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第三次回到了故地,他不知这是起点还是终点。田野里的庙宇已打好地基,重建后的小镇似乎也有了笑声。不过这一切对他并无意义。没有人在意他和鬈毛,他们甚至还不如街上窜过的两只鼹鼠。接二连三的重返让来福感到焦虑,他不想一辈子被困死在周而复始的怪圈中。他不知如何才能结束这种地理上的循环。他不想再回来了,他提醒鬈毛道,把裤衩拉拉好,别让人看见你的尾巴。
他不想招惹麻烦,大地震虽然过去了好几年,给人们遗留下来的创痛并未随风而逝。自从他收养了鬈毛,就清楚这个长尾巴的女婴被认为是灾祸的化身。虽然她的相貌未必妇孺皆知,但只要一不小心露出尾巴,驱逐、辱骂乃至殴打便会接踵而来。他熟悉那些人的嘴脸,先是惊愕,随即是揉皱了的抹布般的憎恶,似乎面前并不是行乞的小叫花子,而是威胁他们性命的鬼魂。这个时候,来福唯一能做的就是拉着鬈毛逃之夭夭。事实上,能顺利离去已是好运,有时会引来追兵,或者头上掠过石块。最可怕的一次,是被一个眼珠突出的老头赶上,差点把举到头顶的鬈毛摔死,如果不是来福撞击他膝盖让他跌倒的话。
这样的遭遇发生多了,来福悟出来,他和鬈毛很难在当地乞讨谋生了。他把生存的来源转移到偷盗上,鬈毛是他得力助手。她悟性很好,出手如梦,让来福自愧弗如。或许应该这样说,他们已不再是单纯的小要饭花子,而是以行乞作掩护的两个小贼。
鬈毛跟在来福身后,把裤衩往腰上提提。他们离开镇中心,沿着河往远处走。前两次他们都是走大路,这次来福决定跟着河水走,河水流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总之大路是走不到终点的,它只能把你像邮包一样寄回来。
傍晚时分,他们已行进约二十里,来到了彻头彻尾的旷野。河边树很多,这是典型的乡村的黄昏。半明半暗的地平线,稀疏的农舍和此起彼伏的蝉声与蛙鸣。河水尚算清澈,不远处有桥,河坡有被岁月打磨的石板。两个小孩奔过去,站在石板上踢水。玩了片刻,小心翼翼下了河。站在水浅的地方用手拍打水面,他们好久没洗澡了,身上有难以想象的臭味。河水把他们皮肤上的污垢带走,他们浸泡在水里,待了很久才上岸,将湿漉漉的衣服挂在灌木上。
哥哥,你朝那儿看。鬈毛一直这样称呼来福。
来福把头一回,一个巨大的坟醒目地耸立在田野之中,繁茂的树遮住了视野,使他们方才没有发现它。来福道,这是第六个了。鬈毛道,第七个,你忘了把碉堡边上的那个算上。
来福道,七个了么?他光着屁股在田埂上坐下,扳起了指头。你说得不错,是第七个。
鬈毛屁股也裸着,尾巴随着奔跑而微颤,她回头问,数清楚了吧,是不是七个?
来福道,你瞎跑什么呢?
鬈毛在田间一跳一跳,大声道,哥哥,你说还会有几座坟山?
来福捡一块薄石片,在河面上打出几个水漂。他不知道岛上会有多少这样的大坟,只知道它们都是那场地震的产物。在环岛流浪途中,每隔一段时间它就会出现一次,已经有些麻木了。
鬈毛从来福眼里消失了一会儿,再次出现时,身边多出一个与她一样光着身体的女孩。女孩与鬈毛一般高,同样晒得黝黑,似一条滑溜溜的泥鳅。她刚从河里上来,斜背着竹编的鱼篓,左颊有块暗红色胎记,占了小半边脸。她拉着鬈毛,走到来福跟前,我叫酱油癍,是渔夫的女儿。
来福慌忙护住裆部,他从未在陌生女孩面前一丝不挂过,涨红了脸道,我叫来福。
把光屁股留给酱油癍,跑去把湿衣服穿上,顺手将鬈毛的裤衩揉成团,朝鬈毛扔过去。
一阵奇异的风吹了过来,将翻腾的裤衩变成了大蛾子,朝河中央飞去。
酱油癍一个猛子扎进河里,游出一幅水面,把头冒出来,大蛾子正在下降,她一伸手,接住了。
鬈毛看见大蛾子飞过来,她蹦了一下,做个仙人摘桃的姿势,手到擒来。
这组动作看得来福有点愣神,他是旱鸭子,酱油癍的水性让他目瞪口呆,到底是渔夫的女儿,他想。那么渔夫又在哪儿呢?来福扫视周围,没发现有别的人。
你爹呢?来福问河里的酱油癍。
在前面呢,跟我来吧。酱油癍道。
来福走到鬈毛身边,她正把腿往裤衩里套,来福道,把尾巴藏藏好。
酱油癍还在河里,已经游出去一大段距离,来福和鬈毛一路小跑才赶上她。这时候,一只小木船在河流的弯道露出了轮廓,野草和芦苇让它处在不易发现的背景里,如果不留神,就不会被发现。或者至少,还可以隐匿五分钟,直到有人近在咫尺地站在它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