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绛深上半夜还高高兴兴地啃着烤鸡,下半夜就凄凄惨惨地发起了高烧。
彼时我正靠在破庙门口眯着小觉,红绛深低若蚊吟的一声“狸狸好热”愣是把我喊得一个激灵,遂赶紧上前察看。然不看还好,一看之下我才发现他烧得煞是厉害。若不立即替他降温,今夜之后,这世上怕是要多出一名同李时一一样的白痴罢。
于是,我又是水敷又是冰敷,最后还拿先前用剩的烈酒将红绛深浑身上下擦了个遍。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总算让他的体温降下来了。
结果我刚坐回门槛,连气都没来得及喘上一口,红绛深带着颤音的一声“狸狸好冷”再次把我喊得一个激灵。
虽说发烧之后发冷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但这也正常得太过分了吧!我大半夜的上哪儿去找可以取暖的东西。这下可好,好不容易把人救了回来,转眼又要赔自己进去。
边想,我边磨磨蹭蹭地挪到了红绛深的身旁。见他抖成一副不知今夕何夕的德行,我先是把他沾了泥巴和血的衣服扒掉,而后万般不情愿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光着上半身钻进了被窝里面。
一感觉到有热源在旁,红绛深就迫不及待地往我身上拱。我怕他不知轻重地把伤口拱开了,不由伸手按住他的肩膀,然后从他背后抱住他。他争不过我的力气,遂只好缩成了虾米状。
那厢红绛深乖乖地被我抱着,这厢我软玉温香在怀,却只感觉惆怅。
用内力帮红绛深取暖我不是没想过。不过以他目前连蚊子都可以轻易了结他的柔弱小身板来看,我若贸贸然往他体内灌输内力,他不死也要脱层皮。想想真是不甘心,明明悉语都没有被我贴心服务过的说。
早知道这么辛苦,我就不救红绛深了。
唉。
随着时间的流走,怀里的红绛深渐渐不抖了。直至他安静得好似睡着,我这才动作小心地缩着手臂,打算抽身离去。然而我不过是动了一下手指,红绛深稍有平静的身体居然再次颤抖起来。
“你确定你不是在玩儿我?”我面无表情地自言自语道。
却不想红绛深竟是开口怯怯道:“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闻言,我愣了一下,遂缓缓地探过头去看他。入眼是他轻阖着的双眼,显见是睡着了在说梦话。我不禁摇头,偏又好奇心起地凑到他的耳边,用充满蛊惑的气声问他:“我叫什么名字啊?”
“狸狸啊。”红绛深不假思索地答。
还真是讲了句我想听的话。
待红绛深勉强可以下地走动了,我们便乔装来到离京华城甚远的城市安心养伤。
虽然当日我用传送之术逃出了皇宫,但是由于传送之术只能短程传送,而我又在同生共死契约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再使用户的能力。因此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只有像普通逃亡者那样逃至金陵城了。
不过无妨,有句话说得好,独自一人亡命天涯不如拉帮结派亡命天涯。反正有红绛深这个同伙陪着,一路上总归不会太过无聊。
好比此刻。
轻轻一弹指间铜板,铜板便直直地射向空中,将一只横空飞过的白鸽给打了下来。我手一伸,接住了从天而降的白鸽,慢条斯理地取下了白鸽脚上拴着的细小竹筒。
一旁的店小二见此,不由咋舌:“公子好功夫!能嫁给你这样能干的相公,你家夫人真是三生有幸啊!”
我“呵呵”,直接无视了店小二的奉承:“听说你们店里的黄芪乳鸽炖汤也很不错,今儿就弄这个罢。”末了,我摸出一锭白银,连同穷扑棱着的白鸽一起,丢到了店小二的怀里。
“好的好的。”店小二连连应下,遂抱着不断用翅膀扇他嘴巴子的白鸽,连人带银子地跑掉了。
问我何为相公?何为夫人?这还用说么,当然是我是相公,红绛深是夫人了。
暂不提红绛深为此乐成了傻样儿。虽然一介光头的红绛深乔装成女子很不现实,可是鉴于榜上所寻之人乃时男时女的户殊书和头发很红的南红国皇子,我们为避开朝廷的追捕,唯有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一次了。
眼下全东华国都在找我们,尤其是通往金陵城的各个城镇里头,早已被重兵把守。华黎锦显然是猜中了我的心思,并打算将我中途截获。可是他猜我的心思,我难道就不会猜他的想法?
金陵城务必要去,却也不急这一时半刻。当务之急,是去药铺给红绛深抓药。
在此我不得不感谢一番宫空的先见之明。多亏了他给我的少主之令,我才能在这满城封锁的城里买到纱布和伤药。不过宫空大概一点也不想接受我的谢意。毕竟我每次去买药,都会以宫空的名义,说是为“外面包养的情妇”买的。
如斯借口,向来洁身自好到逛青楼只为听小曲儿、喝小酒儿的宫空若是知道了,怕是会扎小人扎死我。
一路胡思乱想着,直到买完药回到客栈。
将药材丢给店小二后,我慢悠悠地踱上楼,回到了房间。正在喝鸽子汤的红绛深见我一回来就坐在桌边发神,他不由咬住了汤勺,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我。
“狸狸,你是不是生气了?”
“嗯?”我后知后觉地应了一声,遂抬眼望向他,奇怪道:“没有啊,我很好。怎么了?”
闻言,红绛深嘴巴一瘪,委屈不已:“那咱们换个菜谱好不好?我已经吃了五天鸽子了,不想再吃了。”
“挑食?”眉梢轻轻一挑,我揪走了企图找红绛深分一杯羹的浣熊,“可是这几天老有鸽子主动送上门来,不吃白不吃不是。”
红绛深愈发委屈了:“我错了,我不该瞒着你,悄悄与南红通信。你饶过我吧。”
见他认错态度相当诚恳,我不由笑眯眯地摸了摸他长出数寸红毛的脑袋:“乖,明天炖鸡汤给你喝。”
欲哭无泪地呜咽着,红绛深认命地埋下头,继续喝鸽子汤。
在城里停驻近一月后,红绛深的箭伤终于好了个大概。隔日,我们动身前往金陵城。
据说在数百年前,有一位奇人来到四国中心,建立了金陵城,后又在城中修建了一座恢宏无比的行宫,并在行宫之内颐养至天年。发展到后来,金陵城不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而是一座独立的城市。
城内没有所谓的王孙贵族,只有众多武林门派。每隔五年,金陵城就会发出一次英雄诏,邀四国武林人士前来参加武林大会。届时折桂之人,便被封为武林盟主,享有入住金陵行宫、统领金陵城的权力。
今年立冬,正是武林大会召开之时。
我当然不会提前透露此次金陵之行的目的所在。
抵达金陵城已是十一月份。
寒气四侵。
往年这个时候,我都是宅居在府内,与悉语一起窝在房中,或是谈天说地,或是吟诗作赋。倘若有寒雨降下,悉语便会为我拉上一曲音色幽咽的二胡,我则会一边逗弄浣熊,一边笑她多愁善感。一旦取笑过头,悉语定要抛开二胡,不顾形象地插腰怒目我。
不过我一点也不害怕悉语的怒目。因为她总是前一刻气得不行,后一刻却已忘却干净。再者,宫空和李时一那个白痴老是喜欢隔三差五地上门来打搅我,悉语又从不在人前同我闹别扭。所以说,悉语比从小惯大的浣熊好哄多了。
老实说,我真的有些想念悉语的二胡。
也不晓得兰陵息那个老不死的家伙把我家悉语拐到哪里去了。
唉。
既是已经进入了金陵城,我们自然没必要继续乔装。
于是乎,在遍布五大三粗的武林人士的金陵主街上,突现两名貌若天仙的男子。
我一直以为,“粗服乱头,不掩国色”只会出现在诗词之中,却不想红绛深竟以本身演绎出素袍光头同样可以是国色。
佛家有拈花一笑,一言一颦,皆是出自不容侵犯的庄严。红绛深有敛衣一笑,一袖一毫,无一不是竞态般若百年韶。
却也都是叫人只敢远观不敢靠近的绝色。
直到光头红绛深长出头发来了。
是的,红绛深长出头发来了,一个半月前被我剃成了光头的红绛深居然长成齐耳短发了。这让我很是火大。我甚至怀疑红绛深是不是背着我偷偷用了增发素,不然他的头发怎么会长得这么快。
言归正传。
当下最流行的是什么?是长发飘飘。长发飘飘流行多久了?在我还没生下来以前就开始流行了。流行趋势长期没有变化的弊端是什么?是审美疲劳。审美疲劳会导致什么?一旦出现新元素,原有的潮流便会遭受到致命的冲击。
所以说,齐耳短发的红绛深的回头率比我高了太多。
总而言之,我睨着身旁的红绛深,不是一般的火大。
明明我不比红绛深难看好么?
无比怨念的我当然不可能给红绛深好脸色看。甚至于在客栈只剩一间豪华套房的情况下,我毅然决然地订下了豪华套房,然后把跟在屁股后面的红绛深踹出了房间。任凭红绛深趴在门外叫得比小兽还要凄惨,我自挂着门栓在房内精心打扮。
让你短发让你短发!居然敢比我更引人注目,看我不弄个更好看的造型出来,把你的人气抢个精光!
不过想是这样想,若真要比红绛深出彩,我唯有使出卑鄙手段——穿女装。
嘛,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此乃亘古不变的大道理不是。
“上一会说到啊,这席家家主席牧修冲冠一怒为红颜,带领大军血洗黑风寨,将心仪之人救出,顺带救下了同困寨中的东华重臣。本该是扬名立万的壮举,却不想东华帝王竟以莫须有的罪名削去了席牧修的定国大将军一职,更将其心仪之人秘密处死。说来心寒,处死此女之人竟是那为席牧修所救的东华重臣,户殊书。说到这户殊书,他可真是个为害人间的人物,为人放荡不羁、好色成性不说,还多次猥亵朝中大臣,就连东华帝王也不放过。这般不耻之人,也不知席牧修中了什么邪风,竟视户殊书为知己,经常一起把酒言欢,最后却落得个引狼入室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