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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伦敦的下午

献给

弗朗西斯卡

2015年8月

昨天夜里,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切的开端也许可以追溯到更久以前。黑暗中,我惊恐地从床上坐起来,用指甲在手臂内侧画出了“书店”两个字。不过这会儿已经看不出来了,因为手臂上的皮肤由于蚊虫叮咬已经发炎红肿,我在睡梦中一定使劲抓挠过了。不过,这一写还是起到了作用。今天早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都已经清楚地回忆起来了。

我一直以为,一切都是从查令十字街上那家名叫“哈德森”的二手书店开始的,如果当初我的目光没有被那个愚蠢小店员的一头红发所吸引,那所有一切都不会发生。可会不会是我弄错了呢?难道这一切早在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前就已经开始了?是不是早在那个该死的姑娘消失之前,早在我大学时代就已经有了苗头?或者说更早之前,在我中学和童年时代,或是早在1973年,在我挣扎着一脸青紫地来到这严酷世界的那一刻?

我想我要说的是,在我们的自我毁灭中,有多少是因为我们自作孽?这场噩梦有多少是我咎由自取?你可以憎恨,可以抱怨,可以抗议。你可以做些愚蠢而孤注一掷的事,但也许有时候,你得站出来,自己承担起所有的责任。

她凝视着窗外,嘴里含着一缕红色的长发,慵懒的样子看上去那么性感,我的指尖仿佛过了电一般麻酥酥的。

这天下午,伦敦的空气湿漉漉的,空中灰蒙蒙的飘着小雨,洒上了道道雨痕的建筑和天空、路面汇集到了一起。这样的天气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我刚和老朋友迈克尔·斯蒂尔在查令十字地下通道的波特斯酒馆吃完午餐,十六岁那年我们发现了这家店,地段隐蔽,房东也比较谨慎,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这里的常客。现在我们当然都更愿意在不那么潮湿昏暗的地方碰面,比方说圣马丁小巷那家专供卢瓦尔葡萄酒的别致的小酒馆,不过介于怀旧情结,我们俩谁也不会提议换地方。

通常跟迈克尔告别时,我都是带着一肚子快要喷涌而出的优越感趾高气扬地离开的。他的生活整天围绕着养活妻子和两个双胞胎儿子,还有他那份在布罗姆利的律师工作这些事,在听我讲到那些在苏荷区的醉酒之夜和我的年轻女友的故事时,他的眼里满是羡慕。他会一边切着盘里的苏格兰蛋,一边插话问道:“这个多大了?”“二十四岁?我的老天!”他不是我的读者,对朋友忠诚同时又很无知,还一直把我当成一位大文豪。他根本没想过,要靠一本小小的二十年前的畅销书来保持盛名不衰,是不太可能的。对他来说,我还是那个“伦敦文学之星”(他的原话),当他像我指望的那样去埋单的时候,感觉也更像是在献殷勤而不是做慈善。如果双方都虚张声势一下能维持我们之间的现状,这点代价倒也微不足道了。很多友谊都是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这一点,我非常确定。

然而,这一回,在我走出地下通道时,却感觉很受挫。事实上,最近我的生活境遇急转直下,不过我没有对别人提起。我的最新小说刚被拒绝了,之前提到的那个二十四岁的姑娘也离开了我,投入了某个政治博主还是什么人的怀抱。更糟糕的是,就在那天早上,我刚发现自己被从布鲁姆斯伯里的免租公寓驱逐出来了,这六年来那里一直就像我的家一样。所以,简而言之,我,四十二岁,身无分文,还即将灰溜溜地搬去东希恩跟我妈妈同住。

好像觉得我还不够惨似的,天空还下着雨,很是应景。

我吃力地沿着威廉四街往特拉法尔加广场走着,一路避闪着行人的雨伞。走到邮局门前,一群背着背包穿着荧光色运动鞋的外国学生堵住了道路,我被挤到了排水沟上,一只鞋陷进了水坑里,路过的一辆计程车溅起的脏水浸湿了我的灯芯绒裤腿。我气恼地咒骂着,避开路边停放的车辆蹦跳着到了马路对面,转弯进了圣马丁小巷,然后穿过塞西尔街,走进了查令十字街。道路上车水马龙,建筑工地繁忙而嘈杂,脚手架叮当作响,轨道交通造成一片混乱,整个世界都在猛烈震颤着。我顽强地穿过空中不断倾泻而下的雨水通过了地铁站,然后被一溜拖着行李的观光客再次挤到路边,贴在了一家商店的窗户上。

我用手撑着玻璃,直到他们拉着行李箱一阵轰隆隆地走过,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我站在哈德森二手书店的门口,这里专卖摄影和电影类书籍。店里靠后面的位置有个不大的小说专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曾经从那里顺手牵羊过一本早期版本的《幸运的吉姆》(不是初版,而是1961年企鹅图书出版的橙色封面的版本,封面上尼古拉斯·宾利写道:很好)。

我透过窗户往里望去。店里布满灰尘,大部分书架的上层都空荡荡的,有种不复往昔的凄凉。

这时,我看见了那个女孩。

她凝视着窗外,嘴里含着一缕红色的长发,慵懒的样子看上去那么性感,我的指尖仿佛过了电一般麻酥酥的。

我掐灭了香烟,把没抽完的一截放进了外套口袋里,然后推开了书店的门。

我长得还不赖(没经历这些事之前还更好看些),略带皱纹的蓝眼睛、挺拔的颧骨、饱满的嘴唇,听说正是女人们青睐的长相。我花很多功夫来打理自己的外貌,但又不希望被别人看出来。在剃胡须的时候,我有时会用手扶着自己轮廓分明、完美对称的下巴,欣赏自己修长的手指、整齐的胡楂,还有贵族鼻子上小小的弯钩。我认为,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并不是忽略身体的理由。我的胸膛很宽阔,之前在布鲁姆斯伯里那家名叫“热力脉搏”的健身房的免费“体验月”里上过的课程很有成效,即便到现在我仍然很认真地锻炼来保持身材紧实。我还很懂得如何“运用”自己的外形:微笑要腼腆谦逊,眼神接触要谨慎运用,一头金发要做深思状不经意地揉乱。

我进门时,那姑娘几乎都没有抬头看一眼。她穿着长款的几何纹上衣,下身是紧身裤和厚重的骑士靴;一只耳朵的内软骨上穿着三颗耳钉,脸上化着浓妆;脖子侧面有一个小鸟形状的刺青。

我微微低下头,快速地甩了甩头发,然后模仿着伦敦腔说道:“我的老天,瞧这倾盆大雨。”

她坐在一张金属凳子上,鞋跟蹬着地轻轻往后摇晃着,朝我这边扫了一眼。然后,她放开了嘴里那缕红宝石色的头发。

我提高了嗓门,接着说道:“不过,拉斯金说过,这世上不存在所谓的坏天气,只有各种不同的好天气。”

她紧绷的嘴角似乎轻轻动了动,隐约露出一丝笑意。

我竖起外套潮湿的衣领:“这种话他还是跟我的裁缝说去吧!”

那一抹微笑不见了。裁缝?她怎么会知道我身上这件在卡姆登镇的乐施会买来的便宜货?这实在是一种讽刺。

我又走近了一步。她面前的桌上有一个星巴克的马克杯,上面用黑色毛毡笔潦草地写着一个名字:乔西。

“你叫乔西?”我问道。

她直截了当地答道:“不是,我只是跟咖啡师随便说了个名字而已。每次我都会用不同的名字。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你想买点什么呢?”她上下打量着面前这个穿着吸水的粗花呢套装、灯芯绒裤子和漏水的粗革皮鞋的可悲的中年男人。吧台上有部手机振动了一下,她没有拿起来,只是眼睛瞥过去,用空闲的那只手碰了碰手机,越过杯子读着屏幕,这姿态完全是一副懒得搭理我的样子。

她的态度刺痛了我,我只好溜到书店后面蹲下来假装在浏览下层书架上的书籍(这个区域的书两本卖五英镑)。也许她刚走出校门涉世未深,还不懂得欣赏我。可即便如此,她居然敢用这种态度对待我?老天!

从这个角度,我闻到书本里潮湿纸张和汗水的味道,还看到别人指尖触碰过所留下的痕迹。这儿还有一股凛冽的寒意。目光扫过一排发黄的平装书,我的出版商在上一封邮件里写到的话从我脑子里浮现出来:“这太实验性了……不符合目前的市场需求……写点与现实有关的小说怎么样?”我站起来心想,去你的。我宁愿带着所剩不多的尊严去伦敦图书馆,快速看了一眼手表后,我又改主意了,要不还是去格劳乔吧。这会儿快三点了,说不定那儿能有人给我买杯酒喝呢。

我很努力地去回想当时有没有听到店门开合的声音,也不知那扇门是不是那种会撞出声音的门。我进来的时候店里看上去是空无一人的,不过以店里的布局要藏匿什么人倒不是难事,事实上我现在就藏得很好。会不会是我进来时他就已经在里面了?我当时似乎是不是有闻到一阵西印度酸橙的气味?这好像挺重要,但也可能不是。也许只是我的大脑在试图为一个偶然事件寻找一种合理的解释而已。

“保罗!保罗·莫里斯!”

这人站在书架对面,我只能看见他的脑袋。我对照他的五官在脑子里快速搜寻了一下:两眼距离很近,后撤的发际线把脸形修饰成了矫情的心形,瘦小的下巴。最后还是他门牙间的那条大缝点燃了我的记忆。安东尼·霍普金斯,我在剑桥的同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学历史的。几年前我在希腊度假时遇见过。我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我们上一次碰面的结果并不太好。

“安东尼?”我说道,“安东尼·霍普金斯!”

“是安德鲁。”他的眉间闪过一丝恼怒。

“安德鲁,对对。安德鲁·霍普金斯。抱歉!”我拍了下脑门说,“真高兴见到你。”我使劲地回想着我们过往的细节。我当时跟正在交往的一个叫萨芙伦的派对女郎和她的几个朋友一起在环岛旅行。船靠岸的时候我已经把她们甩掉了。当时喝了些酒。安德鲁是不是有借钱给我?现在他穿着细条纹西装站在我的面前,伸出了右手。我们握了握手。“好久……不见。”我说道。

他笑了:“是啊,自从帕罗斯一别以后就再没见过面了。”他的手臂上搭着一件挂着水珠的雨衣。店员望向这边,听着我们的对话。“你好吗?还是在瞎写东西?我在《标准晚报》上看见你的署名了,好像是书评,是吧?我们都很喜欢你那本小说,当时你把书卖出去了,我妹妹可激动了。”

“啊,谢谢。”我微鞠一躬以示谢意。没错,他妹妹,我在剑桥的时候跟她有过来往。“你是指《生命注解》吧。”我尽量提高音量,好让那小婊子知道自己刚刚错过了大好机会。“是的,很多人都说他们很喜欢那本书。我想,它刺到了人们的痛处。实际上,《纽约时报》上的一篇评论曾经说——”

“后续还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新作吗?”他打断我说。

那姑娘弯腰去打开暖风机,丝质上衣的领口敞开了一条缝。我往旁边挪了挪,好看清楚这美妙的春光,我的眼睛捕捉到了她柔和的胸部曲线,还有粉色的胸罩。

“也就写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我答道。我可不会跟他说后续两本书的销量都很惨淡,续篇也石沉大海了。

“不错啊,你这个创造力十足的家伙,总能搞一些有意思的事情。不像我们这些沉闷无趣的法律狗。”

那姑娘已经回到凳子上。暖风机的气流吹得她的丝质上衣皱皱卷卷的。安德鲁还在不停地东拉西扯。他说他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工作,在诉讼部,不过已经晋升成合伙人了。“这样一来工作时间更长了,得全天候随时待命。”他耸了耸肩膀,明明很高兴却装作一副无奈的样子。可你又能把他怎么样呢?什么上私立学校的孩子啦,两辆车啦,按揭快要“压死”他啦之类的一堆废话。我有好几次插话说:“天哪,是呀,嗯。”可他就是没完没了地啰唆着。他假装不经意地向我展示着自己多么成功,显摆着自己的老婆。蒂娜已经离开了伦敦市,“可怜的姑娘,她可累坏了”。她在达维奇搞了个小生意,是一间专卖毛线的店铺,竟然出乎意料地成功。“谁会想到卖羊毛能挣那么多钱?”他别扭地笑了一声,跟打嗝似的。

我觉得既无聊又恼火。“我可想不到。”我鼓起勇气说。

他心不在焉地从架上拿起一本书,是弗朗索瓦·特吕弗的《希区柯克》。“你如今结婚了吗?”他拿着书敲了敲手掌问道。

我摇了摇头。如今?我又一次想起了他妹妹,她的牙齿间也有个大牙缝,留着精灵一样的小短发。我要是能记起她的名字,还能问候一下她。是叫洛蒂,还是莱蒂?她很黏人,这点我倒是很肯定。不过我们有没有上过床呢?

突然我感觉很热,像是幽闭恐惧症犯了一般,迫切地想要逃出去。

霍普金斯又说了什么我没完全听清,只听见一句“厨房晚餐”。他用手里那本《希区柯克》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就好像过去这二十年,或者说刚过去这二十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事让我们变成了亲密的兄弟似的。他拿出了手机,一种无法摆脱的恐惧向我袭来,我意识到,他在等我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看了看门口,外面雨还在下着。那个红发妖妇这会儿正在看书。我扭过头去看书的作者是谁——纳博科夫。写些胡言乱语还自命不凡。我真是想扯掉她手里的书,一把拽住她的头发,捏住她的脖子把拇指按进她的刺青里,好好给她点颜色看看。

我回过头来对着霍普金斯,面带微笑给他留下了号码。他跟我保证会给我打电话,我只在脑子里暗暗叮嘱自己千万别接他电话。

他再次联系我,是在两个星期过去后,2月下旬一个星期二的下午。我暂时还住在布鲁姆斯伯里。事情是这样的:房子的主人亚历克斯·杨,是纽约爱乐乐团的小提琴手,他让我住在他家,作为回报,我替他照顾他的猫。我只需要在他和他男友回来的时候离开就可以。这条开着有机咖啡店,还有别致的“老式”男装店的兰伯康杜街,是我的精神家园。这套公寓在一栋高大的乔治王朝时期风格的建筑的顶楼,房子里没有任何属于我的东西,一切都是他的(包括各种绘画作品、白色的床单被罩、中世纪风格的家具,还有意式咖啡机),这些都正是我想要的生活。可是,这样的日子也快要到头了,我只能尽力不去想这些。

我手里捧着一本《伦敦书评》,正坐在一张旧天鹅绒扶手椅上享受着温暖的冬日阳光,这时电话响了起来。阳光透过长长的窗户,矮矮地洒在脚下的土耳其地毯上,窗格的影子印出一幅跳房子的格子来。身旁的桌上放着一杯咖啡和一块乳酪三明治,这是我仅剩的一点面包了。这只名叫珀尔塞福涅的猫蜷在我的膝盖上如同一条貂皮,我已经渐渐喜欢上它了。

来电的是个陌生的号码,不过我也没太警惕。前一晚我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名叫凯蒂的年轻研究生,她正尝试转攻新闻学。我把联系方式写在了她的手掌上,告诉她说如果需要一些建议的话,可以联系我。接起电话时,我已经开始想象我们碰面时的情景(我兴许会说“去我那儿最方便”),我幻想着她娇喘着顺从的样子,仿佛看到摇曳的酒杯、她感激涕零的表情,还有两人跌到床上的画面。

“保罗·莫里斯。”我接起电话,端出一副大忙人简洁而职业的腔调说道。

“啊!我可逮到你了。”

不是凯蒂,是个男人的声音,我一下子没听出来是谁。会是某个偶尔雇用我的文学机构的员工吗?也许是多米尼克·贝洛,我的苏荷区酒鬼同类,也是Stanza杂志的编辑,他最近把威尔·赛尔夫的新著作扔给我品评,可我的杂志没有按时送到(这就是就业力不足的问题所在:即便是必须做的事情也没法按期完成)。

“是啊。”我怀疑地说。现在已经来不及假装他打错电话了,我都把自己名字说出来了。

“你好。我打电话是要引诱你到达维奇这荒地来。”达维奇?“蒂娜很期待见到你。”蒂娜?“我可得留心点,我可知道你在女人堆里是什么样。弗洛莉的事我一直都还没原谅你呢。”他大笑起来。

对啊,弗洛莉,不是洛蒂,弗洛莉·霍普金斯,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不,是安德鲁·霍普金斯的妹妹。算了,管他叫什么呢。我想起那天在书店,他说到“诉讼”这个词的时候,嘴使劲往两边咧开的样子,还有牙齿磕到一起的声音。

“好啊,太好了。”我心想,该死的。

“这周末怎么样?星期六没问题吧?我的一个客户刚送了我一箱好酒,要是不跟朋友们分享就太可惜了,这可是2009年的教皇新堡。蒂娜会做她最拿手的慢炖羊肉,摩洛哥风味的。”

说来也不怕丢人,当你生活只够勉强糊口的时候,虽然要长途跋涉去伦敦东南部的荒野,但考虑到这趟行程可期的收获,这选择也就相当简单了。一顿美餐,加上一杯法国美酒,一切都非常合乎情理。还有,人脉也是需要多加关注的。我就快要无家可归了,你永远不知道什么人可能会派上用场。话说回来,他到底是有钱到了什么地步呢?我想到他那身西服的剪裁,肩部的线条如此服帖,他跟我握手时,手掌那么柔软,不由得很好奇他的家会是什么样子。

桌上那块用母亲牌面包做的乳酪三明治恶狠狠地盯着我。“星期六啊,”我说道,“稍等,我看一下。嗯,可以。我下星期会在纽约,不过星期六没问题。星期六我能去。”

“好极了。”在他告知我时间、地点等具体细节后,我们挂断了电话。

我抚摩着膝上的猫咪,又静静地在椅子上坐了一阵。

按照他给我的地址,我来到了达维奇外围一条宽阔的大街,街旁是一列列树木,离最近的车站赫恩山站步行要足足十分钟的路程,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跟去贝肯纳姆的迈克尔餐馆是坐同一条线路,我星期天常去那里吃午餐。这地方完全不同于其他郊区,不那么荒凉也少受打扰。我的代理人就住在这里,现在我总算明白是为什么了。这里的道路都宽阔又坦然,就连树木看上去都一副对自己甚是满意的样子。

安德鲁的房子是一栋维多利亚晚期风格的独栋大别墅,有着山形的屋顶,弧形的车道上三辆车歪歪扭扭地停放着。房子正面几乎爬满了攀缘植物,排水管的拐角处有个废弃的鸟巢。前凸窗上的百叶窗打开着,木片间透出灯光,光影流动着,壁炉的火光在轻轻闪烁。

我后退一步,站在树篱后面,想点支烟。风很大,一阵阵猛刮着,费了好几根火柴我才把烟点燃。我胳膊下夹着一瓶花四英镑九十九便士从车站边上的商店买来的酒,是一瓶长相思白葡萄酒。瓶身上蓝色的纸巾,被凝结的水珠浸湿,已经渐渐支离破碎。

一辆大车缓慢驶过,缓缓地通过减速带。三个少年在对面人行道上慢慢走着,身后拖着乐器。他们在一盏街灯下停住脚盯着我看,其中一个耳语了几句,另外两个人听了大笑起来。在这种地方,一个单身男人,没有家人,没有一条狗,没有一辆全时四驱沃尔沃,没有一把该死的大提琴,显得那么突兀。我转过脸,面朝着女贞树的方向,在视平线高度的树枝上,挂着一根银色的金属丝。我把烟叼在嘴边,拉了拉那根金属丝,拽出了一个红色的圣诞装饰品,上面点缀着一片撒了白霜的雪花。我把它揣进了外套口袋里。我最后深吸了一口烟,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了它。

想来奇怪,其实在这个时候,我要离开还来得及,我可以甩开脚步带着我的圣诞装饰返回火车站,唯一能证明我来过这里的只有地上被踩灭的烟头。

一开始我以为自己找错地方了。来开门的是个长着淡褐色眼睛的女人,脸部宽大而舒展,她用一条绿色丝巾绑着满头浓密的鬈发,这么波希米亚风格的打扮不可能是安德鲁的老婆。我伸开双臂,挥动着手里的酒:我来了。

那女人打量了我一阵,说道:“你是保罗·莫里斯吧。我们都在等你呢。来,快进来,我是蒂娜。”

我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她握了握手把我拉进了大厅里,屋顶的大型水晶吊灯透下片片光斑,一个个小小的菱形碎片洒满了地板和墙面。深色的栏杆沿着宽大的台阶蜿蜒而上。我脱下身上的粗花呢外套,蒂娜打开巨大的法式衣橱把外套挂在了里面。她推开通往客厅的门,一群陌生人正站在一架钢琴旁边,听到开门声都转身朝这边看过来,在众人的目光下,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丝不挂一样,胸口阵阵发紧。壁炉的火光不停闪烁着;空气中弥漫着蜡烛过于浓重的甜香;孩子们穿着泳衣和背带裤的照片装在精心装裱的相框里挂满了每一面墙壁。

回忆如同井底的沉渣一样被搅得翻腾起来。我想起那次和学校一个男孩相约喝茶聚会,想起我妈妈给我穿上的那套西服,还有那个男孩的妈妈和他交换的眼神,我不自觉地使劲咽了口口水。

安德鲁朝我走来。“我亲爱的朋友,”他说,“你能赶在去纽约之前抽时间过来我真是太高兴了。”

“纽约?”我说道,“啊,对啊,去出趟公差,很快就回来。”

我递过手里的酒,他看着我的眼睛接了过去,他抱着那瓶四英镑九十九便士的黑岛牌葡萄酒,手握着瓶颈,瓶底夹在胳膊肘内,像个侍酒师一样。剃须留下的小疙瘩遍布他的脖子。“来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我穿着我最好的一身西服,没打领带,白衬衣顶上三颗扣子敞开着。我的衣着太正式了,其他人都穿着牛仔裤,男士穿着马球衫,而女士都穿着印花短上衣。我深吸一口气,理了理袖口,咧开嘴角露出一个女士们所喜爱的笑容。

“这是保罗,就是我常跟你们提到的大学旧友。”安德鲁领着我来到钢琴前,给我介绍了一长串名字:鲁伯特和汤姆,苏茜和伊兹……我好像只看到一晃而过的一个个下巴、尖鼻子、细瘦的腿,还有羊绒衫和摇晃的耳环。“噢,还有阿布。”最后这个矮胖女人的名字他差点忘了说。

一杯冰香槟递到了我手上,我发现自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这下我的焦虑感似乎减轻了许多,在这种环境下我反而更能自在发挥。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已经靠在钢琴上开始夸张地演绎我那次艰辛的旅程:什么地铁啊,火车啊,还有那该死的徒步跋涉等。我转身怒斥安德鲁:“只有我一个人是步行的。就像在洛杉矶一样,我有两次不得不拦下一辆汽车来问路,两次呢。”安德鲁大笑起来。“保罗是位小说家。”他说道。

“你是小说家?”苏茜说。

“是的。”

“你写《生命注解》的时候多大来着?二十二岁?”

我谦虚地笑笑。“是二十一岁,那是我在剑桥的最后一年。出版的时候我二十二岁。当时排在《星期日泰晤士报》畅销书第九名。”

这些话听上去是那么单纯,仿佛不带一丝一毫的炫耀,可我知道它们已经在新鲜土地上落了地、生了根,希望的幼苗已萌发新梢。

“真是令人激动。那后来你还写过什么吗?”苏茜问。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笑容凝固了。“也就是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有几部短篇小说估计你都没听说过。”

“据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小说,是真的吗?”我身后一个声音问道。

这种陈词滥调真是烦人。我转过头想看看是谁问了这么个问题,只见一个留着及肩金发的瘦小女人站在门口,身上的围裙上沾了许多面粉。

她走上前来朝我伸出手,手腕上的手镯叮当作响。她的下巴又尖又小,有些歪斜的嘴上涂着与她并不相称的浅粉色口红。尽管她并不年轻,但身上却有种孩子气。虽然算不上特别,但比起眼前的其他人还是更有魅力些。“我是艾丽斯,”她说,“我们之前见过。”

她看上去的确有那么一点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是吗?”

她把头侧向一边,手还停在半空中。“艾丽斯·麦肯锡,想起来了吗?”

安德鲁推着钢琴站起身来。“保罗,你还记得艾丽斯吗?你们之前肯定见过,尤其是那晚在希腊。”说完他笑了起来。

我心里仿佛裂开了一条口子。我并不愿意去回想希腊的事。我选择了忽略她伸出的手,转而弯下腰亲吻了她的脸颊,说道:“当然。”

她没有动,脸还是歪向我这边。“你抽烟了吧,我能闻出来。”

我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动作。

她靠得更近了,抬起手抚摩着我衬衫的领子,深呼吸一口,把我嘴边的空气扇向她的鼻子。“不用道歉,闻上去还不错。好了,我得回厨房了,那边还等着我呢。”

她消失在了门口。安德鲁一直目送着她离开。

“艾丽斯真是不可思议。”阿布也靠近了些,“她可真是厉害。”

“哦,是吗?”我感觉她看上去挺普通的。

“是啊。她真的很棒。”阿布提高音量接着说,“艾丽斯的丈夫去世的时候她多少岁来着,安德鲁?”

安德鲁猛地转过身,闭上眼睛想了想:“嗯,哈利去世有十年了,对,她那时候应该刚三十岁出头,他们的孩子还那么小。”

“真是不幸,”我说道,“是癌症吗?”

“是肾上腺癌,”阿布说,“相当罕见的病。他时常肚子疼,当时他们还以为是阑尾炎。发现的时候癌细胞已经扩散了,他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可她那么坚强,为了孩子她一直自己扛着。”阿布的语气听上去一半是敬佩一半是自鸣得意,就好像给我们讲述艾丽斯的崇高也让她跟着沾了光一样。

“艾丽斯是个伟大的母亲,”安德鲁说,“也是个杰出的律师。她可不像我一样为了捞钱替那些大企业卖命。她为塔尔波特公司工作,你知道吧,就是斯托克韦尔那个有名的法律援助公司。她主要代理政治避难者。”

“还有那些受虐待的妻子。”阿布补充说。

“她跟妇女反性暴力组织,还有维护女权、维护女性难民权益等这一类的运动都有密切联系。”

“她发起了‘寻找贾思敏’运动。”阿布说道,一副我该知道她在说什么东西的样子。

“你们之前见过面的,”安德鲁说,“那天晚上在帕罗斯,我们正在港口一起吃饭的时候看到你了。你还记得吗?”

我抓着一把椅子的椅背,往后靠了靠。“我那天晚上估计不太在状态。”我谨慎地说。

“老兄,你那天整个人醉得一塌糊涂,都有点失控了。”

我挠了挠头,做出一副搞笑的样子。“估计是中暑了吧。”

安德鲁啧的一声弹了下舌头说:“是中了松香酒的毒吧。”

我朝阿布瞥了一眼。“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喝过松香酒了。简直是厌恶疗法。”

阿布的脸颊上嵌着两个深深的酒窝。之前我觉得她太胖太时髦,不合我的口味,可现在仔细一看,我发现她相当漂亮:白皮肤蓝眼睛。她站着的姿势也很性感:胸口高挺炫耀着傲人的乳沟,粗短的双腿被紧身牛仔裤裹成了细锥形,脚趾外翻着,就像芭蕾舞者一样。

我避开安德鲁的眼睛,朝她微笑了一下。

“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安德鲁说。

“可以用餐了!”蒂娜站在门口,手里挥舞着一把木勺子朝大家喊道。有几缕粗硬的红褐色头发从她的印花头巾下散落开来,她的脸颊也红红的。

我是第一个离开客厅的,我跟在她后面沿着走廊进入到巨大的白色和奶油色相间的厨房。厨房中间有个岛台将空间划分开来,艾丽斯正在台上的水槽里洗着生菜。从天花板上垂下一个金属装置,上面悬挂着几个不锈钢平底锅,远端的玻璃门径直通向花园。院子的一角被厨房的灯光照亮了,其余部分则一点点消失进了黑暗之中。

其他人跟在我们后面也都一一走了进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我担心的是停车的问题。”锃亮的红木餐桌摆放得十分考究。安德鲁拿起一个长长的玩意儿开始点蜡烛,那东西是黑色的,很漂亮,侧面写着“迪普泰克”几个字。咔嗒,咔嗒,每按一下便发出声响。蒂娜手里拿着一张破纸片,正安排大家就座,场面似乎有些尴尬,于是她假装在认真辨认纸片上自己的字迹。

我坐在分配给我的位子上背对着厨房,对面的墙壁被三幅巨大的画给遮盖住了。这些画难看极了,画上是半抽象的海景,用了青绿色、橙色,还有大面积的白色,几种明亮的颜色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这一点不合我的品味,我喜欢的是裸体画。

“这些都是我的杰作,”蒂娜在我身后说,“你可得嘴下留情啊。”

“我没打算批评啊。这些画那么地……那么鲜活。我喜欢你对光线的捕捉。”

“其实我画的是希腊呢。就是……就是你去过的帕罗斯。这是从喀耳刻之所看到的景色。多亏了艾丽斯,我们每年都会去那儿玩。”

我们俩都抬头看了一圈四周。艾丽斯还在水槽旁边倒腾东西,听到我们提起她的名字便抬起头来,淡淡地朝我们笑了笑。

蒂娜又转回头说:“不过可惜了,都要结束了。”

“什么要结束了?”安德鲁已经在桌子的上端坐了下来。

“帕罗斯啊。”

“确实是太可惜了。”他提高了音量,“可怜的艾丽斯。这真算是一个时代的终结啊。”

“什么,希腊吗?”艾丽斯一边端来一个冒着热气的塔吉锅,一边说道,“是啊,我的租约快到期了,1月时业主给我写信说他要把地卖给开发商,就是那些修建德尔菲诺斯度假村的蠢货。不过,虽然地要卖了,房子还能最后再住上一阵。今年夏天你们还要来喀耳刻吧,蒂娜、安德鲁?最后再热闹一回。”

“当然了。”安德鲁又站了起来好让蒂娜从他的椅子旁边挤过去,“要是不去孩子们会杀了我们的,那我们可就真的死定了。”

“真的假的?”我说道。

“那就好。”艾丽斯在安德鲁对面的桌子另一头坐了下来。她拿起餐巾夸张地轻轻甩开然后铺在自己的腿上,“开动吧,各位。”

我看了她一会儿,又看看安德鲁,最后再看了看坐在桌子中间某个位置的蒂娜。谁看了都会觉得艾丽斯才是女主人。所谓的蒂娜拿手的摩洛哥羊肉,会不会根本就不是她做的?我拿起勺子吃了一大口,然后才意识到我好像应该服务一下我左右两边的苏茜和伊兹。“抱歉。”我一边帮她们布菜一边说,“我太没礼貌了。一看就知道我上的是寄宿学校吧,一到用餐时间就一片恐慌,大家都只顾着自己吃饭。”

“寄宿学校?哪一所啊?”两个男人中秃顶的那个问道。

我跟他说了我的性格成型期是在哪里度过的,能看出他很惊讶。那所学校有很好的学术声誉,我还不着痕迹地提起我在学者之家的事,稍稍暗示了一下我的学术成就。蒂娜接住了我的暗示,说道:“你这聪明的家伙,看来不光是脸长得好看呢。”

“噢,你认识塞巴斯蒂安·波特吗?”伊兹说,“他应该跟你年龄差不多。”

“不认识啊。”话一出口我发现自己似乎否定得太快了,于是补充说,“这个名字我倒是有印象。我想他应该是比我高几届。”

“噢,好吧,”她说,“可能学校太大了人认不全。”她耸耸肩,上衣朝前滑了些露出锁骨,一只耳环上的羽毛缠在了头发里(我当然认识塞巴斯蒂安·波特了,想当年,包括他在内的一群浑蛋搞得我的生活痛苦不堪呢)。

我的注意力回到食物上。羊肉非常美味,酱汁带有一丝丝橙花水和藏红花的味道,肉质细嫩极了。不管这菜究竟是出自蒂娜还是艾丽斯之手,能品尝到如此美味也算不虚此行了。安德鲁从玻璃瓶里倒了酒,估计就是他之前答应和大家同享的2009年的教皇新堡葡萄酒吧。酒液顺着喉咙流下,柔滑无比,果然是佳酿。

各种无聊的对话在我周围此起彼伏,从蒂娜的羊毛店到室内赛车场,再到在座某人孩子所上的学校。什么某个新的六年级主任上任了,大家却还是怀念前任主任啦;某个理科教员不够格啦;还有阿布的女儿没能挤进爱丁堡公爵计划啦,说什么报名人数太多最后只能抽签决定,太不公平了。还说阿布的丈夫之前忙着工作,一回来就直接杀到学校去找校方理论了。

“你有孩子吗?”苏茜问我。

“没有。”

“那听我们聊这些一定很无聊吧。”

“完全不会。”我回答说。

“我们说话可得小心点。”艾丽斯接话说,“说不定他正忙着把我们所说的记在脑子里当作下部小说的素材呢。”

这话一点也不让我意外,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听人们这么说了。艾丽斯依旧穿着她的围裙,这会儿上面除了面粉还溅上了一滴滴的肉汁。她又补上了一层难看的口红,酒杯的杯口也印上了口红印。

我突然非常想抽支烟,腿都有点发抖了。我找了个借口,推开椅子走到了宽阔的玻璃门前,到处摸索了一通才找到打开滑门的开关。我侧身从门缝钻出去,轻轻地从背后关上了门。

花园被阴影遮蔽着,有一片又长又宽的草坪,边缘是一圈灌木丛。花园的尽头,瘦骨嶙峋的树木快要顶破天空,远处空空荡荡一片,只有一块运动场。空气中弥漫着泥土潮湿的味道。

而我身后这所房子里的一切,却被桌上的烛光和明晃晃的刀叉照得明亮通透,对任何可能在四周窥探的人来说,所有细节都一览无余。某人的大笑声,椅子在地板上摩擦的声音,还有阿布尖叫着喊“不!”的声音,在寂静的夜色中无比清晰。

我挪了几步避开大家的视线范围。草地上有一张铁艺长椅,躲开厨房隐藏在灌木丛边上。我坐在椅子边沿,生怕把裤子给弄湿了。远远地耸立着的是一副儿童攀爬架和有着高大的黑色围布的蹦床,看上去就像是肯特湿地上运输囚犯的船只。月亮钻出云层,在草地上洒下点点月光,一会儿就又消失不见了。一架飞机从头顶掠过,在风中留下一声怒吼。

这一次,烟很容易就点燃了。屋外很冷,我该拿了外套再出来的。我在想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回家呢?这一晚其实还不错,我总算熬到这会儿了,可现在连饭都吃过了,这里也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没有女人,也没有工作机会,更不像是有人会让我代看房子。我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把尼古丁都溶进了血液里。

突然,身后掀起一阵谈话的声音,还有一股热气猛地涌来,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转过身,看见艾丽斯正站在露台上。我坐着没动,想着也许她会再回到屋里呢,可是她又走了几步穿过草坪,然后看见了我。

“嘿。”她说道。

她快速地整理了一下脑后的头发,女人都爱这样,头发半绾半垂着,一副很神秘的样子,就好像这是她们唯一能接受的发式。奇怪的是,这样子还挺动人的。

艾丽斯又走近了一步。“能从你这儿讨支烟吗?”

又是这一套。这些不抽烟的人就不能自己买烟吗?要么干脆别抽烟呀。“当然可以。”我一边把手伸进夹克口袋里,一边殷勤地说。

她挨着我坐下来,胳膊肘支在膝盖上,我递了一支烟给她。我调侃了一下我这超超低星的丝卡牌香烟的女性气质,她听了大笑起来,不过我只是借此来转移她对我打火机的注意力而已,就是安德鲁留在桌上的那个细长的东西。点完烟我又把它揣回口袋里,继续用手指摩挲着,黑色的亚光表面,摸起来很柔和。

她深吸一口烟,说道:“还不错。我平时其实不抽烟的,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社交型烟民。不过现在要保持这种习惯越来越难了。”然后她就电子烟如何破坏了抽烟的乐趣,还有她乐于享受的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是怎样被消磨殆尽的,发表了一番精辟的见解。

我附和说:“总不能跟一个抽着电子烟的人说‘来一管’吧?除非你想来一口焦糖口味的唾沫。”

“说得没错。”她笑了。她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杏眼,绿色的瞳孔像只猫一样。

“我都忘了问了,”她说,“你是怎么认识安德鲁的?”

“我跟他是三一学院同学。”

“噢,对啊,是在剑桥大学吧。”她微笑着说,“那时候你们很熟吗?”

“也不算是吧。”我靠在了椅背上,管他裤子湿不湿的。我微微仰起头接着说,“我认识他妹妹。”

“弗洛莉啊,嗯,也对。”

“你认识她?”

“上中学时我跟她是好朋友,通过她我才认识了安德鲁。我以前常去剑桥看她。其实,我说不定还见过你呢。”艾丽斯微笑着说,“我要感谢她的事还多着呢。安德鲁和我是好朋友。”

好朋友。她尖着嗓子假笑了一声。艾丽斯就是那种喜欢吹嘘和调情的女人,但全都是虚情假意。凡是重要的事她都不会告诉你,你永远不知道她的底细,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隐瞒什么。除此之外,床上功夫也很糟糕。

她仔细端详了一下手里的烟,然后抬起头羞怯地说:“你不记得之前见过我了吧?在剑桥,还有希腊。”

“你的确有些眼熟。”我扔掉了烟,用脚后跟把它蹍进草地里。我决定不再兜圈子了。“不过,你听我说艾丽斯,我真的很抱歉。我今晚一直为这个觉得很尴尬。我其实都不知道安德鲁为什么要邀请我。他说的希腊的事,我当时整个人醉成一摊烂泥,根本没什么印象了。那是八年前的事了吧?”

“是十年。”

“那可不是我人生中的光彩时刻。我们当时玩了一趟所谓的买酒游。当时我跟朋友们走散了,船把我扔在港口就开走了。后来我遇到了安德鲁,很幸运地得到了他的帮助。不过实话跟你说吧,当时那些具体的细节现在对我来说已经相当模糊了。”

“想不想听我说说我都记得些什么?”

“如果你非要说的话。”

她笑了。“那天你闯进了我们正在吃饭的那家餐馆。当时你穿着一件紫色的T恤衫,上面写着‘让宙斯令你疯狂’。你在餐馆里大喊大叫非常粗鲁,后来居然还唱起歌来。”

“真的吗?”我很惊讶。她看上去好像觉得这件事很有趣,这倒是让我来了兴致。“宙斯,对,我还记得那件T恤衫。还有……还有唱歌,唱歌从来不是我的强项。”

“安德鲁给你叫了辆出租车,然后把你塞了进去,我想他是这么形容的。”

“安德鲁可真是个绅士。”

厨房里突然传来一阵噪声。艾丽斯最后看了一眼手里的烟头,把它弹进了花坛里。她穿着一件小小的紫色羊毛衫,就是老太太会穿的那种,她把领口捏拢起来。突然,她一脸凝重的表情。“那天晚上的每个细节都已经刻进了我的记忆里,所有一切我都清楚地记得。那时候真是太糟糕了。”

“我听说了,你的丈夫……”

“我指的不是哈利。”她摇摇头,轻轻地苦笑了一声,“他在前一年就去世了。我指的是那一天晚上,就是贾思敏失踪的那一晚。”

如果我用力搜寻,也许在我昏暗的记忆深处,能找出些痕迹好让我明白她在说什么,可是我竭力回忆,还是只找到一些残存的碎片,一些支离破碎的细节。

“能给点提示吗?”

艾丽斯皱起了眉头。“贾思敏啊,就是贾思敏·赫尔利啊,你当时在场的。还有她可怜的妈妈伊冯娜。老天!”她松开了羊毛衫的衣领,双手十指紧绷着在空中挥舞。“那事当时还上了报纸的,你第二天一定听说了,或者在报纸上看到过。你当时住在哪儿?是在艾尔康达吗?即便是一开始就没抱任何希望的帕罗斯警方,都去做过调查。你一定记得的。”

我难堪地垂着头,从没觉得如此情感匮乏过。她终于唤醒了我的记忆,即便有些细节还是很模糊,但印象中的确是有过那么一个离家出走的少女,一个单亲母亲,还有个狡猾的男朋友。“对,对,没错,”我赶紧说道,“我当然记得,真是令人遗憾。”

她把一只手的手指放在鼻梁上。我拍了拍她的肩膀,竭尽所能在脸上堆出痛苦和担忧的表情。我现在迫切地想要回到屋里,不仅仅是因为天冷。这时候除了力不从心,我还感到一丝恼怒,这两种情绪混到一起可没什么好结果。

厨房的光透过交错的灌木丛闪烁着。安德鲁绕着桌子来回走动,手里的酒瓶反着光。蒂娜已经走到了房间的另一头,正弯着腰从冰箱里端出什么东西,是松糕吗?阿布的双手举在空中,正试图脱掉羊毛衫,可是被上衣裹住了。我瞥到一眼裸露的皮肤和内衣肩带。

一声提示音把我的注意力拉回到艾丽斯这边。她擦了擦眼睛,从牛仔裤的前兜里费力地掏出她的手机。

“我的大女儿菲比,她想让我去一个派对上接她。”艾丽斯一边读着信息一边说,“不过,她今天只能坐夜班公交车了。我今晚喝太多酒没法开车了。”

她快速地发了一条信息,一边打字一边嘴里念着:“老实说,她已经快十八岁了,就快离开家了。我还以为她已经学会独立点了呢。”她往前挪了挪屁股,好把手机揣回裤兜里。“不过,等她走了以后我会是什么样也只有上帝才知道了。每当从她房间门前经过,我都忍不住想象房间空荡荡的样子。”

她哆嗦了一下,弓身耸起肩膀,揉捏着小臂。“我想我们该进去了。”

“再让我看一眼你的手机。”

她迎上我的目光。“为什么?”

“快啊。”

“不要。”我好像看到一丝浅浅的微笑。

“上面好像有兔子耳朵是吧?”

我猛地伸手去抢,好像要把手伸进她的裤兜里似的。她一把甩开我,咯咯地笑着,然后像小孩子闹气一样,抽出手机朝我扔过来。“拿去拿去,看个够吧你,想笑尽管笑。”

手机落在我的腿上,我把它翻过来,然后淡淡地说:“你的手机壳是个蓝色兔子的形状。”

“是我儿子弗兰克给我的,是个礼物!”

“你带这手机去工作吗,你这大牌律师,就带着这个去参加你那些重要会议?”

她咧着嘴笑嘻嘻的。这时我发现了她嘴有些歪斜的原因。她的一边嘴角有个小小皱皱的箭头,是道伤疤。

一种感觉油然从我心底升起。她没有跟我调过情,她甚至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首先光是她的年龄就至少老了二十岁。所以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是阿布的内衣造成的,又或者是被我想象中艾丽斯牛仔裤兜下面温暖的臀部给勾起的。也许是因为她敏捷的动作,又或许在那个时候,我已经下意识地开始期望着在某座舒适的房子里的某个空房间了。可当我看到她那道伤疤,突然有了想要舔一舔它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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