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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这几天公司的事情少之又少,我于是闭关写作,刚巧进入一个奇妙的氛围。故事的情节信手拈来,前后的节奏也把控得相当自如。就算过几天起来重新翻看自己的工作成果,也觉得大致满意,只需要小小的修改。我正兴致盎然的时候,谈思甫突然来了电话。

就像上次说的那样,他想要带着老婆,我们仨一起吃顿饭。但是他们俩带上我,终归有些莫名其妙,于是我把陆禾也叫了去。说起来也很奇怪,虽然通过很多次电话,却很久没有见到陆禾了。

我们约好在石鼓路见面,晚上那里人多,车位难找,又要喝酒,因此我没有开车。温度已经稍稍回暖起来,但天气仍旧很冷。阳光很好,从东边照过来,弥漫在空气里。我朝空气里哈了一口气,已经见不到冬天特有的白雾。我收拾好了东西,出门乘了公交去陆禾工作的出版社的路上,心情相当不错。他的办公室在二楼最里侧。像这样的出版社,就像国企或者大型企业一样,领导总是坐在办公室的最里面,依次往外,坐在门口的往往是资历浅的员工。看来他已经往里搬了一个位置了。

“小禾,最近怎么样啊?”我刚进办公室的门,他就站起身向我迎过来。

“哥,你都回国这么长时间了,才来看看我!”

“你这个大忙人,我怎么敢过来打扰你?”我笑道。

“是这样的吗?我可是等你一下飞机就请你来的。”他狡黠地说,“走吧,我们去会议室谈去。”我先去了会议室,走廊里听见他在和领导汇报,接着就听见他赶忙跟了上来。

这出版社的会议室还算不错,看上去庄严肃穆的,倒是比他们自己待的办公室好得多。先进的投影仪器,深红漆色的桃木椅子两排笔直地排列开来,煞是气派。我在门口拉出两张椅子坐下,陆禾跑去给我倒了一杯水,也坐下来。

“哥,有没有给我带点什么国外的礼物?”

“澳大利亚没什么可以带的,我给你买了一份澳土特产。”我说,“但是在公司里给你,总觉得影响不好。在车上,晚上我们去吃饭的时候给你。”

“想得可周到了,不愧是季常啊。”他脸上露出感激的表情,接着他又说,“在澳大利亚也没闲着吧?我记得你可是写出一些东西的。”

“写了不少。”听他说了这个事情,我话就少了。

“有没有能给我看看的?”

“都是些短篇的游记和小故事,你们经常做长篇的,不太好给你吧?”

“短篇也能集成册子的。”他说,“不过,近来你的作品倒是少了很多,都没你的公司名气大了。”

“我就那一部小说拿过奖,其他的两本,给买断了版权,但出了书就没再版过,别把我想得多厉害。”

“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吧,我帮你找人审审,就能发出来了。”

我摇头,说:“不是这样的。我写得不成熟,拿出去给人看,就是砸自己的招牌,虽然我的招牌小得可怜,但也不至于要这样做。”

“能拿奖的招牌都算小,那书也都别出了。”陆禾手指在桌上敲着,深深叹了一口气。其实按理说,如果陆禾办不成的事情,他的领导会出面亲自解决。但由于我和陆禾亲密的关系,如果他也劝不了我,把书稿给出来的话,那么这领导出面就更没有意义了。听陆禾说,这些年他在公司里混得很不错,领导对他如此信任,也是难能可贵。不过他说的是真是假,又是一回事了。

他应该知道我的意思了,于是他立刻转了话题:“听说蒋化臻要回南京来找你?”

“这件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虎视眈眈地盯着你那本书的版权。你公司又是出了名的‘版权先锋’,除了他这个人,别人也说不动你。”

“你真的这样想吗?”

“你、蒋化臻还有栗寺的事情,现在是尽人皆知,里面的是非曲直谁也说不清楚。但凭关系,他也是最有可能拿到你版权的人。”

“就别提栗寺了。前两个月他被蒋化臻摆了一道,现在基本要完蛋了。”我说,“这事蒋化臻做得有点过,再怎么报复,也不能把人逼到绝路上。”

“栗寺估计还会来找你的。我想。他肯去求蒋化臻,就肯定会过来求你。”

我避而不谈,说道:“今天晚上你好好打扮一下再出来,别穿得跟上班似的。轻松点。”

“我这样穿不行吗?”他站起来在我面前绕了一圈。陆禾的穿着打扮确实和别人不一样。酒红色的衬衫,配着墨绿色的外套,还搭着一条军绿色的裤子。总叫人觉得很奇怪。

“你把外套换了吧,或者回家换一条黑色的裤子。”

“好,听你的。”离开陆禾的出版社,已经接近中午的点。我觉得再回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就直接去了石鼓路,在一家面包店里买了一个麦芬和一杯咖啡,打算一直等他们来。我就呆呆望着店外街角唯一能见着天空的地方,直到下午五点出头,发觉天开始暗下来。

夜色从东方侵袭而来,场面一度变得壮观。霓虹灯还有路灯忽然齐刷刷亮起来,顽强地抵抗着黑夜。相比之下,店里有些惨。今天一直没什么人来,空荡荡的。门口的招牌一闪一闪的。我看着服务员擦了将近一百个餐盘和夹子,到现在还有一大堆叠在那儿。摆在柜子里的面包一直到晚上,都鲜有人问津。

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背。我转脸望过去,是一个面相熟悉的女孩儿,但那一刹那,我着实记不起她是谁了。

“季常。”她说,“不记得我了?”

我仔细看了她一会儿,一拍脑袋,说:“钟灵。这儿碰见你,好巧。”这时候才记起她来。

“你还在这里做兼职?”她说。我大学毕业之后就没有见过她了。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现在怎么样了?

“不是,我只是和朋友约在这里见面,我早到了,就等了等。最近怎么样?”

“还好吧。”她说。我看不出她脸上有什么表情,“你和朋友见面吗?那我先走了。改天联系。”

“咖啡怎么样?”

她喝了一口,笑着对我说:“非常棒!但是没有你那时候做的好喝。”

我手机里仍旧留着她的电话号码。钟灵对我何其重要,估计没有别的人知道。算算她走掉的年月,竟然已有三四年的时间,她去支教后,我就离开了南京,和蒋化臻还有栗寺去了上海发展。今日竟在我大学时期兼职的面包店里偶遇,好像真的是巧合。

正回忆着钟灵的事情,谈思甫给我来了电话,说他们已经到了。我们见了面,陆禾还没看见人影,于是我给他去了电话。他刚换了裤子,正在来的路上。

“没想到你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我看到他的老婆穿得很厚实,虽然涂了脂粉,但也掩不住略微显方的脸形,让人看不出性感,却显得出乎意料地优雅。

“你过奖了!”她掩住嘴巴笑道。

“说好的带一个女伴,你可好,带了个男伴。”谈思甫说。

“刚刚见到了一个女孩儿,想带她来的。”我说。

“是谁?”

“钟灵。”

“你见到她了?”

“我们碰巧遇见的。我不晓得她已经回来了。”

“应该请她跟我们一起吃饭的。”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他,沉默之余,谈思甫的老婆说:“我们去店里坐下吧,外面怪冷的,你们不觉得吗?”

“言之有理!”我笑道,“我和你丈夫都是习惯了这种天气的,不知觉地就给忘记啦。走走走!我们去店里!”

我们三人说笑着走进附近预约好的店。他俩坐我正对面,桌上摆了两瓶我带来的红酒。点了菜,我告诉服务生:“先候着,等另一个人来了再往上端。”随后谈思甫才认认真真地向我介绍他的妻子,我也才认认真真地打量起这女子。

这女人姓关,名叫梦兰,是在复旦学的经济学,毕业后留了洋,虽然当时做决定时,有点犹豫,但最终留在了国内。她的长相如此清秀,如果只像我这样乍看一眼,你只会觉得这个女人不过是二十一二岁刚刚毕业的姑娘,而不是已经结了婚,已过三十的女子。而我在先前看到她优雅的美,仿若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她双手捧着桌上冒着热气的杯子,我注意到她的手指纤细,指甲得到了精心的修理和呵护,显得异常地美丽。

“没有参加你们的婚礼,真的很过意不去。”我致歉道。

关梦兰轻轻摆一摆手,笑说道:“没什么的,思甫跟我说了你在国外,其实他还有意等你回来,推迟到今年再办的。”

“那我可就真的过意不去了!”

谈思甫说:“你也好啊,人未到心先到,婚礼现场跟我们视频祝贺的,这也够了。”

“当时我住的地方也都偏僻得很,在外面找都找不到网络,别说新娘子了,你的模样我也没看清楚。”我接着又对关梦兰说:“结婚后的生活怎么样?这人倔得很,有什么不顺心的找我,我帮你说他。”但我觉得这样说也不好,便又说:“还有今天迟来的人,你也可以找他,你丈夫还是听得进去我们俩说话的。”

关梦兰“哧哧”笑了出来,把长发撩到后面,说道:“就有一点不好,睡觉打呼噜也就算了,可是还净说梦话。”

“都说什么了?”我笑道,“可还有不该说的?”

谈思甫骂道:“去你的,我说梦话一般就是‘钱、钱、钱’啊。”

我笑了笑,心里想着自己睡觉时候也会说什么梦话。这时门口响起声音,走进来了陆禾。说到陆禾,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我给他写过一次侧写,而且这是我第一次给别人写侧写。眼下不妨拿出来供大家瞧一瞧:

陆禾连输了三局游戏,心情一点都不好。他觉得很累。他妈妈走进房间来,扶着墙,轻声对他说:“宵夜煮好了,红枣粥。”

陆禾点点头说:“我知道了。”站起身,去厨房盛了一碗,放凉一会儿,用筷子扒着,吸溜进嘴里。爸爸的身体不舒服。前些日子下雨,楼道湿滑,爸的腿摔断了。现在他绑着石膏,躺在家里。陆禾很担心。

晚上妈不在家,他自己和爸下了面条吃。他们谈论了即将住进去的房子。那套房子在城北,比较远。这两天要搬去新家,没承想此时此刻,陆禾的爸爸居然跛了腿,而他妈又发高烧。这谁都去不了了,日历上说上半年就这几天搬家是最好的。

他们家三口都信这些事情。因为他们的一个走得较近的亲戚两年前去世。

那亲戚刚死掉的第三天,陆禾一家三人前去吊唁,在葬礼上,遇见了他的一个姨妈。这姨妈为人不清楚,不过话很多,也喜欢嚼人口舌。她对家里又没什么太大贡献,于是她在家里都不怎么受待见。不过,这位姨妈对白事的预感很准,这倒是家里面尽人皆知的。

在葬礼结束的家庭聚餐上,这位姨妈说道:“他现在走得这么早,真是不应该!唉!”她男人在旁边捅了捅她,她什么反应都没有,仍是大声叨叨:“怎么就突然有了心脏病了呢?连五十都还没到呢!家里男人没了,他们以后还怎么办?”她这样一直絮叨着,最后,她瞧了瞧坐在主桌的那家人,然后低声说着什么神秘事情一样讲道:“他走之前那个晚上,我就梦到他了。他一直不停地跟我说,自己就快要死了,像是蛇在自己的心口咬了一口,就快要死了!”

她男人在她腰间掐了一下,姨妈脸色一变,登时不吱声了。主桌的那家人正瞧着她,脸色谈不上好。陆禾虽然不信神鬼,但每逢亲朋遭难,总有一些亲戚能察觉到异象。甚至陆禾的爸爸摔断腿的前一天,陆禾自己也在相同的地方摔了一下,虽然没有摔倒,然而回家之后,疼痛处竟与爸爸骨折处一模一样。陆禾自己心里惊讶惶恐。对此神鬼事情也变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了。如果家里有一人有了这模样的想法,那长久之后,家里的人人都会有此观念。这也是为什么陆禾一家,现在都信鬼神了。

因而陆禾和他爸爸讨论时,总是强调说,搬新家上半年好过下半年,上半年里,又以越早搬家越好。眼下家里横祸不少,是时候要搬家除除晦气了。这时搬家却难倒了陆禾,他一没有驾照,二没有财力,办事难得很。去家具城看新家具要和妈一起,她却生了病,没办法开车在城里奔波。陆禾忧心忡忡。更令他不安的是,自己却一点忙也帮不上。他上班回来,就已经累得不想说话,放假的时候在家里还要准备自己每月的在职考核。陆禾觉着自己没什么精力能对付其他的事情了。他这时便总想起和爸爸商量这些事情。

对这些事情,他爸爸阅历丰富,胸有成竹。他说:“这些是小事,搬家主要是搬新家具,等你妈病好了,去一趟家具城就行了,他们家具城有配送的服务,那是最好。如果没有,那么便另找搬家公司。搬家公司,要找那些资历老些的,新公司的人毛手毛脚,靠不住。这些在网上就能查到。关键是进新家的规矩,踩火盆,守夜,这些都是规矩。这些东西你务必要详细做好了。这些规矩等家具搬过去之后,我再细细地告诉你,免得你现在听了,过些日子就成耳边风了。”

陆禾听他这么说,如释重负。爸爸当真是什么都靠得住的。但凡有些不懂的,听他的准没有错。

“那是你新婚用的房子。”爸爸又说,“你搬过去之后,早点找一个女朋友带回来给我和你妈见一见,也叫我们安心。现在老大不小的,总在外面吊儿郎当不好。”

“是!是!是!”陆禾一口三声地答道,他对这番话口是心非地应着,他在外面已经找了好几位对象了,也上了床,对她们知根知底。只是到现在仍旧没有找到合适的,“我在外面找着呢!”这是给他爸爸吃了一颗定心丸,也算给家里帮上许多忙了。除却搬家的事,他也有自己愁的地方。他愁着搬家给新房守夜的时候,那里连网络都没有。没有网络,这一夜又不能睡觉,岂不是让他闷得发慌?

另外,他还要为自己攒一台电脑,放在新家的卧室里用来玩游戏。这是一个技术活。你不知道内存有什么规格,哪种的好,眼下哪一款划算。还要考虑这款内存又和处理器能不能很好地兼容。这些都是他完全不懂的事情。他也懒得自己上网查。这些事情,还是要叫专业的人来弄才是最好的。

这台电脑他希望五六千就能成。后来为了这台电脑,他花掉了六千七百多块钱。这笔钱是他工作时候攒出来的,一分钱都没有挪作他用。其实,他也花不了多少吃饭钱,除了中午的一顿,是在公司旁边的小店吃之外,其他的早晚餐都是在家里,妈帮他和他爸做好了。以前如此,他爸骨折时也是如此,后来搬了新家之后,他仍是如此。

一旦工作上了正轨,他就需要考一个驾照。但他不想去驾校学车。这是个很累人的事情,尤其是要占用他节假日的时间。这一点,他就十分欣羡季常了。季常已经有了驾照。陆禾的爸爸都给他把车买好了,二十万的车。还是去学车吧,等这段时间忙过了之后,我就去学车。他想。

吃完红枣粥,陆禾手臂在空中一挥,精神振奋起来。他径直走回房里,终于赢了一局游戏之后,才揉着眼睛,上床睡觉。他太累了,何况明天还要去上班。

记得写罢停手,我把稿纸放到远处,然后去厨房续了一杯水。回来再看了一遍我写的陆禾,字里行间确实带了非常重的偏见。但是我喜欢这种偏见。我对他就是有这样的偏见。我写完这些,本想把稿纸揉成团,扔进垃圾桶里。但最终把它放进了抽屉,等到明天或是后天,我可以公允一些地看一眼自己的文笔。我学聪明了,把手机关了机,这样你再怎么找我也不会麻烦着要来我家吧?我不自禁地咧嘴笑了笑,用稿纸把桌上的橡皮屑铲进垃圾桶里,削尖了笔。从抽屉里把提纲拿出来,翻开一页,我开始写作。前些日子我又写了一些青春小说,感觉还行,至少大差不差,发了过去。如果能换回来一些钱,我觉着还能成。我五月份刚开头那段时间写了几篇,然后又写了几篇,但我要求都用不同的笔名刊登。不过到目前,我还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陆禾刚坐下,就埋怨起我来,说是我叫他换了一身衣服再过来的。我笑着说:“你既然将这件事情当了真,说明你自己也看不过去啊。”于是我把他下午如何穿着打扮的事情,都给说了。关梦兰听了也笑了:“确实奇奇怪怪的,红配绿,红的更红,绿的更绿,很难搭的。”

“哎!哎!不说了,喝酒,喝酒!我迟了,先罚一杯!”说罢“咕咚咕咚”喝水似的,陆禾把眼前杯子里的酒喝了个底朝天。就连酒量不小的谈思甫都惊道:“这是朋友聚聚,你别弄得这个样子。”我们几个见状,也赶紧端起酒杯,都抿了一口。

小禾跟漏斗似的灌了一杯酒,脸色就开始泛红了,放下杯子说道:“今天天冷,冻得不行,二是也忙,我水都没有顾得上喝。喝得急了。”

关梦兰问道:“哪儿有这么忙?”

“事情多了去了,操作出版也是麻烦得很,一字一句都得核实无误了。作者满意,出版社满意,还得要上面审查的满意。更重要的,还要大家都有钱赚。”他摇摇头苦涩地说,“这年头,老牌出版社也是很难混啊。”

关梦兰给陆禾倒了不满半杯,说:“幸亏我们就带了两瓶,要带得多了还不够你喝的。”

谈思甫喝了一口酒说:“我看季常不就混得很好。”

“我都混不下去了,就这两天的时间,我打算搬家啦。”

三人齐道:“搬家?”我点点头,说:“我已经物色好了地方,是一块风水宝地!”

“你搞那么神秘做什么?搬去哪儿了,快说。以后到你家也可以认个门。”

我苦笑道:“恐怕庙小容不下你们哟!”于是我把地方跟他们说了。那是在南京图书馆附近的一间公寓,是我从上海回来,又从家搬出去的那间公寓。我的公寓在顶楼。虽然房子的年代久远,还有些小,但是我住得很舒服。夏天的时候,天气闷热。在楼顶,有多热你就去想吧。像蒸屉一样。那时候我在地板上铺张毯子就睡了,阳台的门窗都开着,夜晚闷热的风吹进来,拂过略微出汗的身体,生出丝丝凉意。冬天的话,也就是多盖两层被子的事情。总而言之,住在那里非常有意思。

陆禾道:“那公寓我没去过,但你告诉过我。你怎么想起来又搬回去,住这么间破房子的?”

我耸了耸肩:“维权公司的生意,我打算腾出来,给家里人接手,我还是在里面分利润,就分百分之十,够我的开销就行了。潜下心来,慢慢写作。”

陆禾笑道:“终究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啊。”

谈思甫瞪了陆禾一眼,被我瞧在眼里,陆禾也瞥见了,当即说:“虽然辛苦点,但就凭你的才华,完全是没有问题的啊。”我不屑于这种吹捧。他若不说这句,我倒挺喜欢他的。

谈思甫挑了头,我们四人碰杯后一饮而尽。接着说道:“不过话说回来,蒋化臻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没人跟我说过,但我估计,回来也就这两天的事情。”我夹了一口老虎菜塞进嘴里,边嚼着边打开手机,递给谈思甫瞧。

谈思甫接过手机,手指拨动着上下翻滑:“这家伙竟然搞这种事。”他把手机递回来,“还搞得这么大。”

关梦兰道:“弄着什么事情了?”说罢给谈思甫斟了酒,跟他说:“你也少喝点儿。”谈思甫搂了搂她的腰,点点头。

“蒋化臻搞潜规则,把女主角给睡了。”谈思甫喝了一口酒,说,“但看他马上要赶回来要版权,我估摸着是给算计了。”

陆禾说:“要我就直接给接了,反正跟蒋化臻关系挺好,肥水不流外人田,不是吗?”我没回话,端起杯子,跟谈思甫说:“思甫,走一个,别把酒晾在这儿养鱼。”他跟我碰了个杯,喝干了。陆禾手里摸着杯子,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办。关梦兰见状,举了酒杯,与陆禾喝了一口。

谈思甫看了一眼陆禾,说道:“小禾是业内人士,这主意还是带着点行业里的想法的,不过采纳不采纳,可是你自己做主了。”

陆禾说:“可不是!我也就说说,这还不是得看你。”我靠在椅背上,手里捻着高脚杯,打量着杯子里剩下的四分之一红酒,晃动着。

关梦兰说:“那你什么打算呢?”

“我打算等见了面再说,不是他要来的,那么就这样答应,就害了他了。”

酒过三巡,我起身去了卫生间,谈思甫也跟着过来了。在卫生间里,他一边掏出那家伙,一边问我:“怎么样?觉着我老婆怎么样?”

我点了一支烟叼在嘴里,正泄洪的时候说道:“别这么说,让人总觉着你娶老婆这事情是给别人看的。”

“我就是问问你怎么样,这不以前结婚要长辈们同意吗?我当初结婚也没给你过过眼,这可是把你当亲人看呢。”

我收紧了裤腰带,竖了个大拇指,道:“绝了!长得好看,有气质,关键是懂事儿,你瞧在桌上那会儿,有分有寸。有这老婆,你可算值了。”

谈思甫“嘻嘻”笑了两声,拍了拍我的肩,说:“眼睛数你贼。”我们出了卫生间,往前台走去,我掏出信用卡,打算结账。谈思甫一把按住我的腕,力气还不小,说道:“你刚回国,这是我的局,算是给你接风洗尘了。别跟我客气。”结账的时候,他又问我:“陆禾那儿你觉得怎么样?”

我撇了撇嘴,摇摇头说:“你是觉得,是先做人呢,还是先做事?”谈思甫把卡放回钱包,揣进兜里看着我。

“你怎么做人,就会怎么做事;相反,你怎么做事,别人看在眼里,就知道你这人怎么样。做人,做事,是一回事。这是一个老前辈跟我说的,我觉得挺有道理。”在回桌的路上,我问他:“你觉得陆禾怎么样?”谈思甫也没搭话。

回到桌前,陆禾还有关梦兰已经收拾好了,我们四个人一起离开了餐馆。

第二天,我就着手开始把自己房间里的物件都收拾进整理箱里,有点像是背井离乡的那种感觉。我忙活了一上午,中午就从橱里拿出一只铝锅,攥住油腻的手柄接了一锅水,放在炉灶上烧。水沸腾时,我把面条放进开水,用筷子打散掉,以免它们相互粘在一起。这时我拿出一个大碗,倒了一些酱油,又抽出砧板,从冰箱里抽出半截小葱洗干净,拿刀切成了葱花,这时锅里又沸了。水潽出来,滴在灶台上,发出“嘶嘶”的声音。我赶紧把火拧小,用碗接了水倒进锅里,锅里的水就不再动弹了。

水又开了一次,这次我看得准,水没有溢出来。我用筷子把面条夹进碗里,双手攥着抹布端起锅,把面汤倒进碗里。我又烧开了面汤,做了一颗水煮蛋,放在面条上,撒上葱花。我又倒了一些香油,这样就不仅仅是看上去就完美了。

我给自己列了一张清单,上面只列了“需要”和“不需要”两栏,所有的物件都经手判别,就连窗台上,快要死的仙人球都被我精挑细选地放在“需要”一栏里。锅碗瓢盆,我也一概都分门别类。直到下午,我才将有用的、没用的都区分开来,宛若做成了一件大事。有用的我会带去新公寓,而没有用处的这些我则送去给自己的父母,或许他们会用得着。

于是我不免要驱车回家一趟。也提前跟他们说好了。

我把两大箱东西往家搬的时候,我妈下来给我搭的手。她劝我说:“搬家搬回来住多好,房间都给你空着,回来有吃也有喝,何必出去租房子,花冤枉钱?”

“这不是花冤枉钱的问题,我也成年了,能出去独立住,就该这么做啊。”

“对我们来说,你不就是小孩?”我笑了笑,把东西都放在客厅,打开箱子,一样样地跟他们清对。于是晚上我是在他们那里吃的饭。季夏也是回来吃的。

“季夏现在工作怎么样?”我问道,“满意吗?”

“工作就是工作,哪儿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季夏说。

“要不满意,我的公司你来管,怎么样?赚多少看你本事。”

老爹这时对我妈说:“你这菜炒得太咸了。”

“哪里咸了,是你口淡。”

我继续说:“实在不行,叫爸帮你管着。你看怎么样啊,爸?”

“我不太懂这个。”老爹说,“别叫我上手。”

“你这是老来俏,能成的。”

老爹筷子一甩,“啪嗒”扔在桌上,说:“这菜太咸,吃不下去。”

我把盘子端到自己面前,说:“这菜可以的,我挺喜欢。”拨了一大口进嘴,又夹了不少在碗里。虽然确实咸了些,但没有老爹说的那么严重。

“怎么说,妹子?”她没有回话,我也就什么都不说了。

吃过晚饭,我帮衬着收拾了碗筷,坐了一会儿,直接去了我新的公寓。

大包小包我都没有拆,直接去阳台点了一根烟。我在想着什么。我很高兴外面开始变暖和了,喝完温热的黄酒,我微微出汗。我走到阳台,倚着栏杆,掏出手机,翻出通讯录。钟灵的电话赫然在列。但我这几年都没有和她打过电话。有时候,我想着要把没用的号码删了。

我没有忘记钟灵。只是自己一整天工作回来,喝完酒昏沉沉地入睡,第二天又醒来,甚至完全记不起前一天我都做了什么。最严重的时候,如果不是同事每个礼拜四下午总要去打球,我还一直以为那天是礼拜三。然而我不可能忘了钟灵。只是她的变化太大了。

这时候电话突然响起来,手机差点掉下楼。我把电话放在耳边说:“钟灵。”

“出来玩吗?”

“哪儿?”

“就在附近的酒吧。”她顿了顿,又问我,“你想不想出来?”我不常去酒吧,她很了解我,不过似乎对我来说,她变得没当初那么了解我了。

“我来。二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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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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