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七律少,这是客观事实。对其创作七律少的原因,则众说纷纭,各执一词。概而言之,大致有三:
其一,认为李白不善七律。过去讲格调者,多持此说。“李太白不作七言律,……古人立名之意甚坚,每不肯以其拙示人。”
(贺贻孙《诗筏》)“李白不长于七律,故集中厥体遂少。”(《柴虎臣家诫》)其二,认为李白不愿作七律。今人讲李白诗,多持此说。
“他所以只有很少儿首律诗,不是不善写,而是不愿写。”(王运熙、李宝均《李白})“他是不耐烦在形式上和字句上下推敲工夫的。”(王瑶《李白》)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格律与李白个性、创作方法有扦格。他要尽力发挥“壮浪纵悠,摆去束缚”的表现能力,而“不屑束缚于格律对偶,与雕绘者争长。”
其三,认为李白反对作七律。“太白之论曰:寄兴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所谓七言之靡,殆专指七律言耳。故其七律不工。”(翁方纲)《石洲诗话》)李白不善七律、不愿作七律、反对作七律诸说,都是为李白现存七律少寻找原因的。我以为以上诸说,都未能真正揭示李白创作七律少的原因所在,且与李白创作实际不符,因而很难使人心悦诚服的。要揭示李白创作七律少的真正原因,必须将其放在盛唐诗歌创作的总潮流中来考察。七言绝句与七言歌行发展到感唐,已臻于成熟阶段。当时名家辈出,蔚然成风。李白以其天才卓绝的创造与极为卓越的创作成就。将其推了历为李白七津少一辨史的高峰,在文学史上矗起了巍巍的丰碑。而七言律诗,在开元、天宝年间,仍处于摸索试验阶段,当时浪漫主义创作思潮盛行,诗人很少有人愿意在形式上下功夫。因此诗坛七律创作的成绩甚微,李白也不例外。诚然,七律在初唐沈、宋手里,其格式已大体定型。然一种文体的酝酿与成熟,需要长期的创作试验。在中国文学史上,七言诗创作成熟远在五言以后,而七律格律严,难度大,所以直到盛唐,其格式仍未能定型而划一。
当时有些人写的七律,格调类似于七古。或者可以说,从初唐到盛唐,仍有人以七古的笔法写七律。沈俭期《龙池篇》、崔颖《黄鹤楼》、李白《鹦鹉洲》等,都留有古诗的痕迹。就以李白写的七律而论,也多有认为是古风者,毛先舒日:“李白《鹦鹉洲》诗,调既急迅,而多复字。兼离唐韵,当是七言古风耳。”
(毛先舒《诗辩抵》)管世铭云:“崔颖《黄鹤楼》,直以古歌行入律。太白诸作,亦只以歌行视之。”(管世铭)《读雪山堂唐诗序例》)汪师韩说:“李白《鹦鹉洲》一章乃庚韵而押青字,此诗《文粹》编入七古,后人编入七律,其体亦可古可今,要皆出韵也。”(汪师韩)《诗学纂闻》)方谷云:“太白此诗是效崔颖体,皆于五六加工,尾句寓感叹,是时律诗犹未甚拘偶也。”
(方谷《温奎律髓》)认为李白《鹦鹉洲》是“七言古风”,当以“歌行视之”气,是离开了当时七律创作的实际水平,用七律定型后的格律要求,评价当时的七律创作,是不合。适的。认为《鹦鹉洲》“可古可今”、“未甚拘偶”。即此诗介乎古诗与律诗之间,反映了当时诗坛七律创作的实际情况。是颇有见地的。谈到七律的发展史,赵翼在《匝北诗话》中有一段极精僻的论述:就有唐而论。其始也,尚多习用古诗。不乐束缚于规行拒步中。即用津。亦宝五言,而七言孔七;一匕言亦多绝句,而津诗犹少。故《李太白集办七幸气三李白诗歌艺术论首,《孟浩然集》七律仅二首,尚不专以此见长也。自高、岑、王、杜等《早朝》诸作。敲金戛玉,研练精切。杜寄高、岑诗,所谓“遥知对属忙”,可见是时求工律体也。格式既定,更为一朝令甲,莫不就其范围。
然犹多写景,而未及指事言情,引用典故。少陵以穷愁寂寞之身,籍诗遣日,于是七律益尽其变,不惟写景,兼复言情,不惟言情,兼复使典。七律之蹊径,至是益大开。
赵翼所说的《早朝》诸作,作于乾元元年。而杜甫所谓“遥知对属忙”,则在乾元二年。可见七律的成熟与发展,是在乾元以后。这从现存唐诗也可以得到证明。施子愉先生曾就《全唐诗》中存诗一卷以上的诗人的作品加以统计,制成表格。(施子愉)《唐代科举制度与五言诗的关系)据该表统计:初唐七律计72首,盛唐七律300首,中唐七律1848首,晚唐七律3683首。数字是最能说明问题的。从这个统计看,初盛唐七律总数为372首。仅杜甫七律就有151首,而其中130首写于居成都后,就时代说,已跨入中唐了。除过杜甫在居成都后创作的七律外,初盛唐七律总数不过240余首,为中唐七律的七分之一强,为晚唐七律的十五分之一。可见,初盛唐七律以总数谈,简直少得可怜。盛唐名家的七律,据粗略统计:李白12首,杜甫在760年前21首,孟浩然4首,王维26首,崔颖2首,李顽7首,高适7首,岑参在760年前7首。从以上统计数字看,不论就创作总量或占全集比例说,李白七律都偏少一点,但不很悬殊。不能由此得出李白不善七律、不愿作七律或反对作七律的结论。放在七律创作尚不盛行的这个特殊历史环境看,以上诸说则不攻自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