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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在莱芒的一生中,与其说他不屑对女人深究一番,倒不如说他回避关于女人的任何问题。倘若我们认为:因为当事人不会对此加以证明或者予以认可,这个命题就是个伪命题,那显然大错特错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见不得五彩斑斓的鲜花,并不是因为不喜欢,而是因为他对花粉过敏。同样的道理,某时一个男人对女人避而远之,不是因为他讨厌女人,而是因为女人会唤醒他心灵深处自动催眠的某种隐痛或者隐而不显的某个阴影。

毋庸置疑,这个道理在莱芒的情感体系里得到了充分的印证。用一句简单的话粗略而不负责任的概括一下,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然,我们只能在背后小声嘀咕,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评论的,尤其是莱芒这种当事人。他的脸面需要自尊心保驾护航,而他的自尊心需要脸面洁身自好。如果任何一方出了差错或者受到威胁,他都会倾其所有去挽回自尊心的粉碎和脸面的扫地。因此,局里所有的人都知道,具有铁腕称号的缉毒科老大可以用一个月的薪金打一个随意提出的赌,如果输了,愿赌服输,从不狡赖。但如果你敢拿女人和他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接下来的日子,你就别想好过了。

没有人真正明白个中缘由。连与他有着至交之称的古稀都是略知一二,尽管这种洞悉已算明察秋毫了,但对于核心原因还是相差千万里。说到底,一个人能和别人倾诉的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烦恼,真正嵌入灵魂的隐痛不是任何人都能轻易吐露的。退一万步说,即便某时愿意吐露,也别指望得到期许的同情和理解。因为倾听之人没有经历倾诉之人当时所经历的那种事情,因此永远没有对方的那种感受和体会,而这便是理解的障碍,同情的梗阻。

十几年来,很多人都问过和古稀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那么排斥女人呢——莱芒只是一笑置之,从不予以回答。而只有古稀敢对此做出相应的猜测和忠实且恰如其分的劝告。作为一个过来人,尤其是作为一个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把人生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看的一清二楚的人,他明白这个三十八岁的男人,有着黄金般的品质,纯洁的奉献精神和高尚的人生目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的逐渐选择所得,而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选择的一路,引导其最终走向的也许只是人生中所遭遇的某次挫折和某种创伤,亦或者误入歧途后的幡然醒悟。他不想把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个词用在莱芒的身上,因为他知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就像他自己也有人生的迷途时期一样。他十分赞同蒙田的言论,即世界万事万物,总存在太多彼此矛盾的方面和各不相同的形式。因此,他尊重莱芒那不为人知的隐情,尊重他的讳莫如深,更理解他多年来孑然一身的独孤和那种无法倾吐的苦衷。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明白精神上的创伤比肉体上的创伤更难痊愈。

人活在这世上,最怕的不是选择的道路有多么艰辛,也不是一路走来孤身一人,而是内心之音没有传播的途径,灵魂之乐在谱曲成华章后没有机会和平台去演奏。而多年来,莱芒的处境似乎比这更不幸,因为在殚精求索的过程中,他既没有捋顺自己的内心之音,也没有谱成自己的灵魂之乐。他只是挣扎无望的在伤痛的隧道里迷茫的前行。

站在他个人的立场,他不是不愿倾诉而是不能倾诉。他怎能说呢?难道他能对一个提出此问题的人说:“我之所以排斥女人,是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被一个小姑娘伤了骄傲、毁了尊严。”接下来此人又会问:“伤了什么样的骄傲,毁了什么样的尊严?”这是人的天性,好奇心特别强,总爱刨根问底,很少有人懂得善意的察言观色,并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一下他的处境和感受。但被提问之人,不是个个都巧舌如簧,滔滔雄辩。有些人对有些问题羞于启齿,只能缄默不语。这样一来,问题显而易见,这个被问的哑口无言之人,自然想到还不如在一开始就守口如瓶。因此,有些人在一些问题上讳莫如深,那只是因为当他第一次想倾吐的时候,被不适当的应和曲解了,或者被不礼貌的打断伤害了真情实意,于是他选择了要么言不由衷,要么只字不提。

想必,那个小姑娘也从未轻易和人提及在自己幼年时期曾遭受凌辱。但任何不良事件导致的结果都是不明朗的,其影响是败坏的,事件总会涉及到一些人,因为人是事件的承载体,没有人就没有事件。因此事件发生的直接受害者就是参与事件的当事人,而那种感情的伤害比肉体的伤害更难以供述。于是阴影一词在心理学范畴内应运而生,尤其是童年阴影成为很多性格乖戾之人追根溯源的导火索。

就这样,多年来莱芒一直回避着这个问题,同时也回避着导致这个问题植根在自己人生旅程的任何阶段的这个无辜的罪恶的源头。但事到如今,一切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在瞬间完成的,毫无铺垫,也无预期。

当莱芒由于某种神秘力量的怂恿而情不自禁的去凝视或者研究女子的背影时,那种隐痛在蠢蠢欲动,那个阴影在忽隐忽现。他感觉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必须离开,必须远离这种威胁。他飞快的走出茶院的厅堂,走到自己的座驾前。他失魂落魄,双手撑在车身上,低着头,目不转睛的看着裤管的某处,视线由下而上,一直移向自己的大腿处,然后停了下来。他的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嘴唇发紫并微微颤抖,手背上的青筋暴起。这一现象只有心理学家能解释出个所以然来。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推门声,寻声望去,一个形象触不及防的印在了他的视网膜上,随即,视路便把一张雕塑般的脸刻在了他的脑海里。而这一张脸,无论在他坟墓之上的今生还是坟墓之下的来世都不曾被任何形象取而代之过。

莱芒急忙低下头,但已是徒然。这一瞥就像理智和情感的原子弹摧毁了精神和灵魂的禁忌之城一样,灵与肉都发生了质的飞跃。他又缓缓的抬起脸来,第一次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大大方方的把目光放在了女子的身上。她的脸映现在身后如画的风景中,一时间,莱芒分不清究竟是风景衬托了女子还是女子点缀了风景。她的五官很特别,额头又高又阔,这是智慧的象征;眉毛又浓又黑,眉峰很尖,这让她看起来很严肃;眼睛不大,但也不是很小,目光炯炯有神,眼神又犀利无比;鼻梁并不高挺,但微微隆起的弧度很迷人,鼻翼精巧而平滑;薄薄的双唇合拢在一起的时候显出一种消极的阴郁,但不知道当她微含笑意的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鼻唇沟就像缩小版的鸢尾花瓣染成人的肤色敷贴在人中上一样,煞是好看。她的脸庞很宽阔,这在女子脸型中并不优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似乎还处在劣势地位,因为人们惯常形容一个女子脸庞俊美的时候,都说她的脸型像鹅蛋,但这充其量只能成为俊美,并不能称为绝美,更或者奇美。就像培根所言,绝美者定有异处。面前的这位佳人便是如此,那样的脸盘点缀上那样的额头、眼睛、鼻子、嘴巴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换句话说,她的五官分开来看,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组合在一起也和世界公认的美貌相差甚远,但就是那种并不协调却异常和谐的朦胧之美让人过目难忘,这种奇特的美,多一分则嫌太多,少一分则嫌太少,而这与那些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美的人而言也许就是人间至美。她的身高比中等身高要矮一些,但体型突兀有致,不乏性感,但也风韵绝佳。

综上所述之外,更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她那种军人般笔挺的身姿,学者般端庄优雅的风度,舞者般轻盈的脚步,才子般潇洒不羁的情态。此时此地,此景此人,让莱芒情不自禁的神思飘忽、意念不定。一转眼,女子如风一般从他车前经过,消失在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槐树后面。

莱芒神情茫然的凝视着那棵大槐树。七年来,每次前来此地,他必定从这棵大槐树的前面驶进茶院的大院,而他从来没有发现这棵槐树有这么粗壮,这么美观,尤其在今天,它简直美到令人心醉。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无论任何东西在他眼里都不同往昔,他看任何物体都认为是人间至美。一抹浅浅的傻笑浮现在他一向庄严冷漠的眼角眉梢,从那轻启的双唇看到那洁白的牙齿闪闪发亮,那光脑门在柔美而朦胧的暮色中熠熠发光。

莱芒定了定神,然后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但坐进去后,他没有立即发动车子,而是茫然的眺望着前面,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瞭望什么。随后,他发动车子驶离了大院,车头刚刚拐出大门,古稀的那张睿智的脸便浮现在了后视镜里,他正站在窗前,用苍老的手捋着自己雪白的胡须,显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莱芒从后视镜里凝望着古稀,他的那副神态就像米开朗琪罗用凿子刻出来的,让莱芒无法移开视线。他手握方向盘,神情严肃,目光冷峻,像欣赏米开朗琪罗的代表作《大卫》一样欣赏着他的苍老所赋予他的睿智。车子像个引导者一样,最终带离了莱芒的视线。于是,古稀的一切,即那先知般的智慧被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阻隔抛在了身后。

车子一拐出茶院,平稳的行驶在向下迂回俯冲的山路上,莱芒便望见了女子。她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穿着一条天蓝色的阔腿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白色的紧身背心。此刻,那条蓝丝带不翼而飞,飘逸的长发在柔和的晚风中肆意飞扬着,就像在肩头舞动的精灵。她的右手提着黑色的电脑包,左手有节奏的摆动着。看到她的第一个想法,莱芒决定尾随在她的身后,但他的脚却不由自主的踩了油门,在他的大脑还来不及思考,他便从她身边一跃而过,使车子溅起的污泥殃及了女子。如果这时他瞥一眼后视镜,就会明白自己刚才的行为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对于之后遭到的待遇就没那么困惑了,可他没有。

当车子奔驰在毫无阻碍、空无一人的山路上时,一种掌控一切的绝对感觉让莱芒体会到久违的凌驾于现实之上的快感和解脱。多年来,他养成一个开着车在野外驰骋的癖好,就是因为喜欢这种感觉。然而,此刻当这种感觉达到巅峰时,他突然打转方向盘,调转了车头。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诧异,就像刚才他已经打算减缓车速,却不由自主的踩了油门,而现在他只想飞快的离开,却鬼使神差的掉转了车头。这一切让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已经不受意志左右,而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掌控了,而这种力量虽然隐而不显却异常强大,强大到他连反抗的意念都没有,似乎即刻便缴械投降、俯首称臣了。

莱芒驱车返回去的时候,远远地便看到走在暮色中女子孤零零的身影。她的整个神态都显出一种傲骨和倔强。那种盛气凌人似乎刻在了她的灵魂里,却并不让人反感。因为她咄咄逼人的对象似乎不是具体的形象而是无形的命运。莱芒情不自禁的减缓了车速,他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而她始终微微低着头。暮色越来越浓了,她似乎一点都没有感觉到。

“她究竟在想什么呢?”莱芒在心里问,“她就像不是活在这人间的女子一样。”他愈逼近她,对她愈好奇,同时心狂跳不已,就好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一样。他从未这样过,这种感觉让他害怕和恐惧,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先天性心脏病。为了尽快的结束这种煎熬,他油门一踩到底,风驰电掣一般冲到女子的面前,戛然而止。

显然女子被吓了一跳。只见,她惊慌失措的打住脚步,抬起头,从刚刚摇下车窗的窗口看着他。她先是愣怔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思的凝视着他的脸,瞳孔深处不由自主的射出一道既游移不定又愤怒隐忍的光。霎时间,她的脸上呈现出无数种复杂的情态,似在思考,又似在回忆,但最终恢复了常态,显然她既没有从记忆之海中打捞上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从荆棘满布的人生之路上追溯到什么至关重要的轨迹。她看着这个陌生人,平静的问:“你要干什么?”

“载你一程。”陌生人回答。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要载我?”

“我只做我所愿意做的事,”陌生人回答,“没有理由。至于接不接受,那是你的选择。”

“我的选择是多谢,不需要。”

这个回答就像刚出锅的馅饼一样,很干脆。说完,女子便越过车子,向前走去。莱芒愣了愣神,然后又调转车头,和她并驾齐驱。他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对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这么无礼。因为女子的这种明显的不知好歹的无礼行为,既让他困惑又让他不甘。此时的莱芒,与其说自尊心被冒犯了,不如说好奇心被增强了。他像蜗牛一样行驶在她的右侧,不时的看着她,却不知道如何搭话。女子当然知道他跟着她,却始终没有转过脸看他。

人向来对自己的过失粗心大意,此刻的莱芒便是这样。他虽然怀着复杂的心意向女子伸出了援手,却不曾意识到自己的姿态有多么可恶。这就好比一个人不小心落水了,另一个人看到了。他立刻找了一根树枝向落水之人伸去,但落水之人刚好无法够着,他却不再努力,他站在岸边平静的看着在水里挣扎在生死一线的人,表情一清二楚的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我已经尽力了,能不能得救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问题是,莱芒并不是这样的人,却在这种时候给最不想留下坏印象的人留下了最坏的印象,说来这真滑稽呢,想必这是他生平做的最愚蠢的一件事情。

他尤其不知道的是,尽管他在意欲帮助她的时候姿态和口气已经那么盛气凌人了,而更糟糕的事情在此之前已经发生了——他溅了她一身泥点子。此刻,在离她这么近的时候,他也的确看到了。“是哪个白痴干的?”他看着她天蓝色牛仔裤上的泥点子,不由自主的想道。

他们又默默的向前移动了几米,这时,莱芒想到了自己的身份,与此同时,搭话的理由便脱口而出。

“不用担心,”他看着她喊道,“我是警察不是流氓。”说着,他掏出证件,从车窗伸出手一本正经的递给女子。女子并没有接过来,而是斜过视线轻轻瞥了一眼,由于眼睛近视,她几乎什么也没有看清。不过这一行为起到了预期的效果,的确消除了她的防范心理,她确信车里的这位男士就是一位警察,但她依旧对他没有好感。怎么说呢,事情就是这么凑巧,这位女子生平最痛恨那些开车趾高气扬的人,尤其痛恨那些在大雨天从行人旁边飞驰而过的人。而刚才这位人民的好警察刚好做全了这两件她痛恨的事。“这下你放心了吧?”说着,莱芒收回证件,停下车子,光秃秃的脑袋向副驾驶的位置晃了一下,示意女子上车。

女子想了想,又若有所思的看了看他,随即走到一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在她走向副驾驶的位置并开车门的当儿,莱芒属实暗自得意了一番。在女子坐上车,把手提电脑放在脚边,并系好安全带这一系列过程中,莱芒自始至终没有正眼瞧她一眼,只是用眼尾的余光不动声色的扫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当她坐稳后,他便扬尘而去。一开始,由于拘束感从中作梗,俩个人都一言不发。其实拘束感更明显的是莱芒,由于他的副驾驶位置很少被女人坐过,尤其是陌生的女人,因此现时现刻他异常不适应,他表现出的那种蹩脚的局促不安连八岁的孩子都会讥笑他。有那么一瞬间,他十分后悔自己的冲动之举,暗自责怪自己不该多管闲事。但转而又想,事已至此,后悔已于事无补,便试着努力平稳自己的心绪。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女人面前竟如此不善言辞,不免羞愧起来。他手握方向盘,认真的和熟悉无比的蜿蜒山路较着一股纯粹多余的劲儿,而在平时,以他的车技,即便闭着眼睛也能开到山下。

女子的情况则不然。一上车,她便弯腰把手提电脑放在脚边,随后直起身,系好安全带,平平稳稳的坐好后,面无表情的把脸别向车窗外,显得平静而自然,那种神态就像搭公交车一样。

“你要去哪里?”大约过了几分钟,莱芒问。

女子说了地址。

“你一个人来这么远,而且回的这么晚,这不安全。”莱芒故意没话找话。

“如果一个女人独自走路必定危机四伏,那么,要你们警察还有什么用?”女子不假思索的问,同时转过脸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莱芒没想到她会这么回答。他扭过脸,与她的目光相遇了。

“看来,你对警察不满。”他说。

“警察什么时候让人民满意过?”

“难道警察不是无时无刻为人民服务吗?”

“警察为人民服务?”女子用嘲笑的语气重复道,“警察就是披着正义外衣的流氓。知法犯法这个词的另一种解释就是披着警察的外衣干着流氓的行径。”

莱芒哑然失色,他扭转头用惊讶的神色看着女子。

“放心,我没有经历那种有个当警察的男友然后还劈腿的遭遇。”女子就好像在回答他的疑问一样,心平气和的说,“所以这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殃及大众的诽谤。”

“你为什么认为我此刻有这样的想法?”

“即便你没有这样的想法,我想你也不会否认思维在瞬间有过这种倾向?”

莱芒没有吱声。

沉默了几秒钟,他又问:“恕我直言,你的外形看起来并不像个尖酸刻薄的人。”

“可你的外形也并不像一个会对第一次见面的人下一个不负责任的定论的人。”女子说,“显然,你认为我尖酸刻薄,只是因为我中肯的批评了警察的行为。”

“你认为你的批评是中肯的?”莱芒转过脸看着女子问,“而且当着一个正在帮助你的警察的面?你和警察打过交道吗?你了解警察吗?如果你一没和警察打过交道,二不了解警察,那么,你这就是信口雌黄。”

女子平静的笑了笑。

“难道我现在不是正在和警察打交道?”

莱芒抹了一把光秃秃的脑门,显出百口莫辩的神情。他转过脸看了看女子,点了点头。

“你说警察是披着警察的外衣干着流氓的行径,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在暗示我,下一步,我就应该像一个真流氓一样着手干一件该干的事了?把你拉到荒郊野岭,然后……我相信你有繁花似锦的想象力,一定比我描述的更精彩绝伦。”

“你为什么不去当个作家,非要当个警察?”女子问。

莱芒抿了抿嘴,没有接话。

“我们素未谋面,而且我是怀着好意才让你搭车,顺你一程。你为什么说话如此刻薄,好像我在什么地方得罪过你似的?”莱芒简直压抑不住自己的怒火,他不解的问。

“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

女子轻声冷笑了一声。

“你当然不知道,你要是知道就不会那么做了。”

“我究竟对你做了什么?”莱芒气急败坏的问。

“警官,”女子用异常冷淡的口气说,“你为什么非要载我呢?你为什么非要和我说话呢?我并没有要求你这么做。”

车子戛然而止,女子的身子飞一般向前冲去,然后又仰倒在后。

“怎么?你想谋杀我吗?”

“你叫什么名字?”莱芒问。

“你没有资格盘问我。”

“这不是盘问。”

“难道是交友?”女子厉声问道。

“一个神经病。”莱芒怒气冲冲的说,“下车。”

女子二话不说下了车。她一下车,莱芒一脚油门踩下去,飞也似的消失在了鬼魅的夜色中。他又没注意后视镜,但凡他留意一下,后续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天意有时就是这么捉弄人。直到车子驶下山路,混迹在城市的车水马龙中,莱芒依旧气愤不已。古稀对女子的描述与他自身与她接触后的认识截然不同。“看来,任何人的话都不足为信。”这是这个插曲结束后他得到的唯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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