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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卖身契

冯永看看那女娃,头发有些发黄,有些地方甚至打结到了一起,偶尔有虱子爬进爬出,脸上黑黑的,很明显营养不良,身上穿着不太合身的衣服,过于肥大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赤着脚,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皮肤颜色。

全身唯一的亮点就是那双眼睛,不知道是原本就大还是因为脸太瘦而突显出来的,又大又黑,正带着惊恐的目光看着冯永。

这个就叫长得不错?冯永感到一阵心酸。

管家凑到冯永耳边悄声说:“主君养鸡,若是想找人打下手,这个女娃就不错,比男娃好,不用担心这府里的秘密泄露出去。老仆打听过,这女娃平常里干活勤快,年纪也不算太大,进了府里正好调教。”

我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还是管家理解错了什么?为什么女孩进府要比男孩好?还有调教这个词,确定没有说错吗?我原本的意思是想要几个大半小子进府帮忙打下手的啊。

不好反驳管家的话,更重要的是,冯永对这个时代的各种规矩根本没有多少概念,好不容易勉强被当回正常人了,他可不想再次被人认为又突然发疯。

所以一般情况下,管家的意见都很重要,冯永心下也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没多大区别,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却点点头示意管家做主。

事实证明,冯永和古代人确实有着过于巨大的思维区别。

“卖身契?!”冯永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面目丑陋的牙人,再看着笑眯眯理所当然表情的管家,最后看看弯着腰,诚惶诚恐看着自己生怕自己反悔的丁二,感觉这个世界太过于疯狂。

“你的意思,你是要卖掉你女儿?”冯永指着丁二咬牙切齿地问道。

“主……主家如若不愿意,那……那长契也是可以的。”丁二缩了缩脑袋,低声道,看了看冯永恨不得吃人的眼光,再次退了一步,“那短契?”

“说的什么话?什么长契短契的?真要签这个,那还麻烦牙人做什么?”管家脸带着笑,口气却是不容质疑,反驳了丁二一句,眼睛看着冯永,很是疑惑,主君莫不成这个时候又要发癔症?

冯永张了张嘴,刚要说话,看到了管家眼里担心的目光,心里突然想到这是个半奴隶时代,终于闭上眼,无力地摆摆手,“我有点累了,这个事情等等再说。”

神经不正常的人是没有人权的,虽然冯永说了等等再说,可是管家还是自作主张地买下了丁二的女儿。

看着小女娃可怜兮兮地拉着父亲的衣角,眼光里全是乞求和害怕,而父亲却只能弯下腰抱抱孩子,嘴里安慰着女孩,同时又叮嘱她一定要好好听主家的话,冯永只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因为自己就是那个让别人骨肉分离的禽兽。

在这个战火连绵不断,无数生灵涂炭的时代,丁二家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能租种上地主家的地,全家还能勉强有个饭吃。而对于他们家的孩子来说,他们家最小的妹妹更是幸运,竟然能进大户人家做事,从此吃穿不愁,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管家的想法就更简单,祝鸡翁秘术是不可能外传的,如果主君要人打下手,那只能是府里的人,而且必须是完完全全的府里人。

男娃进府做事,家里一般也就是签个长契,不到最后迫不得已,不会签卖身契,到时候祝鸡翁秘术一旦泄露出去,在管家看来,这对冯府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而女娃就不一样了,大多人家让女娃进大户人家做事,只要价钱合适,是可以签卖身契,从此就是大户人家里的人,生死都是主家决定,没有泄秘之忧。

冯永神经很坚韧,不然他也不会在转生到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后不但想办法活了下来,而且在被周围的人当成神经病后,还在巨大的压力下想办法扭转他人对自己的印象。

可是就算是再坚韧的神经,遇到这种与后世完全相反的扭曲性冲击,让他也有点受不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冯永受到的冲击有点大,他觉得需要缓一缓,于是第二天他就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管家在请来医工后,医工只说了一句是心虑过度,其他一切无恙,只需安心静养即可。

这让管家放下心来,又吩咐刚到冯府的幺妹,也就是丁二家最小的女儿,让她好好服侍主家,这才转身出去忙活。麦子收完了,可是这几天还要收租子,再往后又要种稻米,这可算是一年里最忙的时候。

“你叫什么名字?”冯永躺在床上看向被重新打扮了全身的小女娃,有些有气没力地问道。

“我……我叫……哦,不,回主家,奴婢叫幺妹,家里,家里都是这么叫我的。”小女娃显得很紧张,很仓促,低着头,皮包骨头的小手一直在扭着衣角。

“妖媚?”冯永古怪地反问了一句。

管家知道自家的主家有些不合常人的癖好,比如说极度爱干净,全府上下必须干干净净,吃饭前都必须要洗手,身上脏了就要浴身等等。所以这个小女孩全身上下都被清洗了好几遍才被送到冯永的床头来。

她的头上重新编了个双环髻,衣服也是新的,挺合身,估计是穿不惯鞋子,双脚还保留着赤脚地习惯,不断地相互摩擦。与前几天的邋遢样相比,如今的她说是完全的两个人,或者说是有了人的样子。即便如此,冯永也看不出她哪里有妖媚的样子。

“进了府,还想不想家里?”

幺妹抬起头看了看冯永,又连忙慌张地低下头,轻声说道:“府里能吃饱,家里吃不饱,衣裳也好看,可是还是有些想家里。”

会说话,确实是个机灵的女孩,这可能也是管家教过她怎么说话。

可能他们都是对的,她进了府里,是要比别人幸运,至少吃穿不用愁。至于生死不由己,难道在这个世道,外面的人,生死就能由自己了?

冯永自失一笑,自己还是太幼稚。历史滚滚向前,自己在历史的车轮下,又算得了什么?自怜自叹,在他人眼里看来,只不过是与疯子无异。

想到这里,自觉恢复了些力气,冯永半躺了起来,问道,“敢捉蝇子么?”

“啊?”幺妹抬起头,显然有些跟不冯永的思维,喃喃回答,“婢子没捉过蝇子,只捉过蚂蚱,蛐蛐儿,还捉过鸟儿,鱼儿虾儿也摸过……蝇子都是直接打死的。”

看不出来这还是个小女汉子。

冯永忍不住笑了,“那怕不怕蝇子?”

幺妹摇头:“婢子不怕。在家里的时候还拿蝇子喂过蚂蚁。”

“那就好,你去问厨娘要碗糠麸,里面拌些面粉,用水和匀,我有大用,懂了么?”

“是,婢子记下了。”

幺妹转身要出去,突然又想了什么,慌里慌张地又转回身来行了一个极不规范的侍女礼,这又才急急忙忙跑出门去。

养蛆就要有苍蝇,没苍蝇卵,哪来的蛆?

冯永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没病,自己这副样子,说文艺点是心病,说难听点,其实这就是自己的矫情病。一时迈不过心里的那道坎,所犯的矫情。

既然没病,躺在床上装病其实挺累,这年头,又没空调,屋里又闷又热,呆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开始穿衣服。

用饵料引蝇子产卵,产出来的第一代蛆是不干净的,化出来的第一代蝇子要严格控制,然后再产第二代蛆,一直这样下去到了三四代,就可以放心使用了。这个生产过程,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间不能让蝇子自由进出的屋子。

冯府别的不多,屋子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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