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而作
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将近三十年的极为艰巨的和曲折复杂的革命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人民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使中国由一个被压迫被奴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变成了一个伟大的独立自主的新的、人民民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并立即开始了新生活的建设。新中国坚决地站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和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了兄弟般的友谊关系,坚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保卫世界和平,为争取社会主义的胜利而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整整十年了。在这十年中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经过艰苦的努力和斗争,已经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并且在苏联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援助下,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现在,中国人民正在为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标志着我国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工人阶级在同几亿农民坚固联盟的基础上取得了全国范围内的统治权力,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它的基本任务是保证我国由资本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要把资产阶级和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建成社会主义社会。
在过渡时期开始的头几年,人民政府首先没收了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全部官僚资本的企业,把它们变为国营的社会主义企业,使国家掌握了最大的银行,几乎全部的铁路,绝大多数的钢铁企业,其他重工业的主要部分,以及轻工业的某些重要部分,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地位奠定了基础。接着,国家便用大力来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统一国家财政、稳定物价、建立全国统一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并进行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调整工商业等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和民主改革,巩固了我国的社会秩序。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还进行了伟大的抗美援朝斗争,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一起打退了美帝国主义对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侵略,保卫了世界和平,保证了我国的独立和安全。所有这些,就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一九五二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基本结束的时候,党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和中国的具体情癋,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期在我国建成一个强大繁荣的社会主义社会。
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由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强大发展,这就建立了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而人民民主专政和工农联盟的巩固,则使这三大改造的进行有了可靠的保证。同时,我们党又釆取了一系列适合我国情况的政策和恰当的步骤,因而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经济战线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不长的时间内就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伟大的列宁曾作过深刻的论述,并提出了改变农民的个体所有制的著名的合作社计划。毛泽东同志早在一九四二年就曾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痛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步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九五四页)。因此在当时的各解放区,中国共产党就领导农民组织起来,实行互助合作,使农业生产获得很大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的觉悟大大提高了,更增强了组织起来的要求,因而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广泛的互助合作运动,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造成了有利的条件。
中国共产党根据列宁关于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和我国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规划了我国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步骤。这就是:首先在农民中广泛地建立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这是一种集体劳动组织;然后在互助组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但仍保持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私有的一种初级合作社;最后将初级社发展和改组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在这种合作社里,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由私有变成了集体所有。这种由具有社会主义萌芽、到具有更多的社会主义因素(或半社会主义性质)、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社的道路,就是我们党为广大农民指出的走向富裕和文明生活的唯一正确的道路。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这种逐步过渡、逐步前进的办法,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农民在合作化运动中不断受到教育,逐渐认识到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逐步习惯于集体生活方式,因而比较自然和顺利地脱离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接受集体所有制,这就避免了或者大大减少了由于突然变化而可能引起的种种损失,使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得以顺利完成。
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我们党坚持了树立贫农和下中农在合作社内部的领导优势,同时巩固地联合中农的阶级政策。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贫农和不富裕的农民,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都有很大的积极性,他们热烈响应党的号召,愿意走向合作化的道路。富裕中农是会动摇的,为了团结中农,党在合作化运动中坚持了自愿互利的原则,不许损害中农的利益。同时,国家还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杜绝了市场上的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资本主义投机活动。实行这些政策的结果,使中农看到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无望,看到了生产合作社的日益显著的优越性,因而在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终于停止了动摇而积极要求入社了。对于原来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党的政策是一方面注意领导农民防止和反对他们的破坏活动,同时也给他们以适当的改造机会,以便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
由于我们党采取了这些正确的切合实际的政策,又对农民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所以在一九五五年下半年便在全国农村形成了一个群众性的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的高潮。从一九五五年八月到年底,全国入社农户就增长到七千五百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三·三。到一九五六年六月底,全国一亿二千万农户中加入生产合作社的已有一亿一千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这样,我国在完成土地改革后不到四年的时间内,就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广大分散的个体农户组织成了一百万个左右的大小不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完成,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伟大胜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五亿多农村人口所展开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坚定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有力地推动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和其他个体经济的改造,一般地是采取合作化的形式。除了一部分手工业和属于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木帆船、兽力车等同资本主义工商业一起实行公私合营外,其他的手工业和小商小贩都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到一九五六年七月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已达十万零四千多个,占全国手工业者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是在这个时期中基本上完成的。由于工人阶级掌握了全国政权,同农民建立了巩固的联盟,同时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又居于领导地位,所以,在我国有可能通过和平的方法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族资产阶级承认了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地位,拥护国家宪法,愿意继续反对帝国主义,表示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因此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继续维持了统一战线的关系,即政治上的联盟。同时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资本主义企业对于恢复国民经济、增加生产、扩大城乡交流等方面还有积极作用,因此工人阶级又同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民族资产阶级建立了经济上的联盟,并且在这种联盟中实现了国营经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领导。但是另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又有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各种非法活动,而资本主义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经济有计划的发展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仍然采取了又团结又斗争的政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釆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按照这样的政策,就是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方面,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方面,并经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逐步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把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按照我们党的政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这里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列宁所说的:“这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我们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列宁全集》第三十三卷第二三一页)我国从一九五○年开始,便用供给原料、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的办法,逐步把私营工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到一九五四年,一些主要的大型的私营工业企业大多又发展为公私合营企业;私营商业则从执行经销代销业务发展为公私合营。到一九五五年下半年,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最后断绝了资本主义在农村发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内阶级力量的对比,因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便进入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阶段。这种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是我国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为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和平过渡的办法来达到社会主义的目的,我国对于资产阶级私有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釆取了逐步赎买的政策。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赎买的形式采取分配利润的制度,合营后则采取一定时期内支付资本家一定利息的制度。马克思和列宁都说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采取赎买的政策是允许的,并且是有利的。这一指示已经在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中证实了。
总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并密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发动全国人民进行了艰苦的努力和斗争,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恢复和发展了被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所破坏了的国民经济,又在一九五六年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我国在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从而进一步解放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
社会主义革命是历史上最深刻最广泛的革命,是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最彻底的革命。它不仅要用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来代替资本家的所有制和各种小私有者的所有制,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和产生剥削制度的根源,而且要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改组全部的社会生活,按照共产主义精神,改造人们的旧的思想、传统和习惯。因此,仅有经济制度的变革是很不够的,除了在经济战线上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外,还必须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进行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只有在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的斗争中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并且在经济建设的工作中大大地加强了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