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廷的科举条例规定,中了举人之后,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由吏部分配到地方为官。海瑞被任命为福建南平教谕。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海瑞来到福建南平县,任郡庠教谕,他的仕途生涯由此开始。
海瑞到南平任教谕后,凡事都要以朝廷颁布的法典为准则,言谈举止必须符合封建礼教和道德的标准,从不马虎从事,严格律己,身体力行。为人也是堂堂正正,磊磊落落。
在海瑞到任前,南平县学比较混乱,要想到县学学习,需要行贿。教谕、训导们还要对缙绅富豪子弟在成绩上予以徇私照顾。海瑞任教谕后,罢黜陋习,整改学风学纪,广招学生。把收礼视为索取非分之财,对送礼者一概谢绝。他认为,一个人不管地位高下,都可以发展才干,实现自己的抱负。何况担任教职的人,负有造就人才的责任,地位何等高尚,不能收受贿赂,自甘随波逐流。他这一议论,都是针对当时学府风气而发的。
海瑞上任后,首先向自己的学生们声明,他一直以孔孟言行为自己的人生哲学,所以对学校,从事教育培养人的工作,也要依照圣贤之道来培养生员。要求生员认真研读应该读完的各科学问,还要认真实践所学到的各条理论。他结合自己在郡学读书时的切身体验和对南平县学实际情况的了解,很快制订出《教约》,在《教约》中总共提出了16条规则,几乎对生员在郡庠期间的所有生活细节都作出具体规定。包括生员在修身、处事、待人、接物等方面的规定,告诫生员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海瑞要求学生之前,他首先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教约》中的规定,言传身教,以身作则。海瑞始终把德育放在首位,在《教约》十六条中,涉及德育的就有十二条之多。他认为诸生“集义以生浩然之气,为贤为圣,异日为国家建伟业无难矣”。海瑞教导生员要先从小事做起,要求生员对自身的不足要一一改正,要善于自重,言谈举止都要以礼教和道德为标准,“勿以恶小而为之”。他在县学中积极倡导道德和文章不可分割,“文也,所以写吾意也”,所作的文章要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感情,在他看来,如果文章尽是照抄书本,拾人牙慧,就无异于陈词滥调。他在《教约》中说:“……吾平日读书,明白立身行己,正大光明,吾之神也。作而为文,不过画师之写神耳。”所以凡是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文章,纵使文章写得再华美绝伦,也是没有用的。这是对当时八股文及墨卷的一种讽刺。他作《规士文》劝谕诸生要写好文章首先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在读书时,应该以修身、操守、品德为尚,要向古人学习。
海瑞办事认真,因材施教,制定了一套自己的教学方法,按照学生的学习程度不同将他们分成四个等级,把“四书”作为基础课,每人必读,成绩较好的加“五经”,又较好的增加《资治通鉴》,成绩最高的则研究性理之学。对学生平时品行的得失和学业成绩进行了严格的记录。同时,学校“岁终执此,历历稽验参酌”,对生员进行赏罚。海瑞认为这会对学生起一定的约束作用,对改变学风有一定的效果。
南平县学在海瑞的精心教育管理之下,学风端正,纪律井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养出了一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