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天破晓,露出鱼肚白。一夜赶路,两人终于到了邺城。
邺城的郡守元应,是当今皇后的亲弟弟,当今陛下的小舅子。
虽然是世家大族元家的子弟,元应却是个平庸之人,朝堂上的勾心斗角,并不适宜他。
因而元应被派到这边境苦寒之地,做个富贵闲人。
平日里别无他事,就是给镇西军添堵,一来是为了监视西门关的一举一动,随时向朝廷汇报。
二来却是听从朝廷的吩咐,不时地来个道路堵塞,导致送往战场的物资延迟。
虽和顾云烟从未见过,顾云烟却和元应积怨已久。
顾云烟给守门人看了路引,和即墨一前一后进入了邺城。
即墨的马就和它主人一般,没个正形。
它十分亲昵地蹭着微生凉的手背,湿漉漉的马鼻呼出暖且潮湿的气息。
不像宋殊马匹,叫做小黑,是一匹乖巧懂事又高冷的千里马。
独孤信揉了揉月红的鬃毛,把自家马的头摆正了,目不斜视才是一匹好马,问道:“你那匹马叫什么?”
顾云烟咳了两声,小声说道:“小黑。”
即墨噗嗤一声笑了,转而敛去笑意,叹道:“月红啊月红,你看看你家主人待你是不是十分的好,你看看小黑家的主人。”
小黑如有所觉,对着独孤信打了个响亮的马鼻。
顾云烟安抚性地揉了揉小黑的头。
两人虽然布衣在身,还套着斗篷,在人群里却时比身穿锦衣华服,穿金戴银之人还要夺人眼球。
光是两个背影,往那一杵,便能看出气质卓绝。
他们都牵着马匹,还带着佩刀,像是混江湖的。
边境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一般百姓都不敢招惹,离得远远的,绕开了两人。
即墨皱着眉问道:“我看起来像是欺男霸女,恃强凌弱的人吗?怎么街上的人看到都绕着我走。”
顾云烟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走了一会,顾云烟才发觉到了即墨不见了,匆忙回头看了看。
一个傻大个正牵着一匹马,在一个售卖面具的摊位上看得兴高采烈的。
这情景把顾云烟气笑了,他们是来邺城做事情的,不是来玩的。
平时看着即墨还算有勇有谋,今日一看,是个铁憨憨。
顾云烟一脚踹到了即墨的腿上,即墨堪堪避开。
“娘子来得正好,把这个买了吧。”他手里拿着一个狸猫面具,半遮着脸。
狸猫狰狞的脸,和即墨的脸一比对,更显得即墨面如冠玉,唇似桃花。
想到即墨是个漠北人,身上的确没有汉人的货币。
顾云烟便掏出来十个铜板,把面具买了。
毕竟这次的事件,要即墨牺牲的,可不止十个铜板。
付完钱,顾云烟便又转身要走,这一次顺带着拽住了即墨的手臂。
即墨觉得新奇,把面具戴在了脸上。
“不许叫我娘子,说着玩也不行,咱们是敌人。”
即墨并肩和顾云烟走着,一本正经地分析着,“别的女人我敢说,不过你么,肯定是嫁不出去的。你看看你的手,上面都是打仗磨出来的,你想想,你都杀多少人了。哪个南国的男人,敢娶你这样的女人。”
“那我便买上十多二十个面首,和他们夜夜笙歌,寻欢作乐,岂不美哉,要你多管闲事?”
即墨也不在意,顾云烟这人,从许多年前开始,就是这幅冷冰冰的模样。
冬日的风粗粝磨人,阴寒刺骨,不过这点风对于内力深厚的习武之人,倒是并不算什么。
那一日邺城有许多人都看到。
一个戴着狸猫面具的男人牵着月白色的马,还有一个冷冰冰的女人牵着黑马,慢吞吞地在街道上走着。
看着倒是赏心悦目,不曾想,是灾祸的伊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