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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月色与酒色之间

赶在下午上课之前二十分钟,我匆匆下了楼梯。穿过小区里草木的清苦味,像是走在水草稀疏的浅浅水底。一棵一棵的行道树,向我迎来,又被我甩在身后,我沿着诗仙东路,一直往东,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学校向我靠近过来。

小学毕业后,举家从小镇来到县城。我读初中,爸正好预备在奉节买房住。我兴奋地跟着爸一起奔走,像是快乐的小马驹。第一次来到这个小区,我看见小区门口的那四个朱红行草“彩云小区”,心里就调动了《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中学来的知识,满心怀疑,这究竟取自“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中的彩云,还是取自“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中的彩云呢。我给爸说,这里好呀,有两句诗。爸说,我也觉得好呀,真是两居室。

住进诗仙东路的彩云小区,我发现家靠近小区边缘一侧,咫尺之隔,就是喧闹的公路和市集。我坐在家中,想起古人所谓的“结庐在人境”,心想自己藏身在闹市中,发奋读书,独自牛逼,真可以无愧于古人。小区和公路间,隔了一排香樟,公路里边儿拥簇些红花檵木,隔两三米处种一棵肉桂。春夏之际,小区靠公路一侧,一带火红,仿佛护城河,河外纷纷攘攘,河内有我按兵不动。爸进了城里,住进了刚刚装修的房子,不能像往常一样随地扣脚吐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很快他瞄上了那个面朝长江的阳台,眺望流水,目送远帆,常年盘踞在那里。他喜欢在那个阳台上抽烟,看起来一副深沉已极的模样。在他深沉的眼底,有一盆随风摇动的红掌,搭在红掌花上的,是摇动得更有劲道的一双灰色袜子。

自我上了初中,爸和妈来县里找了工作。妈去了私立幼儿园当老师,爸一开始在小区当保安。俗话说,好吃懒做当保安。几个月后,爸也觉得保安确实保证安逸,就是太过无聊,成天无所事事,仿佛垮掉的一代。于是重操旧业,干起了生意行当。生意无非是以贱易贵,积少成多。不消两年,生意火了,小商店变成大超市,他觉得自己不过成天抱布贸丝,又有些无所事事了。

彩云小区离学校的距离是介于坐车和不行之间的距离,一去二三里,文具店四五家。上学的一路上,学生如流。大家都走得比较快,因为是盛夏,太阳毒辣无情。虽然路边的榕树长得茂盛,稍微起到遮荫的效果,但杯水车薪。三峡蓄水以后,气候条件总有些怪异。夏天库区水面反射大量阳光,热气从上下两路包抄,人的皮肤始终能感觉到被炙烤的火辣,隐隐能闻到烤肉味儿。

林山南是在学校门口遇到的。这家伙足足比我高出半个头,如果在一大群女生面前,我是非常不愿意和他并排走的。身高真是硬伤,自惭形秽也是不得已罢了。我一直就羡慕那些长得高大的人。《战国策·齐策一》强调邹忌之英俊,先言“修八尺有余”,然后才说“而形貌昳丽”——这样,山南脸上的那几颗小小痘痘,似乎也不足为患了。视力差一点的,仰望那么高的海拔,上面就算有几块石头,也瞧它不见。

林山南是我初中同学,典型的官二代,穿的衣服看起来普普通通,看看标签,都是县里没有的名牌。他成绩不好,走后门,进了这个班之后老师对他极为殷勤。高二下册的时候,他因为根红苗正,成为我们学校学生中的仅有的两个党员之中的一个。

我抬起头,朝第一教学楼望去。

学校校训有八个字:积极,广博,严谨,努力。这八个字被做成烫金大字,用钢脚分别立在两栋教学楼上。第一教学楼共有六层,青白色玻璃、粉红色琉璃瓦、烫金大字,在阳光照射下光彩熠熠。第一教学楼里是高一全体学生、高二大半部分学生,这些学生还没有被大量诸如《5年高考3年模拟》《赢在高三学习方法上》《清华北大不是梦》《数学常考基础题》《黄冈中学高考模拟试卷》这样的学习资料给折磨,大都血气方刚悠游快活——印象派若要给这栋楼画像,用色必然明丽鲜艳。第一教学楼分到了“积极、广博”四字。第一教学楼东边是第二教学楼,墨绿色玻璃、乳白色琉璃瓦、烫金大字,在阳光照射下光彩沉沉。这里边关押着全体高三学生、少半部分高二学生。第二教学楼分到了“严谨、努力”四字。第一教学楼西边是男生宿舍,提供给那些家距离学校较远以及很远的学生住宿,这些学生中包括陈秀。

学校里的正统知识,当然充斥于各栋教学楼的教室里,而所谓的下流文化,却在各种公布栏、厕所墙壁上。从细节上可以看出来,往往是这些不登大雅的文化,能够被人热爱:课本上再简单的唐绝句,普通学生都得背好几个早自习,厕所墙上的“好久不见,十分想念,要求不高,床上单挑”、“大开方便之门,解决后股之忧”,人人都是过目不忘,堪称《诗经》中十五《国风》的遗响。

上教学楼的时候须路过一个长梯,这长梯毗邻文化长廊,我正和山南有说有笑,讨论着明星露点和以巴开火,却碰见了款款走来的朝雨。

嗨!朝雨。我说。

你俩挺早的。朝雨回答我。

山南看着她手中颜料盒、排笔,笑吟吟地问,你更早,来干吗了?

我把黑板报颜色上好了。她说着,递给我们看她手中的颜料盒以及排笔。

我接过她手里的东西,退后几步瞟了瞟文化长廊里我们班负责的那一块黑板,责怪道,不是说好了自习时候一起来吗?

她笑着说,我现在正有空,早点做好了安心。

于是我们三人一起去往教室,奔向那座每天需要用同样姿势、同样节奏、同样力度撞击的大钟。今天是周五,晚上上完两节晚自习课,便可以回家去享受那美好的周末时光了。为了感谢朝雨帮我办黑板报,我别有所图地强行请她去广场上“好又来”吃烧烤、喝冰啤酒。学校周围那些小餐馆,白天卖快餐、各种面食,晚上又从屋后拖出烧烤架来卖烧烤,我一个土豪叫做潘小苗的发小曾一边啃着奥尔良烤翅,一边说,钱又挣不完,何必这么辛苦呢?我帮助他解除疑惑,拉着他说,生也有涯,知也无涯,劝世人少读书的老子是国家图书馆的馆长,叫人多读外国书的是把中国书基本都读光了的鲁迅,你他妈家里有钱,站着说话不腰疼?

湿热的夏夜,需要有冰镇过的啤酒。被冻过的啤酒一瓶瓶摆在脚下,仿佛夏天的夜晚一夜一夜排开。瓶身上的冰汽聚集成一颗颗细密水珠,如同做在桌边的或者石梯口的我们的热汗在滚落。水珠滚落着,遇上另一颗水珠,瞬间合体,变得更加肥大圆润,加快了下落速度,落在地下拍起一片灰尘。人坐在镂空的椅子上,随意抄起一瓶酒来,瓶身附有纸质商签的腰带已经泡得松软臃肿,开瓶的时候,右手捏在上面,一不小心就给搓了下来,黏在手上。不知不觉,已经有三杯酒下了肚,一股凉意从天突穴往下直走关元,然后激荡开来,分别抵达神庭穴和左右太冲。舒爽自内而外浸透,额头上先前被闷热出来的细密的汗开始渐变冰凉,一阵尚有余温的风吹过,汗水蒸发,吸走每个毛孔里的热量,于是整个人都清爽超脱,天上的星星好像伸手可扪,满街超短裙下的大腿变得更加魅惑。我跳到朝雨眼中,告诉她,不要温柔地走进这个良夜。

朝雨只喝了一杯,面颊已有些红润。她不再饮酒,我帮她去旁边奶茶店里买了杯烧仙草,她道谢,我说,不用谢,都是同学,还是同桌,关系还那么好,谢什么,见外。

她说,还是要谢谢。

我笑道,你真要相敬如宾,我就接受了。

朝雨也笑着应付我,说,少来。

吃完喝完我送她回家。朝雨的家就在我彩云小区隔壁的花园小区。与其说送她,不如说是结伴归家。我们已经在烧烤摊逗留一个多钟头了,下课的学生大都回家去了,路上变得非常寂静了。

夜空远处CBD灯火辉煌,几栋大楼顶层那“滨江国际”“飞扬集团”的霓虹招牌在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些个颜色中变幻,仿佛宣告主权,强调着这片天究竟谁主沉浮。这些年的楼越盖越高了,CBD就越来越名副其实。什么是CBD,CBD就是crazy big dick呀。一切都显示出现代城市文明某种疯狂的迹象,西南方天空在下面灯火的映衬下,呈现一片殷红,像是夜行侠被利箭射中后胸口渗出的那一团梅花鲜血。从这一片繁华中偶尔也驶出几辆车来,不时又有车路过我和朝雨身边再驶向那一片灯红酒绿。月亮挂在天边,在遥远的夜空中因为寂寞而显得动人。月色之下,除开学校周围一些文具店之内的小卖部,路上很多商店都已经关门了。有时候还能听见不远处传来的拉下卷帘门所发出的哐哐啷啷的声响。

路上行人渐少,街灯昏黄,人影在人行道上单向移动。影子从我们的脚跟延伸出去,变为一长一短的两个分身,薄如蝉翼。我朝朝雨挨身,影子重叠一些,又闻到她身上的气温。抬眼看见昏黄的街灯掩盖住了月光,照进我的瞳孔,又照在朝雨的身上。夜色更静了,世界变得祥和,我仿佛和朝雨走到了别一世界。树上的夜莺忽然叫了起来,提醒夜里的人此刻尚在人间。我慢慢蹑开,留出一个礼貌的距离。有风在深夜的城市吹起,撩动朝雨的头发。她的头发不是黑色的了,有时候是紫色;有时候是红色;有时候又成了黄色;有时候发梢是青色,发端是黄色;有时候竟又成了彩色。她嘴角的笑意也不再是笑了,有时候是一首歌,有时候是一朵花,有时候像一场接吻,有时候又成了一个甜蜜的梦。

我身体的每个细胞每根神经都极力向她靠近,我却坚定地和她保持远近。我的头发、汗毛像水草一样向她摇动。她头发的香味像是醇香的茅台,让我心旌摇荡。我假借酒劲儿,一定要对她说一些破格的话。我说了什么呢,我不记得了。我也完全不记得我自己。那个夜晚的路程在我记忆里如此遥不可及,远得像是天上的星星,模糊得像清晨被遗忘的梦。她不时看向我,笑着说,陆离,你傻乐呵啥呢?

我说,我想起了诗。朝雨,你知道的,诗不一定要写出的,写出来的大多数已经不是诗了。我是说,美好的诗歌就算不写出来,那也是诗。

路灯照在地上,树影如同鬼魅,一只不知什么颜色的鸟滑过它的影子,树上的精灵跳跃起来,倏忽又安静了。朝雨笑着听我说,似乎明白了我所谓的诗歌,又似乎并不明白。我说,我送你回家吧,再不回去,咱爸妈就着急了。

朝雨住在天镜巷,我送她到楼下,看着她消失在楼梯转角处。我转过身去,忽然一阵诗意翻涌,脑海中跳出十个灵动的字:良宵正可人,明月当西楼。从朝雨家楼下到我家楼下,一共走了一千一百五十八步,见到七个人,其中不包括那一辆放着摇滚乐的摩托车和一辆北京现代车上的人。我父亲也开过北京现代,那时候我十四岁左右,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因为我在那辆车上干过一件差点丢掉性命的事儿。当时父亲把车停在滨江路上,我趁父亲去便利店里买水的当儿,赶紧从副驾驶座挪到驾驶座上去,模仿父亲的架势摆弄起来,右手挂一档,左手握住方向盘,离合刹车控制得当,现代接到指令,虎躯一震,立马朝前冲了出去。车平安地驶出将近两百米,最后被我一脚踩停。父亲追上来时,呈现在我面前的那张脸让我至今难忘,那是一种极度复杂以至于无法描述的表情,他好像有很多话想说,但又吓得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像极了看见白骨精被孙猴子一棒倒打在自己面前的唐三藏。我看着他,坦然一笑,老爸,你比车跑得还快。

我回到家中,爸在沙发上看电视,妈已经睡了。父亲看到我开门,说,回来了,快去洗了澡睡吧。父亲说完关了电视,也去睡了。我换了鞋,把书包丢在沙发上,又坐了一两分钟,然后把T恤和裤子脱在沙发上,穿着内裤朝厕所走去。

温热的水从手提式花洒中喷出,冲走我身体上的汗渍。眼前水汽氤氲,我不经想,朝雨现在在干什么呢?也在洗澡吗?她的胴体是否如眉眼一样动人?她那么近,又那么远,让我想起校园里的歌谣,“姑娘你为什么总是板着脸,好像碰你一定要是个款”。那么,朝雨爱款吗?我伸手抹去头发上的水,抹去此刻脑内乱七八糟的邪念。

我穿好睡衣侧身躺在床上,看着窗帘上的斑驳树影。风移影动,珊珊可爱。我给朝雨发了微信,朝雨,如此婵娟如此夜,跟你在一起的时间太宝贵,宝贵到做什么都觉得浪费。有时候我真觉得,能跟你对视的话,最好不要讲话。

她过了一会儿才回我,现在我们又没在一起,也不可以讲话吗?下次我见到你,就不说话,只看着你?

我说,有一个著名的和尚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他说真理就像天上的月亮,语言就像指向月亮的那只手。既然能够咫尺共婵娟,何必还要用语言?

朝雨的思维点总是让人意外,她回复我,那和尚是谁?

我回答她,说,天知道是谁。大概是禅宗里的。我又不去研究佛经偈道,尘世里我还有太多放不下的美好事物,比如指向月亮的那只手,又比如卷上珠帘总不如的你。

好了,陆离,别一天尽说些有的没的奇奇怪怪的话。好不容易放假,快休息吧。

我最后说,有种传言,说是如果你梦到一个人,就意味着那个人正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在想你。

你别睡,你想我吧。我兴许真能梦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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