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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袁月从李牧涛那里取走了失而复得的手包后,当天晚上在台灯下看书的时候,脑子就总走神,她觉得很奇怪,才见了两次面,就把他装在心里,甩都甩不掉了,怎么可以这样呢?

袁月十九岁,作为女人正是六分含笑四分开放的季节,这个年龄在上海的名媛中,是最受关注的。

在袁开福眼里,女儿就是自己的摇钱树,他希望带着女儿出现在酒宴和交际场所,让她抛头露面,打造她逢场作戏的能力。可女儿总是以各种借口拒绝跟他参加交际场合,她不喜欢跟他在一起。在她眼中,父亲是一个很低俗的人,跟他在一起很不自在。她有自己的社交圈子,这些人都是有思想有抱负的进步人士,在跟他们的接触中,她成为了一位崇尚科学、追求民主自由和妇女解放的新女性。

对于男人,袁月似乎有天生的抵触心理。几年前,父亲找了一位姨太太,在家里骄横跋扈,母亲虽然看不惯,可父亲护着姨太太,她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样憋屈了两年,母亲终于忍耐不住了,用一根绳子终结了剩余的生命。

母亲的死,就成为袁月和父亲之间的一道坎儿。

袁开福曾希望女儿嫁给上海英国租界一位管事。这名英国管事叫艾伦,在一次酒会上,他见到袁月后就喜欢上了,从此经常出入袁开福家中。袁开福明白英国人艾伦的意图,觉得这是一桩不错的生意。在上海地盘上,如果能巴结了英租界的管事,头上就有了保护伞,没人敢动你一根毫毛。女儿从此可以穿一身洋装出入英租界,成为交际场上风光人物。当然了,他这个岳父也会跟着抖擞起来。

为了讨好艾伦,袁开福主动表达了自己要做艾伦岳父的愿望,让艾伦静心等待。袁月却不喜欢艾伦,不说他已经四十五岁了,就那一身茸茸的黄毛,她就觉得恶心。况且作为进步青年,她痛恨洋人对国土的掠夺,憎恶洋人对国人的歧视。

她对父亲说:“我不会嫁给那些强盗!”

袁开福说:“什么强盗?你听我的,这么好的机会,不能错过了。”

她说:“这个机会给别人吧。”

他说:“你说了不算,这事情我做主了,你敢不听话,我把你的头发拔光了!”

听到拔头发,袁月冲动起来。父亲虐待母亲的时候,经常揪住母亲的头发狠命地拽,母亲疼痛得满眼泪水,却一声不吭。袁月仰起头看着父亲,一字一句地说:“我不是我娘,可以让你随意欺负!”

袁月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冒着火花。

袁开福气得咬牙切齿,可他不敢去拽袁月的头发。他如果去拽她的头发,她很可能咬掉他的手指。女儿对他的恨,从她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无奈,袁开福只好把自己二女儿袁明嫁给了艾伦。

袁明才十七岁,性格比较懦弱,不敢违背父亲的意愿,稀里糊涂地去了英国人艾伦的身边。其实艾伦并不喜欢袁明,不过袁开福白白送给他一个女人,他也并不拒绝。艾伦在英国已经有太太和儿子了,袁明只不过是他在中国消遣的玩物,她在英国人身边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因为此事,袁月跟父亲争吵起来。她觉得在父亲眼里,自己和妹妹都是他的一种交换工具,父亲用她们交换到需要的东西。

袁月更加鄙视自己的父亲了,妹妹去了艾伦那里后,她从家里搬出来,租赁了房子。

袁月从家里搬出后,曾跟一个富豪家的少爷恋爱了几个月,这位少爷希望她辞去报社记者的差事,安分地在深宅大院做他的太太。她不甘心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男人,成为男人的一件器物,于是跟这位少爷分手了,发誓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在跟李牧涛几次闲聊后,袁月那少女的心弦被拨动了。李牧涛身上有很多值得品味的东西,他是清王朝大臣的女婿,却痛恨腐败政府,追求时代变革;他是豪门李家的老爷,却没有老爷架子,赞成民主进步、妇女解放;他曾经是青帮大佬,却不横行霸道、以强凌弱,跟底层人物相处融洽;他看上去大大咧咧,其实内心细腻、善解人意。在袁月看来,李牧涛就是一个情感混合体。

爱情大多生长在烦恼的土壤里。袁月爱慕李牧涛,烦恼也就随之而来。父亲跟李家是宿敌,虽说她不太在意父亲的感觉,但李牧涛会不会在意呢?还有李牧涛家的太太,也是很大的障碍。袁月不可能给李牧涛当姨太太,这不是新女性的选择。还有一条路,就是李牧涛离开原来的太太,这似乎又……袁月的烦恼可想而知了。

于是她就尽力不去想李牧涛。忘掉一个人,必须是这个人有被忘掉的元素,并不是刻意努力就能做到的。有时候越是刻意忘掉,那个人反而牢牢地粘在你心坎上。

她的心思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白天可以将思绪集中在工作上,到了夜晚独自一人时,脑中全是李牧涛的影子。有时候她会可笑地怨恨李牧涛,如果不是他为她找回了手包,她也不会认识他,现在也不会有那么多烦恼。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袁月虽然思念着李牧涛,可又不好意思主动联系他,内心十分矛盾,很煎熬。

她觉得能与李牧涛认识就是一种缘分,是老天安排的,既然老天有意让他们认识,就一定会继续关照他们。就算他们不联系,也许在大街上还会再见面。她一直抱着这个想法,每次在大街上行走时,都会四下张望着,期待和李牧涛不期而遇,可是连着过了几天,幸运的不期而遇一直没有出现。

这天,袁月在报社工作,主编临时安排她去采访一位从海外归来的知名人士,原本要去采访的那位同事突然有事,不能去了。双方约好下午一点在茶楼见面,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袁月拿着资料匆忙离开报社。

报社外的大街上,人来人往,人力车来往几辆,没有一辆空的。

袁月焦急了,等了一会儿,就站不住了,提着包在大街上奔跑。

跑累了,她停下来喘息,就在这时候,一辆马车停在她面前。她抬头,看到马车上坐着的人,竟然是她这几天一直思念的李牧涛。

“袁小姐,你这是要去哪儿,跑得这么急?”

“李大哥,好巧,我有一个采访,时间有些紧迫,又拦不到人力车……”袁月边说边喘着气。

“上来吧,你要到哪儿,我送你过去。”李牧涛说着,向袁月伸手。

袁月点点头,将手递给李牧涛,两个人的手交握在一起,李牧涛的手臂稍微用力,将袁月拉上马车。

袁月将茶楼地址告诉了李牧涛,呼吸依然不能平静,她抱歉地说:“李大哥,真不好意思,你在大街上遇见我两次,我都这么狼狈。”

“这么说老天对我不薄,给我的机会都不坏。”李牧涛大笑着说。

袁月也笑了:“真的太感谢你了,要不是遇见你,我一定要迟到了。”

“袁小姐,你很敬业,我很欣赏你这样的女性。”

“李大哥夸奖了。”袁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马车在茶楼停下来,袁月说了再见,就急忙跑进茶楼。李牧涛看着袁月纤细的腰肢消失在茶楼暗影里,这才收回目光。

这一次偶然的相遇,并没有减轻袁月的思念,反而加重了她要再次见到李牧涛的念头。毕竟这次见面,她太匆忙了,没跟他说几句话。于是,她开始幻想下一次巧遇,会是什么样子。

这天晚上,袁月的身子在台灯灯光下,心思却早就飞走了。恰在这个时候,李牧涛的电话打过来了。

“袁小姐,没睡吧?打搅了。你在做什么?”

袁月一听是李牧涛,心就突突跳,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压低声音说:“在看书。李大哥太客气了,有什么事情吗?”

她知道他不会有别的事情,一定也是念着她。

李牧涛很干脆地说:“没事,就是想知道你在干什么,你忙吧,有事我再给你打电话。”

不等袁月再说别的,电话扣了。她拿着话筒有些生气,怎么能这样?两句话没说完就挂断了,你不想讲话就别打电话,既然打了,总要扯几句闲话吧?

她把书推到一边,索性不看了。好好的晚上,被这个电话彻底搅乱了。

她关了台灯要睡觉,可过了一会儿,觉得自己不可能睡着,还是看书吧。打开台灯只看了两眼,又觉得这时看书太可笑了,全是伪装,倒不如睡觉,于是又关了台灯。

其实是她的心乱了。

之后的晚上,她在台灯下读书的时候,目光总是落在电话上。一天天过去了,她再也没接到他的电话。有几次她拿起话筒,想给他拨打电话,却找不到要说话的理由,还是放下了。

她开始跟自己生气,恨自己缺少定力。这种心境下,日子就过得很艰难,总感觉漫长无趣,每一天都不容易打发掉。

李牧涛那边,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很想去探望袁月,可又担心因为自己太心切,被袁月看低了,于是咬牙坚持了半个多月,终于选择了一个阴雨天,按照袁月留的地址,他提上了一些甜点和水果,去了袁月住处。他估计她不会出门,事先并没有打电话。他找到了那条长长的弄巷。马车在弄巷口停下,他举着雨伞走进去。这是一座古式楼房建筑,上下两层,门楼和窗户都很大,样子像教堂。窗户传出微弱的灯光,证实她在家里。他敲了敲门,等候着。门楼上的雨水流下来,敲打在油伞上,声音杂乱。

袁月想不到这么晚会有人敲门,心里有些胆怯,于是打开门孔朝外看,同时问道:“哪位?什么事情?”

李牧涛答道:“李牧涛顺路探望袁小姐。”

袁月从模糊的视线中,已经看到了李牧涛的轮廓,惊讶地张大嘴,犹豫片刻才缓缓打开门。细雨中,李牧涛一手拎着礼品,一手举着雨伞,站在她面前,微笑着。是那种羞涩的笑。她忘了应该邀请他进屋子,站在那里一句话说不出来。

按说,登门拜访,要在得到主人的邀请后,才能进入屋子,可眼下李牧涛顾不了那么多规矩了,也不等她邀请了,收了雨伞,迈开大步朝屋内走,她急忙闪到一边,给他让路,仿佛这个家是李牧涛的,她只是一个开门的人。

门依旧开着,湿润的风夹带了雨丝飘进屋内,有一股檀香的气息被搅动起来。

李牧涛略有吃惊地说:“不欢迎我来呀?”

她醒过来,急忙关上门。关上门的一瞬间,她觉得整个世界都被她关在门外,只剩下她跟他了。原来宽敞的屋子,似乎被李牧涛强壮的身子塞满了,忽然间低矮又狭窄。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她说:“没有呀,只是这雨天……”她说着,看到李牧涛脸上的雨水,就忙去拿过一块毛巾递给他,“擦一把脸。”

李牧涛草草地抹了一把脸:“我说顺路是骗你的,知道这天气你不能出门,就来看你了。”

袁月笑了。这人,不打自招了。其实他不说,她也猜得出来。

他的坦诚让她紧张的心理放松了,想起应当给他泡茶,于是去火塘上烧开水。李牧涛利用这个空隙,仔细打量了她的房间。女人的闺房,总是有很多让男人心动的地方,哪怕一个小小的装饰品,都能透射出主人微妙的内心世界。

他的视线最后落在梳妆台的黏头乳缸上,因为他正好给她带来了一些具有护发功能的刨花。“刨花”来自一种树木,砍倒树木后用长刨,刨出十厘米左右的刨花条。这种东西放在水里浸泡后,会使清水变成黏汁,早晨梳头的时候抹在头发上,不但可以固定发型,还可以使头发油光发亮。只是抹了刨花水的头发,极容易沾上尘土,所以两天不洗头,那头发就脏兮兮的了。其实很累人的。女人爱美,宁可烦琐劳累,也要把头发修饰好看了。

黏头乳缸是江南女子梳妆台上常见的物品,一般人家的黏头乳缸,都是鼓状的,袁月的青花黏头乳缸却是椭圆形,样子十分别致。李牧涛忍不住拿在手里打量。

袁月进来泡茶,对李牧涛说:“那东西你也感兴趣?”

李牧涛说:“这个好看。我给你带了一些上等的刨花,你看看。”

说着,他从自己带来的礼物中,取出几串刨花,还有一盒香粉,放在梳妆台上。香粉是在上海有名的香粉弄买来的。

袁月把茶水放到茶几上,笑了说:“李大哥也会买女人用品?经常给太太买吧?”

他摆摆手:“我从来不买这些。”

袁月知道他一定是为她专门去买的,也就不多问了,说:“喝茶吧。谢谢你冒雨来看我。”

李牧涛端起杯子,茶有些烫,他又放下。瞥眼看到客厅有一个后窗,关闭着,他问能否打开。袁月点头,起身打开了后窗。

小雨飘落的声音就传入屋内,沙沙的,很柔。

他说:“这种天气最适合聊天,适合跟投缘的人聊天,所以我就来了。”

他说的是真心话,别看他是一个粗粗壮壮的大男人,内心情感却很细腻,也很丰沛。他喜欢下雨天喝茶闲聊,喜欢在雨地里散步,喜欢痴痴呆呆地看着漫天雨雾,想一些略带忧伤的往事。这些本该是女孩子的习性,却都被他染上了。

袁月就问了:“这么说,我是跟你投缘的人?可我们才认识十几天呀。”

李牧涛很认真地说:“对呀,所以才叫投缘。有些人我认识十几年了,下雨天也不会想起他们来,可今天唯独想起了你。”

“我太幸运,能被李大哥想起来。特别是下雨天想起来的。”

“你这话是取笑我了,不好听,不好听。”

袁月忍不住笑了,她觉得李牧涛可爱得像一个大男孩:“我哪敢取笑李大哥,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子,能得到李大哥这么看重,心里很感激。”她示意李牧涛喝茶,同时端起茶壶给他续水。

李牧涛品了几口茶,小心地问道:“袁小姐,请问令尊大人在哪里?做什么事情?”

袁月说:“哦,我阿爸在绍兴,开布店的,小生意人。前年阿姆去世了……”

说着,她的目光落在母亲的遗像上。于是李牧涛注意到了摆放在柜子上的那张照片,一个看上去有些忧郁的女人。他顿了顿,说:“你阿姆很漂亮。令尊大人身体好吗?”

她点点头,又看了一眼母亲的照片,岔开了话题,说:“我不明白李大哥,你们李家有银行、船运、房地产,那么多大生意你不去做,怎么要开木材公司?”

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问过李牧涛,他已经回答无数次了,所以张嘴就说:“有那么一帮过去的老朋友等着吃饭,又做不成别的事情,就只好开一家木材公司,都是他们在操持,我还有好多事情。只是,我喜欢那个大院子,挺清静,没事总待在那里。”

“那院子是不错,不过每天叮叮当当地劈柴,也不得安静呀!”

“劈柴的声音,让那个大院子更安静了。就像这雨天,外面响着雨声,屋里愈觉安静。”

“李大哥爱好跟我一样,我也喜欢雨天。”

李牧涛惊喜:“真的吗?这么说我们真是有缘了,我还担心打搅你了。”

“我喜欢下雨天散步。”她看着李牧涛,显然有所期待。

李牧涛没有丝毫犹豫,站起来说:“那好,咱们出去走走。”

袁月去卧室换了一身衣服,两个人各自举着一把油伞,走进了细雨濛濛的夜晚。因为雨水不大,大街上依旧有很多悠闲的行人。他们一前一后,在人群中走得磕磕绊绊,举在空中的雨伞不时地跟别人的雨伞相撞,也就不时地听到彼此的道歉声。到后来,他们拐了个弯,走进一条僻静的弄巷。灯光昏暗,偶尔有狗叫声。他们走着,身子不由得挨近了,两把雨伞渐渐重叠在一起,变成一把雨伞。他们的背影被昏暗的路灯光越拉越长,两个人影也重叠在一起了……

雨夜之后,他们的交往明显增加了热度,几乎每周都要见一次。也总有见面的理由,或者李牧涛路过袁月的住处,顺便进去打搅一下,或者袁月报社要采访某个新闻,需要李牧涛提供线索,或者……反正两个人谁都不会去追问这些理由的合理性。

一个远离妻子精力旺盛的男人,跟一个单身独处芳香四溢的女人,如此缠绵的结果,书里戏里都有版本了,不说也可以想象出来的。有一天晚上,李牧涛邀请袁月吃完消夜,送她回到住处,却再也不想走开了。其实李牧涛进屋的时候,袁月就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却没有能力阻止,甚至推波助澜了。李牧涛是牵着她的手走进屋子的,反身关闭了房门后,就将她揽入怀中。之前他已经跟她拥抱几次了,但这一次有所不同,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喉咙里发出干渴后的那种咕咕声。她明白曾在自己脑海中多次出现的场景就要发生了。她没有做出任何虚伪的抵抗,反而将身子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他得到了鼓励,把她的身子平放在床上亲吻着她,让她的身体慢慢软化,终于化成一堆烂泥……

床在呻吟,屋内的灯光在摇曳。古老的挂钟很有节奏地发出咔嚓声。

外面的喧嚣慢慢安静下来,月色很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

李牧涛瞅着身边冰清玉洁的袁月,突然有一种愧疚感。他对她说:“我要娶你,一定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男人跟女人有了这种关系,第一时间内总会许愿的。这种许愿很真诚,却并不可靠。

袁月摇摇头:“不要。”

“你虽做我的姨婆,可我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我不做姨婆。”

李牧涛犹豫一下,说:“你不做姨婆,可她跟我这么多年,我是不好把她甩掉的……”

袁月的心动了一下。就凭这句话,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是靠得住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成为他的什么人,她只是想把自己的身子交给他,就这么简单。“不要,我什么都不要。”她伸出软软的胳膊,揽住他的脖子,“我喜欢一个人生活,你如果有一天厌倦我了,可以跟我挥挥手,然后放心忙你的大事去,我知道你在忙大事。”

李牧涛翻了个身,看着袁月。他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我在忙大事情?她笑了笑说,忘了我是做什么的?我是记者,记者的敏锐你不知道?他点头说,你猜得没错,我是在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你不知道最好。她说我虽然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但我知道你一定是对的。他真的感动了,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嘴里絮叨着说,你是个好女人,我一定好好待你,好好待你的阿爸。

袁月急忙捂住了他的嘴,她不要在这个时候想起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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