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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01

从有记忆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我娘给我取错了名字。

我的名字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但其实我的内心并没有什么向往,也基本称不上晴朗,大多时候那里只是一团混沌,没棱没角地发着虚——不文学的说法,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

但这不算什么。除了让我来一句“无聊死了”的感叹,也没有更大的影响。而这一句“无聊死了”,经由我口数度频繁地出现后,便被定义成了口头禅——连[感叹]也算不上。自然不会有人将它归类进[抱怨]。

的确没什么可抱怨的。像我这类家庭健全、身体健康、了不起在校园或是感情生活里有点小磕小绊的人,无论抱怨什么,都只会被一些人划进[无病呻吟]的范畴。这一点我很清楚。话说这世界总有那么些人,年少时热爱唧唧歪歪,成年后又因了这唧唧歪歪而自觉需要忏悔,逮着机会便爱搬出些诸如[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道理,朝那些和过去的自己大同小异的人义正词严——但说穿了,不过也还是些唧唧歪歪。

我不想做这样的人,更不想被这样的人扣大帽子。[无病呻吟]本身从来不是坏事,坏的是它的确不太讨人喜欢——确切地说,是不讨男生的喜欢。所以,在朋友们忙着为自己的blog或是Qzone换置黑色模板的时候,我一般只打网游。

从“泡泡堂”到“劲舞团”。从“大话西游”到“魔兽世界”。我玩过的网游,大概两只手都数不完。而这样求量不求质的后果,就是让我手头攒出一堆level等级不过十的游戏角色,和一扎花花绿绿的游戏充值卡。打网游这种活动,对我而言,与其说是出于对游戏的热爱,不如说是为了消磨时间和结识帅哥——当然,想结识帅哥,说白了也是消磨时间。

做什么都只是为了消磨时间。有时候我会觉得,人生就像一个空荡荡的巨大的坑,我们把时间丢进去。丢完了,就完了。这个发现让我很有些空虚,但当我环顾四周,发现大多数人都跟我一个模样,便又心安理得起来——[思考人生]这档子事应该能避就避,除了让人想把blog搞成黑底红字外,几乎没有别的用处。

总而言之,就像习惯了夜,便再不会怕黑般。我几乎已经作好要心安理得,消磨掉我之后的十年、二十年,乃至一辈子的准备了。

直到我见到了郑启脉。

[直到……了……],这样的句式看起来有点儿矫情,但我并不排斥。它毕竟代表了转折。而转折于我,哪怕不能算好事,至少,也不是坏事。

02

那是一个初春的星期四的下午。

和北方草长莺飞、万物复苏的景象相比,南方城市的春天就显得狼狈得多。从二月开始,天色就像被打入冷宫的妃子的脸,从里到外一股子软绵绵的靡劲。雨不大,却下得叫人没个盼头。地板被潮气浸润得反了光,若是家里搁置了老旧的电视机,打开就会闻到里面电路板渗开的金属腥气。

尽管客观的描述并不讨好,但这不能阻碍我主观里对于春天的喜欢。这也是我辜负了自己名字的又一有力证据——我对于晴朗的夏天完全没有好感。同样的,我也讨厌冬天。一味地热或是完全地冷,都让我觉得乏味透顶。

我更喜欢会下雨的春天和有落叶的秋天。

或许也因了这个季节带给我好心情,所以那个时候,见到郑启脉的时候,我主动朝他打了招呼。

之所以用[见到郑启脉],而没有用[遇见郑启脉],是因为我觉得[遇见]带了点邂逅的意味,会让人误会这是我们第一次的相见。但其实,不是的。

遗憾的是,当事人之一的郑启脉并不这样认为。

当时我们正坐在同一条长凳上。它位于外科门诊部的旁边,连着下去有好几条,像偏离了铁轨的火车,在狭窄的走廊排成歪歪扭扭的一列。更歪扭的是上面坐着的人,因了伤势或是病情,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只能或斜或躺或龇牙咧嘴。白惨惨的日光灯晾在头顶,积了水汽的地面被各式的鞋踩出一片泥浆。乍眼望去,还以为错跑进什么恐怖片的外景。

而我之所以会跑来这个鬼地方,完全是因为我的男朋友——如果不是被他拉着刷了一通宵“魔兽世界”的副本,我今天也不会睡过头;不睡过头,就不会错过九点半的早课;不错过九点半的早课,我也不会想到要看病。

本来就没什么可看的病。天生不是林黛玉的体质,数来数去,也只勉强数到了“伤风”。症状开始于两天前,除了打两个喷嚏加鼻塞外,没有更多的不妥。以过往的经验,痊愈不过是两颗“感冒通”加一顿好睡的事。这次之所以抛弃经验选择医生,说到底只是为了开一张病历单,好把今天的“旷课”改成“病假”而已。毕竟大学生活再怎么自由散漫,“出勤率考察”也还是传统的保留项目。而像我这样,踏入大学不过半个学期,就已莫名旷掉了快十节课的人,如果再不知死活地往下突破,估计就只有回家种地瓜的份儿了。

我当然不想回家种地瓜。所以即便天气阴郁,也依旧坚持看病。但我很快就后悔了——和眼下[在医院排队等号]这种事比起来,[回家种地瓜]简直可以成为趣味的天堂。百无聊赖下,我唯有左右张望,企图找点什么好打发时间。这样,我便看到了那本姓名处写着[郑启脉]的病历本。

印象中,我似乎从未见过这样一个名字,但此时它映于我眼前,又莫名带着一股子熟悉的气息。看见它的下一秒,我便条件反射地,将目光直接游至它主人的脸。

那是一张半侧着的脸。棕褐的短发,两边的鬓角将脸廓带出些许硬朗的意味,五官却又呈着柔软的线条。他穿了一件石蓝色的长袖POLO,大概是在外面淋到些雨水,肩膀部分的颜色过渡得深浅不一。

即使看不清楚整张脸,我也能确定,我曾经见过他。

而从我手机里至今还保存着他的号码这件事来看,我不但见过他,还可以说认识他。

“和以前相比,更帅了啊。”我偷偷地想。而如果我能继续多想点的话,或许也不会做出[直接叫唤他名字]这样的蠢事。

“……郑启脉?”显而易见,我并没有多想。

“你是?”显而易见,他也并不记得我。

他就这样抬起脖子,朝我睁大眼睛。他的眸子像是垫了一层天然的绒布,透着软绵绵的温和,就和半年前一样。不同的只有他的表情,那是一脸茫然的表情。

这样我就又觉得没劲起来。而一旦没劲了,我就会疲软得连话也不想多说——何况我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你不记得我啦?”或是“你该不会把我给忘了吧?”,诸如此类的句式刚在脑海里露出点端倪,我就被其间巨大乡土气的撒娇意味,给冻出好几个激灵。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见我沉默,郑启脉继续问道。

我只好提手指一指他的病历表,“喏”了一声。

我故意将声线压得很低,力图营造一种冷淡的效果,好为自己先前的失态扳回一局。但这显然是徒劳的挣扎,郑启脉丝毫没有留意我的处心积虑。[只因为看了病历表就叫出对方的名字],对谁都不是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坐在医院长凳上的时光又是这样难熬。导致他意志坚定,一心要把沙锅打破。

“你认识我?”他问。

“啊?不认识。”我答。应对神速。

直到后来,我也没有想通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这样说。或许是懒得解释,或许是条件反射,又或许更深层次一点的,是基于潜意识里被他忘记了的老羞成怒。这些原因纷乱而细小,神秘如交错于体内的静脉血管。我一边仰赖着它们,一边又连它们的形状也摸不清楚。

而我能够确定无误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我不该撒谎。但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跟我朋友的名字很像。”我继续瞎掰,“我吓了一跳就叫出来了。”

我说完这句话的同时就后悔了。倒不是后悔自己撒了谎,而是后悔这谎撒得实在有够蹩脚。若此时听的人换了是我,估计早把对方归进[脑筋不好的搭讪者]的队伍了吧。

但郑启脉毕竟不是一般人。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就发现,他极少会去揣摩别人话里的真实用意——并不是因为单纯或是脑子不好使,而是他根本懒得在意——这是我之后才知道的。

所以,比起我的撒谎更叫人遗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谎。

“难怪啊——”他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可爱的缝。

“啊?”

“难怪你叫我的时候是叫郑启‘mo’,一般第一次见我名字的,都会叫我郑启‘mai’。”他一边说,一边将病历表稍微放正了些,指着名字末尾的那个多音字。

“……呵呵。”

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我只好从喉咙中挤出几丝笑声含混过去。

其实我并不晓得那个字原来是这样写的。在这之前,第一次听见他名字的时候,我直觉拼凑出来的三个字,除了[郑起默],就只有[郑启莫]。至于那个被我输进手机里面用以标识他的名号,则更是和这三个字,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他在我的手机里,是长达四个字的存在。

[球场帅哥]。

03

现在想起来,我们是通过[搭讪]的方式才认识了郑启脉——对,我们。

除了我,还有另外三个女生。当时我们几个关系颇为密切,倒不是说彼此有多投契,只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班,座位也离得近。在一起聊天的机会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别人眼里的小圈子。这就像是某种催眠,高三的下学期,我们之间的同伴意识也因为外界的这一认知而被提升到了顶点,只恨不得天天牵手放学,好让全世界都为我们的热烈友谊而心生嫉妒。

而为了能确实地做到这一点,我们甚至作出一个决定——第一志愿要报考同一所大学。

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点子,我早已不记得,只知道在它被提出的下一秒,大家就接受了,迅猛得仿佛所有人都早已将这句话酝酿了几百个年头。

而经过一系列繁复的挑选、评比和综合考虑后,我们最终选定了“Y大”作为日后相聚的地点。Y大是我们省的重点大学,设施齐全、师资优良。以及——“我有朋友说哦,Y大的篮球队超猛的……里面几乎全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哎!”

简直没有拒绝的理由。

后来我们在某个周末里,一起去了Y大进行实地考察。寥寥将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掠过眼底,便直奔重点。或者用[目的地]这个说法会更准确——Y大的篮球场。

尽管那天是周末,但Y大的篮球队依旧没有松懈,他们分成了几队,在被太阳晒得花白的篮球场上跳跃、传球、扣篮。他们的汗水蒸发进空气里,和着鞋底在胶地上的摩擦声,生机蓬勃得仿佛整个世界只有这里才是活着的一般。

“没想到真的周末也会练习!”有人装模作样地吃惊。语气里却是满满的[希望没有落空]的兴奋。事实上我们都很兴奋。不光是因为“没想到真的周末也在练习~”,更重要的是,“没想到真的”“几乎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帅哥”。可见花痴不是什么坏事,对我来说,它简直是人类欢乐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哎哎,你们觉得啊——”趁着热势,有人展开了民意调查,“——你们觉得他们里面谁最帅??”

这种没营养的话题,搁在平时,大概还会有人碍于面子作不屑状。但放在眼下,就成了扔进篝火的烟花,将原本还只是静静燃烧的火苗,在瞬间炸出大片缤纷的欢腾。每个人都在此时化身成了演说家和猎人,一边慷慨激昂地陈述着自己的审美风格,一边目光炯炯地在球场中锁定着相应目标,只差要学英国足球流氓冲进场内。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注意到郑启脉的。

那时他的头发比现在还要长些,也没有染。额前的刘海因为沾了汗,被成片地拢到脑后。眉目清爽。他运球时的姿态利落干净,身上的T恤被扯出风的线条。偶尔他也会将脸朝向我们所站的位置,我一度以为他是在看我们。后来才发现,他根本什么也没看进去。他的表情茫然,所有的专注只给了那颗橙色的球——如果不是后来我去问他要了电话,他大概永远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

是的。我去问他要了电话。其实这事也不是我自愿的——我虽喜好看帅哥,但大多时候也只是停留在[看]的程度,并不想去做什么。这不单单源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出自[太主动不值钱]的客观需求——我自然不想成为不值钱的女人,但决定这件事的是上帝。他决定得那么迅速,以至于那个不知道谁提议的“猜拳!谁输了就问自己觉得最帅的那个男生要电话!”的国王游戏里,我在第一盘,就以[一个剪刀对三个石头]的定局,输了。

“说好的哦,你快去!不准不去的啊!”松下一口气后,胜利者们便开始怂恿我去履行诺言。她们兴致高昂、七嘴八舌,手肘手心在我背后推推搡搡。比起[来调查志愿大学]的考生,倒更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跑出来的花痴应援团。

置身于这般热烈的气场里,我当然也不好意思泼冷水。这个时候郑启脉已经下了场,正和同队的几个人坐在场边休息。于是我走过去,一路上不忘抓紧时间,用手蓬松自己额前的刘海造型。

这是我第一次主动问陌生的男生要电话。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场。“那个……”我站在他身后说。他宽广的背不设防地朝向我,我于是紧张又兴奋,说起话来比自己咽唾沫的声音还小。看他没有反应,我只好又咽一口唾沫,上前拍拍他的肩。

“说。”他很干脆地转过头,表情开朗、眼神炯炯,以为是队友要找他商量什么比赛的战术。这让我们在对上脸时,都被对方吓了一跳。

“那个,请问一下——”我迅速作出反应,“周小垂是不是你们队里的呀?”这话说完后我就有点懊恼,早知应该事先编个更美型的名字,像是[冷鹤风]之类的才好。

但郑启脉不以为意。相反他还皱着眉,反复将这个弥漫着冷笑话气息的名字在口中默念了数次,甚至转过头朝身边队友加以询问确定。在周围的人都摇过一遍头后,他才终于抬起眼,将那个快在我肠子里闷烂掉的答案告诉我:“——我们队没有这个人哦。”

他这样认真地对待一个我随口胡诌出来的名字,让我的内心很有些罪恶感。但撒谎这种事就像滚雪球,它会越滚越大。“啊,不会吧?”为了圆谎,我只好继续乱编下去,“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之前说是你们队的队员,还说介绍你们队的人给我们认识呢!”我一边说,一边端出一脸的痛心疾首。

“这样?”

“是啊,因为我有一群朋友很喜欢打篮球。”我硬着头皮继续掰,“Y大篮球队很厉害,他们一直想和你们切磋一下,本来周小垂说可以介绍的,结果原来他根本不是这个队的……”

“哦?”

“呃,不过没关系啦。”我摆摆手,努力整理出重点,“下次你们想找人打比赛的话,能不能跟我说一声,我好带上他们过来?”

“可以啊。”顿一顿,“有机会的话。”

“太好了。那个,怎么联系你?”话题被拉回轨道。我松了一口气。

“你说手机?”

“……嗯。”

“138××××4341。”

“138××××4341……”我一边重复,一边飞快按动着手机键盘。等把号码保存成[球场帅哥]后,才想起也该问问对方的真名。

“哦。”男生朝我笑一笑,“我叫郑启脉。”

“好。”我低下头,装出输入名字的样子。光标在[球场帅哥]上停留了几秒,觉得修改实在麻烦,就直接按了[拨出通话]的选项。屏幕上显示着[拨出中]的动画,几个循环后,才终于有微弱的铃声流进空气。是那种最直白的[铃铃]声。声源却像是飘浮在很远的地方。“我刚刚打给你了。”我抬头朝他汇报。

“我手机不在身上。”郑启脉抬手指指篮球架下,几个书包、塑料袋横七竖八地躺在那儿,“喏,那儿。”

话已至此,我也不好意思让他跑过去拿。为了避免对方像我一样,把号码存成诸如[搭讪少女]或是[要电话女孩]的之类,离开前,我特地对他补完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向晴……向往的向,晴朗的晴。”我说。描述得巨细无遗。

“向往的向,晴朗的晴。”他重复了一遍。队友此时变成了小学生,在他身边稀稀拉拉地起哄,他也不在意。可能是早已习惯了这种事,也可能是根本没往心里去——无论怎样,都挺让人没劲的。他就只是朝我笑笑,“嗯”了一声。

他的笑简单而真诚。一如他给我的那句回答。

他不是说“下次联系”。不是说“我记住了”。他就只是说,“嗯”。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也很真诚。

他真的没有联系我。也真的没有记住我。

在我高考结束的暑假某天,按捺不住给他发了短信,他所回复的那句[你是],连后缀的问号也懒得加上。

而在这之前,我和我圈子里的朋友,我们所有人,收到的录取通知书里,没有一张来自Y大。因为我和其中一人的分数不够。而另外两人,她们压根没有将它列进志愿——尽管她们也曾和我一样,为了“日后相聚”的提议而流露出一脸的欢欣鼓舞。

但这也没什么。这很正常。

04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摆弄着手机。换换屏保,打打游戏,最后给齐要发了条短信。

[好无聊啊……]

齐要就是我的男朋友。K大的住校生,大我两岁。K大的地理位置颇偏僻,去市区至少两小时的车程。所以除却最开始的热恋期,之后的大多数时间,我们几乎只在网游相见。以至于有时候我想到他,第一时间浮现在眼前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游戏里他那绿发紫皮的“巨魔战士”造型。

五分钟也没有等来回复,可能在睡觉,也可能是去上课了。不清楚。在一起将近五个月,比起他的课表安排,游戏里的装备我倒是更了解些。叹一口气,我合上手机的翻盖。越发觉得无聊起来。

其实我也没指望能收到怎样的回复。之所以发短信给齐要,本质上就和我换屏保打游戏一样,纯粹是给自己找点事做。像这种远在天边的抱怨,换作是我,除了一个“哦”,大概也给不出更多的反应。但他不回我。他不回我,等于我也不能再回他,等于我想用短信打发时间的计划破产了。我意识到这是个恶性循环,心中难免有些憋屈。

所幸郑启脉发话了。

“那个,现在几点了?”他朝我探过头,晃晃手中黑屏了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又没戴表。”

此时我们依旧并排坐于先前的长凳,唯一的区别,只是向旁移了两个位子。初春空气里的潮气,混进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待久了几乎能把人熏出抑郁症来。而我之所以能努力压制住回家的欲望,继续在这儿和抑郁症搏斗,除却[都已经等了这么久][不能浪费挂号费]的原因外,剩余的一点儿,虽然只有一点儿,但我自己清楚:

我希望,郑启脉能把我重新认出来。

尽管我对他撒了谎,但我依旧希望他能把我认出来。我希望他能发出“啊”的声音,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我想到这样的场景,自觉有些尴尬,又盼着它能真的到来。就算因此被他认为我是个不诚实的人也没关系。比起诚实却毫不起眼,我宁愿做不诚实但至少不会被忽略的人。这多少关乎到女性的尊严。

而出于女性的尊严,我也不愿意主动说明身份,只是对郑启脉说:“哦,2点56分了。”

“啊。都快3点了?”他似乎有些惊讶,“你前面还有几个人?”

“好像还有三个吧?”

“还有三个啊——”

“怎么了?”我看出他眉间的焦急,想想决定八卦一下,“约了人?”

“嗯。”他点点头。片刻,又纠正似的摆摆手,“是比赛……等会儿,4点的时候。”

“啊,比赛?”我脑海里飞快浮现出当天的练习景象,却还是明知故问,“什么比赛啊?”

“篮球。”

“下雨天也比赛?”这倒是真的疑惑。

“嗯,室内场。之前订好了。”

“迟到的话蛮麻烦吧?”

“是挺不好的。不过,嗯,也无所谓——”郑启脉朝我笑笑,“反正我不用上场。”

“哎?”我有些吃惊,费了番力气才把那句跳至唇边的“可你打得很好吧?”,置换成单纯的“为什么?”。

“腿。”

“腿?”

我下意识看过去。他穿一条军绿色长裤,线条松松垮垮收到裤脚,盖住大半边鞋帮。基本上,除了[腿很长]和[裤脚更长]外,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受伤了?”

“嗯,之前练习撞到了。没太管。现在老是痛。”郑启脉在自己左腿靠近膝盖的地方拍了拍,“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得风湿病了。哈哈。”

“哈。对哦,最近天天下雨。”我附和着笑。笑完又觉得不好,于是努力补上安慰,“没事啦,反正看完医生,该吃药就吃药,该按摩就按摩。应该很快就好了。”

——说了跟没说一样。

郑启脉或许也觉得没有回复的必要,“是啊”地客套一句,他将视线移回前方,重新展开的谈话,便又一次沉寂进了空气。

我偷偷地看向他。他有一张好看的侧脸,肩颈延下的线条利落干净,让人想到[清冽]的形容。我想到第一次见面的夏天,那个只能从身后看着他背脊的自己,眼下却坐在了他身边。觉得这是个进步。

“按这样的进度,下次见面的话,就该是面对面了吧。”毫无意义的想法。它会这样无厘头地冒出来,十有八九是因为医院走廊的空气污染。

有什么意义呢。

即使面对面,也只是他眼中的路人甲罢了。他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他在短暂的闲聊后就迅速撇回了头,连“那你来医院看什么病?”的疑惑也吝于给予——我甚至都作好了回答的准备。

他的手机里没有我,记忆里也没有我。即使我在他身边坐一百年,他也不会如我想象的场景那般,突然发出“啊”的叫声,然后朝我露出恍然的脸。

“向晴——”半小时后我终于从护士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

“哦”地应回去。我站起来,一边朝门诊室走去,一边将滑到胳膊的挎包往肩膀上方提了提——挎包是大学开学第一天领到的赠品,美其名曰[学校周边]。除了固定的logo和校名外,据说每个系都有各自的设计。质地用了防水的帆布料,在这种天气里,倒是颇为实用。

然后我听到身后男生的声音,略带犹疑的语调。“你是——”

“嗯?”我转过头。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终于记起了我。

我转过头。看到郑启脉正看着我,确切地说,是看着我的挎包。两秒后他抬起眼,朝我露出恍然的脸:

“你是S大……艺术系的学生?”

这是他在这一天里,向我问的,倒数第二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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