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
过了两年小作才又回来看这个可恶的烂尾,现在回来看我写的是个什么玩意啊。。。
反正作话不计字数我多比比也没事。(这个最开始是第五章的作话所以)
每一章四百多个字减掉标点符号最多三百,我写的是小说还是小学低年级作文啊。。。
当时觉得第一人称写起来会很有趣,但是现在一想真的也就这样吧,好难。。。
当然当时我也是实在没有一点经验,甚至只是觉得写小说万一哪天火了呢(什)我就能赚到钱了
说白了小作就是个财迷。
我想删掉都不行,字数不到五千啥都没法干这东西。
我到现在仍然很想写个小说但是文笔不达标,脑洞也是只能有个很潦草的设定,从来没有过一个完整的故事线。想来想去还是快穿最快捷。但是我也想试着拯救一下这个目前算是彻底凉了的小故事。
希望等开学了我还能坚持的下去吧,但是至少情节不会这么槽点多多钱多无脑了,common sense这种东西果然过个两年总会有进步。。。
(暗搓搓的说一句,这前面几章请大家尽情鞭尸,我这些留着,剩下的我沿用部分设定重开一个坑填)
(再暗搓搓说一句,绝大部分设定我都是照搬的某看过的小说所以真的,请大家尽情鞭尸!我自己都快看不下去了鞭尸不能只有我一个人!)
四个小时之后的小作悲催的发现要五千字解禁的文章小作写了4977字,所以决定过来继续吐槽,吐够了大概字数也就差不多了,毕竟二十三个字也不算是很多嘛
毕竟小作再开这个文其实有两个目的,其一是想要再把这个当时的目标捡起来,其二其实就是因为我之前写的那点东西我自己都看不过眼了我就干脆放出来供大家鞭尸,顺便从鞭尸里面找找有没有有用的建议什么的。
(当然如果火了小作还是希望能通过这个赚点小钱钱的啦,虽然我也没抱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