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累的还是怎么着,末笙话说得战战克克地:“大大白天的,能是什么,你过去瞅瞅,应该是个人!”
刘平生瞬间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望着末笙:什么叫应该是个人吧?你这姑娘天天想些什么呢?
见他一脸惊恐,末笙更是害怕,也越发催促他:“去啊!”
“媳妇,你在害怕吗?”
刘平生一眼道出要点,他的眼中流动着奇特的异光,望向末笙的一双锐利的眼神带着深究。
早就听说这个村子有些地方不干净,尤其是这片森林,古怪的事儿更多,原版刘平生,好像也是在这片地方走丢的。
试想想,一个拐卖了二十多年的穷村子,能有什么原因,让本来人口不多的苷村经过这么久的扩充,还能保持人口稳定,整个村子死气沉沉,没有一点活气?
不就是这群人作孽深重,连上天都不愿给予关怀吗?
末笙连忙狡辩,“害怕个毛线,我是有些累,那里坡抖,就是怕一不小心滑下去,再说,有个男人在旁边,我干嘛做这档子事?”
“媳妇不害怕?”刘平生挑眉,俯身看着末笙,又看看远方,“可是平生怕啊!”
末笙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她呆呆地盯着刘平生,从他的脸上,末笙可没捕捉到一丝害怕的韵味。
刘平生装上瘾了:“媳妇怎么办,我不敢去,她那模样,好吓人啊,你说,会不会我一过去,立马冒出一颗血淋淋的头颅,平生还是不去了,媳妇去!”
呵呵,还想让爷给你探路,架子挺大呀!
刘平生眼中闪过一丝阴蛰,挂着一抹冷笑,眼神却呆楞,说出的话更是截然不同。
他向来,不信鬼神传说。
这点事,又有何惧。
末笙无语了:“你…平生啊,咱们一起,好不好?我真的怕摔了。”
末笙尴尬极了,望着刘平生平淡的样子,强作镇静的眸子里终于闪过恐惧,连语气都带有一丢丢祈求。
刘平生故作听不懂,摇摇头,一双灵透的大眼睛闪着精光,无论怎么看,丝毫没有一丁点傻气,偏偏这时末笙看不到:“平生怕,平生不去!”
又是一番劝慰,那人依旧正义言辞“怕,不去”。激地末笙直接恼了,猛的拽住他耳朵:“你去不去!”
她瞪着刘平生,语句里充满威胁,那眼神,丝毫再说:敢拒绝,你绝对会不得好死!
刘平生轻而易举拉下她的手指:“媳…媳妇,我怕……”
末笙立马把手指抬高几分,已经充满了警告,因而刘平生到嘴的话语,强行改变成相反意思,“不怕,只要媳妇不怕,平生就不怕,平生永远和媳妇走在一起,绝不回头!”
第一次,有种霸王硬上弓的感觉。
“呵,这就对了,你先走,我随后!”
刘平生连忙转过身,一字一顿,“媳妇,大白天,是不是不会出来鬼?”
回想一下以往看过的惊悚片段,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苷村位于国家东南方,是少数民族聚居最常见的地方,听长辈说,少数名族一般带有奇特的面纱,似比清晨的河边,烟雾笼罩,扑朔迷离。
末笙倒是真怕了,如果不是鬼,碰到黑教了,那岂不是更惊悚。
靠,怎么倒霉时什么怪事都会发生,就不能避而远之吗,不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事都被染成坏事了。
“你问那么多干嘛,去啊!”
一手推搡刘平生,嘴上的轻巧,末笙却丝毫没有移动一步。
“等等,”末笙刚反应回来,轻轻拉了下刘平生,正色道,“你说,我们去不去看,又什么意义呢?”
刚才太紧张,她差点连脑子也丢了。
刘平生却不依不饶了,“媳妇,那万一是个人,看他蜷缩的状态,肯定很难受,我们还是帮帮他吗?”
末笙挑眉,暗想:是自己的命重要,还是别人的命重要?
答案不置可否。
末笙自认不是什么善良之人,但也不是邪恶之徒,她只是有自己的自私罢了。
没了命,她努力考上的大学辛辛苦苦受了那么多年嘴,真就白受了。
她从小就知道:声誉不一定很重要,但是生命必须重要!
末笙不耐烦地甩掉他胳膊,不厌烦起来:“你把我去掉,真搞不懂,刚刚不还害怕他是鬼吗,怎么这会,正直心倒是被激怒出来了。”
刘平生无奈,早就忘了这条,他正正音色,道:“媳妇,一条生命,平生再怎么无能,也不可能见死不救啊!”
末笙对此立即呲笑:“呵,你见死不救一条命,存货下来的,顶多一条命,但你熟视无睹一阵子,就能挽救两个人甚至整个村子的生命!”
好吧,末笙完全被洗脑了,她怎么感觉,自己要黑化了呢?
“媳妇,你说的,平生听不懂。”
刘平生对她说的话满是不理解,绕是他一个正常脑也需得片刻地思索,才能从期间嗅出一点点的道理。
“咳……咳咳,呜呼……”
一阵猛烈的咳嗽身突然从不知名的地方跑出来,下得末笙和刘平生一跳,你那“死尸兼分法分子”慢慢撑起身子,侧目看着刘平生。
声音是缥缈无期的:“你们是谁啊,我是苷村的,病犯了,走不动了,你们都不懂帮我一把?”
地上的老妇人又咳嗽几声,紧接着暴发出浓厚的喘息。
刘平生俯身,感觉声音很熟悉,他仔细打量,直到确认人物后,立马一阵激动,“刘阿婆?你是刘阿婆!怪不得前两天没瞧见你,原来,你上山挖野菜了,哦还有,春润哥搁家呆的久了,您又迟迟不归,我听说他好像又要逃!”
刘平生提到的春润,正是刘阿婆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孙子。
刘阿婆一声无儿无女,只因为她出身卑劣,会阴阳五行,整日里怪兮兮地,苷村人难免迷信,自然与她疏远。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刘阿婆脸上的皱纹也愈来愈明显,手脚开始不利索,于是,有人向刘阿婆提议去杜无珏那买个孙子养,至少以后能有人照顾,于是,春润便来了。
听说他本性姓周,是西南人,杜无珏去那里办事顺手牵来的,低价卖给了刘阿婆,照顾她的起居。
可是,男孩只有十四岁,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无论全村上下如何劝导,他愣是一句话没说过,柴米油盐也从不下肚,只吃山上的野菜。
刘阿婆也好脾气,一直诚心诚意对待,奈何这个兔崽子不识趣,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逃走,于是,刘阿婆每次出门办事,都会将周春润锁在屋内。
这次,也不只锁了多久,刘平生只记得旁人到他床前八卦,行人撞开门后瞧见的那道脸色和眼神是如何如何惨白和绝望了,就像是面对死亡最虔诚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