耳朵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是您刚才掉的。”
青年伸出手来,上面裹了一层厚实的鹿皮手套,而一枚维尔坦金币就躺在掌心的位置。
“哦。谢谢。”
弗莱没经思考,就伸出右手去取,但他突然想到,自己的金币是放在内袋里的,内袋要是破了,钱币早就稀里哗啦地掉个满地了,又怎么会只掉一个呢?……但已经迟了,极高的热度顺着指间一路向上蔓延,弗莱本能地向后一缩,就在这时,从转角的巷子里突然冲出一个矮小的身影,那是个戴着帽子的男孩,他一把扯掉了弗莱肩上的皮包,然后迅速逃窜。与此同时,他的同伙也挥了挥手,潇洒得意地融入了另一个方向的人流之中。这显然是预谋已久了。
该死。
弗莱顾不得指间的剧痛,立即追了上去。他的目标是前者,是失物,只有失物。这些天来,无论到哪,他都会随身携带着皮包,哪怕一秒钟都不曾放开。
因为包里装着那本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