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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微笑着,去唱生命的歌谣

人生中充满了太多无能为力的事情,

难过也总是有的。

但在每一个行色匆匆的背影里,

要相信你自己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那大概是他岁月里唯一被打上时光烙印的东西,

镌刻在他的生命里,洗不去也抹不掉。熠熠生辉,从不褪色。

上大学的时候,隔壁宿舍有一个人叫必富。

学生时代,开玩笑有时候没轻没重,我们有经常打趣地跟他说:必富啊,你家里是不是卖金银珠宝的?你爸怎么给你起了这个名字?

他也不恼,就笑笑,说:我家里那个地方,世代造船,也不发达,说了你们也不知道。

毕业前,宿舍楼人去楼空,我们吹着夏日夜晚的风,靠在走廊上,拿着冰得要命的啤酒瓶子,相互间撞得叮当作响。

于是很多来不及讲的话、从来都没有讲过的话,统统都在最后的离别时分,一群人在一起,一并都讲了个痛快。

故事从这里开始。

——写在前面

世界上有不会失去的东西吗?我相信有。你最好也相信。

——《一九七三年的弹珠玩具》

1

我叫张必富,必然的必,大富大贵的富。

这个名字是我爸取的。

我爸是里里外外一根筋。名字里和金钱富贵沾点边的,都是他嘴里不可多得的好名字,千古难觅流芳百世。

我爷爷大概也这么想,所以给我爸取名张胜金。

可惜我爷爷到死都没看到我爸走上发家致富、赚得盆满钵满的道路,他见到的,倒是南城的山花开了一季又一季,新旧交替像是抽了筋骨又换了血,一年繁过一年。

这么多年看厌了也习惯了,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没能重回北方的家乡。

我家从我爷爷这一代起搬迁到了南城,南城是我奶奶的故乡。

搬迁那时正值中国文人墨客人心惶惶的时期,我爷爷为躲开风口浪尖迁徙过来,却一直心系故乡。

可等到打倒“四人帮”那一年,我爷爷就走了,到死都心怀遗憾。于是我奶奶一个人把我爸拉扯大,再也没有回去。

我在南城出生,南城算是我的第二故乡。

北方人初来南方最不适应的就是饮食和气候。

南城一年有六七个月的春天,刚回南城那段时间,整个人活像被一只蛤蟆含在嘴里,浑身上下一百个不舒服,黏黏的空气怎么甩也甩不掉,藏在袖子衣领里,捣乱起来又无孔不入,这对于初来乍到的北方人来说是致命的。

我爸刚到这里那会儿还在上小学,体弱多病,细皮嫩肉不经潮,隔几天身上就长出一块一块的湿疹,手上又尽是小水泡,一挠就破,水流出来,瘙痒一处添一处。

上课的时候手四处搔抓,加上不常洗澡,屁股和胯下长癣,晚上在被窝里挠得鲜血淋漓。第二天走路叉着腿,东倒西歪,人长得又精瘦,玩得好的几个铁哥们儿冲他“瘦猴瘦猴”地叫。

我爸为人随和,笑呵呵的,不吵不解释,人叫他一声,他便应一声,也算是接受了。

可我爸大概也没有想到,这辈子,能把这个外号叫到最后的人,竟然一个也没有。

时间背弃了他,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把人吞进去,再吐出来,死的人终归死了,活着的,都彻头彻尾地变了一个样。

这些是我爸在喝醉的时候拉着我讲的。

那时候他已经不成人样,蓬头垢面的像垃圾堆里拾破烂的老头,也不知道多少天没洗澡,那股馊味冲着我鼻子直往上钻。

我觉得恶心,趁着他那油腻腻的头发还没蹭到我脸上的时候,找了个借口就跑了,也没听清他在后面喊什么。

我一路跑到我妈那里,跟她要饭吃。

我妈就有一句没一句地唠叨我:“跟你爸算个什么事,你来吧,来我这里,任你吃任你穿。”

我坐在门沿上背对着她,大口大口扒着饭,假装没有听见。

南城近江,我所在的江家村就依偎在江边上。

江家村的人世世代代以江水为生,起先捕鱼,远昔红头船漂洋过海后造船业才缓慢发展起来。

但真正大兴船业要算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期开始,那时候我爸刚上完初中,成绩太差,读下去也没有上大学的希望。

于是他被我奶奶领进了船厂,操着锤子铁剪有模有样地学人家造船。

事实上,我爸他人长得矮,不像北方人那样高大豪放,细胳膊细腿惹人嫌,只能给造船师傅打打下手,给几个领导模样的人倒倒茶水洗洗杯子,工钱是其他人的一半。

我爸鞍前马后地也不计较,只是新造好的船试水的时候,他就仰着头站在江边,看那些工人们争先恐后地上了船,他从人群中钻过去,扭动着身子跑到工头的身边小心翼翼地问,我能上去一下吗。

工头看了他一眼,啐一口说,也不撒泡尿瞧瞧你长什么样,这船是你能坐的吗。

我爸“哦”了一声,也不和人吵,就这么站在江边看着。

汽笛声呼啸而过,这船似要劈开整条江,水花翻涌上来又荡漾开,把船身刷得一片锃亮,又像一把刚出炉的利剑,从江中间哗的横刺过去。

我爸看呆了,张着嘴看着江面,许久才回过神来,听见旁边的人笑话他说,这小子,看傻了。

我爸一摸脑袋,鼻涕就流了下来,他往上吸了一下,紧跟着也乐呵呵地笑了。

照我妈的话来说,我爸他喜欢船,那是当时整个船厂都知道的事。

他做梦都想有一条自己的船。

我爸央托造船师傅教他,别人下班了,他拎个锤子在厂房里叮叮当当地敲。

几天过后有人问他,胜金啊,你的船造得怎么样了啊。

他不好意思地把人领到房间去看,一条渔船,有一米多长,跟纸糊的没有什么两样,用木板像模像样地做了两个船桨,看上去像冰棒棍一样滑稽。

所有人都嘲笑他,于是我爸再也没有让人看见他造船。

这个故事在我妈的嘴里被添油加醋地变了味儿,不屑、挖苦、嘲笑、惋惜种种都有,但除此之外我还听出了其他的味道,我坚信,我爸他不会这样轻易地放弃造船。

我了解他,他那么顽固的一个人,或许他真的造出过一条船来也说不定。

然后就到了我爸十九岁那一年。

那一年的夏天,连夜暴雨,大坝决堤。

即便江家村地势高,水也淹到了小腿处。地势稍低一点的都成了一片汪洋。

县城的书记下来,发动人们救灾,从县城调来了救灾用的几条船。

我爸本来在家里好好待着,一听说去隔壁村救灾,有船,一骨碌站起来就往村外头跑。

当时我奶奶从屋里赶出来要把他拎回去,他撒开脚丫子一下两下就没了影,铁了心要去坐船救灾。

我爸说,那是他第一次坐船。

我爷爷去世得早,我奶奶哀号天要亡陈家,走了老的这回又要死了小的,哭哭啼啼去别人家里诉苦。

这件事情在街头巷尾一下子就传开了,等到两天后我爸蓬头垢面地回来,邻里邻外都哭笑不得地指着他说,这孩子,为了船,连命都不要了。

我爸说那两天是他人生中最新鲜的体验。

他和我说的时候很得意,眉飞色舞地比画着,唾沫星子飞溅到我的脸上,他说那么大的船,坐起来一点也不摇晃。

他说他们把那些人拉上船来,给他们舒缓身体,遇见溺水的,大耳刮子扇他,再按着肚子让他吐出水来。

一抬手,一杯二锅头又滑进了他微微隆起的肚子,心满意足。

那天他救灾回来,也是一副大事有成的样子。

第二天一大早就精神满满地往船厂里跑,逮着人正要说救灾的事,却意外获知一个噩耗。

那群叫他“瘦猴”的铁哥们儿被洪水带走了四个,有一个竟然连尸体都没有找到,顺着水流飘进了大海。

我爸听到消息之后就沉默了,他溜回了家,兜了个充了气的轮胎就往江边跑。

他寻思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顺着水流寻人,想都没想就扑通一下跳下水。

这一跳不要紧,下过雨后的江水来势汹涌,我爸还没抓稳轮胎就被水哗的一下冲跑了。

他可不像从小就熟悉水性的李村人,他哪里学过游泳啊,这水就势一冲,就已经把他往下拍了个七荤八素。

他双手拼命划着水,愣是浮不起来,只觉得脚上手上沉甸甸的有千斤重,越挣扎越没力气。

他张嘴想喊,却没有声音,倒是混着黄沙的江水一大口一大口地往肚子里倒灌进去,连嘴巴也没有力气闭上了,大口大口地喝着水,不能呼吸,没两下子就要晕死过去。

他就这样顺势被冲到下游去,眼看着命是保不住了,却鬼使神差地被清理江道的人打捞了上来。

听当时在场的人说,我爸被捞起来的时候肚子拱得像一座山丘,鼻子耳朵都有水流出来。

我爸一边痛苦地打嗝,一边拼命地捂着肚子打滚。几个人合力把他压住,帮他把水吐出来,这才勉勉强强拽回了一条命。

2

我奶奶自打这件事情以后,打死也不让我爸去船厂做工了,就算我爸哭着闹着求她也没有用。

我奶奶把我爸送到了一个做鱼罐头的厂子去,托人看住他,不让他跑出来,一个月才让回家一次。

我爸那时候待得烦闷,罐头厂的人又差不多都是初中毕业刚出来的学生,于是他就给他们讲造船厂的事。

自然是夸大了无数倍的。

厂里几个年轻人没见过多大世面,三下两下就被唬住了,其中就有我妈。

我妈听说我爸抱着轮胎往江里纵身一跃的事两眼就放了光,那个时代的爱情都是纯粹的,按我妈的话来说,当时我爸用花言巧语糊弄了她的心。

是不是糊弄我不清楚,但是我可以想象我爸那时候志得意满的样子,一边牵着我妈的手一边发挥他无尽的想象力,心里面还牵挂着他的那艘大船。

“这辈子我算看明白了。你爸他就是一个软柿子,一副浑样,一个窝囊废!”

这是我妈的原话,那时候她已经不和我爸住在一块了,离了婚又嫁了人,生活算得上风风光光。

我站在后面看她的背影,她的背挺得笔直优雅,女人到了这个岁数总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内心和丰满的外壳松弛下去,想尽一切办法把风华正茂的时间截留下来,重新套在自己身上。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我妈低下头的样子,她永远那么嚣张艳丽,所以我从内心里抵触她,觉得她不像我妈。

听人家说,我爸和我妈结婚那会儿,我奶奶欣喜若狂地似乎把后半辈子的笑和眼泪都一起用光了。

我妈的漂亮是村里村外都出了名的,结婚那天,连村书记都把车开到了我家门口。

我妈风情万种地站在我爸身边,向前来贺喜的人敬酒,一杯又一杯,喝完了一轮,又多陪了一圈,才风姿绰约地进了洞房。

这些都是道听途说的,于是大家又盛传,说李家村的一枝花千杯不醉。

我觉得这是假的,我妈是强撑着喝到最后才是真的。她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没道理在大堂上睡下去。

这个婚结了不到两年,我爸和我妈就开始闹不和了。

我妈还跟我说,你爸这个人,就只会说,不会做,没劲,不是男人。

他们两个结婚满一年我就出生了。

原本以为新生命的到来会带来一些转变,可是我爸依旧是那副浑浑噩噩的模样,逢人就吹嘘他在船厂里的事情,不知情的人被他调动起兴致来,他就索性拉了人往家里跑,请人家吃饭看戏,唠唠叨叨说个没完,不照看孩子也不顾家。

偏偏我妈在吵架这件事情上是极具天赋的,她不满,就和我爸闹起来,声音大到几条巷子都听得见。

我爸吵不过她,干脆就往外边跑,两天两夜不回来。我妈叫了人去找,兜了一个大圈,在江边的蒿草丛里找到了他。

他两眼无神地蹲在那里,直直地看着远方,活像一只没有思想的牛蛙。嘴巴哆嗦着说不出话来,双脚也麻得没了知觉。

一群人七手八脚地把他抬回去,我奶奶看着他的宝贝儿子变成这样,一时气短,指着他骂,你你你……却终究没有“你”出一个字来。

再后来,等我上了小学,我爸和我妈就离婚了。

又过了两年,我妈和新上任的村副主任再婚。这个副主任姓黄,是我爸初中时候的几个铁哥们儿之一,那一群人毕业后就散了,又被大水冲走了四个,就这个姓黄的还有联系。

可是转眼间,我爸也被狠狠地丢了出去,丢进了岁月的垃圾桶里,还顺带砰的一声被紧紧地关上了桶盖。

自从那之后,我爸就不爱说话了。

他喜欢上了喝酒。

下了班就往村头张三家的杂货铺跑,拎着两瓶二锅头回家,喝醉了,往床上一躺,跟死人一样,什么都不管不顾。

我奶奶怕他喝出病来,好声好气地劝他,还说我爷爷就是喝酒喝死的。

我爸不听,转个身又呼呼大睡,第二天起来到厂里,先是迟到被工头儿骂一顿,不过心里还惦记着喝酒的事,下班时候从厂里顺了两个鱼罐头,准备当下酒菜吃,结果没出门被人逮了个正着。

一群人围上来把他打了一顿,丢回家里来,并扬言再看到他进厂子,见一次打一次。

我奶奶哭着把我爸扶上床,可恨她有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那时候我上小学三年级,学费是我奶奶找人东拼西凑借出来的。

于是街坊邻居又传开了,巷子里那些趿着拖鞋的大妈,一边捋着油腻腻的头发一边对我爸的事情津津乐道,还一边警告自家女儿——你看见没有,看见没有,以后嫁人要挑好对象,不然你不苦一辈子,儿子也要苦一辈子,活该!

一连串的打击,终于把我爸击打出一些斗志。

他从床上一骨碌坐起来,嘴里念叨着:“对,船,我还有船。”

我奶奶以为他彻底疯了,没有搭理他。他却正经起来,跟我奶奶要钱,说要承包一条渔船,出去打鱼。

我奶奶哪里有钱给他,于是他就跑到外头去借。

我奶奶对她儿子是彻底地失望了。

于是把全部希望押在我身上,她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必富啊,你爸是指望不上了,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别学你爸那浑样。”

可让我奶奶没想到的是,我爸不知用了什么法子,隔壁家的江伯伯还真的答应了和我爸一起承包一条渔船,钱由他出,利润三七开。我爸三,他七,捕鱼的事由我爸去,江伯伯负责打通关系,在家数钱。

那大概是我印象中我爸最开心的时光。

他终于拥有了他梦寐以求的一条船,早上天还没亮就见他神清气爽地爬起来,一溜烟跑到江边去,卖完一天的鱼,晚上他总会提一两条回家,神采飞扬地叫我奶奶拿去清蒸或红烧。

我奶奶喜笑颜开,天知道为何她儿子一觉醒来就变了个样,只当是上辈子积来的德。将鱼接过来眉开眼笑地煮了,三个人围着吃。我爸抽着一包大前门,夹着烟屁股傻笑,我奶奶问他笑什么,他呵呵几声,依旧笑着,看着我狼吞虎咽,也不答话。

再后来,我上了初中,我爸更加意气昂扬了,他和江伯伯商量着再买一条渔船,多叫上几个人捕鱼。

那时候造船业在南城越来越兴盛,很少有人回头重拾捕鱼的老本行。

我爸也算是抓住一点商机。我听见他们说捕了鱼,最多卖到邻近的几个村,利润只能算一般。如果能做成鱼罐头,卖到外边去,那才是赚大钱。

于是我爸那会儿整天憧憬着赚大钱,叼着一根烟,大摇大摆地拿着鱼招摇过市。走到村副主任门口,啐一口,又抬头挺胸地走了。

等到我初三毕业,我爸寻思着让我继承他的捕鱼大业,我的初中班主任却带来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因为我成绩优异,被县城二中录取了。

这个消息在江家村炸开了,毕竟江家村人少,上高中考大学的就那么几个,还都是在镇里的。县二中名气很大,在我爸和江家村人的眼里,上了县二中,就等于上了大学。

江伯伯摸着我的头,喜眉笑眼地说:“这孩子,前途无量啊,将来一定比你爸强。”

我爸听了,顿时更加趾高气昂了。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当初斗胆承包下渔船换来的。他在家里摆下宴席,请了江伯伯和一大群厂子里的人喝酒。我爸他喝得红光满面,举着杯子走过一圈又一圈,昂首挺胸地像一只吃饱喝足的大公鸡。

“真是没想到,我张胜金一个开船捕鱼的,也能生出这么争气的儿子。”说着,又醉得倒下去了。

3

然而我在县二中上了半个学期的高一,我爸就出事了。

听人说,那天我爸又四处闲逛,逛到人家赌钱的巷子里去,看得手痒,便跟人家赌,赢了好几把就再也收不住手了,乐呵呵地坐下去,决定赌个昏天暗地。

结果到后头,逢赌必输,我爸红了眼,想要把前面的都赢回来,越赌越大。人家激他说,张大户,敢再下大点吗。我爸他脸红脖子粗地往桌上一拍,吼了一声,把自己的整条渔船都押了上去,结果全部家当都输了个精光。

那天我爸梦游一样的回到家里,傻愣愣的,也不说话,直挺挺地坐着。我奶奶以为他遭了邪,问他怎么了,他没反应。

等到江伯伯拉着人来找我爸的时候,我爸才“啊”的一声惊醒过来,手脚和嘴唇不利索地哆嗦,战战兢兢地讲了事情的经过。

江伯伯听明白后,气不打一处来,指着我爸,抖着手,想骂又骂不出,搁下一句狠话说,张胜金你以后别想我再帮你。

我爸还没有缓过神来,他浑浑噩噩的,还是没有完全意识到一下子一穷二白的事实。

等到他过几天真正反应过来的时候,手上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我的学费成了一个最大的难题。我奶奶被我爸气到不行,急火攻心,加上原先就有病在身,一起发作,一口气没倒上来一下子撒手人寰。

我爸这下子像是五雷轰顶,彻彻底底失去了斗志。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生活为何又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他完全接受不了。他彻底地颓废下去,四处借钱,草草地料理了我奶奶的身后事。

他不哭,也不说话,办完事情后就像牛皮癣一样粘在家里,浑身发臭地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好几天。我饿得实在没法,跑去找我妈,顺带和她要学费。

我妈这时候已经不再年轻,她盘着和街头巷尾的大妈一模一样的头发,穿着洗到褪色的粗布衣服,不化妆,也不挖苦我爸了。

她是经常打听我爸的事的,等到我去找她的时候,她喟然长叹,摇摇头,往我手里塞了一大沓钞票,叫我拿着,说交完学费剩下的给我爸,不够再管她要。

“你爸这个人,就是死要面子。”她说,“你倒是个苗子,别学你爸。好好学下去,钱我供着。”她又摇头,捏了捏我的肩膀。

我呆呆地看着她,觉得她变了。

岁月把她的趾高气昂彻底瓦解,沉到心里,她改嫁后又有了两个孩子,现实生活拖沓着,把她从绚丽多姿的光环下扯了下来,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中年妇女。

我默默地接过她手里的钱,手心里攥出了汗。

心里想着,不管怎样,她都是我妈。

我转身离去,眼泪差点儿就掉了下来。

等到我爸从阴影里走出来,是我上大三时候的事了。

他再也不提他的船了。

这几年间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由我妈供着,她改嫁后生的两个孩子也都上了初中,每次去我妈那里做客,两个孩子都脆生生地叫我一声“哥哥——”。

黄伯伯有时候在,也会出来喝茶聊天,说到我爸,他大多时候低低地叹一声,不做言语。

我爸这几年在江边替人照看鱼塘,隔壁的江伯伯看他可怜,想要再帮他一次,我爸摆摆手拒绝了。

他依旧住在青砖灰瓦的老平房里,睡一张一米二的铁床,躺上去后整个人摇摇欲坠。

我的姑姑要接他到北方去住,他也摇摇头回绝了。

他主动和我讲起,我才知道自己有两个远在北方的姑姑,早在我爷爷搬到南城之前,就在北方嫁了人。

我问我爸,想不想回故乡看看。我爸叹一口气:“算了。”他说,“人老了,受不了寒。”我知道他是在给自己找借口,我点点头,算是认同了他的借口。

不过我还记得,在我宣布大四要去实习的那一天,我爸提了两瓶酒,笑呵呵地说:“我们爷俩好好聊聊。”

那天晚上我们都喝醉了,我爸和我说:“嘿,你知道吗?我以前可是在造船厂里,造了一艘很大的船。”

我看着他比画的手势,我说知道,是一艘很大的渔船。

他笑了,他说:“你小子当时还没出生呢,要是你看到,指不定你也去造船了。”

我哈哈大笑。

往事终于轻轻地坐起来,抖擞一下身子,落一地的灰。

没有预想之中的惊天动地,倒是颇为轻巧地褪下一层厚厚的痂,又因为时间的熏陶,变得更加容光焕发了。

我看着我爸摇摇晃晃地举着杯子,口齿不清地说他的造船事迹。

时间林立着,一件又一件地说开去,言语都是轻快的,倒也没什么好不好意思。

我环顾了一下这个家,旧得掉皮的墙壁,油烟味十足的厨房,这里多多少少构成了我对生活的理解,大概我爸也一样。

他是渴望走出去的,渴望从这个破旧衰败的地方走出去,去看看外头的世界,摸摸外面的东西。

可他终究失败了,生活接二连三地将他打回到原地。

“爸这一辈子就看你了。”他说。

可能是因为喝醉酒的缘故,毕竟他从来不爱说煽情话的。

而恍惚间,时间又呼呼地疾驰而去,我爸他更加衰老了。

很多时候,他记不得很多东西,倒是听他不断提起当年一把锤子一个螺丝造出来的船。

我猜那大概是他岁月里唯一被打上时光烙印的东西,镌刻在他的生命里,洗不去也抹不掉。

熠熠生辉,从不褪色。

我想起他当年开上渔船时满面红光的样子,走在路上大摇大摆的样子。那大概是他年少时候的梦想,一直不变的梦想。

多少年过去了,曾经我以为他是忘了的,可他终究还是没忘。

像伊卡洛斯

他们身不由己,像惨白的日光,他们聚焦的眼神像太阳,

融化我蜡和羽毛做成的翅膀。

1

这是一个驻唱歌手的故事。

某一段时间,下班的时候我会跟同事去一个清吧。很安静,晚上九点多,客人稀少,这在闹市区是很难得的。

这里每天晚上会有一个歌手来驻唱,只唱很低沉的民谣,清吧的老板是个女的,生意不算繁忙,所以一直只有她跟歌手两个人在店里。

去得多了,我们偶尔也会聊天。

某天我问歌手,你怎么唱来唱去的都是这几首歌啊?

他笑着说我不会唱其他的了,其他的不怎么适合,这些都是现学的,大家喜欢听。

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就着几杯长岛冰茶,他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因为讲述起来并不怎么连续,所以这个四分五裂的故事只能按照记忆里的情节脉络写下来给大家。

——愿你的青春永远颠沛流离,浓墨重彩。

2

我突然记起那个油烟味和谩骂声混杂的晚上,良京喝到从口袋里摸不出打火机来点烟。

我看着他在座位上瘫成海绵状,冲着旁边一桌人招手说你好你好,半晌又回过头来问:“你觉得宋秦是不是个傻×?”

他一定是喝醉了,否则怎么可能忘了在这之前我们如何将这两个字和郑琪的名字并排在一起,像躲瘟疫一样的避着他们的消息。

这个时候阿飞的作用立马就展现出来,他一边把矿泉水递过去一边叫“老板娘”,试图打破这种微妙的气氛,眼睛时不时还瞟过来几下,显得很心虚。

良京一把将水推开:“去你的。”他大声地喊,“我今天一定要说下去。宋秦就是太理想化了,他总觉得世界是那样子规规矩矩地转的,他这个彻头彻尾的傻×,早晚都该死在……”

他的话没有说完就吐了,酒气冲天。

我的思绪定格在“死在”那里,之后大脑一片空白。

那些本来应该腐烂在身体里的片段,啪的一声就哗哗地往前溯去,一下子就真真切切地照了面,那些沉沦在湿润的水汽、汗臭和梦里的破烂事儿,此时此刻让人火冒三丈地毫发毕现。

火锅店的老板娘过来责问阿飞,说我们摔坏了他们店的茶杯,一副不给钱就不依不饶的样子。我神游物外,只记得说算了算了,我们等会儿多给点钱。

跟我在收到宋秦入狱消息的时候一样,我那个时候一边对自己说算了算了,一边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竭尽全力用一个转告者该有的语气把这个消息摁成文字,群发给之前认识他的所有人。

我说:宋秦完蛋了。

然后我不顾将会挤爆手机的回信,异常坚定地按下了关机键,在楼梯口一直坐到天亮。

想起那首宋秦很久之前写的歌,那年他穿着干干净净的衬衫,端坐在酒吧台上,拨动和旋的时候眼睛和他的手指一样灵动,让人一下子就可以记住歌词——

当我听说你在那里的时候

当我想起你在这里的时候

当我走在人烟稀少的广场

当我所有希望风干成干涩的笑容

我看见他们没有什么表情的面孔

他们没有爱情只有小姐

他们没有水晶鞋没有愿望

不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生命有多么轻薄

不是因为他们对生活有多么失望

他们身不由己像惨白的日光

他们聚焦的眼神像太阳

融化我蜡和羽毛做成的翅膀

我只看到海洋

忘了我飞出来的方向

忘了我飞出来的地方

然后就是红得像血浴的新鲜的清晨,正正方方地落拓成了背景,四下寂然,没有吉他的声音。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安静得快死了。

3

在良京兴致高昂地告诉我他加入了一个乐队的时候,我正在一边啃着苹果一边看电影,无聊得像白开水。

我噼里啪啦地敲了一阵键盘问他啥乐队。

他说不知道诶,就是开场的时候要大吼一声。

我给他敲过去一个中指。

当晚我就见到了乐队的庐山真面目。

学校的元旦晚会,学生表演到一半的时候,荧幕上突然出现很浮夸的倒过来的囧脸,绝对是我见过的乐队里最恶搞的logo。

我逼问良京是怎么把他们弄进来的。

他非常神秘地冲我做了个禁言的手势,示意我看那群奇葩。刚想再开口,耳朵里就像被塞进一个响炮一样炸了起来。

台上传来主唱的一声吼,惊天动地到简直要把礼堂掀翻。戴着面具的主唱吼完之后开始埋头苦凿,甩吉他的动作非常大。

台下的观众大都还一脸蒙圈的状态,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搞些什么,等到音乐响起的时候,底下的人突然间就炸开了。

他们以为是学校安排的节目,哇,了不得。

联欢晚会还有这种劲头十足的表演,戴面具主唱的吉他一瞬间就引爆了全场!

副歌还没有到的时候,我终于看见从门卫室赶过来的保安一边拼命地从人群挤进来,一边对着台上骂骂咧咧。

良京靠过来跟我说:“准备跑!”

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下一秒我就看见主唱开始在台上砸吉他,紧接着整把吉他就飞了下来,场面一片大乱。

良京在后面急急地扯了我的背包,他大吼:“快跑!”

半个小时后我终于被人群挤出礼堂,同时接到良京的电话,他焦急万分地问我被抓住了没。

我说抓毛!那群人又不是我弄进来的。

他说那你怎么不见了。

我说你自己溜得比谁都快,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挤到角落了。

他说哦,那你来一下老五牛肉火锅这边,就上次吃饭的地方。

还没到火锅店门口,远远地就看见了良京口中的乐队成员。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宋秦,舞台上的他是戴着面具的。

与他一起的还有同为吉他手的郑琪、贝斯手小二和鼓手阿飞。

他们都非常热情,尤其是宋秦,他第一个开口,说:“你好、你好,我是宋秦。”我向他点点头:“暮明。”

“好奇怪的名字。”郑琪在后面接了句,她说,“听起来像女孩子的名字。”我转过头去,撞上她的视线,她接着向我点头,“你好,我叫郑琪。”

当晚我们在火锅店吃到打烊,然后跑到良京家里看电影。具体是什么情节记不清了,只记得是比较老的那种,良京家里的VCD碟片都老得泛黄,在VCD机里卡到爆。

天刚刚亮,看了一夜老电影的我们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宋秦起身拉开窗帘说,新的一年又来了。

4

之后,我一直去看宋秦他们的演出。

一般是在大型超市的门口,为了吸引顾客搞的活动,请不来大明星的,每次演出都有类似于宋秦他们这样的乐队,再加个并不专业的主持人。

宋秦他们就在一间教室大小的台上演唱各色各样的歌,串上一些当下的流行歌曲,非常能够调动现场的气氛。

我站在台下的时候,宋秦就会说:“下面我请一位观众上来一起唱好不好?”

通常是我从郑琪手里接过话筒,一开口下面就欢呼起来,一个个跃跃欲试。

宋秦这个时候就可以拿准时机谢幕,说今天的表演就到这里,我们下次接着再为大家带来更好听的歌之类的。

结束后我们会跑到饭馆里狠狠地吃上一顿,吃川菜的时候一边流着眼泪吃一边等着商场的老板再次屁颠屁颠地来请我们去表演。

良京带校外不良人员进入学校扰乱一年一度的元旦联欢会的事被捅破了天,被学校通知了家长,停课一学期。因此被家里“软禁”了两个星期。

被“刑满释放”的时候良京叫我和宋秦去火锅店等他。

我在电话里头说小子你不会想不开要召集我们攻击学校吧?

他说滚。

结果那一天看到良京我们所有人乐了一整天。

这小子为了表示对“软禁”的抗议,跑去剃了个光头。我们不约而同地摸了摸他的脑瓜子。

宋秦摸完说真滑,我说良京你小子太逗了。他带着和我们械斗的情绪冷冷地丢给我们一个字,滚!

贝斯手小二走的时候,良京刚被家里释放出来,还没有资格回学校。

小二要去美国,离别搞得很伤感。

宋秦说小二我跟郑琪一起给你唱首歌吧,我自己写的,没有名字。

小二说好。

那是我第一次听宋秦唱那首歌,有点缓慢,像是音符被无尽拉长,他唱——

当我听说你在那里的时候

当我想起你在这里的时候

当我走在人烟稀少的广场

当我所有希望风干成干涩的笑容

……

唱到一半的时候郑琪蹲下来哭,像一只猫蜷缩在地上,吉他落在一边。还没唱完小二就上前紧紧地抱住了宋秦,他说:“谢谢大家。”

很久之后良京和我说起这件事,他说那个时候,我看到小二哭了。他一定是哭了。

那个时候小二哭没哭我不清楚,我只是记得,宋秦带着鼻音跟小二讲,去贝塞尔,不要忘记寄照片过来。他指的是举办首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纪念地。他说你小子去美国了,总比在这里强。他说,加油。

小二不停地点头。

小二走之后,良京正式成为乐队的贝斯手。

良京入驻宋秦他们的地下室那天我去做了搬运工。我们在半路上就和人干了一架!

那会儿我们刚从良京家里出来,手里还拿着贝斯。几个蒙头盖脸的乐队吉他手在我们平常表演的商场门口吹着口哨,看见我们走过来就嘘声一片,冲着良京吼了句:“哎!这不是那宋垃圾的乐队吗?”

良京不愿意惹事,说算了算了,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这群人是以前在这里做演出的,被宋秦他们抢了生意,心里头不爽得很,所以上门找茬来了。

我们没走几步,那群人又嚣张起来,吼得更大声了:“哎!傻×!”

宋秦停下来,把手里的烟蒂狠狠地扔到地上。他怒视着头发酷似蘸了油的拖把的那几个人,说:“傻×说谁呢?”

那个领头的明显是个没有智商的主儿,他毫不犹豫地又大吼一声:“傻×说你呢!”

宋秦很有默契地和良京对视了一眼,随即发出一阵大笑。

那几个拖把头半天才回过神来,那个背着吉他的把吉他解下来靠在墙上,然后几个人抄起了商场门口的拖把和雨伞就冲了过来:“×你妈叫你和老子玩儿字眼!”

场面大乱。

宋秦在危急时刻将我一把推开,他吼:“快点打电话给阿飞!”然后就不顾一切地全身心投入到战斗中。

我把贝斯放好,摸出手机刚拨通还没说话,一下子就被人从后面放倒,身上挨了无数拳头脚踢。

他们穿的是鞋头很尖的那种鞋子,踢在身上火辣辣地疼。

我对着话筒吼了声:“商场!”然后手机就被人抽了去,我拼命地护住头忍受更多的尖头鞋。

阿飞赶来的时候宋秦已经不省人事了,他带着一大帮他爸手下的人马,一下子把那几个长头发的摆平了,然后急吼吼地叫人扶着我们几个往最近的医院赶。

宋秦头上缝了五针,一直发烧昏迷。

那几个拖把头陪我们在急诊治疗室外面唯唯诺诺地站着,阿飞没忍住怒气想要叫人再打他们。

我说算了算了,让他们交了医药费走吧。

阿飞沉默着不说话,一个劲儿地抽烟。

几个拖把头临走前还不忘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良京在一旁吼:“看什么看!快给我滚!”

我扭头透过玻璃窗看向里面昏迷不醒的宋秦,突然觉得,他和他们,都是这个城市里最理想最露骨的存在。

一定是这样的,否则猎奇和好斗就一定会无所寄托。

你看,他们都是活力四射的一群——年轻人。

5

地下室之前是一个小型的车库。

它荒废了很久,据说宋秦从车库主人那里把它买下来的时候因为潮湿都长了青苔。

郑琪——宋秦的女朋友——成了这个地下室的女主人。

郑琪是那种可以打理地下室,可以跟你唱歌,可以跟你一起抽烟喝酒,可以和你一起大半夜轧马路的女生。

她的性格跟宋秦非常像,幸好那天去良京家里搬东西的时候她没去,否则第一个忍不住动手的一定会是她。

我去的时候经常看见她和宋秦在练鼓。

有时候他们也吵架,吵得惊天动地。

我和良京玩两人唱的声音竟然盖不过他们,每每我们落荒而逃的时候良京总会骂“吵死了!干吗啊!泼妇骂街!”之类的。

郑琪热衷于写一些流行的口水歌。

每次聚会吃饭的时候,她总会说我写了一首歌,你们听听。

迷笛音乐节的时候宋秦说要去北京。

那个时候乐队已经开始休整,原因自然是郑琪的不合拍,而且是越来越不合拍。

他们两口子吵架开始上升到砸东西的程度。

郑琪对宋秦要去北京的事情没有表态,只是坚定自己不会去。

那时候她已经有了放弃做乐队的苗头,而且非常明显。

宋秦和她又大吵了一架,摔了吉他。

第二天我们赶过去的时候两人都不见了,阿飞也是一脸茫然。

几天后收到来自北京的明信片,才知道那小子真的跑去了北京。

我和阿飞、良京跑到邮局给远在北京的宋秦回了信,我在信上写:祝你们两口子有个快乐的旅途。

但是现实煞有其事地和我们开了个玩笑。两天后郑琪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我问她:“你没去北京?”

她说:“我为什么要去?”

我说:“好吧。”然后摸出手机准备打电话给阿飞。

她说:“暮明你别打电话,陪我走走行不?”

我停了一下,又想起了宋秦那小子的破事,我说:“好吧。”

当天我们在商场里玩跳舞机,郑琪的跳舞功底非常好。其间不停有人过来搭讪,郑琪摇摇头,她说我的男朋友在这。

她指的是我。

我不知道宋秦听了这句话会不会把我宰了,但是我瞪了那几个流里流气的痞子一眼,竟然就没有矢口否认。

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郑琪显得非常尽兴,她说走走走,我们喝酒去。

她把我带到一个酒吧,进出酒吧的人无一例外都和她打招呼。她说这是我驻唱的地方,大家都和我很熟。然后她转头看向柜台说:“两杯伏特加,要柠檬。”

我问她平时晚上都来这里唱歌吗,她说基本上是,偶尔和宋秦一起。我问宋秦知道吗,她说知道,他乐队的主要资金都来自这里,没有我他连个屁都放不出来。我说那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吵架。

郑琪顿了顿,说:“那是因为,我不想搞乐队了。”

那晚郑琪喝了很多,到最后的时候开始语无伦次了。

她说:“暮明你知道吗?如果不是我曾经真的爱过宋秦那王八蛋,如果不是当初他突然出现拉了我一把,我是一定不会陪他去做乐队的。”

她说:“那么久了,我只是像还债一样的帮他赚钱,帮他找人组乐队。”

她说:“他太傻了,理想不能当饭吃。”

她说:“小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像舞台上所有的大明星那样,赚很多的钱,又能够去唱自己喜欢的歌。宋秦喜欢的,太硬朗了,太叛逆了。我不喜欢。”

她说:“我要离开宋秦了,你记得帮我告诉他。我要走了。”

她说:“暮明,其实我挺喜欢你的。”

最后一句话我还没有完全听清楚的时候,她就吻了过来。

我听见心脏怦然跳动的声音,潮水哗啦啦退下去的声音,血液细细地从血管里炸裂出来的声音,周围非常安静的声音。下一秒,我感觉我已经被吃掉了。

6

宋秦回来的时候是六月份。他一回来就问我们郑琪呢?阿飞非常疑惑地看着他说郑琪不是和你一起去北京了吗?他说去毛,去北京的就我一个人。

良京在摆弄吉他,心思完全不在我们这边,我略有些心虚地看了一眼宋秦。我说我也不知道。

于是宋秦回头问阿飞有没有烟。

接下来的几天他就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我和良京觉得不对劲,闯进去的时候明显他还是没睡过觉,茶不思饭不想。

我说:“宋秦你这几天怎么了?”

他双眼迷离,他说:“啊?”

于是我让良京打电话叫阿飞来,把他弄到外面去。

那天宋秦在老五火锅店那里喝到酩酊大醉,他说郑琪走了。

我们三个沉默了一会儿,阿飞问我:“暮明,你是不是知道郑琪去了哪里?”

我顿了一下,我说:“我不知道。”

我没有骗他,我是真的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只知道她应该不会回来了。

乐队开始无限期地休整成了意料中的事。

阿飞很少出现在地下室,他一直在他爸的公司里做事,有时候会带上一群人过来吃喝,顺便叫上我们。

宋秦酒喝得比较少的时候也写写歌,歌词都是由我照着他的思路来写。

良京摆弄吉他成了他泡妞的资本,只要抱着吉他在公园里扫弦自然就会有女孩子过来搭讪。

而每每看到那些被良京骗过来的女孩子,我都会想到郑琪。

我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可能是现实太残酷,可能是自己不够坚硬和勇敢,直接一点说,是怕宋秦像歌里面唱的那样,用子弹来结束一切。

是的,我逃避的就是那一颗子弹。

那一颗滚烫的,巨大的,足以结束我的生命的子弹。

但是子弹的速度太快了,我的逃避仅仅是不至于致命而已。

这颗子弹真真正正的发射,是在某天的黄昏。

那天阿飞又请我们喝酒。

良京那小子非常没品地说着他身边的每一个女孩,说着他们相互间写什么样的情书,等等。

气氛一开始就变得非常微妙。

喝到一半的时候,宋秦突然停下来问我,他说:“暮明,你和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知道郑琪要离开?”

阿飞也看过来,放下手里的杯子。

空气一下子就凝固住了,气氛非常尴尬。

我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我以为宋秦还会和我说些什么,结果他一下子把手里的酒瓶砸了过来,他说:“我就知道她和你一定有关系!”

嘭的一声,我的脑袋被狠狠地砸了一下,瞬间耳朵里充斥着金属摩擦和撞击的声音,而后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只是觉得有很黏稠的液体从头上慢慢地流下来,然后我听见阿飞在吼他那几个手下:“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人抬到医院去!”

一片嘈杂。

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输着液。

阿飞和良京在旁边默默地站着。我问阿飞:“宋秦呢?”

“他说他先走了。”阿飞显得有气无力。

晚上的时候阿飞开车送我回家,他问我说:“暮明,你和郑琪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在车里一边玩手机,一边一五一十地和他说了。

我说郑琪不想搞乐队了,我迟迟没有跟宋秦说起郑琪离开的事情,就是因为这一点。

还有,我真的不知道郑琪到底是去了哪里。

阿飞沉默了很久。

他把车停靠在路边,说:“等会儿我再打电话告诉宋秦。你先在这下车吧,这事情乱了,我得理一理。”

关上车门的时候,我意识到我方才还是隐瞒了一个事实——

跟宋秦一样,我想念郑琪。

7

来找我道歉的那天宋秦穿得很搞笑。

他戴着低低的鸭舌帽对我说:“对不起。”

我一下子就笑了,我说:“好了,我原谅你。”

这样狗血的对白让在后边的阿飞笑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你们搞得就像表白一样!”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宋秦一直没有笑,他把帽子摘了下来,说:“暮明,其实我今天来还有一件事想告诉你。我准备离开这里了。”

我一愣。

阿飞在旁边补充说他要去北京了。

宋秦说明天晚上我在这里的最后演唱会,你一定要来。

所谓演唱会就是商场门口那种,七拼八凑的玩意儿。

我说好的一定到。

那天晚上下了雨,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

宋秦站在台上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我的朋友,送给暮明、阿飞,还有坏小子良京。”

站在我旁边的良京听到自己的名字拼命地向四周招手。我清晰地听见宋秦在台上唱——

他们身不由己像惨白的日光

他们聚焦的眼神像太阳

融化我蜡和羽毛的翅膀

我只看到海洋

忘了我飞出来的方向

忘了我飞出来的地方

……

雨一直下,让人分不清楚宋秦的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分不清楚周遭的声音来自谁,分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自己了。

宋秦背着吉他从台上下来的时候像是背了一把破扫帚。

看着他走进雨里的那一刻,我非常难过,我觉得,应该是四个人,不,应该是六个人的背影一起消失在雨里才对。

8

宋秦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去看过那些商场外的乐队表演。

良京终于重获回学校的资格,吉他被那小子送给了阿飞,而他自己最近又迷上了网游。

这期间我只见过阿飞一次,还是在火锅店。

我们心照不宣地避免提到宋秦和郑琪。

我们聊到后朋克的发展,阿飞说,其实乐队啊音乐啊这些东西,都是冲着年轻去的。

理想化和不被现实认可,极其需要宣泄的痛苦就一定要有这种直抒胸臆的表现形式。只是,有的人太理想化了,以至于回不来。

我们都知道他指的是宋秦。

还是提到了他。

接到宋秦入狱的消息我难过了一夜。

消息是阿飞带给我的,宋秦在北京组的乐队经不起风浪的一倒再倒,他吸了毒,没钱便偷,不到两天就被警察抓到了。

几天后我看到郑琪,是在电视上。一个选秀节目,她改了名,化了妆,但我还是认出了她。

我用手机短信给她投了一票。

也是那天晚上,我做了很长的一个梦,大家都很开心地在一起。

良京、宋秦、郑琪、阿飞,还有小二,大家被困在了一个岛上。

宋秦说我们做个翅膀飞出去吧,我们说好。

翅膀做到一半的时候,太阳出来了,那些用蜡粘起来的羽毛慢慢地被融化散开来。

郑琪说不做了不做了,飞不出去的,翅膀肯定一下子散掉的。

宋秦说不行,来不及了,我一定要出去。

他背起翅膀攒足了力气向上一跃,那些融化散开的羽毛就在他后面纷飞下来。我们来不及阻止。

很快,我看见他扑通一声砸进了海里,像一颗炮弹。

宋秦死了。

醒过来之后,我拨通了良京的电话。

我说:“哎,你还记得吗?那首宋秦自己写的歌。”

他一愣:“啊?”

“那首没有名字的歌啊。”

“哦,我记得。怎么了?”

“我知道它应该叫什么名字了。”

他问叫什么。

我说:“伊卡洛斯。”

——希腊神话里的那个伊卡洛斯。

清晨的风鱼贯进来,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瞬间觉得是个陌生人。

爱情悲歌

那股腥味儿呛着喉咙,呛着鼻腔,

呛着五脏六腑,像死掉了一样。

这是2016年我发表在微博上的第一个故事。

那时候我听陈奕迅的《红玫瑰》,歌词很带感,但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世界上有没有一种爱情,是以这种模式出现的?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写在前面

1

S小姐推开门的时候,脑袋里传来一阵宛若被电流击中的眩晕。

她的预感向来神准,动作也当机立断,前一秒和后一秒,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先是踹一脚拉杆箱,关门上锁,钥匙在手里清脆撞击,丁零作响,三秒钟之后,里头锁着的卧室门也被踹开了。

S小姐甩了甩头发,把钥匙放进兜里,插着大衣的口袋,盯着床上那对惊慌失措的男女冷笑。

“时间到了。”她看看手表,“我这里收费贵一些,十分钟一千,想继续?交钱再说。”

房间里一阵骚动,长发女郎一脸晦气,摔门而出。

前男友怒摔枕头,从卧室里衣冠不整地冲出来骂她:“你看你都干了些什么!”

S小姐就坐在客厅的那张老沙发上,把头探出去,看到踩着恨天高的“小碧池”走远了,她才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碍着你了?”她笑了笑,“真不好意思,我这里不是宾馆,不对客户的上床质量负责。哦,忘了,宾馆也不负责这个。”

前男友一时哑然,鼻腔里喷着怒火,长叹一声:“你神经病啊!”

实际上,正式的分手是在三个月前。

如有必要,S小姐能够丝毫不差地描述当日的戏剧性场面。

原因如上,场景雷同。

唯一不同的是,当时S小姐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瑞士军刀,在手里反复摩擦。她幻想着,往那个狐狸精胸部上来一刀,鲜血喷涌的一幕应该相当有趣。

她预想了后果:

被告方,故意伤人罪成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受害方(女),因惊吓或失血晕厥,于医院治疗,无法出庭。原告方(男),获得赔偿,轻则受惊,略有悔意,重则心有阴影,阳痿不举。

对比后的结论是:没有必要。

于是S小姐收起了手中的家伙,整理情绪,抛开杂念,对床上的狗男女冷笑道:“怎么?非得我动手撵人不成?”

幻想中的受害方女,放到现实里是S小姐出生入死五年的闺蜜。

三个人面面相觑,S小姐坐在旧沙发的最中央,三角对局,她眼里喷涌着悲痛的怒火,至此她脑袋里只回转着一个念头: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么眼前这两个早就该在火堆里拥抱挣扎,痛苦死去,变成一对比翼双飞的亡命鸳鸯了。

闺蜜脸上还带着一点红晕,到底是羞愧还是舒坦,S小姐总想揪起她的长发,拿个家伙往她头顶一捅,头盖骨都掀起来瞧瞧个究竟。

说到底这美人儿的脑袋里究竟装着些什么东西,胭脂白粉,嗲声嗲气。谈话过程中S小姐一直克制着自己这种没来由的冲动,克制到身体发抖,脸色惨白。

男友总结陈词,结论如下:

和S小姐在一起,品尝不到爱情该有的酸甜苦辣,晚上九点前几乎见不到人影,做不到亲密无间。

日常聊天说话又带有当护士那套冷冰冰的语调,时常触碰不得,跟她谈恋爱跟坐拥一座冰山相比——触感大概等同。

“就这样吧。”男友低头,纵然觉得愧疚,分手的态度还是格外坚决。

一锤定音,S小姐终于暴起。

她操起了茶几上的烟灰缸,往闺蜜的脸上砸去,砰的一声巨响,对方应声而倒,男友在后面圈住了自己的腰肢和双手,她挣脱不开,索性再抬起脚,鞋跟往闺蜜脸上一蹬,鼻子歪了。

紧接着是惊天动地的尖叫。

乖乖,S小姐冷笑了一下,前男友放开自己去扶起了地上的那个叫苦连天的“碧池”,看,脸上的妆都化开了,哀号的模样丑得像猪,哪一点比自己好了?

她在这种气氛里岿然不动,气势依旧咄咄逼人:“分手可以。但这房子今年的租金是我给的,到期日还有十一个月。要不你走?反正我是不会走的。”

2

严格来说,S小姐没有什么朋友。

唯一的闺蜜就这样从自己的朋友圈里被动剔除了,除了和几个同事之间零零散散的互动之外,几乎没别的事情可干。

实际上这种互动又食之无味,常常为了一次免费的美甲或者大降价的自助餐而大动干戈,饭菜上来,聊的话题又是那些生硬的,冰冷的,无处不在又毫无依据的八卦传闻。

不过纵然厌倦,S小姐也从不缺席。

频繁参加这种聚会的原因,除了避免空虚让自己膨胀,免得整天下班面对自己的前男友,也适当提醒自己,必要的时候还要合群。事实上,还有很多事情是她要自己去争取的。

最近让S小姐感兴趣的是,聚会的时候所有八卦开始围着一个人转。

这种情况向来少见,在一群以学识自居的女青年里成为每次谈论的焦点只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你丑又作,奇葩还犯恶,屌丝配山寨,癞蛤蟆想吃炖大鹅,全身上下各种槽点。其二是你要长得帅,长得帅,长得帅。

陈医生属于后一种类型。

这个新来的实习医生有一种天生落寞的气质,眉眼英气逼人,白大褂在他身上也有几丝韩国欧巴的风味,他待人温和,嘴角带笑,偶尔请人帮忙永远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

他上一次跟S小姐对话的时候也是,他冲她温柔地眨了眨眼睛说:“上次带的咖啡,你还有吗?”

在S小姐表示自己已经喝完了的时候,他又略带遗憾地点点头:“这咖啡你在哪里买的,下次能带我一起去吗?”

S小姐当然没带他一起去。

她先是答应帮他买,又三言两语地推脱了他想送她回家的好心之举,这一切两个当事人心照不宣,同事们不知情,S小姐嚼烂了咽到肚子里。

这些人啊!她心里总是想——在一群同事齐刷刷露出花痴姿态的时候。

陈医生追女孩必定是高手,三番五次,这种若有若无的询问和合理范围内的要求鲜有人拒绝,自以为此番棋逢对手。

殊不知S小姐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既然有人追,说明纵使是冰山,那也是美人。

既然是美人,为什么就挽回不了前男友的心呢?

S小姐的问题还没找到答案,前男友说要找她聊聊。

还是坐在那张旧沙发上,数不清这里发生过多少故事了。

那些美好浪漫的夜晚也好,大打出手的争吵场面也好,通通都不重要。

S小姐觉得这张有故事的沙发早就该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她赤脚踏在地板上端坐着,凉意从脚底板渗进来,有点针刺的痛感,又像是踩在冰块上,感觉转瞬即逝。

“我不走。”她坚定不移地宣告主权,“去年的房租是你交的,但是今年拿租金的,是我。”

“今年的合同上签的也是我名字。”她补充道。

前男友举手做投降状:“你赢了。我们不说搬走的问题,我是说在我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你能不能别干扰我的私生活?”

S小姐冷笑:“这是我的地盘,非得让你卷铺盖滚蛋才懂得珍惜?”

前男友也怒了:“要不是设计作品交不上去,我也不至于还在这里!但是你要算账,咱们就好好算算。我欠你的房租,两个月后就补上,我说了我会搬走!但其他的……我们两个已经分手了,你干扰我私生活,几个意思?”

“几个意思?”S小姐拿眼斜他,“你们这些搞艺术的,除了混吃等死,傍个富婆养个小三儿,还有几个意思?”

怕激怒不了他似的,S小姐再补一刀:“你看我差点忘了,你这种……除了那些本来就不怎么样的货色,倒没有谁会再倒贴上来了,是吧?”

前男友终于暴怒,他抡起一个东西往她的眼角上撞,骨头一声沉闷的巨响,耳朵里是尖锐的金属摩擦声,她死命挣扎,要阻止对方继续拉扯自己的头发,但显然疼痛感剥夺了属于她的力气,前男友把她推开,踹了一脚,她由此跌坐在地板上,注意到对方手里闪亮的东西——是那个砸过她闺蜜脑袋的水晶烟灰缸。

多讽刺啊!她沮丧地想,鲜血从眼角处流下来,她低声啜泣,听到前男友摔门而出的声音。

“你的眼角怎么了?”第一个发现S小姐眼眶异样的不是那群酷爱朋友圈点赞的同事,而是陈医生。

“磕到了。”S小姐尽量言简意赅地说明,她看到护士长迎面走来,想要绕开对方。

“帮你消消毒?”陈医生略带礼貌性地说,伸手拦住了她。

“不必了。”她补充一句,“我自己处理过了……组长,这是307病房的病历单……”

陈医生加了她微信。

“今晚出来看电影?”

“累了,不想出门。”

“翻了你朋友圈,有心事?”

“没。”

“听说滨江公路新开的自助餐好吃?”

“跟小莉她们去过,你要是想去,我叫她们带你。”

封杀后路,四面楚歌,只留下一个狭隘的出口,由不得你不往那方向走。

S小姐握着手机,表面上与追求者厮杀,实则心不在焉,因为她听到了隔壁房间跌宕起伏的声音。

这一次她不打算善始善终了。

大门口处有个消防水箱,水箱下立着两个干粉灭火器。

S小姐把手机一扔,趿着拖鞋,几十斤的灭火器抡在手里,像母大虫抡着个铁锤,梆梆两下,年久失修的卧室木门应声而倒,声如惊雷。

S小姐一步抢进,虽说愤懑,但也暗想铁锤灌顶的招式不能使,混乱中不说灭火器的重量过大,若是砸到脑袋搞不好就一命呜呼。

可就这样心怀狠意、毫不慌乱地任你鸡飞狗跳、尖叫连连,她自站稳脚跟,拇指轻轻扣压,干粉直奔床榻,这下不仅是女人失声尖叫,前男友也惊吓出声,卷着被单闪躲。

硝烟滚滚,满屋粉尘,S小姐威风凛凛地立在门口,气喘吁吁,面不改色。

喷完个大概,她把灭火器潇洒一扔,将准备好的口罩带上,混乱中揪住女人的头发,拖出来,往墙角上撞。

一下,两下……

前男友跌跌撞撞地过来,拖着她的手,拉开了,她疯了一样的扑上去,咬住对方胳膊,死不松口。

“你是……真有病啊!”前男友吃痛,转身过来掰她。死活掰不动,一口牙在肉上生了根,开头还能忍,不过三分钟,前男友就连骂带打,把她顶在墙上,用膝盖顶她肚子。

再是一下,两下……

两个人都燃着熊熊怒火,憋一口气。地板上的女人晕过去了,纠缠和打骂禁锢在一个屋檐下,S小姐恨得发狠,嘴里都是血腥味儿,痛苦没那么重要,感受彼此贴切的心狠手辣才是重要的。她脑袋放空,筋疲力尽,她想啊:

我恨你啊,恨得千回百转,可我也爱你啊,爱得百世流传。

两个人扭打到筋疲力尽,S小姐终于松口,瘫软在地上,看到前男友跌跌撞撞去扶那个晕倒在地上的女人,他抱起她,从门口那里踉跄出去了。

她眯着眼想挣扎起来,提醒他打个急救电话,等再抬眼却看到楼梯的感应灯亮了,脚步声缓了下去,人已经走远。

3

夏季的海岸城市闷热咸湿,湿是夹带在骨子里的,任凭你怎么甩也甩不掉。

那种爱恨交织的东西也像这股咸湿,在骨子深处扎根了,与之而来的是漫长的纠缠,用情至深是一个魔鬼,爱你就像啃你骨头,爱你就像在你身上咬下一口血淋淋的鲜肉。

那股腥味儿呛着喉咙,呛着鼻腔,呛着五脏六腑,像死掉了一样。

S小姐魂儿都死掉了。

可在餐厅里撞见前男友却也让她始料未及。

这是多普通的一次同事聚会,她们跟往常一样,早早就选好了地点,预定了位置,连打车要用多久时间、花多少钱也是计算好的。

陈医生全力推荐,这家餐厅位置优越,菜美价廉,服务档次也略高于平均水准。

自然,陈医生也跟着一起来了。

S小姐去洗手间,拐角处有个身影,像极了前男友。

她走过去,细看之下,果然是他。

自从上一次灭火器事件之后,S小姐已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见过对方了。

房间里他的东西还在,没有回来收拾过,电脑手机通通不要了。

像非得证明有个人曾经存在一样,它们固执地待在那里,勾起S小姐撕心裂肺的回忆,像一把钢刀,刮骨疗伤也去不了毒素,痛得她彻夜翻转。

她注意到前男友对面的女人,粉尘脸,假体鼻……狐狸精,不是上次吃她一记烟灰缸的闺蜜,还能是谁?

两个人在餐桌上把酒言欢,相谈融洽,全然没有注意到S小姐。

在怒火像蚂蚁一样爬遍全身之前,S小姐深吸口气,在服务员略有诧异的眼神中拐进厕所。

在走出厕所之前,她对着镜子一遍遍地审查自身的情绪。

呼吸,均匀稳定。

脸色,红润可人。

她抽了张纸,反复擦拭自己的双手。整理装束,冷静地走了出去。

服务员端着滚烫的麻辣锅从她面前走过,她停住脚步,余光却瞥向那个地方。

前男友拿出一枚戒指,正套上闺蜜的指尖。

含情脉脉,你侬我侬。

一刹那间,脑袋空白。

去他的什么冷若冰霜,什么迂回婉转,什么情绪伪装,什么古井无波,愤怒让它们像脆弱不堪的纸老虎一同卷进了火炉深处。

冰川崩塌,岩浆遍地。

S小姐站稳脚跟,从服务员的手里接过了滚烫的汤锅,一片惊呼声中,她不管不顾,噙一丝冷笑,再手起锅落,倾泻而下,倒扣到了闺蜜脚边。

死一般的寂静。

整个餐厅沉寂了大概有三秒钟的时间,闺蜜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撕破了这层僵局,一时间,场面失控。

服务员匆忙向前,前男友拍桌而起,同事们过来拉架,围观的不明群众轰然大乱……

S小姐在热潮退却后感到寒武纪大冰潮来临的那种冰冷,她伫立原地,看到服务员手忙脚乱帮忙把人扶走,看到前男友脸色狰狞,口水四溅,看到从眼前放大的拳头,直袭鼻梁。

疼痛感这种东西像从身体中被抽走了,感知力下降,有人把她往后拉扯,几个同事护在自己身前,杯盘狼藉,陈医生从后面护住了她,嘴角抽动,喧嚣声隔了一层膜,她想说话,但到底没能说出一句来。

可我爱你啊,她想说,爱你爱到牵肠挂肚。

我爱你啊,爱你爱到生不如死。

于是瘫软在陈医生怀里的S小姐,恍恍惚惚,高高在上地看着这一场由她一手打造出来的闹剧,多么讽刺,她像个真正的局外人。

此刻她不知道为何,脑袋恍惚的时候容易神游物外,她想起了某天下班时,在天桥底下遇见某对争吵的情侣。

他们坐在一个摊贩前,吃一碗馄饨,女孩不知道为什么就闹起来了,她的声音很大,音调很高,嘴里冒出来的话一字不差地落到过往行人头上。

那个女孩说:“你不是说了领了工资就带我吃好吃的吗!不是吗!怎么又是这种街边小贩?我受够了!你买不起包包,买不起手表,我跟你在一起就只有这样吗?”

男孩委屈,众人的眼光让他愤怒,他抬手给了女孩一个巴掌。啪的一声,众人没有停留,他的手停留住了,哽咽在半空中。

他燃烧着熊熊怒火,他燃烧着滔天爱意。可没有任何时候比得上这一刻,这一刻他恨不得,恨不得在这里当场撕碎了她。

S小姐也没有停留,她一边走上天桥,一边看见男孩泪如雨下。

她见他拳头紧握,浑身颤抖。

她见他眼里喷火,满腹委屈。

就是这样病态地爱你。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恰巧生活在这个南方城市。

如果你恰巧在2015年7月16号这天来到这家餐馆。

如果你碰见了这场闹剧。

请你仔细看看。

你看那个卑微的始作俑者,那个被众人包围的瘦弱女士,她的眼神里是不是夹带着一丝痛感的满足,夹带着一丝报复的喜悦?

你再看看,那个将她扶住的英俊男子,他看向她的眼神,是不是担忧中带着一丝焦急,是不是紧张中带着一丝亲近的欣喜?

你一定记得,那首万人传唱的爱情悲歌是这么唱的: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爱你的时候,像慢性中毒

在下一次还没有到来之前,

我喜欢你,大概就是全然改变不了的现实吧。

1

前段时间跟朋友去看了《原谅他77次》。

向来我都感觉,但凡电影,剧里剧外体现的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朋友说:电影里面男女主角的每一次吵架,男生都觉得自己是对的,女生也觉得自己是对的,两个人就那样吵着。

在现实生活中,情侣之间吵架也不外乎如此吧。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矛盾的积累,一些小事儿的摩擦,每一次吵架都会把感情推到破裂的边缘,然后两人再一起缓慢而吃力地将它一步步地往回拉。

电影院里很多情侣都看得捧腹大笑。

朋友圈里也有人说,电影中两个主角吵架的片段简直就是写实派嘛!

大家都在关注影片的最后,男女主角会不会再一次回到彼此身边,她会不会再原谅他第七十八次。

但其实,在电影结局中有一个人的镜头是没有出现的。那就是在男女主角分手期间,插足进来喜欢男主角的另外一位女生。

在电影中,她叫Mandy。

2

Mandy第一次出场,是在影片开头男女主角刚刚分手的时候。趁着醉酒,她跟男主角睡到了一起,然后就待在男主角家里不走。

我对这部电影中Mandy的角色印象很深刻。

明明知道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就算他分手了,就算他跟自己滚了床单,也不过是喝醉酒而已,而且他心里想着另外一个人。

她说:没关系啊,你不喜欢我,我们还是可以结婚的嘛。要是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就离婚啊。

还有一个镜头是她气急败坏地把一个玻璃瓶砸到了男主角头上,她说:我最讨厌你们这些男人,一个个把自己说得那么伟大,你只是不爱我而已,你这个从来都不敢承认事实的懦夫!

是啊,她心里都是知道的。

“只是不爱我而已。”

但倘若我们把时间倒回去,在男主角醉酒之前,再给Mandy一次机会来选择呢?

其实是没有悬念的。

再来一次的话,她还是会选择跟他回家。她知道男主角处于情感空窗期。她知道男主角心情不好。

而最主要的是,她喜欢他呀。

喜欢一个人,就像慢性中毒。

所有山盟海誓般的决心,所有许下誓言说不回头的决心。

当有一天命运突然把他送到你面前,你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放下所有沉甸甸的包袱,任由他牵着自己去走。

爱你的时候,哪里有什么自尊。

爱你的时候,我只会一直卑微,卑微到尘埃里,哪怕不能开出花来。

3

薛之谦在歌曲《你还要我怎样》里这样唱道:

有一天晚上梦一场

你白发苍苍说带我流浪

我还是没犹豫就随你去天堂

朋友说以前听这首歌,听到这一句歌词的时候,觉得很矫情。可是后来她才发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其实就是这样子啊。明明知道他不喜欢自己,明明跟自己说好了,无论怎样都不要再回头,不要再犯贱。

可是等到有一天,他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似乎被遗忘的怦然心动又突然间席卷而来。

他说跟我走吧。你只会说好。

你抱着希望往绝路上闯,你说没关系没关系,你说我喜欢你跟你无关,你不用喜欢我也行。

那些言不由衷的话,欲拒还迎的举动,还有所有满肚委屈的聊天。

无非是因为他不喜欢你。

而你不在乎,你也不敢在乎。

爱你的时候,像慢性中毒。

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有无数个下一次。

下一次考试,下一次上班,下一次遇见一个人,下一次喜欢一个人……

但是,在下一次还没有到来之前,我喜欢你,大概就是全然改变不了的现实吧。

也许有一天,我终于不会爱你,我想我不会再继续爱你。

但在那一天来临之前。

我爱你,不过是一个单方面的真命题。

它终会有变成假命题的那一天的。

你不知道,有些人为什么难过

在每一个行色匆匆的背影里,要相信你自己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1

前些天有朋友找我聊天,说:

今天真是糟糕的一天。

早上不小心吃坏了肚子,打完点滴急匆匆赶到公司,好不容易赶完文案,又发现自己头晕脑热,着凉感冒了。

她吐槽了一通,然后舒了一口气,说:

算了算了。反正每天都是这么糟糕,大家都一个样。

生活总是这样,没有变得更糟,但它好像也不会变好。

2

有一次下班后,被朋友拉出来聚会,大家玩猜拳说真心话的游戏。

其实彼此间不是很熟,但也可能是因为不那么熟,所以有些话说起来反而就更加没有阻力。

其中一个人说:

前些日子,我加完班回家,不巧遇上了一阵大雨,原本就有点儿感冒的我淋完雨,当晚就发了高烧。

第二天我请了假,去药店买了退烧药,然后就回出租房里迷迷糊糊地躺着。

好死不死的,我的手机因为淋雨,进了水,坏掉用不了了。

我当时很难受,吃完药之后浑身没力气,手机什么都顾不上了,醒来时逼着自己吃点面包,然后又继续睡。

在家休息了两天,我的头终于不那么晕了,大汗淋漓地在床上醒来。

起身第一件事就是去楼下修手机,修理用了两天的时间,我手机终于能开机了。

开机后,我迫不及待地点开了通讯录。

可是,到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在我近乎销声匿迹的这好几天时间里,没有一个人联系过我。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休息了一个星期后又生龙活虎地继续上班,下班回家在手机上还是和以前一样跟朋友聊天打趣。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义务一直关心你,这些其实我都知道。

我看得蛮开的,只是,心里有一点说不出的失落。

可能是因为我想要的太多了,所以才会那么容易不开心。

听完这个故事之后,大家都有点儿沉默。

其实想想,很多时候一些让人难过的事情,往往不是什么大事,而是因为这些瞬间的失落和心酸吧。

就好像以前有人跟我说:

曾经心情很差,发了条动态,问有没有人一起来聊聊天。

十几分钟后没有人点赞,也没有人私信自己,于是就默默地把那条动态删掉了。

这个世界上,其实是没有多少人愿意倾听你的难过的。

3

想起之前跟朋友聊天的时候,她给我分享过一段故事。

她说:

刚毕业那会儿,我觉得自己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做什么事情都是单独一个人。

每天挤着公交上下班,然后在一个公司里面做一些重复而又枯燥的工作,那时候就已经觉得很累很累了。

前几天周末,我挤地铁的时候看到一个女生,也是刚刚毕业的模样。

大夏天的,她穿着一套正装,踩着高跟鞋,应该是在跟家里人打电话,说面试的情况。

我看着她打电话的时候样子很开心。

她说这边有同学一起住,让家里人不用担心,而且工作也快有着落了。

好巧不巧地,我又刚好跟她一起在同一站下了地铁。

于是我看着她挂了电话,走到旁边站台候车的椅子处,地铁站冷冷清清的,她坐下来抱着膝盖就哭了。

朋友说:

我看见她从满脸笑容一下子跌回到疲倦的样子,哭得很用力,大概是累得不那么想掩饰了吧。

很多时候,大家都活得不那么容易。

很多时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有些人为什么而痛哭。

4

有时想想,对感同身受这个词,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因为心里清楚,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没有用的,没有多少人会真正关心你的生活。

朋友说:

很多时候不是不想说出来,只是很多时候,自己难过的经历,只能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她说:

前段时间我跟我最好的朋友闹翻了。

我一直掩盖着喜欢一个男孩的事实,前几天我告白了,他拒绝了我。

我很难过啊,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一个朋友,她说好了不告诉其他人,可她还是说出去了。

于是后来每一次同学聚会的时候,如果我跟她刚好都在,她和其他人就相互间传递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她们用玩笑的态度看待我告白被拒绝这件事情,但对于我来说,那种难过是实实在在的。

她说:

你看,明明对我来说那么难过的一件事,到了不理解我的人眼里,就成了一件可以用来抖八卦的事情。

其实我相信,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

焦躁的时刻,不甘心的努力,还有那些不辞而别的人。

人生中充满了太多无能为力的事情,难过也总是有的。

但在每一个行色匆匆的背影里,要相信你自己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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