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每个人都应该尝试过,默默的喜欢一个人的感受,我曾经也是这样,只不过是由最开始的暗恋到明恋到后来的不了了之。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只是就突然说,“啊,我喜欢他,他是我喜欢的人。”然后等到别人问你喜欢他什么,相信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说,“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理由。”
可是,喜欢一个人真的是没有理由的吗?不可能吧,或多或少你可能因为他帅,颜值高,你就觉得,“哇,喜欢这样一个人应该很拉风,各种酷炫拽。”也可能是青春期对学霸的一种崇拜,你就自然而然的理解成了喜欢。
学霸在现在是很受人欢迎的,他们往往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静静的解答一道难题,爱学习的女生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哇,他好厉害,这么难的题一下子就解出来了。”
也可能会有人喜欢人家家境好,其实这在我看来并不是一种人性缺失,而是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状况,大家都希望能够买任何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想因为没有钱所以连自己想买的东西都只能先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精打细算着每一样事物。
都说,除非互相喜欢,否则所有的喜欢都是苦涩。这句话我是赞同的,可现实就是不是所有相互喜欢的人都可以在一起。他们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产生矛盾,最终感情走向结束。
大多数走到最后的人,其实并不是你最开始爱的死去活来,说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喜欢一个人并不能当饭吃,离开一个人也并不是就不能活下去。只是已经习惯了两个人的你,可能没那么快就会适应一个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