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原告被驳回起诉后再换个适用的法律情由进行起诉是再简单不过的了,法庭也会支持原告正当的主张。因而,司马波涛当庭判决时只看到了蛮横的被告那得意的笑和原告的生气,而忽略了原告事先告知他的那张法律自考大专文凭。随后,那位原告并没有重新起诉,而是将矛头指向了审判长司马波涛,写信四处控告主审法官一定是受了被告的好处而糊涂断案,并在信中长篇大论法官判词的错误,认为自己的起诉理由没有法律适用不当。
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惊动了方方面面的领导,让有多年审判实践的司马波涛哭笑不得。然而,身为法官,司马波涛还是打电话找到了对方,再次提醒原告改变起诉理由。但是,原告反而给司马法官上了一堂法律课,称自己是懂得法律的,起诉理由没有适用法律错误。无奈之下,司马波涛第一次对当事人嘲笑道:你懂法律,那么你懂不懂得诉讼成本?你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你是一个懂得法律的法盲,比不懂法律的法盲还更可怕!随后,司马波涛问对方说:你是为了一个雨披打官司呢,还是为了给法律和自己找气?
原本司马波涛以为原告又一封措辞严厉的控告信会在第二天呈送到法院每个领导的办公桌上了,但原告就此沉默了。后来才得知原被告之间其实还有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关系,本族的一个长辈出面说话让蛮横的被告把雨披缩小,这桩相邻权纠纷也就无疾而终了。
然而,作为这桩小小相邻权纠纷案的主审法官,司马波涛的心情很久都平静不下来,这不仅是因为他这全省十佳法官第一次收到了那么多控告信,更因为这桩小案更让他体会到民生无小事的道理。同时,原告对法律的曲解比被告的蛮横给他心里留下了更大的阴影。当然,这一切,都被司马波涛深深掩埋在心中。
而这一次,从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到立案庭立案再转到民一庭,在例行的调查与调解中,随着对案情的进一步了解,主审法官司马波涛越来越感到这桩离婚案的特别,并且让他没来由地想起了两年前那桩引出许多是是非非的雨披“相邻权纠纷”案来。是的,当时那原告莫须有的控告信给司马波涛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那种无奈让司马波涛有一段时间情绪相当低落,这在他的审判生涯中是从来没有过的。现在,无端地在心里回荡起这样的感觉,司马波涛就对这桩普通的离婚案多了些心思。
其实,这个案件和所有离婚案一样,不外是双方过不下去了,又闹到了头破血流才不得不走上了法庭,把自己的隐私拿到公堂上数黑论白。到这个时候,原被告双方那一点夫妻的情意自然烟消云散,剩下的就是一种利益的分配了。不错,所有的离婚案大抵如此。只是这桩离婚案有些特别,特别之处就在于原告男方是一位七十一岁的老人,被告女方却是一位三十五岁的少妇,且双方的婚史只有短短的一年。更特别的是,按常理这样悬殊的年龄,双方应当都有过一次不成功的婚姻后走到一起的,但本案恰恰相反,男女双方都不曾有过婚史。同时,在这桩“马青河诉何月花离婚案”中,原告男方起诉离婚的理由则有些怪异,71岁的原告马青河在起诉状中陈述了要求与35岁的妻子何月花离婚的理由是:何月花与他结婚的目的不纯,并不是和他过幸福的家庭生活,而是要谋夺他的财产。婚后,被告何月花根本没与原告进行过一次夫妻生活,造成双方感情破裂。因此,请求法官判决被告何月花方退回一套面积一百五十平方的房子,并解除与女方的婚姻关系。
通过庭前调查,案情很快明朗了。
原来,这位71岁的原告马青河是列西老街的居民,三平钢铁厂退休职工,在列西老街有不少祖房产,旧城改造后先后返还两套房子,一套是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及的四居室,还有一小套房子为七十平方。在马青河与何月花结婚后,作为婚姻的条件,马青河将名下的大套房子房产证转移给何月花与其共同居住,小套的房子则出租他人。不知何因,71岁的马青河在此之前居然没有婚史,且无兄弟姐妹,在老父母相继过世后独自一人生活,直到与何月花结婚。而何月花的庭前调查结果则让审案法官大吃一惊,这个何月花在与马青河结婚之前被劳教过一年,原因则是众所周知的做皮肉生意。至于何月花这么一个风月场上混过的女子是如何与光棍一辈子步入暮年的马青河成为夫妻,庭前的调查中呈给法官们一个大大的谜团,而因为这一点与本案案情无太大的关联轻轻带过了。
在开庭前的合议中,法官们对于这桩爷孙恋的婚姻都从鼻子喷出一口气,表示了对女人的不屑。是的,按常理来说,这样年龄悬殊的婚姻,女方多半是贪图男方的钱财,男方则贪图对方的年轻美色了。在同事们多少有些暧昧的议论中,作为主审法官的司马波涛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却敏锐地感觉到本案的情由或许不止大家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在调解阶段,女方妖艳的打扮和眼神里流露出的淡淡忧伤极不相称,而男方枯瘦的面庞上也浮现出与他瘦小的身体不相称的果决。然而,法庭断案最忌先入为主,抛开庭前的种种猜测,法庭上的法官就只能是一具没有感情的法律机器,只是按照法律的程序让隐藏在事实背后的公正浮现出来。因此,尽管心里揣着对于案情延伸后的疑惑,削去这些与审案无关的细节,司马波涛的思想已很快逼近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