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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少年与阿呜

“苍狼王!”莫天顺看着她怀里那正睡得香甜的小狼,眉头不由一皱,心里默念:“今后我岂不是要扛起整个苍狼一族?我自己都朝不保夕呢,怎么养这么个狼崽子。”

莫天顺自己都觉得这个承诺答应的太快了,他完全没有做好准备,毕竟自己什么时候都有可能会暴走,或者死在迷雾丛林,或者即便一切顺利,能否找到五庄观都还是未知之数,现在好了,还得带个拖油瓶。

“算了,答都答应了,反悔也来不及了,走一步算一步吧。”

莫天顺将小狼崽放置一旁,向母狼深深鞠上一躬,并将其安葬在了山洞口,撤下一块布,将小狼崽包裹起来束在胸前,似是一对难兄难弟,他轻轻的对小狼崽说道:“从今往后,就是我俩相依为命了。我得给你取个名字,你们狼一般叫起来都是啊呜啊呜的,我就叫你阿呜。”

天顺重新上路,带着小狼阿呜,向丛林走去,这次他不再是孤身一人,好歹,还有个喘气的在怀里,回首再别这个山洞,是对苍狼王后最后的告别。

西牛贺州东南的迷雾丛林,一直以来都人迹罕至,然而如今有人进去丛林的话就会发现,一个年仅十岁的少年,胸前包裹这一只嗷嗷待哺的小狼崽,穿梭在瘴毒弥漫,野兽遍地的迷雾丛林之中。

不过说来也怪,这一路上,并没有什么野兽敢靠近他们,似乎都在躲着他们,即便和个别照面遇见了,也是纷纷逃跑了去。莫天顺觉得很奇怪,心想:我特么长得有这么丑?吓着野兽了?

心里正瞎嘀咕的时候,他怀里的小狼崽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又睡了过去。这时候他脑中突然一个激灵,对哈,怀里的这只小家伙可是这迷雾丛林的霸主——苍狼一族的苍狼王啊,就光这一个身份,足以震慑百兽,就连猛虎族、狂狮族,都得给三分薄面。看着怀里的小狼崽睡得自在、无忧无虑的样子,他似乎有点小庆幸,自己无意中竟然救了个护身符,或许将来这小家伙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也说不定呢。

瘴毒有草可解,百兽有狼可威,可这肚子饿何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一顿饭饿死英雄汉、好汉难为无米之炊......

......

天色渐黑,除了沿路采摘的几个野果,没有一点其他的食物,这会儿狼崽子可能是饿醒了,一睁眼就嗷嗷直哭,可是除了肉和奶,其他的东西这家伙根本不吃,这天底下根本就没有吃素的狼。一想到这,莫天顺头皮都麻了,这天都要黑了,去哪给它弄吃的。

忽然刚刚还在哭闹的阿呜从怀里猛的蹦出,一眨眼的功夫,便是消失在丛林里。就在莫天顺急着要冲出去寻找阿呜的时候,只见丛林远处,一个小黑点在向他靠近,黑点越靠近,就变得越大,在那黑点之上,还有两个光亮点。莫天顺下意识缩了缩身子,做好了随时拔腿就跑的准备。现在是黑夜,是野兽出没捕猎的大好时机,而他这样落单的家伙,绝对是最好的猎物。

头顶的月亮已经高高挂起,几朵黑云就像月亮的袄子一样绕在月亮周围,微风徐徐吹来,脚边的小草也在随风摆动,此刻正是月黑风高杀人夜。而此时的黑点越靠越近,空气也突然安静,静得都能听到扑通扑通的快速心跳声。就在莫天顺要跑路的时候,一道月光躲过了黑云的遮挡,照射下来,正好投在那黑点上。莫天顺看到黑点现了原形,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长出一口气。

原来这苍狼一族自出生便与众不同,他们不像是传统的狼,苍狼一族的幼崽断奶很早,一个月不到就在头狼的带领下学习捕猎和战斗技巧,所以他们苍狼一族从小战斗力就极强。其实苍狼一族之所以会这样,与他们的先祖有关,他们的先祖曾经杀戮极重,不管是丛林野兽,还是人类,都有不少死于其尖牙和利爪之下,于是有人就利用了这一点,操控苍狼运用到战争之中,所到之处尸横遍野。

后来地藏菩萨知道了此事,亲自出马降服了它,并且约定要它在其身旁参悟三百年,方可放它回去。三百年过后,苍狼变得极有灵性,智慧也越发的高,甚至还能化身人形、口吐人言,由于成天跟在菩萨跟前参悟,其嗜血成性的本性受到了改变,但是凭借智慧,战斗力却不减反增。后来受地藏菩萨之命,世代守护迷雾丛林,从此便扎根在迷雾丛林,繁衍生息。经过几百年繁衍,族人数量已经成百上千,并且继承了先祖的优良血统。

而此刻让莫天顺以为是野兽的黑点,竟然就是那只小狼崽阿呜,同时它的嘴里还叼着一只野兔。“看来这苍狼一族还真不是吹的,能做这迷雾丛林的霸主,果然有点硬底子。”莫天顺赞叹道,不过此时的他,两眼放着光,嘴角挂起一抹奸笑,表情......很淫荡。“嘿,这下发财了。有了这家伙,吃饭的问题解决了。”莫天顺的脸上,露出了菊花般邪恶的笑。

不过莫天顺还是很清楚,想要在这迷雾丛林活下去,并且还要顺利的找到五庄观,靠一只小狼崽可不行。如果自己不够强大,迟早有一天会从猎人,变成猎物,所以必须变得强大,必须要在这里生存下去,必须要尽快找到五庄观。

......

五年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至少足够莫天顺走出这片迷雾丛林。不过他们似乎并没有这么做,因为近年来,在迷雾丛林外围的村落之中,有着这样一个传说:

迷雾丛林里面,有一个神秘的怪人,不受瘴毒的侵蚀,不怕野兽的袭击,在迷雾丛林来去自如,甚至野兽见了他要退避三舍;他身手敏捷,反应灵敏,一个翻腾三百米;他的眼睛在夜里就像一盏明灯,能将夜里的一草一木都看得仔仔细细;他还有一双顺风耳,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哪怕是一只躲在草丛里的蛐蛐,也能清楚它的位置。而且他最厉害的地方,是有一头苍狼为伴,任何凶禽猛兽都不敢和他们作对。但是他们心地善良,从来不危害村里百姓,有时候甚至还会出手相救,去年大雪封山,许多村民没来得及准备过冬的柴火和粮食储备,正发愁之际,是这一人一狼带来了不少干柴和野味,帮助村民度过了寒冬。

这一人一狼,在迷雾丛林外围不少村子里,都有着很高的声誉和称赞,不少孩子还以这位神秘怪人为榜样。

不用说,这一人一狼,正是莫天顺和阿呜。他们这五年间,克服了种种困难,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和生存方式。莫天顺在这五年间,练就了一身如狼一般的身手,虽然看起来就像个野人;尔阿呜则更不得了,五年时间,便已经成长成了一名优秀的苍狼战士,战斗力极其出色,而且他已经能够自如掌握人形和狼形之间的转变。两个家伙通过五年的朝夕相处,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兄弟情谊。

虽然天顺只比阿呜大了十岁零几天,但阿呜总是称呼天顺为亚父,天顺的话他唯命是从,除了这五年时间内莫天顺对阿呜无微不至的照顾外,他还知道,当年如果不是莫天顺,他早已经死在凶虎的手下,他的母亲也无法妥善安葬,对于阿呜来说,莫天顺的恩情比天还高,他只能倾尽一生来报答,这就是造就这个传说的根本。

这一人一狼因为这份如同手足的情谊,五年间所练就的配合极其默契,横扫整片迷雾丛林。

然而不久后的一天,因为一个人的到来,使他们二人离开了这片迷雾丛林,各自走上了一条不同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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