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楼下的那对老夫妻保养很好,男帅女靓,又恰好姓史密斯,我觉得史密斯夫妇在年轻的时候肯定有过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下叠排包含地下室,还有一方天井式的下陷庭院,我当初找猫时没少往下爬。
我敲开门,礼貌地送将丝巾礼盒送给史密斯太太,感谢他们一直以来对小笼包的照顾和帮助。老太太先是意外,然后开心地接过礼物,像个雀跃的小孩子一样急切地打开它,发现是橙底紫边缀满红玫瑰的丝巾套装,又惊又喜,感谢的话说个不停。
当我提出要带小笼包回家吃饭,她一愣,吃惊地反问:“笼包出去玩了呀,你们不知道吗?”
我也大吃一惊:“什么?”
“是我的外甥,今天在我这儿,他带笼包出去玩了。”毕竟有过国外生活的经验,看得出来,老太太对这种事很谨慎,“笼包说,她已经告诉监护人了,也得到批准了。你别着急,她一定是告诉她外婆了吧。”
“他们去哪儿玩了?”
“老太太可不知道孩子们爱玩什么,有时他们就在外面吃饭,我那外甥细心又有教养——”
“抱歉打断一下,请问您的外甥,他多大?”
“二十出头了,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年轻画家,长得也是一表人材啊。”史密斯太太笑眯眯地盯着我,眼中颇有深意,“安小姐,他挺喜欢你的,年轻人的心思瞒不过老人家的眼睛,否则他为什么要百般讨好一个六岁的小姑娘呢?”
“他见过我?”
“见过,我还想当红娘来着,你还记得吗?”
我皱起眉头,努力回想,隐约记起了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史密斯太太曾经殷勤地询问过我,是否有男朋友,如果还没有的话,她想介绍一个不错的小伙子给我。当时我根本没把这当一回事,打个哈哈,随便诌几句给敷衍过去了。
“您外甥是位画家,所以,一直都是他在教小笼包画画吗?”
我回想起小笼包最近画技有长进,试探着问。
老太太微笑着,俏皮地挑起了一边眉梢,点了点头。
我曾经在她家里参观过,工作室的桌面上铺得一片狼藉,画笔、橡皮、小刀、颜料、胶水……光是圆的方的各样式的调色盘就摆了五六个。我一直都先入为主,认定了是这对老夫妻爱好画画,从来没有细问过,原来,这段时间以来,教小笼包画画的,从来都不是他们俩,而是一个陌生的小伙子。
想到这里,我心中先是一凉。
——史密斯太太很信任她的外甥,可我怎么知道他有无教养、品行如何?对一个六岁小女孩来说,任何一个比她强壮的异性都是潜在的危险!
我记录下外甥的联系方式,迅速向老太太道别,准备回去问外婆。
走到楼梯中央,我脑中忽尔灵光一闪,停下脚步,迅速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登录QQ。果然,小笼包用她书包里的Ipad在QQ上给我留了言:“妈妈,我去骑会马可以吗?”而我房间的电脑几乎是24小时不关机,只要一进入屏保,QQ就是离线状态,前几天我设置了自动回复,好死不死正是刚刚开始流行的那句“那你很棒棒哦”。
——妈妈,我去骑会马可以吗?
——那你很棒棒哦!
我苦笑着捂住脸,小笼包不懂什么是自动回复,从她的角度来看,确实像是监护人批准了。
嗯,至少有了线索,她骑马去了。
整个槐南市,只有一个马场,就是亓稷带我去玩过的那个,叫“骑士农场马术俱乐部”。我早就听说过,这是一项贵族运动,半年会员收费两万,配齐一身专业的行头也得好几千起步,跟他们相比,我们搏击馆简直就是平民运动啊!不,应该是贫民运动!不过,骑士农场的营业时间,是早八点到晚六点,现在去了,正赶上人家休息时间,能骑什么马?
多半,是个阴谋吧!?
我来不及通知家里的人,也不想让外婆知道了瞎操心,含糊交代一句“小笼包去游乐园玩了,我去接她”,便跳上刘曦蔓借我的车,一路疾驶,直奔马场而去。路上,我按捺不住地胡思乱想,难道是冯启坤的魔掌已经伸到我家楼下了?是不是他利用了史密斯夫妇,想绑架小笼包,来胁迫我签那个什么狗屁保密协议?
打了几通电话,外甥没接,这让我心中不祥的预感又更浓了几分。
马术俱乐部停车场,一个高个儿的男人正要上车,只留给我一个侧面,他戴着那种神秘高冷有逼格被人从旁边砍一刀都看不清对方模样的兜帽,虽然看不清面孔,但那身材却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我不觉多看了几眼,突然发现他低头上车时,从脖子里滑出一条银色项链,小枚吊坠在灯光下闪着恍惚的亮光。我心猛地一跳,还来不及定睛看仔细,那人已经闪身上了车,车门一关,飞也似地绝尘而去。
我呆呆地站在车旁,直到一位制服美女迎上来:“对不起,现在不是营业时间。”
“请问,里面还有人没走吗?”我回过神来,跟她比划小笼包的外貌,“我来找一个小女孩,六岁,大眼睛,长头发,长得非常可爱,她名字叫杨怡勤。”
“您是她的——”
“我是她妈妈。”
“哦,原来您是杨妈妈啊!”她恍然大悟,笑容更加热情了,又是鞠躬又是伸手:“请进来吧,我带您去找她。”
马场浩荡开阔的草地上,一匹小马正轻盈地行走,鞍上驮着个小姑娘,看身形正是小笼包。
我的第二眼立即扫向牵着马的那个人,是个年轻的男性,瘦高个,斯文白净,穿着看起来很舒适的印花圆领T恤,白色五分裤,整个人清爽又阳光。他正在笑着跟小笼包说什么,时不时抬手比划一下,样子特别亲切,几乎让人第一眼就认定他是个值得信赖的男人。
这个人我认识。
上一次我跟他见面的时候,骑在马上的那个姑娘,就是我。
“亓稷!”
我脱口喊出声,讷讷地问:“怎么是你?”
他一回头,表情由诧异变得欣喜,只是冲着我傻笑,没有说话。
“妈妈!”小笼包勇敢地高高扬起右手,向我打招呼。她自己原本穿的那件裙子已经换掉了,现在穿着一件粉红色POLO衫,浅米色骑马裤,条纹长筒袜子勒到膝盖弯处,戴着一个精致酷炫的小头盔,还穿了件防护背心,笑容满面。斜刺里一层金灿灿的阳光照过来,浮动在她脸庞上,宛如置身于璀璨的幻境。小女孩天真烂漫的开心模样,真是让人觉得眼前的夕阳比旭日初升更加蓬勃美好。
“小笼包,该回家吃饭啦。”
“可是,哥哥答应了带我去吃肯德基呀,我再玩一会儿!”小笼包骑马骑得兴起,说什么都不肯下来,也不愿意回家吃晚饭。我很无奈,只好拿出了杀手锏:“今晚我们要吃外婆亲手做的肉丁烧卖哦!”
“哇!”
小笼包很明显地纠结了,骑马的新鲜感,和美食的诱惑,正在她小脑袋里进行天人交战。
让她先纠结着,我望向亓稷,把心底的疑问一股脑儿抛了出来:“谢谢你照顾我女儿,亓稷,你就是史密斯太太的外甥吗?是你一直在带小笼包玩、教她画画吗?为什么你从来没有跟我提过这件事呢?”
“哦,”他停顿一下,“我……其实我有很多秘密,你想知道吗?”
我猛点头:“想啊!”
“下次告诉你,免得再也约不出来你了。”
他以二十九岁高龄冲着我顽皮地一笑,我知道他的心思,曾向我表白的那个夜晚还历历在目,既有意疏远,便也不好再娇嗔着追问,只好生生咽下了许多疑问。
小笼包终于决定,先回家吃蒸笼婆婆做的肉丁烧卖,下次再来骑马。
亓稷牵着马与我并肩走回起点,将小笼包抱下马,立刻有男教练将缰绳接了过去。他又招手喊来一位制服美女,把小笼包带进更衣室去换衣服,取书包。高档的会所就是不一样,连给孩子换衣服都不用家长亲自动手,我叹为观止。
走到停车场时,路过了刚才那个兜帽男停车的位置,我忍不住问:“亓稷,刚才,你有没有……”
稍一犹豫,又觉不妥,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在门外看见的那人。
“什么?刚才怎么了?”他追问。
“没什么,我刚才想问,你们在这儿玩了多久了?”
“哦,两三个小时吧。”
“你为什么选这个时间带她来骑马呢?上次你是上午九点钟带我来的,这会儿,别人都快要关门了吧?”
“哦,带孩子来玩嘛,安全第一,当然选人最少的时候,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人更少了。”
“老板不会撵你吗?”
“不会。”
他隐晦地笑了笑,笑容背后的那层意思,我猜测可能是“老子有超级贵宾卡,像你这种穷逼是不会懂的”这类的含义。
“你今天开的玛莎拉蒂吗?”
“没有,今天赶时间,我借了朋友的车。”
亓稷指了一下离我不远的那辆深蓝色雷克萨斯,我踱过去摸了摸车前盖,点一点头,评价道:“嗯,这车不错,外形我非常喜欢,前脸凶悍,屁股霸道,攻气十足——对了,咱俩是不是一路?你晚上还回史密斯夫妇的家吗?”
“不,我今晚要去复仇者联盟那儿看看。”
我忍俊不禁地一笑,踱回自己车旁,招呼蹲在一旁摘花的小笼包过来。
“笼包,上车。”
我拉开车门,小笼包蹦蹦跳跳往里爬。
“安小姐,你今天穿得很漂亮。”亓稷有点紧张地帮我拉住车门,故作轻松,戏谑地调侃道:“红头发的女孩子,简直让人神魂颠倒,我朋友钢铁侠喜欢的女孩子叫小辣椒,我准备帮你取个昵称叫——‘小甜橙’!”
我看了看车窗上倒映出来的女孩身影,短发及肩,长期没有补染,已由姬胡桃红略显暗金了,穿得也很随便,上衣是一件胸前系着皮绳的牛仔吊带背心,露出了一截腰,毛边牛仔短裤,平底凉鞋。这身穿着再平凡不过了,颜值这东西啊,果然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剩下的九十分全得靠感情加分,这个心理现象在古代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
想到这里,我不由心生感动,礼貌地抱了他一下,笑道:“谢谢,但甜橙不太好听,你还是叫我丑橘吧!”
亓稷哈哈大笑,紧张氛围一扫而空。
“帮我跟哥哥说再见。”
小笼包熟练地吩咐我一声,替她向亓稷道别。
我一时很尴尬,笼包喊我妈妈,却喊他哥哥,这个辈份排得是不是有一点罔顾事实了?亓稷倒是挺无所谓的,等我上了车,他还微笑着在驾驶室窗外弯下腰,眼中满含关切,一再地叮嘱我:“安小姐,你要注意安全!你懂我的意思吗?注意安全!”
(二)
这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马场的每个片段在脑海中一一闪过。
亓稷没有换装备,他穿的还是一条中裤,小腿及膝盖全都裸露在外,这样很容易被马腹擦伤,经常骑马的人不会不懂这个常识,会穿成这样进入马场,只有一个解释:他非常匆忙!而我刚刚赶到时,正准备上车离开的那个兜帽男,他穿的好像还是一条骑马裤,俱乐部里面明明有更衣室,他为什么没有去换?是不是因为,他也非常匆忙!
还有,那辆雷克萨斯的引擎盖,是热的。从史密斯夫妇家出发,到马场不过40分钟的车程,行驶时间并不算久,如果他真的在马场玩了两三个小时,那么引擎盖早就该凉了。
综上所述,我判断,亓稷很大可能是在撒谎!
他应该是刚赶到不久!
那么,在最后道别的时候,小笼包那一声甜甜的“帮我跟哥哥说再见”,有没有可能,其实也不是在跟我说话,她是对亓稷说的——因为她口中的那个“哥哥”,实则另有其人,而且对方并不在场。
这个推断让我心中既恐惧又兴奋。
瞪着天花板,我强迫自己不断地深呼吸,调整过快的心律。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隐隐听到窗外传来歌声,耳廓动得比意识更快,像猫似的转向声源,随即一个美人鱼打挺跳将起来,拉开窗户。果然,楼下又在播放一首英文歌,男歌手的声音略略沙哑,但触及灵魂,音乐旋律缓慢而伤感,听在耳中令人止不住地持续心颤。我虽然英语负八级,但这首《Bulletproof》曾经听过好多遍,所以努力倾听,还是能分辨出那段令人心碎的歌词:“你难道不懂吗,只有水才能浇灭火焰,你徒劳的拼命抗争或许会让你输掉整个世界,虽然我看起来坚强,内心其实很脆弱,但让我陪你一起抗争吧,不再放弃和逃避……”
史密斯夫妇跟我品味接近,放的歌全都是我喜欢听的类型,怀旧老节目“每周一歌”啊!
静静地听完了整首歌,我心中蓦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会不会,其实,这些歌都是那个神秘的外甥特意选的?他是特意放给我听的?我不相信亓稷会这么了解我,所以,史密斯夫妇的外甥到底是谁?
我俯瞰一圈,见四下无人,从抽屉里拿出一捆11mm静力绳,配了D型快挂锁扣,和8字速降环,野外探险专业装备。
没错,我要爬下楼去,偷窥一眼那个外甥!
我试过用这种静力绳拉车,两根就可以拉得动2吨多重的皮卡,所以承重方面没问题,垂降绝对安全。这会儿,夜已经很深了,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万一当真不幸我被小区里的巡逻保安发现了,厮打起来的时候,我还可以解释说是在找猫,毕竟豹哥有过走失的前科,这个借口也很合理。
将静力绳在窗户上缠了几圈,用快挂锁死,然后人先翻出窗外,开启垂直速降模式。
速降途中,我首先经过了史密斯夫妇的卧室,老夫妻俩已经睡熟了,但窗户还大开着,不知是忘了关上还是特意拉开吹风。今夜风大,将白纱窗帘吹得飘扬不定,细细的下弦月挂在云朵中,忽明忽暗,将我的影子投映在浅色木地板上。云移光浮,黑色的人影在床前微微晃动,床上一对老夫妻正在酣睡中,史密斯太太花白的长发摊散在丈夫臂弯中,场景非常美,是一种静谧而诡异的美。
这季节,蚊子已经摆开了吃人的架势,我轻手轻脚地帮他们关好了纱窗,继续往下缓降。
循着音乐,我缓缓降到下叠排的负一层,那个天井式庭院。着地前,我解开腰间锁扣,脚踏墙壁一个后空翻,静悄悄落地。
庭院的空气中,还遗留了些许酒精的辛香味道。
我抽动鼻翼,仔细嗅了嗅,似乎是威士忌,这人连选酒都很合我的胃口。
蓦地,屋内的音箱切了一首歌,只听一个妖冶男声不断地唱着“Legs Up”——抬高你的腿。我默念着这句歌词,略一沉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嗯,这歌一听就是外国的火车乘务员唱的,推着小车忙碌穿梭于车厢的制服小哥一般都这么喊:“啤酒饮料矿泉水!卖花生瓜子八宝粥!哎,把腿抬一抬啊!”
伴着妖男的歌声,我猫下腰贴近窗户,慢慢将面孔伸到玻璃上。
屋里似乎开了空调,窗页紧闭,紫色的丝绒窗帘将玻璃遮得严严实实,我运足目力,却还是什么也看不见,里面只透出些许昏黄的灯光,可以判断出屋内的人还没有睡。通往庭院的木门上有两块装饰玻璃,我凑近去,隔着磨砂玻璃似乎看得到人影,但想看清具体长相,实在考验视力,不知不觉间,我的整个身子已经紧紧地靠在门上。
因此,当门突然被拽开的时候,我立即一个踉跄栽了进去。
真的汉子,即使一跤磕断了鼻梁,也会咬紧牙关,坚决不发出惊恐或痛苦的尖叫。
——毕竟还是心虚,我怕把保安招来。
然而,一双大手稳稳地拉住我,没让我摔倒,而是跌入一个散发着浓烈酒香的怀中。紧接着,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贴在我耳边发出低语,带着轻微的鼻音,无奈而又暧昧:“姐姐,你大半夜这么闲,一定没有性生活吧?”
猛抬头,只见这人俊眉朗目,不笑时脸色沉郁,但我知道他一笑起来便纯真得有几分傻气。
就是于彦峰啊,真的是他!
我耳朵中被自己内心的狂呼声填满,不知是喜是怕,只觉心脏瞬间跳到了嗓子眼,胸腔如同一只没有经过预热就被灌入开水的玻璃瓶,砰然爆裂,滚烫的热流一股股呼啸上涌,却如鲠在喉,无法表达,亦无力倾诉。
当我在马场看见他的侧影,从兜帽中滑出一枚乳牙吊坠,就隐隐有了几分猜测和期待,
我猜测,一直以来,在我情绪低落时,为我播放温柔情歌的,是他;
在一楼修建花棚的,是他;
让史密斯先生夸我美丽的,是他;
教小笼包画画的,是他;
带着她去学骑马的,也是他;
甚至,为了撞停钱锐的面包车而导致颈部受伤的,还是他。
关于亓稷,我猜测,他的身份很大可能是冯启坤的某一位合伙人,住得离槐南很近,甚至就定居在市内,经常被冯家父子临时差谴,各种顶包,所以,在马术俱乐部时,两人才会仓促得都来不及换装备。
是的,突然之间,所有意外都可以解释了。
这一刹那,我大脑像失控般转得飞快,脸色也剧变几次,呆得半晌才恍然想起他刚刚说的话,自觉今天的行为狼狈失礼,仍强装镇定:“呵呵,你这话我没法接——”
我话没说完,他一低头,下巴沉甸甸地压在我肩膀上,浓重的酒味将我裹住。
又来了,令我少女心爆棚的埋肩杀。
“姐,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他咕哝着,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拥抱太用力,箍得我肋骨疼。
自从知晓冯启坤的真实身份之后,我对于彦峰是又恨、又恨,幻想过一万种骑着他打的场面,可怎么也没想到,再见他时会是这种失去理智的状况,只感到啼笑皆非。我咬着牙,用自己瘦弱的肩头扛住他足有八十公斤重的身躯,目光越过他的斜方肌,落在桌边的一瓶金方威士忌上,酒只剩下小半瓶了,我皱着眉头拍拍他的背:“你喝了多少?”
“不用你管,你是个坏姐姐。”他吸着鼻子,装哭,“你抱别人了。”
“我——”
我纳闷地仰脸望着天花板,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绞尽脑汁思索了半天,我才算想起来,在马场分别时,我出于感动,确实礼貌性地拥抱了亓稷一下。于彦峰在我来的时候就走了,他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件事?难道他离开后又返回现场,亲眼目睹了?
“你看见了?”
我试探着问这个醉汉。
“我错了……你别不要我,我……我想要你啊……”
他的嗓音一向清澈,此刻却有种酒后的沙哑,手掌一紧,用身体将我压在墙壁上,然后倏地俯首吻住我。宛如一杯醉人的烈酒倾入口腔,刹那间天旋地转,我瞪大了双眼,却几乎目不能视,只能拼尽最后一点力气用颤抖的双手紧紧攥住他的衣服,辛冽的酒香从他唇舌间不断传递过来,迅速融入我血液,仿佛万马奔腾,又如一条竖起了浑身逆鳞将我刮痛的游龙。
(三)
徊旋的夜风,从门外带进来一丝红薯的清甜气味,很快被汹涌的酒气淹盖。
七月,是晒红薯干的季节,外婆打发孙大圣去菜场买点当季红薯,结果大圣作为一个地道的东北人,手提肩扛从菜市场买回来四十多斤当季的黄心红薯。外婆当场就傻眼了,她老人家一直住在南方,买菜都是一个番茄、两根小葱之类的,面对一麻袋红薯大惊失色,遂号召全家齐上阵,帮忙洗净、切头、去坏皮、上屉蒸至半熟,放凉后快刀切成薄片或细条,整整齐齐地码在竹筛上,摆到露台中间阳光最好的通风处,先暴晒,再阴晾,直到软硬适中,便可以收回家中装袋食用了。还好,四十斤红薯,晒好之后只剩下十斤左右。做这类干货全靠蒸笼火候和晾晒时间,外婆亲手做的红薯干,嚼起来香甜弹牙,口感极好,是家里一帮高龄熊孩子最爱吃的零食。
——这种时候,我在想什么红著?
被于彦峰强吻短短几秒,我脑海中浮现出数个光怪陆离的意念,一种恐惧、晕眩,以及邪恶的快感将我攫住。
拼命夺回理智,我挣脱他的钳制,退开一步:“别这样,我要打你了。”
他对我的警告置若罔闻,身体像磁铁般紧附过来,左腿撞翻了一个放置花盏和杂志的小茶几,却视若无睹,再一次将我抵在墙上,右手从我腋下抄过细心地垫在我后脑,嘴唇贴在我耳边低语:“姐姐,我已经二十二岁了,不是小孩子,你还要打我吗?”微带醺意的耳语,听起来明明满是色气,可黏腻的口吻又像个天真无邪的少年。他俯身环抱我时,上臂肌肉正好抵在我胸部,而我刚起床,还没来得及穿戴整齐,他手臂触碰到柔软丰盈的女性身躯,呼吸倏忽急促,将我抱起来一转身放倒在柔软的床榻上,脸孔迫在我眼前,目光炽烈,流露出了一个成年男性的昂扬欲望:“好多年前,我就想,就像现在这样,用一个男人的身份抱着你,而不是弟弟……从十六岁开始,我没有一天不想你,你陪我度过了整个青春期的每个夜晚……”
“你……你还叫我快滚呢!”
我恨恨地别开脸,躲避他下落的嘴唇。
“唉,你是不是傻?”他叹口气,又轻笑一声,温柔又沙哑的笑声苏到不行,“我这么爱你,你看不出来?”
这是他第一次,面对面地向我告白。
原来,他亲口说一句简单的“我爱你”,就远比从微信上发给我的那些花式告白,还要甜蜜浪漫得多啊。
2016年的夏夜,室外很热,屋里很凉,床很软,燥动的情人散发着我最爱的威士忌香气。
这就是幸福来临时,我所感受到的一切。
我脸颊火热,屏住呼吸,任由他双手从背后游走至胸前。
屋内音箱放完了一首歌,开始自动播放下一曲,开头就是一段恢宏雄壮、气壮河山的纯音乐,仿若梦回盛唐帝都,听起来像是《中华小当家》里小当家战胜反派的BGM,令人禁不住神色一凛,陡然心生一种祖国有任务要交给我的使命感。
能在正气凛然的BGM里跟滚床单,这种人,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我噗嗤一声笑了场,于彦峰尴尬地仰起脸,摸到手机,按了几下,切了一首小黄歌。
“我希望你喜欢我
带着你从床上驰骋到浴室地板
我会让你尖叫着祈求更多
我们的邻居会大动肝火
而我会告诉他们我们没有在做爱
如果你愿意角色扮演
我会当你的超级英雄,宝贝
你让我欲火焚身”
于彦峰将脸深埋在我胸口,贪婪地寻索着,呼吸之间,喷出湿热的气息。他身上还有威士忌纯饮的余味,烟熏味之下隐藏着焦糖的甜醇,犹如淋了蜂蜜的培根。这个时候,狂暴的情欲已经淹没了理智,他表现得像要吃人般激烈,嘴唇不断游移,双手覆盖于我半裸的身躯,仍颤栗不已。不知是他的,抑或我的喘息声在房间里回荡,充满挑逗意味,听来异常媚惑动人。当我正沉湎于此刻时,忽然感到一阵辣痛,像是皮肤在激烈的磨擦中被蹭破了。
疼痛使我惊跳起来,撞开他的胳膊,差点儿顺势使出一个十字固将他制服。
他猝不及防,退开两步,手扶在身后的桌子上,碰翻了那瓶威士忌,砰一声摔成碎片。
“你疯了吗?我是你姐姐啊!”我厉声喝止他,感觉后脊梁刷刷冒出一层冷汗,刚才发生的一切简直像中邪般不可思议。
“不,你不是——”
他捂着脸,声音瓮瓮的,高挺的鼻梁差点被我肋骨撞塌。
我皱一皱眉:“你说什么?”
于彦峰没有回答,靠在桌角盯着我看了很久,亮晶晶的眸子逐渐黯淡并熄灭,清澈的眼神由狂热慢慢转为冷漠,似乎被打之后理智了一点。我们各怀心事,在古怪的气氛中对视了快一分钟,他才低下头,慢吞吞地对我说:“安瓦砾,我麻烦你,以后别再大半夜到邻居门外偷窥,会被人当成贼的我告诉你。”
他的声音突然就平静下来了,熟悉的落差感袭上心头,一瞬间,我心丧若死。
“为什么住我楼下?”
我盯住他,冷冷发问。
本来,我就是想看看这位外甥的真面目,最好再了解一下他接近我的目的,是敌是友。然而刚才那一番激情,害得我将自己的来意都给忘了个干干净净,小王八蛋还我智商!
“跟你无关,凑巧而已,Mrs.Smith是我姨母。”
“那小笼包呢?你接近她也是凑巧咯?我告诉你,如果以后没人写书,就是因为全世界的巧都让你一个人给凑完了!”
“是啊,你还凑巧是我姐姐。”
“呵呵。”
在气氛攀上剑拔弩张的危险高峰之前,通楼梯的木门响了两下,被狠狠踹开。
有人从外面破门而入,两束手电筒的刺眼强光在房间里不断晃动着,最后一齐聚集在我脸上,我下意识地闭起眼,抬手挡在脸前。
“别动!”
“Freeze!Hands up!”
大声喊话的正是史密斯夫妇,他们语气非常紧张。我透过手指缝看去,两人都穿着睡衣拖鞋,老先生手里拿了根棒球棍,头上还戴着一顶造型可爱的睡帽,样子滑稽又显得仓促。看来,他们是听到负一层的房间传出茶几倒地、酒瓶摔碎的异响,误以为于彦峰在跟什么歹徒搏斗呢。光柱照清楚我的脸,老太太一脸惊喜地捂住嘴,急忙向我道歉:“哎呀,原来是安小姐……太抱歉了!打扰了!”
史密斯先生还想贫几句,被太太挽住手臂,一个劲儿往外拉扯,只好仓促丢下一句:“这歌不错,老邻居马上就走,请尽情享受你们的夜晚!”
他们前脚离开,我后脚便走进了庭院,抓着绳子,艰难地往上攀爬。
于彦峰咳嗽一声:“你可以从大门走。”
“没带钥匙!”
就这样,小峰久久伫立在院子里,手扶额头,一脸无语地目送我沿着墙壁往楼上的窗口蠕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