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村北的燕山余脉上还有泉眼,一年三季都流水潺潺,因此村南就有了一条自西而来,横亘半个杨元帅营之后又向南而去的小溪。这溪不宽,到了我家门前,却形成了一汪十来米见方的小塘。我经常赶着我那鹅之队在塘边操练。
在我们那条街上,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之所以这么说,并非我有什么奇能异禀,而是基于两个特点:一是我长得难看,大脸、大耳、浓眉,眼却小,嘴巴没有鼻翼宽,还冒着两颗大板牙;其次我天生好静不好动,运动功能似乎有些缺失,别的孩子上树掏鸟窝,三下两下就噌噌爬了上去,而我使出吃奶的劲,也只能爬到与身高等齐的位置,且会把裆里的那只鸟磨成红鸟,这还不算,别的孩子上山捡蘑菇、下水抓蛤蟆、石头缝儿里逮蝎子,都比我强,我拼着小命也赶不上他们。
父亲认为我是狗肉上不了席,但我从不自卑,我也有两样足以让其他孩子羡慕的本领:首先我骂人厉害,可以拍着水缸盖或大腿根儿骂对方一个小时不带重词儿的——这得益于我所生存的环境。在我们帅南西街,有被我称之为“四大恶人”的四位婶子大妈,她们言传身教,使我从幼年起就晓得嘴茬子厉害也可以雄霸一方。
还有,我能沉思。这就更不简单了。隔壁的杨一群比我大六岁,仍在村巷里跟一帮孩子追鸡撵狗,我却可以坐在村南那条小溪旁发呆了。而且一呆就是半天,没有空虚不会无聊,直到肚子饿了,或者鹅之队不知所踪,我才会站起来。这一点,即便是家境优越的孩子王杨一群也不得不佩服我——虽然这呆发得一点儿实际价值都没有,但一般人绝对做不到。
碰到郝月季之前,我的生活是在执行或者逃避父亲的指令中度过的。他安于现状,不乐意尝试新鲜事物,但他在支使儿子方面,却有着独到作为。我不仅要放猪、放鹅,还在后来终于卖掉鹅买了猪、卖了猪却没能买成牛的过程中,不得已做出许多在外人看来诡异而滑稽的事情。
为了让小鹅尽快学会游泳,以便可以沉到池塘里去觅食水草和小鱼,从而既不用吃任何粮食又能气吹似的成长,父亲勒令我务必在鹅买回来后的三天内,让它们航行在家门口的那汪水塘里。这可是个艰巨的任务!艰巨的原因是:我不是母鹅,无法让小鹅们把我当成妈妈,从而跟在后面鱼贯入水。但父亲的指示我必须落实,于是,我就像地狱的刽子手一般,在岸边捉住一只只小鹅的脖子,把它们扔到塘里,而后又使出浑身解数围追堵截,避免它们爬上岸,直至它们学会游泳。
几年后,当我们家还未完成鹅到猪的转变时,我已经认识了放牛的郝月季。那一年,我十七岁,郝月季也是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