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之乱,是孙友志为了回北疆,自导自演的一场好戏。
他回到北疆后,走了走过场,在北疆同蛮夷打了不多不少整十天,便偃旗息鼓,平了北疆“边乱”。
胜利的战报一路加急送到京都时,已是九月初九,正是重阳节。
重阳佳节,宋琅难得给百官放了一次假。
虽不必上早朝,但程舒志没有贪觉,他早早地起来,用了早膳,坐上门口早已备好的马车,到了安歌家门口。
昨儿下了朝,他便亲自来了安宅一趟,约安歌今儿去百花拂露园里赏菊花。
难得能跟程舒志外出游玩,安歌今儿也起了个大早。她精心梳洗一番,穿了件十分应景的齐腰襦,襦裙外面套了一件大袖衫,大袖衫上绣着簇簇菊花。
她的头发现在的长度,正是最难梳理的时候,乱糟糟的,就像是狗啃过似的,为了遮住自个儿的头发,安歌又往头上套了顶帷帽。
因今儿穿的衣裳颜色偏重,安歌戴的帷帽便是一顶相称的黑纱帷帽,帷帽长度正到安歌腰间。
她没带侍女,程舒志也没带随从。俩人在安宅门口相聚,程舒志看见她,手戳了戳她的帷帽,笑道:
“这东西蛮不错的,把你的脸挡住,旁人便瞧不见你了。”
安歌十分自然地扶了扶被程舒志戳歪的帷帽,打掉他的手,嗔道:“戴上它,我连路都瞧不真切了,快,快过来扶着我!”
程舒志笑盈盈地把自己的手递过去,扶着安歌坐上马车,等她马车里坐稳了,自个儿在坐上去。
他一放下车帘,便瞧见安歌把帷帽掀开,朝自己拼命眨巴着眼睛,期待地问:“你觉不觉得我今天和之前有哪里不一样?”
程舒志努力分辨着,过了好大一会儿,他不确定地问:“你今儿涂了朱砂?”
安歌唇上两瓣红与以往无疑,她一噘嘴,“往日里,我见你的时候,唇上也涂了朱砂,不对,你再看。”
程舒志又努力看了一会儿,觉得安歌的眉毛也似描画过,但她往日似乎也画了眉,他仔细瞧了好大一会儿,始终瞧不出来安歌较以往有哪里不同,遂放弃地摇头道:
“我只觉得你今儿比之前好看许多,究竟是哪里不一样,我实在是瞧不出来。”
安歌瞪大眼,指向自己的眼皮,求夸奖道:“你不觉得我的眼睛今天格外的好看吗?”
程舒志仔细看了看,点点头:“你的眼睛确实比之前要好看很多。”
“我今天特意画了眼线!”
“眼线?”
自知失言,安歌连忙捂住嘴巴,片刻后,她哈哈笑着解释道:“就是我们女子化妆的一个步骤,画眼线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眼睛变得更大更好看。”
“就算是不施粉黛,你也很好看。”
冷不丁的一句话,撩的安歌突然面红耳赤。她嗔骂一句“油嘴滑舌”,怕程舒志瞧出自己的羞怯,连忙别过脸去,看向车窗外。
因是重阳节的缘故,今儿的百花拂露园热闹得很。
到了百花拂梨园门口,安歌瞧见四周乌泱泱的人,下意识地抓了抓程舒志的手,开心地笑道:“我之前也来过这儿一次,是跟清瑶来的,还花了我二两银子嘞。”
“我知道。”程舒志点头。
“你怎么知道?”安歌惊讶地问,她不记得自己把这件事告诉过程舒志。
“清瑶跟我提起过。”
安歌心一突,心里打起鼓来,试探地问:“她没同你说什么不该说的吧?”
“不该说的?”有什么不该说的吗?”程舒志故作迷茫,见状,安歌猜清瑶或许并没有把何致远的事情告诉他,心里绷着的弦松下来。
“没什么。”
程舒志和安歌之间,有一种默契。
正如安歌不想让程舒志知道,自己正在想办法报复安诗诗;程舒志同样不想让安歌知道,她那个表哥,也就是何致远,已经废了一条腿。
“那次我跟清瑶来的时候,百花拂露园里还搭了一个戏台子,请了戏班子来唱戏,今儿不知道是否还会有戏班子。”安歌扯开话题。
“今儿百花拂露园里赏菊的人多,戏班子倒没有。不过你若是爱听戏,再过几天,便是太后的生辰,大齐最好的戏班子已经在皇宫里住着了,到太后生辰那天,我想个法子把你带到宫里去。”
“不行不行!”安歌吓得连忙摆手,“我现在这个样子,摘了帷帽就像是个还俗尼姑,哪里能去见太后啊。”
“再说了,我也不大爱听戏,我爱听曲儿。”
闻言,程舒志开始认真思考京都里,哪个伶歌曲唱的是最好的,好回头将其请来,给安歌唱上两首。
俩人说着话,并入人流,进了百花拂露园。
重阳节乃是佳节,除却上元节和乞巧节,这一日,是少男少女们最爱的日子。
百花拂露园里,多是年轻才子、二八佳人,如安歌和程舒志这般邀约而行的人亦有。
安歌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打量四周的人群。
古人多羞怯,饶是定情的男女,也鲜少有敢在众目睽睽下拉扯的。他们多是并肩而行,女子羞怯着脸颊,男子一双眼睛痴痴看着面前如花美人。
这个场景,倒是和现代人过得情人节有些相像。
九月金秋,百花谢了一半,各式各样的菊花却开始了争芳斗艳。大朵的、小朵的、红的、黄的......
安歌由程舒志拉着自己朝前走,一双眼睛新奇地看了这儿,再去看那儿,总之不往程舒志的身上瞟。
京都里的人,安歌并不认识几个,但好巧不巧,当程舒志拉着她一转弯,走进另一处园子时,她在院子里,便瞧见了两张熟脸。
园子是座不大不小的园子,北边依着院墙。建了一座高高的假山,假山上爬满了爬山虎,远看去,便像是一面生机盎然的绿墙。
假山前搭了两个秋千,秋千左右种的是紫藤花,花藤将秋千缠了一半。
左边的秋千上坐了一个人,是安诗诗。她穿着绯红的裙子,头戴朱钗,一头乌发如瀑垂在脑后,随着秋千的一摇一晃而飞扬。
安歌和程舒志是从北边的门进来的,安诗诗给她的,只是一个背影,仅是这一个背影,便让安歌的笑容僵住。
“孙公子,再高些!”
孙显荣在她背后轻轻一推,秋千便载着安诗诗往上一扬,落下来的,便是安诗诗嗲着嗓子的一阵“咯咯”笑声。
安歌一扭头,拉着程舒志便朝后走,同时小声也冷声说道:“咱们去旁的地方转转吧。”
俩人转身的同时,安诗诗恰巧也回头和孙显荣说话。她一回头,见到安歌,还以为是自个儿看花了眼,又定眼瞧了瞧,认出她身边的人是程舒志,便确定了。
安诗诗拔高声量,喊道:“妹妹你怎么也来了!”
安歌罔若未闻,继续朝回走,安诗诗却从秋千上跳下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安歌面前,挡住她的去路,似笑非笑问道:
“妹妹你怎么见到我就走?难道还生我的气不成?”
说着安诗诗抬头看程舒志一眼,瞧见程舒志虽板着一张脸,却丝毫不影响他的俊俏,无论是身高还是模样,都要高上孙显荣一头。
安诗诗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她朝程舒志福了福身,做出大家闺秀的姿态来,笑着问候道:“见过程公子。”
笑的同时,安诗诗不忘朝程舒志递了递秋波。
她走过来了,孙显荣和程舒志再不对付,也只能跟过来。
孙显荣和程舒志,谁也没向谁打招呼,俩人的视线都在安歌身上。
帷帽虽挡住了安歌的脸,孙显荣却记得当日在城门口的惊鸿一瞥,那时他以为安歌是来索命的魂儿,现在知道她是有血有肉的人后,孙显荣便又留心起她来。
他一双眼睛灼灼地盯着安歌,向来玩世不恭的笑容又挂到孙显荣脸上,他将安歌上下打量一遍。
安歌被程舒志养的很好,吃食上从来不短缺。营养充足了,她小小的身体终于开始发育。现在虽称不上玲珑窈窕,该凸的地方却也开始凸,该翘的也翘了。
孙显荣暗自咽了口口水,无视身边的人,调笑道:
“歌儿你近来可安好?我听说你出事之后,都要担心死了。”
安歌看也不看孙显荣,礼貌又疏离地道:“不劳孙公子挂念。”
“哎——歌儿你这说的什么话,咱们好歹也是一起长大的不是,怎么说,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从前你总跟在我屁股后面哥哥、哥哥地叫我,怎现在对我如此客气了?”
安诗诗和程舒志的脸同时黑下来,尤其是在孙显荣伸手要去掀安歌帷帽的时候,程舒志终于忍不住,一下抓住孙显荣的手,沉着脸警告道:
“男女有别,孙郎将你还是放尊重些。”
孙显荣冲程舒志翻了个白眼,想说些奚落程舒志和安歌的话,斜眼一瞥,瞥见安诗诗的脸已经成猪肝色,这才想到安诗诗就在自个儿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