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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曾被遗忘的时光

张清打来电话,她下了班,说要先填肚子,我们约好在小吃店见面。

张清比我们迟到,她穿着件白色短装,覃丽娅没等她坐下就问:“你天天穿白色,你们家还包括成康都是白色工作服,你居然还能买白色衣服!佩服。”张清笑着坐下向着我:“她是不是又没买到东西?”

我点头,张清安慰覃丽娅:“吃完了我再陪你逛!”覃丽娅很满意,仍问了句:“你不回去睡觉了?”张清说昨晚没什么事,躲在休息室眯了会,逛街是没问题了。

张清几乎没什么变化,只将一头长发挽成了一个厚重的发髻,在发髻边上插了两朵带彩色水钻的五瓣梅,也没有刻意打理,头发有些毛毛的,从我这儿看着背光的张清,发丝显出金黄色,似带着流动的晕。

看着哪怕略显疲惫都美丽动人的张清,我想着覃丽娅曾经说过的那句:“张清可以把所有她身边的女孩子变成她丫鬟般的陪衬,问题是像我们这些丫鬟还心甘情愿。”

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真的,漂亮女孩子多了,更何况你认为漂亮的别人不一定认可。张清却是既漂亮又有气质,性格也好,和她一块,有些事上特别迟钝缓慢而性子又急躁任性的覃丽娅都温柔不少,我也往往觉得心平气和。

覃丽娅说着:“哪天去你们医院看看,看你白大褂再戴上口罩是什么样。”

我去过,也看见她奔走于值班室病房之间的身影。张清不想上医科,不愿当医生,可她仍学得很好,当得也很棒。我看见她们主任对她的态度绝对是一种亲密的严厉,而她的小病人喊她阿姨时真心的喜爱。我也不想当老师,可我就真的当不好。

张清看了我一会儿:“万好怎么了,心情不好?”

我摇头,覃丽娅也看看我:“怎么会心情不好呢?她明天还要跟那医生约会,心情好才对呀?”

张清来了精神:“厉行又约你了?看不出来他追得还蛮紧的,有希望了。”

我只好接着含糊的点点头,想岔到别的话题上,问张清:“你不是要拍婚纱照吗,定好在哪一家没?”

覃丽娅也说:“定好时间等我回来陪你一块照。”

张清说吃完了也顺便逛逛,定下一家婚纱店再定个时间。张清说她刚跟郑媛联系了,郑媛也快结婚了,不是年底就是明年初。我只是偶尔和郑媛在QQ上聊上两句,过年过节打个电话发个短信。

覃丽娅感慨的有点道理:“距离对于爱情也许生的出又岂在朝朝暮暮的美感和执着,可对于友情,距离的杀伤力大过一切。”我们和郑媛便是这样,初时还有高中时偷闲却频繁的书信往来;等有了电话,却不知打通后能讲些什么;有了QQ,看着对方亮着的头像也只能忽视掉。空间的距离让我们似乎失去了共同的话题和随意的心境。

可结婚是大事,曾经那么要好的朋友自然要知会一声。

张清说她结婚时会请郑媛,等郑媛结婚时她也想去参加,她说:“我们几个都是十几年的朋友了!”是啊,我和她们是十一年的朋友了,郑媛和张清是小学同学,她们认识都近二十年了。

覃丽娅打住张清的话:“你说这话不嫌自己老气?几十年,你才活了几十年呀!”

我们开始逛影楼,我问张清要不要和成康商量,覃丽娅说哪个男生对照婚纱有兴趣,还不是老婆选中了便把他招来做个活动布景而已。

我觉得覃丽娅说得夸张,可看着影楼里兴奋化妆的新娘子和坐在一旁无聊到瞌睡或者盯着报纸上的小广告发呆的新郎,也不得不认同。

张清心细却不麻烦,她比较爽快地选定了一家影楼的套餐,打电话跟成康说了声,又问过我和覃丽娅,定在了两周后的周六。覃丽娅有空回来,我也没事,正好陪着她。

定下拍婚纱的事宜,我们又接着逛街,抱着一定要让覃丽娅有所收获的心态,最终三人都有所斩获。覃丽娅还不满意,准备再找时候到我妈的小店里淘一淘。

回到家,我才觉得这一天比上班都累,休息会儿再站起来,脚板和小腿闷闷地疼。

妈问我:“张清定下结婚日子没?覃丽娅呢,有没男朋友?”我一一回答,赶在她和覃丽娅妈妈一样发感慨之前溜回自己房间,打开电脑,点开播放器,我靠着沙发拿起一本书翻着。

“潮流下我独行只知我仍然是我存在仍然用信换情用诚换爱前路就算似障碍赛历尽艰辛总把头抬背起笑声收起我感慨活出真我的风采”

房间里静静地,只有这歌声绕着我,总让我有想要宣泄些什么又找不到缺口的无奈。

突然响起的手机让我发现自己又在发呆。

是厉行的电话。

“明天有空去逛逛吗?”他的声音在电话里更是温和。

我迟疑了一会:“明天我有事。”

厉行的声音里带着笑意:“可我已经告诉成康我约了你了。”我语塞。

厉行声音又响起,还是那样缓缓地,隔着电话有点像老旧的唱片:“在听老歌呢?‘真我的风采’,是很有味道的一首歌。”

我心里一动,说:“那,明天见。”

放下手机,耳边又是马蹄声声,刀剑相交。一曲终了,房间里陡然静了一会儿。

我有流泪的冲动,赶紧抬眼看着天花板,默默地安慰自己:“就这样了,可以就这样了。那么好的一个人,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第二天天气不怎么样,风有点大。十点钟厉行打来电话,说在小区门口等我,我拎了包匆匆下楼,幸好妈妈去了店子里,否则又得八卦一回。

我下楼,远远看着厉行站在花坛边上,踮起一直脚尖,缓缓地画着圈子。我停下脚步,就那样远远看着,突然又不甘,又想回头躲开的冲动:我是想着把我自己就和这个人连在一块了吗?我其实还根本不认识他。

他转过头,应该是看到了我,向前走了两步,我深呼吸一次,风被吸进喉咙里,呛得咳了两声,再深吸一口气,定下心笑着朝他走过去。

厉行真如张清所说,是一个很细心温和的人。我们走在马路上,总是我靠着里,而他靠着车行道,偶尔要绊上什么,他会轻轻拉住我的袖子,让我绕过再松手,不会让我难堪。

有了和他正式交往的心态,我让自己发现他的优点,让自己更显得自然,也尽量把得体的一面现给他看。

我想这半生不熟的恋爱关系是不太好混时间的,我们逛了好多地儿,吃了好多东西才熬到天黑。天黑后风显得冷了些,我们逛到最热闹的广场上,看着滑旱冰的小孩,跳舞的老人,牵着手的情侣,还有成群成伙的人漫无目的却快乐地走过。

我们俩在人群中走着,也没有任何目的,只是我觉得厉行似乎也很疲惫。他也是敏锐的,笑着说:“我今早下的夜班,逛上一天这种状态应该还算不错吧?”

听张清说过急诊室的夜班是很难受的,尤其是厉行这种外科医生,随时得准备着手术。我问了句:“那你还约我?”

厉行笑容中有一丝得意:“不是你跟张清说你今天约了我吗?”

我哑然,又赶紧说:“不是,那只是,只是——”我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了。

有些谎话,我可以说的和真的一样甚至于让自己都在瞬间深信不疑,有些真话,我说出来觉得自己都不信,而有时候想说点谎却又张口结舌力不从心。

他笑着把我往他身边拉了拉,避开了一个摇摇晃晃冲过来的踩着滑板的小孩。我说:“我们找地方坐坐吧,我走得有些累了。”

他看看周围,想找个咖啡厅,我看看广场边上人少的地方有些石凳,便指着那儿说:“就那儿吧,就着手上的零食,吹吹风,看看街景不是很好。”

厉行答应了。我们坐在是凳上,我坐在石凳一边,他笑笑:“坐过来一点吧,别摔下去了。”

我也笑笑,往他身边靠靠。他难得地不怎么顾及形象,把两腿抻直,后背靠在石凳上,头往后仰着晃了晃。

我有些不好意思:“要不我们回去吧,早点儿休息,我明天也要上班了。”

厉行看看手表:“还早,坐会儿吧。”我也便不再言语。

远远的江边暗影里升起了红红的孔明灯。顺着风扶摇而上,又飘过我们头顶,飘向市区。我抬头望着,灯越来越多,由零散而密集,今夜天空中本就有几点稀星,如今想要看到繁星满天似乎不太可能了,在我们这样的小城市里空气都已污浊到掩住了蓝天白云,湖南乡下的夜空很美,美得能让你忘了你身处何地。

厉行问我:“要不要买一个我们也去江边放?”

“不用了吧,小孩子的玩意!”

“可那个很好玩的。”

“你是小孩子吗?”

我们突然为这毫无意义的对话感到好笑,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提着大篮红玫瑰过来:“哥哥,给姐姐买束花吧,姐姐好漂亮的,她也好喜欢花的。”

我更好笑了:“你怎么就知道我喜欢花呢?”

小女孩的甜嘴一副受过专业训练的模样:“漂亮姐姐都喜欢花的,哥哥当然也不会让漂亮姐姐失望的。”

我笑眯眯的告诉小女孩:“我不是漂亮姐姐,我也不喜欢花,怎么办?”

厉行从花篮里拿出一束玫瑰,又掏出钱包。我小声说着:“不必买的。”然后就无措地抱住了厉行塞过来的那束玫瑰,再看着女孩去寻找下一对目标。

厉行看出我的不自在:“今年三八时我们科室每个男士都给一位同科室女士送了一束红玫瑰,收到花的一个个一天到晚都喜上眉梢,对病人说话温柔了不少。”

我说:“一对一地送?”他点着头:“是啊,抽签决定的,我负责的是我们副主任,老太太羞红了脸,剪了可乐瓶插了花,到枯了都不肯扔。”

我忍不住又笑。

“万好,真的是你?笑那么开心!”覃丽娅蓦地出现在我们身后。

看着覃丽娅欣喜的笑容,我有些恍惚,而覃丽娅身后不远处,暖暖灯光中,人影恍惚里,安然立着的是郑朗。

郑朗微微笑着,冲我友好地点了下头。我不知道自己的笑容是否自然,只是后来想想,那样傻傻地抱着玫瑰没站直的样子很让人难受。

厉行站起和覃丽娅打了招呼,郑朗也过来了,我介绍他们认识。

覃丽娅对厉行估计第一印象很好,忙着和他解释:“我们站在你们后面好一会儿,我说应该是万好,郑朗偏说不是,还要赶快走,说这样盯着人看太不礼貌。结果还真是你,郑朗还不如我这千度近视眼。”

灯光下,郑朗仍是笑笑,没做声。

厉行问要不一起找地方坐坐聊聊,覃丽娅倒是爽快:“别,我们不当电灯泡了。”她又转向我:“我们在方鸣海家刚吃了饭出来,准备回家了,我明天回武汉,下下周回来陪张清照婚纱,到时候再聊。”她又凑到我耳畔“进展不错,这个人也很好,加油!”

目送着两人离去,我看着站在身边的厉行:“我们也回去吧。”

厉行仍是把我送到楼梯口,我上楼,躲在转角,看着他转身离去,就着昏昏的路灯,看着手里似乎红出黑的意味来的玫瑰,还是有不真实的感觉。

严格意义来说,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的花。以前每年过生张清都会给我们送花,张清喜欢花,她会找着理由买花,买着不同的花。

她毕业回来后,每年我过生她都给我买,什么大理菊、洋兰、百合、天堂鸟她都送过,再配上她自己选的鸢尾草或是勿忘我满天星之类的,一大束一大束很让办公室里的女孩们羡慕,只是得知送花的是一美女后不约而同以“切”声来表示失望之情。

其实我更喜欢未经修剪插枝的花,一大束雏菊或是一大捧姜花,捧在手里插在瓶里都很有味道,甚至插上一把从江边摘回的芦花,也很美。

我也喜欢花,收到花应该会激动,至少心动,可为什么抱着大束玫瑰的我只觉出了不自在,甚至不如那次张清覃丽娅两人抱了大捧各色花朵到学校找我,再让我抱着覃丽娅口中像暴发户一样灿烂的鲜花招摇过市时那样感动。

厉行消失在视线里。我却想着要不要把花扔掉。我不想抱着那么大束花回家让妈又有了追究到底的动力。

我把花放在垃圾桶边,匆匆上楼开了门。妈还没回来,我关上门发了会儿呆,重又开门下楼,拾起那束花,再回家,把花放在自己的床头柜上。

洗漱完,我换上舒适的睡衣,拿出一个新的漂亮的笔记本,盘坐在床上,一片一片地摘下玫瑰花瓣,小心的放在纸页间,用手指细细抚平,再翻过纸页夹住,压平。

好像很久没做过这事了,毕业前夹的一大本泡桐花是我最后的成就。

夹完玫瑰花瓣,我从床头柜下翻出那个笔记本,熟悉的味道让我静下了心,翻开,泡桐花还是白白粉粉的,似乎还有着清香。翻到中间,一张照片出现,短发的我立在寝室前泡桐树下,因为正对着阳光,眯缝着眼,傻傻的笑着。那时候,我也过了二十岁,为什么现在看来却是那么生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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