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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幕

蕾丝轻轻后退了一步,手向外一滑,指尖和那人又凉又硬的指尖相触,两人的手在半空中连成一条完美的直线。

一种极度怪异的感觉从指尖相触之处贯遍全身:

像是猛然从巫师所托的预言之梦中惊醒;

像是应声回首,在茫茫人海中突然找到了自己身上缺失的那部分;

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召唤,重叠、反射了千千万万遍,最终化作星尘般的金粉浮在空气中,发出精灵振翅时梦幻的沙沙声。

一瞬间,蕾丝误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她终于意识到:这个熟悉的陌生女孩,毫不客气地把她推进湖里了。

蕾丝感到自己的心使劲儿向下一沉,立刻清醒过来,『唰』地睁开双眼,猛吸一口气。

她在被薰衣草染成浅紫色的旷野上奔跑,法国温顺的阳光,从远处起伏的蓝绿色小山丘顶,一路追随着她,如丝绸般滑过她奶油色的皮肤。

一声轻柔的呼唤飘入甜美的空气,溶解在流淌的风儿中,像是一首暗藏秘密的摇篮曲,撩动着蕾丝心中涟漪般的心弦。

她回过头,寻找呼唤自己的人,齐腰的咖啡色长发于转身扭头的一瞬在空中甩开,飘散在风中,丝丝缕缕地扫过她的脸颊和脖子,挡住了视野的一角。

“蕾茜……”

献给

琼子和倩梦,以及懂我的你

沉黑的午夜,静寂的街道如同无梦的睡眠。

难道,月亮遗失记忆了吗?

孤独中,她只是在淡淡微笑。

幽暗的灯光下,我脚下堆满沙沙作响的枯叶,

风,开始悲歌。

被流放的记忆,

在皎月的清辉下,独自颤抖。

——《记忆》[1]

“对不起。”

我喃喃地说,仰面凝视着妈妈金绿色的眼睛,食指缠绕着一缕她长至腰际的银色卷发。

“我太过分了。”我压低声音,内疚地补充道。

的确,我竟然对艾米,我最亲的孪生姐姐,恶狠狠地说出“我恨你”这样的话。连我自己都不相信那瞬间说话的人是我。

“我们永远爱你,柯露安家的小公主。”妈妈俯下身,用玫瑰花瓣般的嘴唇,将一个响亮的吻印在我的额头上。

几分钟前,在爸妈宣布——他们的双胞胎女儿都是精灵公主,这个童话般的秘密身份后,我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惊愕。

实际上,在我被爸妈从小路边拽回车里大约十小时前,我那自称是火神之子的初恋男友,已经用某种疯狂的方式,迫使我迅速接受了超自然世界的真实存在。

再者,根据我妈妈完美而独特的外表、能瞬间隐匿在虚空中的特殊才能,不难猜出,她绝非世间凡人。我早就产生过她是某个“天外来仙”之类的想法,到头来猜测还算准确——

我那集美貌、智慧、隐身特技于一身的妈妈,是精灵国的混血公主。她虽没有精灵的翅膀,但和其他精灵一样,是所有平行世界中最厉害的语言专家,不仅精通地球上所有国家、地区的语言,甚至懂得任何飞禽走兽、昆虫的语言。

爸爸咖啡色的眼睛出现在了后视镜上,朝我愉快地眨了眨。

我努努嘴,再次表示不欣赏他新剪的浅平头,那使他看上去更为普通平庸,完全不适合与我妈手挽手,出现在人头攒动的公共场所——

人们会一眼看到我那几乎闪亮的妈妈,而和我一样有着最普通的褐色眼睛、褐色头发的爸爸,往往会沉默地隐没在人潮中。

我常常建议老爸把头发挑染成条纹状,或者干脆剃光,那样更引人注目一些,兴许有阳光时,还能利用光的反射当照明用具。

但爸妈对此总是嗤之以鼻。“我爱的可不是这个胖小子,而是他的全部。”妈妈会搂着爸爸圆乎乎的脖子,说些我听不懂的、逻辑上有极大漏洞的话。

爸爸则会乘机拍我马屁,文绉绉地说:“宝贝儿,千万别觉得只有像你妈妈和艾米那样绿眼睛、银头发的小妖怪才美,你那双神秘、温婉的咖啡色大眼睛,和褐色的波浪卷长发相称,我打赌,连神灵的孩子都会爱上你。”

“别吹捧自己了,地球人都知道我和你长得一模一样!”

“我的女儿,外表的相似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你永远是你,甜心,一定要坚持做你自己。”

十五年来,我最大且唯一的梦想就是成为我妈妈——拥有和她一样完美的外表,甚至愿意连同她掩藏在灿若银河的长发下,那两只奇怪的尖耳朵一起收下。

此刻,我舒适地枕在妈妈的左大腿上,习惯性地将右边的空间留给艾米。

公正地说,艾米,这位与我长相不怎么相似的双胞胎姐姐,从小和我分享着家人等量的爱。

不过,她的遗传基因配备显然比我好得多:

除了和爸爸一样是直发以外,她的长相简直是妈妈的翻版,只是眼睛的颜色更浅,是翠绿色的,并且没有妈妈那双不能被外人看见的——精灵招牌式尖耳朵。

不仅如此,我的孪生姐姐得到了精灵们几乎好过头的语言能力,加上爸爸给予的生物学博士的头脑,艾米简直可以被开发成下一个爱因斯坦。要不是一直隐居的柯露安一家做事低调,她早就被科学家戴上奇怪的仪器,拿去搞研究了。

今年六月,我和艾米一起举行了十五岁生日派对。大家也借此机会祝贺我即将在一个月后从高中毕业——而同样一个月后,艾米将在她所在大学的毕业典礼上演讲。

当我们还居住在阿拉斯加时,我经常埋怨艾米为什么不能低调地和同龄人保持差不多的学习节奏,她却很委屈地解释说,那样的话她在学校简直无所事事。

搞什么!说得好像她在十二岁就拿到SAT[2]满分成绩,是纯属无奈之举似的。哎,我已经用尽全力追赶我的双胞胎姐姐,到现在筋疲力尽、自尊受挫,甚至开始朝“咕噜”[3]一样变态的趋势发展了。

现在是凌晨三点,经历了昨天歇斯底里的精神崩溃,我疲倦得甚至连身上愚蠢的毕业袍都懒得脱下,上眼皮沉重地耷拉着,看着暴雨像透明的鸟粪一样砸向挡风玻璃。

玻璃上的水既不能成股淌下,更不能立刻蒸干,水晶挂坠般的雨滴似乎在玻璃上被压扁了,可怜巴巴地成为一片薄膜般的横截面,远远没有从云层坠落时看上去的那么坚强。

也许,面对死亡时,没有什么能真正义无反顾。

凡是有情感的生灵,内心其实都很柔软脆弱,就像这玻璃上“躺”着的瓢泼大雨。

我想,这大概是成为有灵之物最大的弱点:我们会受伤害,伤得很真,很深;会有不能流下的泪水在眼眶转圈,使整个世界陷入融化般的混乱——正如此刻的挡风玻璃,在雨水的冲刷中变得斑斑驳驳,像是模糊的泪眼,让人心痛。

但要真能像雷雨时期的天空那样,只管放开大哭大叫倒也不错,很符合我一向如天空般寥阔的心境,或者说,个性。

哎,总之我想要表达的是,尽管我的思维极其跳跃——它经常东奔西撞——但是,在昨天的毕业典礼之前,我发誓,我从未迷失过自己。

迷路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在森林里,你往往会因某种不存在的黯影而怕得要命,可笑得像只从迈阿密被运去格林兰岛的僵尸——抖个不停,四处乱跳。

迷失自我就更愚蠢了。

毕竟,理论上我们不可能真的把自己弄丢。“自己”一直都存在,不是么?不管它和曾经相比是否有极端的变化,它仍是你自己,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正在呼吸的你。我们只是在自己心中的,那个自己亲手设计、建造的迷宫中迷路了。

唯一能被丢掉的,是过去的自己。

这种情况甚至比把“自己”从自己体内直接扔出去的手术更复杂——如果未来真有这种手术的话。

然而,这一次,我在一种类似蛊惑的错觉中,陷入了深不可测的迷惘。

这一次,我不确定是否应该最后一搏,垂死挣扎。

十个小时前……

我傻乎乎地挥舞着毕业帽,朝台下正在鼓掌欢呼的爸妈和艾米微笑着。

礼堂空旷的另一端,他孤独地伫立在一束透过彩色玻璃的夕阳中。毕业帽甩在地板上,帽檐边殷红的流苏在微风中颤抖着。

“怎么回事?”

我匆匆走下舞台,来到我帅气的男友身边。

他注视着我,深红色的眼睛里竟充满了铁水般的眼泪。

“我需要向你坦白一些事。准确地说,很多事。”

“别拿严肃的表情吓唬我。毕业又不是什么伤感的事。”

我踮起脚尖,亲了亲他的脸颊。

“不是因为这个。”他僵硬地说,高高的颧骨泛着冷峻的光。

“好吧,让我猜猜你想说什么……你该不会是吸血鬼吧?”

我扮了个鬼脸,却丝毫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显然不是开玩笑的好时候。

“比那更糟。”

他低沉地说,然后一把抱住我,把我的脑袋紧紧压在他的心口上,用手掌遮住了我的双眼。

他曾对我说过,当感到过于痛苦时,他宁愿心脏的跳动被狠狠地遏制。

而我,却根本没有听到他的心跳。

“请相信我。”

耳边响起这句话的同时,我在令人恐惧的失重感中,坠入了一片滚烫的黑暗。

当我再次鼓足勇气睁开眼睛时,才发现我离参加我高中毕业典礼的家人们,似乎已经过于遥远了。

黄昏中的巨石阵,在漫天充血的云朵下诉说着永久的缄默。

我摩擦着身后的蓝砂岩,狂躁地适应着一个疯狂的现实:几秒钟前,我还在布里斯托市的学校礼堂;几秒钟后,我在拥抱中被我的初恋瞬间带到了这里——上百公里以外的阿姆斯伯里[4]。

之后的几分钟内,我在战栗中迟钝地看着他宝石红色的嘴唇快速翻动着,脑子里勉强塞进了一些只言片语:

他告诉我,他是来自地狱的火神之子。

他告诉我,我是他爱的那条灵感蕾丝。

他告诉我,我们是永不分离的灵魂伴侣。

他告诉我,因为我,他凭一颗无法跳动的心活了下来。

他告诉我,因为他,我凭无形的躯体得到了灵魂的归宿。

他告诉我,我的宿命只有一个,那就是——永远爱他。

他告诉我,为了继续爱他,我的灵魂必须跟随他回到地狱的天涯。

我原本不该,更不可能轻信他的谬论,但当一个人用深藏火焰的暗红色眼眸锁定你的目光,然后用低沉柔软的嗓音深情地告诉你:我已爱了你十个世纪。每天因等待你而死去,而我,会继续爱你,直到一切化为乌有。

这时,他的话可能真的值得一信。因为,拿生生世世的誓言开玩笑过于幼稚,那样的谎言会显得单薄而拙劣,只能让人在一眼看穿后哈哈大笑。

“跟我回去吧。现在。”

他打了个响指,一圈环状的烈焰顿时将整个巨石阵包围。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迷糊地尖叫着。

“带你跃入火海,我们一起回家。”

“你给我听清楚,我唯一的家,在勒托森林的紫藤花小屋!”

“清醒一下吧,我亲爱的蕾丝。人间已不值得你留恋,那里根本不是你的家。”

于是,一个干巴巴的骇人事实,再次从他嘴里如同故弄玄虚的隐喻一般飘了出来:我只是我姐姐从镜子里牵出来的影子。

“艾米·柯露安在一岁时生了场大病,差点死去。但是有一天,她站在镜子前,指尖碰到镜面,然后竟拉住了镜子里另一个女孩的手,就这样把你从镜子背面牵了出来——艾米的病就此奇迹般地痊愈了。就是这么回事,蕾丝。你根本不是父母生出的女儿,不过是一片影子,一个超自然的治病工具罢了。”

我的初恋放慢语速,用有力的双手固定住我的肩膀,迫使我直视着他紧绷的脸,黑红色的眼眸中闪动着火光。

在这场荒谬的谈话之前,他只是我迷人的帅气男友;在那之前,他仅是班上一个酒红色头发、目光烫人皮肤的男孩。

“亲爱的,既然你如此坚持,那么,我会让你暂时回到柯露安夫妇身边。但在我清除所有阻碍后,你我也都必须兑现承诺。”

他凝视着我马尾上的白色蕾丝发带,心不在焉地伸出手,将包围住巨石阵的火焰收回掌心。

我不明白他刚才那句话到底想表达什么,只感到在巨石阵的这短短十分钟内,自己的心似乎被烧伤了,留下了一片焦黑的伤口,正冒着嘶嘶作响的烟。

……

至于我为何就此对我爱的姐姐艾米产生了无尽的怨恨,我自己也感到很不解。

怎么说呢,他身上似乎有一种能控制人的力量,向我灌输了各种来自地狱的邪恶念头,很快激起濒临崩溃的我,对命运、对亲人的强烈埋怨和厌恶——在家里一阵歇斯底里、对艾米恶语相加后,我甚至打定主意离家出走。

这就是为什么柯露安夫妇,我爸妈,要在凌晨三点,冒着暴雨把我从林间小道拽进车里,索性向我坦白我的全部身世秘密——坦白一直以来对我隐瞒的一切。

令车内所有人宽慰的是,他们的故事很快让我平静下来。

有着褐色头发、褐色眼睛的我,就算外表再怎么普通,精灵公主,这个新鲜而有趣的身份毕竟振奋人心,让人有种可以立刻飞起来,扬起戴着王冠的脑袋,在花海中大声欢呼的冲动。

最让我感动得几乎让车内下起咸咸的雨,同时惊喜得想像摇滚明星那样,抱着沉甸甸的贝斯,逞强着向上蹦的原因是——

虽然艾米,同样有着四分之一精灵血统的她,获得了很多精灵的“天赐礼物”、很多不被我拥有的东西——比如超出常人的形容词积累范围的美貌,以及让所有人在和她对话两句后,便无可救药地把她认作同乡的语言能力……

然而,我却得到了精灵们“天赋礼物”中最好的一个——在两个女儿中,爸妈把它给了我——

一个超级怪的名字——

蕾丝。

每个精灵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这个名字暗示、指引着他们的命运,并能在关键时刻给予他们最强大的保护。

对于这种“离开地球表面”的玄乎解释,我不怎么感兴趣,也懒得费脑子弄懂。总之,“蕾丝”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名字,不是吗?

再者,它似乎也的确暗示着我的命运——火神之子的灵魂伴侣。

是这样吗?我问,却不知从何深究。

我似乎应该无条件地爱他,毕竟,我们命中注定是要永远相爱的。这似乎成了我活在世上的一项作业。

我坐起身,将脸颊贴在冰凉的车窗上,思考着自己应该许下怎样的诺言。

“出发吧,艾米还在小屋里等着呢。大概已经双眼哭肿了。”

爸爸发动老吉普,不久,我们就拐上了崎岖的林间小道。

不过,当下一秒如带血的飞镖般,狂暴地撞进我刚恢复秩序的生活后,我很快意识到:我的灵魂伴侣,和我,对爱的定义大相径庭。

那一秒,我看着后视镜上爸爸的眼睛,迷惑地发现,一团魔鬼般的红色火光,突然映入了爸爸醇厚温柔的咖啡色眸子,在上面张牙舞爪地吼叫着。

紧接着,锋利的急刹车声似乎把我的耳膜抓成了碎丝,整个人的脑子里像是挤满了鳞片般密密麻麻的黑色泡沫。

时间就这样沉入了梦魇般的哀乐中。

“哗啦”一声,死亡一脚踹碎了老吉普的挡风玻璃。

驾驶座上方的后视镜掉了下来。

那双和我一样的褐色眼睛,也永远消失了。

熊熊烈焰在老吉普前的暴雨中愤怒地燃烧着。

“不!不!”

我撕心裂肺地痛苦尖叫着,绝望地拼命否认眼前的事实:我们撞上了一团烈火,一团来自地狱的、金刚石般的烈火。

在完全失控的混乱中,我被妈妈用力地迅速推下车,左手腕被一块震碎的玻璃划出了一条又长又深的伤口,鲜血从中喷涌而出。那种筋脉断裂的痛,让我当即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仅存的清醒意识命令自己:解下头上的蕾丝发带,右手和牙齿并用,以极快的速度包扎住伤口。

我明白,若左手腕上的伤口仍血流不止,我将和那些割腕自杀的人一样,因失血过多而死。

我呼唤着爸爸妈妈,动用全身每一条神经,祈祷着他们俩都已从车里逃出。

可是,焦黑的浓烟中,只见妈妈银色的长发一闪而过,冲进了驾驶室——爸爸被卡在那里了!

我躺在冰冷的雨水中,眼睁睁地看着痛哭流涕的妈妈抱着头破血流的爸爸,发疯了似的拼命把他往外拽。

下一秒,如火山喷发般的下一秒……“嘭”……又一团火焰从天而降,砸在爸爸的老吉普上。

然后,我似乎就什么都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了。

爆炸……火海……灰烬……永别……

我的世界就这样毁灭了。

没了。死了。

我也一样。

忽闪忽闪的视野中,身着黑衣的凶手从暗处向我走来。

我毫无知觉地试图辨认来者,在火光照亮他的脸那一刹那,一种大概只有尸体焚烧时才有的感受,颤抖着袭遍我的全身,仿佛我被赤身裸体地扔进了白玫瑰花丛,在尖利的花刺中漠然地看着自己热乎乎的血液将花朵染红。

原来如此。凶手是他。

火神之子,我应该爱的人,我应该恨的人。

他曾无数次像这样从幽暗处走到我身边,让我的世界在甜美的眩晕中只为他一人旋转——从万圣节舞会的喧闹人群;从体育馆空无一人的寂静看台;从教学楼长满常青藤的屋顶;从我宿舍窗前的暮色里……

“我的爱,我已经杀了你们全家,世间没有什么能再阻碍我们。”

“你去死吧。”

“亲爱的,为了爱你,我已经死过几千几万次。跟我一起回地狱吧,没有你,我的灵魂伴侣,我无法生存。就一秒,然后,我们就能获得永恒。我们会在一起,永永远远。”

他吻了吻我左手腕上的伤口。不过我确信,他只是想吻吻他送给我的十五岁生日礼物——此刻沾满我鲜血的蕾丝发带。那才是他的蕾丝、十个世纪前地狱里他爱的灵感蕾丝。而不是我。

然后,他残忍地扯去了我左手腕上这条用来止血的蕾丝发带,小心翼翼地将其系在自己的手腕上。

蕾丝发带在闷热的空气中,和我即将熄灭的呼吸一起,虚弱地飘动着。

我的鲜血,我的生命,对他而言毫无意义。

终于,我痛苦地发现了一个他仍旧不明白的事实:

他爱的不是我。

也许我的一部分灵魂来自镜子背面的世界;也许我的一部分灵魂确实像他所说的:在许多个世纪前的地狱中与他立下海誓山盟……但我,我本人,却是全新的,完整的。

他连我和我爱的人的生命都不在乎,怎么能说他爱我呢?

就像妈妈说的:爱一个人,应爱她的全部。

“原谅我。”

火神之子用沙哑的声音轻柔地说。

终于,我的灵魂伴侣履行了他残酷的诺言。

他缓缓拉开弓,将黑色的短箭嗖的一声射入我不堪重负的心脏。

那瞬间,我证实了自己刚才的想法:

一个充满情感与爱的人,面对死亡时,不可能义无反顾。

我轻闭双眼,灵魂做着最后的祈祷:

我希望,过去和现在这个愚蠢幼稚的我就此死去,而未来的我,能找回真正的自己,用精灵独一无二的名字创造美好的奇迹。

许下最后的愿望后,我的心沉静下来,不再跳动了。

十五岁的我,十五岁及这之前的蕾丝,那个深爱着火神之子、那个有着咖啡色头发和眼睛的蕾丝·柯露安,在凶手所承诺的那一秒钟,永远,永远坠入了黑暗与烈火之中。

他走了,扔下我的躯体,独自赶回地狱,去拥抱那个他并不真正深爱的亡灵。

死亡虽没有疼痛,但灵魂会痛。

死亡虽仅仅一瞬,但灵魂,绝不会在一秒间消逝。

假如还有未来,假如我的生命不在十五岁就此卡住,那么,当两种爱像甜点一样摆在面前,我绝不会选择天崩地裂、猛烈燃烧的那种。因为——

爱,是治愈,而不是伤害;

爱,是重生,而不是毁灭。

爱,是一种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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