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过去,诺初已经初步的掌握了基本的药理知识,她的学习能力比暮笙想象中的快,只是一直以来都还没有亲自的诊断过病人,暮笙也不知道诺初的真实水准,他觉得是时候让诺初独自接诊一些病人了。
这一年来诺初一边跟着暮笙学习医术,自己的身体除双腿以外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她经常一个人坐着轮椅在树林里练习,尝试着让自己站起来。可她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在尝试的过程中不知道摔了多少次,膝盖手臂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处,但她没有气馁,也不放弃,她相信自己有一天能站起来的!
这天她又试着站起来,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能站起来,虽然只是短短的几秒。
“哥,哥,你看见了吗?我…我可以站起来了!”摔倒在暮笙身上的诺初激动的说着,
“看见了,看见了!”暮笙正从外面回来,就看见了诺初站起来几秒要摔下去的时候,急忙跑过来扶住。
“哥,我真的有机会再站起来,我不是废人。”激动的泪水从诺初的眼角留了下来。
“嗯!”暮笙的心里高兴,看着诺初能站起来了,他比谁都高兴。
“初儿,明天我们去王大爷家一趟,他的小孙子上次不舒服我们去看了,明天去复诊一下。”暮笙趁着这个开心的劲,把第二个好消息告诉诺初。
诺初在半年以前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不少的药理知识,向暮笙提出自己想亲自诊治病人,但暮笙不同意,说生命并非儿戏,他觉得那时的诺初还不够熟练。
“好!”
“我的意思是,明天我陪你去,你亲自去诊断。”
“真的吗?真的吗?我真的可以亲自给人看病了?”
“嗯,我会在一边考察你的学习成果,不用心急。”
“今天真的是很好的一天。”
“哎哟哎哟,真的好热闹,在外面就听见屋里笑呵呵的,再说什么开心的一天呀,让我老婆子也乐呵乐呵!”门外李婆婆又提着糕点来了,
“婆婆,您快请坐,哥哥说明天我就可以是一名大夫了。”
暮笙在一旁倒水,“我可没说你是一名大夫,只是说你可以尝试着亲自问诊了。”
“那不都一样吗?”诺初嘟着小嘴,
暮笙苦笑的摇摇头,把茶水给李婆婆端上,“婆婆,今天留下来吃晚饭吧。”
“对呀,婆婆你留下来吃饭吧!”诺初竟然开始撒娇,
“好好,老婆子就当一回厚脸皮人吧!”
“婆婆,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您能留下来吃饭我们兄妹俩开心还来不及呢。我去做饭,您和初儿坐着说说话。”
等暮笙走出屋子,诺初小声的说,“我觉得我现在真的好开心好快乐,不知道这快乐是不是像梦一样是短暂的。”
李婆婆拉着诺初的手,“孩子,不管是快乐还是悲伤都不可能是长久的,他们只是交替着出现,当你觉得快乐的时候,就好好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当你觉得悲伤的时候,也要相信挺过去就能迎来快乐了。”
“婆婆,您现在觉得快乐吗?”
“嗯,老婆子我啊,觉得很快乐,晚年有你们兄妹俩这样的陪着我,我也死而无憾喽!”
“婆婆您别这么说,要不您到我们家来住吧!”
李婆婆摇摇头,说自己在那小屋里住了大半辈子,只习惯在那屋子住着舒服些,而且那里有旧人的味道。听此诺初与暮笙便不再说了,只说以后会经常过去看望她老人家的。
近一月以来天空一直飘着绵绵细雨,北极村这个岛屿只要一下雨,天气就会变得特别冷,哪怕昨日在太阳底下,可以只穿一件单衣,但今天下起雨来,不管是绵绵细雨还是倾盆大雨,温度都会急剧下降,穿上冬季的衣服都不为过。
诺初因为一年前留下的病根子,受不得凉,最怕的就是这北极村的雨天,所以暮笙一直把家里的火烧的很旺,维持里屋的温度。
可这次连接着下了快一月的雨,刚开始的几天,诺初便觉得身体有些不适,头经常晕乎乎的,时不时还有些疼,她并没有给暮笙说,不想让他担心。暮笙自然很清楚诺初的状况,在她平时的汤药里,加入了一些缓解头疼的药材,诺初才觉得好些了,她以为是自己习惯了这次的下雨天。
下雨地面都是稀泥,有些地方还发生的滑坡,就算暮笙自己出诊行走都很不容易,也没有带着诺初,诺初因为自己的身体不舒服,也没有要求要一起出。
半月以前,诺初有点不太放心李婆婆,便让暮笙回来的时候去瞧瞧。那日他正在李婆婆屋里坐了一小会儿,李婆婆这次没有给暮笙桂花糕,她说,近日一直都是阴雨天,糕子做出来味道不好,等哪天天气好了,再做。她给了暮笙另一样东西,一对镯子,说是喜欢诺初这孩子,但是最近不见她来,所以让暮笙转交。暮笙觉得有些疑惑,提出想为李婆婆把脉诊断一下,李婆婆拒绝了,
“老婆子我自己身体好着呢!别瞎猜,这对镯子我原本是想送给我女儿做嫁妆的,可……没机会了,现在就剩老婆子我一个人喽,诺初那孩子我看着喜欢,这不这几天下雨出不了门,便有空翻出来了,索性你今天来了,不然过几日我也要给她送过去了。”
“可,这镯子太贵重了,不能收的!”暮笙有点紧张额说道,
“我现在孤零零的一个老婆子,要不是有你和诺初,陪着我,我早就的不在喽!”
“可是……”
“收着吧!难道是觉得不好?”李婆婆见暮笙不肯收下,面露难色
暮笙接过镯子,“那我替初儿谢谢您,近来初儿的身体不好,虽然那孩子嘴上不说,我是大夫怎么会瞧不出来,等她身体好些了,我带她亲自过来谢谢您。”李婆婆满意的笑笑。
暮笙高高兴兴的拿着镯子回家,推开家门看机诺初倒在地上,他急忙扔下肩上的药箱,快步来到诺初身边,诺初体温偏高,可额头又一直冒着冷汗,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腿下却留了一摊血,已经浸湿了下身的衣裙,暮笙小心翼翼的把诺初抱上床,慢慢用剪子剪掉浸湿的衣裙,看着诺初的腿上,全是一处一处的伤痕,虽然有一些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是还能看见伤疤,有些伤痕却很新,还有一处正在流血,想必是今天划伤的,看着这一幕,暮笙的心凉了半截,一边含着泪一边帮诺初把伤口包扎好,诺初虽然脉搏很微弱,但是并无大碍,只是这雨天的温度太低了,身体不适应,加着她每日对自己的腿施“酷刑”,今日应该是承受不了。暮笙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躺在熟睡的诺初。
“初儿,你为何能对自己下那么狠的手?你知道为父现在心里是什么感受吗?就算是到刺到我身上我都觉得不会那么疼……”
诺初昏迷了两日以后醒过来,第一眼就看着门边有一个人影一瘸一瘸的进来,人影越来越近,她看清楚了,是暮笙!
“哥哥,你的腿?”
暮笙慢慢把诺初扶坐起来,“没事的!你都睡了两天了,看天放晴了!”
诺初看向窗外,穿过云层射下来的阳光,照进了屋里,看着都感觉暖暖的。诺初洗漱换好衣服,她换衣服的时候看见自己腿上被绷带包扎着,她摇着轮椅来到院子里。此时暮笙已经沏一壶茶在院子的凳子上坐着了,像是有话要说的架势,诺初慢慢的靠近,把轮椅停在桌前。
“哥哥,初儿腿上的……”
“嗯,那天你因为缺血晕倒在地上了,我回来看见了…你腿上的伤。因为我没有保护好初儿,所以让初儿受伤了,初儿身上的伤,我全刻在了自己身上。”
诺初知道了,原来暮笙一瘸一瘸的是因为把自己一星期划伤腿来测试有没有感觉的伤,一天全划在了自己的腿上,“我……”
“我知道初儿心急,知道初儿为什么这么做,只是……我作为一个医者连自己最亲的人都医治不了,我觉得不当大夫也罢。”
诺初是第一次见到暮笙生气。暮笙觉得诺初这样的伤害自己,他又不知该如何,他生气了,只是在生自己的气。
“初儿知错了,再不会做伤害自己的事情了。”
“初儿说话可是当真,没有欺骗我?”
“保证不会了。”
“当真?”
“当真!”
接着暮笙从怀里取出一对镯子,把李婆婆将镯子赠予她的事情告诉了诺初。两人说好,明日去李婆婆道谢。
天气终于放晴了。可……当他们第二日到李婆婆家里的时候,李婆婆安详的躺在自己的床榻上永远的睡着了,屋里冰冷冷的。暮笙担心诺初受到屋里低温度的影响,把自己的外袍披在她的肩上,走进李婆婆,查看了一下。
“李婆婆应该是那天夜里去世的!”话音刚落,诺初从一旁的轮椅下扑到李婆婆的身上,哭了起来。原来李婆婆不是没有做桂花糕,而是她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快到时间了,没有力气了,原本想着把镯子放在身上,留张简单的纸条,可谁知暮笙来了,这不正好……
“婆婆走得时候很安详!她应该是带着满足走的。”
“李婆婆曾经说,原本孤寡的晚年有我们陪着她,她觉得很快乐。”
暮笙为李婆婆立了一块碑,两人站在坟前。
“婆婆,只是到老伯伯和她女儿那边去了,她一定会永远的快乐下去的。”诺初抹掉眼角的泪水说道,手腕上带着李婆婆赠予她的一对镯子。
两人行了礼,暮笙推着诺初下来山。
做足了一月的准备,暮笙准备带着诺初四处行医,他想带着诺初去看看北极村这个岛屿的山山水水,去看看北极村最热闹的街。他之前担心诺初的处境,尽量把她藏起来,过了一年似乎并没有出现异常,虽然不能掉以轻心,但是总是把诺初藏在这深山里,“关起来”也不妥。他暂且相信这北极村是安全的,北极村有一道天然形成的屏障,外界是无法准确地看见它具体位置的,除非是站在正确的位置,否则你看到也有可能是海市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