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生?”
躺在床上的人终于睁开了眼睛,她像是噩梦惊醒般,猛然想起一件事情,就怕现在已然错过了。
刘平生也随之起身,仍是睡眼懵松,揉着眼睛,搭吧个嘴:“嗯?媳妇,怎么了,天还早呢,你在睡会吧!”
“咱们是不是睡过头了?”
末笙坐起身,立马自我感觉到自己怕是断片了。
为什么脑子有一些迷糊呢,慢吞吞的看什么都有些晃眼,估计是起猛了吧!
“你说宋家的婚宴啊?”刘平生嘟囔一句,更加不想起床了,连忙躺下,“媳妇,你的腿连走路都费事吧,还是不要去了,让他们临时找个就是了。”
末笙几乎是下意识反应:“…不行!”
她这才回过味,细细品了刘平生说的,这才想起昨日发生了什么,恍然大悟想着:怪不得,我说我腿怎么这么疼,原来是阁到石头了。
昨晚的种种不断蜂拥而出,末笙望着自己笔直的小腿一侧结结实实地帮着厚重的绷带,她突然真不想去了。
她无甚脾气问着:“出血了?”
刘平生困着呢,懒懒回答:“嗯,媳妇,出了好多呢,平生都处理过了,你在睡会,昨天你脸色好吓人,平生把你背回来时,你整条腿都是鲜血,倒是与旁人口中等的野鬼有几分吻合了。”
两人之间先是沉寂好半天,身旁那人突然做起来,也不知想起什么,困意下去大半:“媳妇饿不饿,那里有一碗米粥,不过已经凉了,你喝不喝,平生给你热热。”
刘平生翻过身,侧目看着末笙。
目光轻轻探过那双颤着薄薄绷带的玉腿,也幸好,伤口不深,没滴到地上,要不然,指定把狼引来。
末笙也不甚在意,看绷带缠地不多,也没感觉太疼,就彻底不在意了,“又不是千金大小姐,要那么金贵干嘛!”
她直接端过来,两三口干的干干净净,将干净的瓷碗端在刘平生脸前,阻止了他刚到嘴边的话。
无奈的将话咽下,他拍拍身旁的床位,“媳妇,来吧,好好睡一觉……”
面对刘平生的好心,末笙却抓疯起来,捏着刘平生腮帮子,恶狠狠道:“你丫的是不是想压死我,你知不知道自己比老母猪还沉,我不是钢铁侠,姑奶奶差点让你压死你知不知道!”
刘平生彻底醒盹了,感觉脸部已经变了形,他立即抓住末笙阻止她接着动作。
“媳妇,痛痛痛!我错了,错了还不行嘛!”
末笙也没打算大闹,听他认错也就放手了,知他是个孩子脾性没那心性,她认了还不行嘛!
随即,刘平生连忙捂着脸虎视眈眈望着末笙,生怕他有下一步动作。
两人僵持一会,末笙突然爆笑一阵,刘平生原先是疑惑着,后来竟也跟着笑起来。
笑够了,末笙才开始讲正事:“呃…平生啊,咱既然答应别人了,怎么能反悔呢,何况,这是结婚,一辈子的大事,不能因为我毁了。”
虽然这事不是末笙答应的,但毕竟是人家人生的头等大事,末笙怎么好意思因为自己的一点小伤就误了别人的吉利,另一方面,他也想去宋家看看,毕竟啊,苷村村里的这些人,能到大城市的也就一两个,她像试着了解苷村,了解宋家,也许人家能帮她。
刘平生闻言,嘴一撇,疯笑过又哭喊道:“媳妇,都怪平生,要不是我,你不可能受伤,受了伤还得参加这些乱事,真是苦了你了,要不,咱搁家老实待着,省的出力了。”
李玫环想的如何,末笙尚且不知。
一个冰清玉洁的人独自在社会的底层生活了这么多年,若是再存在清快单纯,那十有八九是装出来的。李玫环能够生存下来,足以让村里的老老少少对其尊敬,爱护,至于如何生存,肯定使了不少手段,也许,也做过某种程度的错事,但现在,这些不是重点。
李玫环让末笙帮着宋家做菜,本就疑点重重,她是可以完完全全拒绝的,可她偏偏答应了。
就凭借宋费在村里的地位,以及徐良与末笙的传言,她到底是何居心还尚且不知。
对于末笙而言,当然是能不去一定不要去。
这一遭,走不好,很有可能直接奔向阎罗殿。但是,走好了,也不见得有好果子吃。当然,这些都是刘平生想过的,至于末笙有没有想到,那就是二话了。
“刘平生,”末笙没听,“你扶我起来,衣服不用换了,咱们快点走吧!”
“媳妇!”刘平生连忙掀开被子,阻止末笙下床的动作。
“你听我的,快点。”
窗外的空气凝结着雨珠,每一次呼吸,总能从其间闻到别样的气味,比如这次,末笙从中闻到了“热闹”。
也许是应着排场大,知了也跟着瞎闹,没完没了叫个不停,吵的看戏的众人纷纷张开了双眸,细细盘算接下来的好戏。
“吆,刘家媳妇,你可来了,你瞅瞅这都几点了,我家老爷都等急了。”
刚到门口,迎面走出一个长头发的老头,他的身体略微浮肿,鼠目寸光,好像看任何东西,都带着厚重的眼睛,就像他脸上的这幅框架一般,明明没有,偏要带着,总体评价,就是一个字:“装”。
“对不起,来晚了,出了点小状况,没多大事,你放心。婚宴没多大问题吧?”
对方摇摇头,始终没正眼瞧末笙一眼,估计是被末笙这身行头愣住了,他侧着目,看不清真正面貌。
末笙:“那好,我先过去了,时间挺紧的,也不知道够不够。”
“哼!”知道还来晚。
管家不屑末笙的狡辩,匆匆一腔鼻音以示不满,赶在末笙发作前逃离了。
刘平生腌头搭脑的动作还是吸引了不少人,行走的路人纷纷侧目,望着二人,但他似乎没察觉,靠着末笙单薄的肩膀,语重心长,“媳妇,咱们不干了好不好,平生好困啊!”
“你要是困了,赶紧回去吧,不用在这的,”末笙难得的好脾气,“我的腿也不是很严重,你放心。”
知道末笙打定注意干下去,刘平生态度立马改变,“媳妇,平生不累,一点都不累,你放心,我一定守着你,直到完事!”
末笙笑了:“行,咱们尽快完事,回家睡觉。”
腿上的伤口虽不会影响走路,比末笙预料的要好一点点,但站久了,连感觉就会丧失,严重了,还会冒出血珠来。
就这点情况,把刘平生搞得一惊一乍的,不停的劝末笙离开,但末笙也是个犟脾气,死活不走,遇上刘平生来强的,她就把手里的刀横在眼前警告,虽然愚蠢,但效果却是杠杠的。
最后刘平生没辙,就开始劝末笙坐着,自己愿意动手炒菜,听从末笙指挥。
好在宋家安排的人口得当,这些人都是有厨艺在身的,只不过初来乍到,也不懂具体内容,缺的就是像末笙这样地一个大指挥。
有了这群人,不管是三十大桌,还是三百张桌子,末笙都能指挥的如鱼得水。
更好在刘平生以前在炊事房待过,要不然,这事指定得亏。
中途,有几道复杂的菜式,末笙描绘不来,只能亲自动手,但偏偏就是这个时间段,宋费来了。
他压根没看见刘平生,冲着末笙说对刘平生说的台词:“平生兄弟,你看,你看看,怎么还在这呢,前院有吃的,还有你最好的伙伴,待在这干嘛呢?”
对宋费的到来,刘平生并不惊讶,毕竟这点就是他们的目的,早来晚来,就是时间上的事。
华丽而昂贵的西装搭配在宋费身上,给人一种不相符的感觉,锃亮的皮鞋,干净利落的发型,英俊的面孔,深邃的眼光一闪不闪地盯着末笙,嘴角挂着一丝势在必得。
末笙也转过头,亦用相同的目光盯着他,“果然呢,都说婚礼上的新郎官最英俊,你果真应了这句话,英俊的新郎,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宋费愣住,没想到这种话会从一个小姑娘口中吐出,即使说这话的人面无表情,可他还是来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