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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阴阳两界(3)

第二章

二十年前,有一个冬天的早上,我骑车去找一个人。当时北京的上空飘着一层混了煤烟的脏雾,好像一口粘痰;我的自行车咔咔作响,好像一只铁皮玩具鸭子;我穿了一件油腻腻的棉袄,头上戴了一顶旧毡帽。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北京城的中心是紫禁城,绕着紫禁城有一些街道名和紫禁城有些关系,比方说,太仆寺街、光禄寺街、内务府街等等。有条胡同叫饽饽房,大概那里过去是专给皇宫大内蒸饽饽的;有条胡同叫奶子府,过去大概住了一些为大内服务的奶妈。那些胡同里的房子都不怎么样。七三年到七四年,我经常到那一带去,对那一带的情形知之甚详。当时那一带的胡同里都铺了柏油,但是胡同还是那么窄。有些破房子拆掉了,但是没有好好翻盖。新盖的房子都是用烧得很次的红砖砌的,背面甚至是空心的煤渣砖。没有翻盖的房子都是又矮又破的四合院,和过去完全一样。和过去不一样的还有每条胡同里都多了一间灰渣砖砌的小房子,那就是公共厕所。过去这种房子也有,但是不那么多,这是因为院里的茅房都被填死了,大家都得上公共厕所。自从有了这种小房子,每一条街都臭得厉害。冬天里我骑一辆自行车,从那些胡同里经过,路两边都结了薄冰。我看到那些房子上都喷上了青灰,好像死了爹又死了娘的模样。过去北京城里,只有煤铺墙上才喷青灰。但是尼克松来北京时,到处都喷了青灰,像煤铺一样。大概觉得这样比较美。我小的时候就没看出煤铺怎么美。我是清晨路过那些胡同的。北京城里当时有一层薄雾,所以没有风。天气很冷,但是并没有冷到冻鼻子的程度。那时候除了上早班的人,都还没起来。在胡同口碰见一位少妇,正在倒尿盆。她的头发还能看出一点理发馆的模样,身上裹了一件缎子的(或者是线绨的,这两种东西我分不清楚)的丝绵小棉袄,下面穿一件粉红的棉毛裤,脚下踩着两个毛窝(就是那种毡面松紧口的棉鞋),睡眼惺忪,手提一个搪瓷痰桶迎面走来。棉袄和痰桶都是崭新的,这些迹象表明,她结婚还不到一个礼拜。当时我正盯着她领口看,因为她的脖子和胸口像雪一样白。我记得她是很漂亮的,但是现在想不起她的模样。就我当时的年龄来说,记性本不该这么坏。这是因为她走到了下水道口上,就把痰桶一倒。不仅是哗啦一声,里面还滚出两截屎来。所以我就没记住她的模样,只记住了屎的模样,那屎橛子无比之粗,无比之壮。那东西就冻在了铁箅子上,大概要冻一冬天。在那上面还要冻上剩面条、剩米饭,好像一块奇形怪状的萨其玛。这件事情好像马路上冻结的一口粘痰,冻进了我的脑子里,大概要到我死后,才会释放吧。

时隔二十年,我又想起了那天早上的事。那天我到奶子府去,是要找李先生。不知道现在李先生上哪里去了。现在他大概不会是过去那个模样。但是假如你在七三年看到他,就会说他是个狗头猫脸的玩意。狗头是指他的脸形,像个哈叭狗的模样,猫脸是指他的眼睛有点黄,瞳孔也有点窄长,他的头当时就歇了一半顶,现在大概全歇光了。此人身材不高,但是身上还算有肉。有一点鸡胸,又有一点驼背。我不但认识他的脸,还认识他的屁股,这是因为我那一天早上把他叫起来后,他只好当着我的面穿裤子。他的内裤太破了,就背朝着我。但是后面更破,和没有是一样的。那时我坐下来,一面欣赏他的屁股,一面找到了他的烟叶子,给自己卷一支烟。当时我看见他的屁股,就像个风干的苹果,皱皱巴巴的,还有无数小的黑痣、息肉等等,我想任何狗急跳墙的同性恋者见了都不会动情。李先生背着脸说:给我也卷一根。这个笨蛋,穷到了抽烟叶的地步,却不会卷烟。于是他只好用烟斗来抽,那味道就像狗屁一样。抽到嘴里像狗屁,别人闻着也像狗屁。

有关烟叶子也有很多学问,现在眼看要失传。这种东西二两一包,外观像简装洗衣粉。有一种是白纸上印红字,那是晒烟,抽起来还可以,假如是特级,就是关东烟,比香烟还好。还有一种是绿字,那是烤烟,抽起来就像狗屁。但是狗屁也分级,二级以下烟叶里有草棍、席箔、秫秸秆,不是纯狗屁。李先生的烟叶子是五级的,抽到一半,烟头里掉出一个黑球来,经仔细辨认,是个烧糊了的死苍蝇。为此我还恶心了好半天。

我还能想起不少有关李先生的事情。李先生出门时骑一辆自行车,那辆车可不是一般的自行车,而是一辆匈牙利的倒轮闸。这种车非常少见,甚至比日本鬼子留下的老富士还少见,因为它是五二年匈牙利在北京开博览会时送来的样品。自从到了李先生手里,他就再没有修理过,任凭车上的零件一样样脱落下来。据说有一次车座不见了,李先生就在座管上骑了一段时间,其状就如在受桩刑:疼得龇牙咧嘴、手舞足蹈。后来他痔疮大发,才不得不买了一个旧车座。李先生上车的样子也是十分奇特,他总是推着车向前奔跑,在奔跑中弯下腰,把脚蹬子转到一个特定的角度,然后踏着脚蹬骑上自行车。那种奔跑中矮身转脚蹬的身法,酷似狗撒尿。

李先生和我一样,专干些不能干的事。我干的事是想写小说,经常往刊物投稿,但是总是被退回来,并且不是退给我本人,而是退到党委办公室,附有一封公函,建议对投稿人加强思想教育。但是很少有人真来教育我,因为我是小神经。李先生干的事倒不是写有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小说,而是要研究西夏文。这件事并没有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但他本职工作是个俄文翻译,一研究起西夏文就看不进俄文了。而且他在研究西夏文时,你就是在他眼前放鞭炮他也听不见,这个样子完全不能上班。因此他早早退了职,靠偶尔翻些稿子为生。谁知后来碰见了“文化革命”,取消了稿费,差一点就把他饿死了。李先生因此气急败坏,说过好多大逆不道的话。我听见了这样的话,就这样安慰他:其实这件事也是蛮公平的——为什么只许老天不下雨,饿死非洲的游牧民,就不许中国搞“文化革命”,饿死你这搞翻译的游牧民?何况从现在的情形来看,你到底饿得死饿不死还不一定。但是他还是要继续说些反动话:要是天不下雨,饿死我认了。现在的事是,我又没招了谁惹了谁,有人非要逼我跳火坑。李先生的情形就是这样,我到今天还记得。人活在世界上就像一海绵,生活在海底。海底还漂荡着各种各样的事件,遇上了就被吸附到海绵里,因此我会记得各种事情。

那一年我正在山西插队。现在我长得人高马大,相貌凶恶,过去就不是这样。小时候我长得文静瘦弱,还爱和女同学跳猴皮筋。所以我到山西插队时,我妈就睡不着觉。她以为我连窝头都不会蒸,一定要饿死,假如没饿死,也会被人欺负死。但是只过了一年,我就长了一嘴络腮胡子,活像一个老土匪,而且满嘴都是操你妈。这说明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只要一年就能变得连他的亲妈都认不出来。在乡下时我很少吃窝头,倒常常吃鸡。老乡们说,母鸡见了我就两腿发软,晕倒在地,连被提走了都不叫一声。这当然是过甚其辞。当时我虽然极具男性魅力,却未必能迷倒雌性鸟类。

那一年冬天我原准备在乡下过冬,但是当地正好刮着很厉害的白毛风,烧炕的柴又不够。我们五六个人挤在一个被窝里,身上盖上了所有的大衣。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所有的大衣都从被顶上滚下来,掉到了尿尿的脸盆里,冻成了铁板一块。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有勇气不穿大衣就到外面去生火,就在屋里点火把那盆尿煮开,把大衣拿下来。那气味实在是可怕,把我的两只眼都熏坏了。出了这件事以后,大家都不好意思了,谁见了谁都是羞答答,因为六个堂堂的男子汉煮了一锅尿,实在是丢人。这说明我们虽然长得像土匪,脸还是很嫩。约定了谁敢把此事传出去就宰了谁后,我们就各奔东西。我跑回北京来,住在原来住过的地方。那地方原来是一所大学,里面有很多人。当时叫做“留守处”,里面只住了很少几个人。很大的院子里到处是荒草,人们都下干校了。李先生原来也住在这个地方,后来才搬走了。这地方原来每个人都认识李先生。

现在应该说说那天我去找李先生的原委。我从山西跑回来,住在留守处,那院里当时只有大崔一家住。这位大崔原来也是我们的邻居。除此之外,他还是我爸爸的同事,李先生的老同学,长得人高马大,笑口常开,一团和气。大家去下干校,家里还有些东西,是得找个大家都放心的人看着。大崔实在是最合适的人选。他老婆也是我们院的人,所以一起留下来。刚回来我去找他借房子,管他叫崔叔叔,管他老婆叫阿姨。借到了以后就改了口,管他叫大崔,管他老婆叫大嫂。当然这房子不能白住,我也得帮人家干点事,跑跑腿。所以大崔要找李先生,用不着自己去,告诉我一声就得。当时我非常年轻,也没有阳痿病。

我从小就认识李先生。李先生从我小时候就在搞西夏文,而且我们两家过去是邻居,也记不清我第一次见到西夏文时是几岁。所以我后来见到西夏文,也不觉得有什么古怪。那种东西看上去很像汉字,笔画多得叫人头晕,很像是疯子写的,据说除了李先生,世界上没人能够读懂。因为只有李先生能读懂西夏文,所以他有大学问。但是他依然穷困潦倒,这是因为只有他能读懂西夏文,所以他的学问就得不到承认。假如别人能先读懂了西夏文,或许他的学问就有人承认,但是那又不是他的学问了。除此之外,还因为当时在“文化革命”中,北京城八百年的城墙被人拆掉了都没人说个不字,还有谁关心西夏文。除了西夏文,我还记得隔壁李先生那间房子老是烟雾弥漫,李先生的脸色老是那么黄,好像得了黄疸病;李先生对我很凶。后来我才知道,过去李先生最烦有人不打招呼就到他那里串门。但是后来我专到他那里去串门,因为他反正没胆子把我吃了。所谓串门,就是没有事,跑到别人家里去坐着。但是那一天我去找李先生可不是没事,而是要告诉他,有人请他翻译些文件。没有稿酬,只有千字三毛钱的烟茶钱。李先生听了很高兴,马上就跑去了。在大天白日下骑着他那辆古怪车子,身穿着一件再生毛料的古怪衣服(那种料子和麻袋片是一样的),闯到那个原来是大学、当时叫留守处,而且人人认识他的地方去,并不是李先生的一贯作风。这是因为那个院子里现在没有几个人。人多时,李先生总是天黑后才去的。这说明李先生虽然穷困潦倒,依然很面嫩。

我和李先生熟,除了过去在一个院里住过几年邻居,还因为不住邻居后,他还是老找我给他修收音机。李先生有一台里加牌的收音机,那收音机有小柜那么大,非常气派。这说明李先生并不是一贯穷困潦倒,还有过能买起收音机的时候。这家伙晚上睡不着觉,想听听俄语台,但是听不清,就鼓捣他的收音机,胡乱修改线路。直到那收音机惨叫几声再也不响了,他才安心睡觉。李先生会那一点三脚猫的无线电,正好能把响的收音机修到不响。我去给他修收音机时,先要把他自己加上的放大全拆掉。同时还告诫他说,别只想着加放大,这不解决问题。还要想到有干扰:国家留着你的收音机,可不是让你听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李先生说,是,是,我不听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我只听外语。但是国家不相信李先生只听外语,还以为他要听乌七八糟的东西,所以还是要给他干扰掉。李先生又不相信收音机听不清是因为有干扰,老以为是灵敏度不够,就老往里面加放大。他的手还没有我的脚灵巧,一加就把收音机加死了。然后他就找我来修。这件事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直到邻居揭发李先生偷听敌台,居委会把他的收音机拿走了方才告结束。我去找他那回,他刚刚失去了收音机。李先生见了我就说这件事,同时愁眉苦脸。我就安慰他说:这也好,省得再找我修。我这样安慰过以后,他好像更伤心了。这件事证明了一个道理:萨特先生说得很对,他人是你的地狱。我是李先生的地狱。李先生也是我的地狱:被他捅过的收音机就像个马蜂窝,焊过的线头就像些包锡纸的巧克力球。修完了他那个鬼东西,感觉就像吃了忆苦饭,不但肠胃难受,而且拉不出屎。

李先生走了以后,我在他那间小房子里还待了好久,把他那一罐狗屁烟倒到了桌面上,把里面的死苍蝇、扫帚苗都挑了出来,然后又装了回去。我看了半天李先生的西夏文抄本,挨个数那些字的笔画。后来我从上面撕了一条纸,卷了一根烟,就替他锁上门,回家来了。时隔二十年,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我干了哪些事。但是我再也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要干那些事。大概这就叫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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