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为我的音乐而驻足过,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为我的音乐而感动过,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去关心一个乞丐在想什么。”——拉二胡的老乞丐。
天微微亮,空寂的大街上渐渐有了行人。巷道里面的乞丐睡醒来后,陆续出城。
贾逊做了一个拍拍身上的尘土的动作,优雅地起身。他脸色平静,无忧无喜,掏出最后的一小点黑馒头,毫不犹豫地放入嘴中,细细嚼了嚼,慢慢吞下。
吃完“早餐”后,贾逊沿着大街散散步,不知不觉走出城。城外有一条宽阔的护城河,也不知道是天然的河流还是人工开凿出来的,河水很肮脏,整个城市的生活污水、作坊废水以及人们的屎尿,都集中排放到这条河里面。河堤上种着歪歪扭扭的柳树,一座陈旧的石拱桥连接着河的两岸,要进城出城,都得经过这座桥。贾逊下到护城河边洗了洗脸,又悠然自得的爬上岸,自动忽视了不远处的河面上还飘着一坨屎粑粑。他背着城市,越走越远。
沿着官道像蜗牛一样慢慢前行,一路上,瞧着没人的时候,扯些野花野果充饥。太阳悬空时,道路的两旁逐渐热闹起来。这里没有门面楼阁,所有人的买卖都是随意铺一个小摊子,但是叫卖声不绝于耳,人们摩肩接踵,十分热闹。朝廷有明确规定,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干净和谐、美好幸福的城市,所有乞丐不能在城市里乞讨,所有无证商贩不能在城里营业,所有未经许可的商品禁止在城里出售……在这些规矩的作用下,城市果真无比干净和谐、美好幸福。同时呢,那些乞丐、商贩、商品呢,集中在城外活动了,久而久之,在某些地方形成了“草市”。所谓的草民的集市是也。
贾逊就是走到这么一个草市之中。他本不想停留的,但是经过一棵老槐树的时候,他觉得那棵树很好乘凉,于是决定休息休息再走
周围人来人往,嘈杂得很。不远处有群乞丐在乞讨。其中有一个老乞丐,大约六七十岁的样子,满身脏兮兮的,穿得破破烂烂的,这些乞丐的特征他都有。唯独奇特的一点是他怀中有一把破二胡。这个东西其他乞丐就没有了。老乞丐气定神闲,悠然自乐的拉着二胡。二胡的声音跟二胡本身差不多——一样的破得很。
贾逊靠着大树,怀抱破包袱,闭眼休息了。没有谁会注意到他,他也不会去观察谁。属于他的,只有喧闹中的一片宁静,酷热中的一丝清凉,碌碌中的一刻悠闲。此刻,在贾逊的耳朵里面叫卖声,吵闹声,谈笑声等等声音越来越模糊,而莎莎的微风声,叽叽的鸟鸣声,以及那“咯嘎咯嘎”的二胡声,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原本老牛拉破车般的音乐,在贾逊静下心来后,竟然变得跟天籁一般。
像微风,像流水,想春阳,像呢喃声,像低吟语。贾逊感觉好奇怪,从来不懂音乐的他居然能听出这二胡声的妙处出来。
贾逊面露微笑,睡着了。睡着后,他做了一个好梦。在梦中,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与世无争。在梦中,他有一个贤惠的妻子,有几个乖巧的孩子,有一间能遮风避雨的房子,虽然不富裕,但是幸福美满。在这个梦中,没有忙忙碌碌的市民生活,没有打打杀杀的江湖恩怨,没有尔虞我诈的官场斗争。只有真,只有美。
不知过了多久,脸上热热乎乎的。贾逊睁开眼,夕阳在泯灭之前,散发出万丈红光,壮观无比。夕阳的余晖洒在贾逊的脸上,不知是被映得通红,还是晒得通红。
“天快黑了。”
贾逊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肚中饥渴到极点,身体十分乏力。
“我快要饿死了。”
奇怪的是,他此时并不恐惧,并不焦急,并不悲伤。他只是觉得好笑,十多年前自己意气风发的上山学艺,两个月前自己志得意满的学成归来,没有想到——十多年前没有想到,几个月前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结局居然是饿死!还幻想叱咤江湖,还幻想君临天下,甚至还幻想修道成仙,真是搞笑极了。
“哈哈,哈哈哈。”
贾逊无力的笑着,笑得很开心,笑得很真实。一个巨大的人影遮住了贾逊的阳光。贾逊抬头一看,来者是拉二胡的那个老乞丐。
“你很饿。”老乞丐怜悯的说。
“不饿。”贾逊努力翘起嘴角,做起微笑的表情,说。
“你已经十来天没有正式吃东西了。”老乞丐肯定的说。
“我饮食规律,每日三餐,从不间断。”贾逊更肯定的回答。
老乞丐若有所思,点点头说:“我知道是什么力量支撑你活到现在了。”
贾逊脸上的微笑消失了,他没有再说话。老乞丐坐在他身边,说:“这力量,说好听就是尊严,是天生的贵族气质。说不好听就是死要面子。其实呢,就是装逼而已。”
贾逊奇怪的看了老乞丐一眼,见老乞丐正低着头用脚在地上扒了扒。贾逊目光微微扫了下他的脚边,本来连说话力气都没有了他立马惊跳起来,喊到:“我不是乞丐!”
在贾逊的面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七个铜板。很明显,这是他在睡着的时候,别人“施舍”给他的。老乞丐眼含笑意的看着贾逊,并不说话。
贾逊赶紧解释:“我真不是乞丐。我是来旅游的。”
老乞丐眼中的笑意更浓,他把那些铜板扒到自己的跟前,一枚枚的捡起来,说:“其实我也不是乞丐,我是玩艺术的。”
见铜板一枚一枚的进入老乞丐的手里面,贾逊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就像有人割了他的心头肉一样,很痛很不舍,但又不能开口说话。
老乞丐笑呵呵的把铜板收入怀中后,又坐到贾逊的身边,亲切的和贾逊交流:“我家本来是一个大富人家,后来老爹出事了,又逢珉东地震,家道就中落了。那时候我七岁,随着流民四处流浪。我一直不承认我是乞丐,我觉得我是读过书的,是受过教育的,虽然同样脏臭,但是我的内心是纯洁的。我和那些庸俗的乞丐是不一样的……”
不知不觉中,贾逊听得入神。老乞丐呢,也陷入了回忆。他继续讲:“一直到现在,我也不觉得我是乞丐。我是卖艺的。我的经历实在是难得讲完,这一辈子的流浪生涯,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受过的白眼那是比茅坑里的蛆还多,遇见的好人也不算少数。见过有的人一夜暴富,也见过有的家族一夜衰落。见的世面多了,也就越加觉得人一辈子就是这么回事儿。我觉得,人嘛,活得快乐就行,活得真实就行。活着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行。说到这里,我,很感激你。”
老乞丐这句话说得让贾逊摸不着头脑。一瞬间,老乞丐本来浑浊的眼睛却让人感觉清澈,本来肮脏的身体却让人感觉到圣洁。老乞丐低声的说:“我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二胡。自从二十多岁时捡到我人生中的第一把二胡后,我每天在拉,每天在感受,每天都尝试把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感情,自己的体悟融入音乐声中。我也不知道我拉得好不,我只知道,我用心去做了。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因为我的音乐而驻足过,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因为我的音乐而感动过,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去关心一个乞丐在想什么。”
贾逊听出了老乞丐声音中的落寞,但是他的表情依旧那么淡然。老乞丐转头看了贾逊一眼,说:“谢谢你,你用心听了我的音乐。我很感谢你。”
“这老头儿是寂寞了。”贾逊用异样的眼光的看着老乞丐,这家伙经历丰富,音乐造诣高超,说起话来一套是一套的,理论水平也不低,看来不是普通人啊。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高手在民间,大隐隐于市?
忽然间,贾逊觉得老乞丐身体变得圣洁而巨大,焕发出金色万丈光芒,面露慈祥笑容,将温暖而有力的手伸向自己。
“要不,我教你拉二胡。”
“好。”贾逊毫不犹豫地回答到。随后他忽然意识到什么,摇了摇了脑袋,定眼一看,面前是一个猥琐的老乞丐在用肮脏的目光看着他。贾逊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一个大错,于是补充到:“好是好,但是很抱歉,我不能答应。”
“笑话,我怎么差点答应去拜一个臭乞丐为师,难道是饿到极点产生了幻觉。”贾逊心理想到。
老乞丐眼中的兴奋和幸福瞬间变得暗淡下去,他也没有追问贾逊为什么,也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老乞丐只勉强的笑了笑,说:“呵呵,我也只是随便说说。”
贾逊回:“呵呵。”
老乞丐背对贾逊,眯着眼看着落日。贾逊在老乞丐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与落日。一老一少就这样陷入沉默。
太阳已经落山,草市上的人已经散尽。老乞丐慢慢起身,回过头,深情地对贾逊说:“小伙子,下班了。”
“下,下下班?”贾逊愕然。
老乞丐扔下了那七枚铜钱,蹒跚地离开,显得那么孤独,那么苍老。贾逊没有跟上去,老乞丐也没有等候。一直,等到老乞丐融入无尽的夜色之中……
“我,如果……下次见面,我跟你学拉二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