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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这一时期的一世,的确是与众不同的。但这种不同完全体现在精神上而不是容颜上。一个人的容貌再美,再超凡脱俗,也经不起时间这位无与伦比而又不偏不倚的大师的精雕细刻。时间的客观存在似乎和主观的表象美势不两立。因此,越美的人就越发痛恨时间的稍纵即逝。娇美的容颜无疑就像那乍现的昙花,很多时候,那枯萎时的速捷远比那怒放时的惊艳更让人嗟叹。

世界的女子们,无一例外,曾经为了这份徒有其表的虚幻缥缈的美耗尽了全部的心血和金钱,简直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殊不知,这一殚精竭虑的意图完全是南辕北辙。事实证明,太注重外在形象之美,就会完全忽略内在修身养性之韵。于是,势必导致一种美之境界的空中楼阁或者海市蜃楼。但此番景象又与彼番景象大相径庭。空中楼阁与海市蜃楼本身有其美轮美奂的表象美这一面,但美之境界的此番种种却会导致一种独一无二的索然无味。因众所周知,眼睛极容易感到疲劳,尤其是在久视一物的时候。因此,无论是沉鱼落雁,还是闭月羞花,只要它是通过视觉去感知而不是用心去体会,那么势必导致眼睛这个器官的疲劳。因为,人之身体上的任何一个器官,只要使用太过频繁都会疲劳。例如,走路走的多了,脚会酸痛,摆臂用力太大,胳膊会发麻,脖子经常向前弯曲,颈椎就会出差错。

故,任何一个智慧聪颖的女子都更看重内在的修身养性,而不是外在的徒有其表。换句话说,一个女子只有懂得如何活出自我,解放自我,塑造自我,才会得到别人发自内心的爱与尊重,而这种青睐和欣赏绝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而递减,只会迅猛的递增。一个洗尽铅华的女子,由于知性、阅历、沉淀、稳重、内涵这些宝贵品质恰到好处的装饰,才会更加的清新脱俗、历久弥新。

虽然人世界存在这样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说辞,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更不能否定的是,没有人会因为一个不能充饥的漂亮面包而完全忽略自己的饥肠辘辘。这种忽略暂时性可以,但时间一长就另当别论了。毕竟活命才是一个人终其一生的主要目的。因此,维持生命是感官享受的必要条件。以此类推,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精神享受一定是感官享受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假若,世界的女子们能把这种生活中的逻辑概念用在精准的数学公式中,那么,任何一个女子都会明白,这世界最应该让自己倾尽所有去修饰和维护的是那份精神的高贵,而不是容颜的俗耐。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那种不仅震撼灵魂,而且惊艳眼球的美才能够和时间抗衡,以致芳华一世。

而对于这一点,还不到三十岁的一世便了然于胸。因此,她从不会为了一套昂贵的护肤品而一掷千金,更不会为了一对耳坠,一条项链,一块手表,一副手镯,一枚戒指,甚至一个名牌包而挥霍无度。但她在购买《论语》、《荷马史诗》、《史记》、《浮士德》、《资本论》、《社会契约论》、《呐喊》、《战争与和平》等书籍时,却从不手软,也不踟蹰。可以这样说,她在书籍上的消费成为挥金如土这个词最好的注脚,而且把那种‘挥霍’的本色体现的淋漓尽致、无人能及。

一世认为,知识是一个女子最好的护肤品,美德是一个女子最合身的衣裳,善良是一个女子最动人的微笑,而仁爱是一个女子最美的言行。一个女子只要拥有这四样东西就一定能所向披靡。她认为这是一个真理,就像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样,不可辩驳。

而这一真理是她在经历了精神上的困顿,思想上的挣扎和灵魂上的洗涤后,才最终领悟的。从此后,她完全蜕变了。而这一年,她二十八岁。也就是在这一年,木森遇到了她,并立刻领悟了她的精神之美,随即深深的爱上了她。这也是那个问题的根本答案:别人一看见她,就被她淡雅如菊的气质深深的吸引了,认为她的美超凡脱俗、无与伦比,但却不知道她究竟美在哪里?这是因为精神之美就像那人世界最深不可测的爱情一样,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二十八岁之前,一世的生活完全靠感性支撑。她很敏感,也很脆弱。在坚定一些信念的时候,又容易被世俗和他人所左右。她活着似乎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满足别人的要求和约定俗成的教条。这是一种异常疲惫的生活。生活没有发自内心的目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只是随着大流盲目的向前移动。任何的外在因素都会影响自己的心情。一不留神就会陷入绝望的深渊,稍不注意就会面临进退两难的处境。一个人的神经变成一根脆弱的琴弦,稍微一被拨弄,便会发出悲哀的音。这种神经质完全是拜约定俗成的教条主义和社会的意识形态所赐。这是盲目之人随波逐流的最终结果。

约定俗成的理念认为女子在二十五岁左右就该谈婚论嫁了,于是那种别人的要求还没有劈头盖脸的一哄而上,按着这种要求规划自己生活的人就开始永无宁日了。尤其是那些没有主见的姑娘,更是如此。曾经的一世亦是如此。她在二十五岁的时候,认为二十六岁时必须把自己嫁了。这并不是因为她真的想把自己和随便的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捆绑在一起,而是别人都是这么做的,自己的责任和被要求必须履行的义务让她这么做的。所以,她就应该这么做。不幸的是,二十七岁时,她依旧孑然一身。

她不知道这究竟是自己的本意,还是命运的捉弄。不管怎么说,在可喜的年纪她都没有遇到那个愿意把自己和她捆绑在一起的男人,在她甄选夫婿的过程中,似乎总是出差错。她觉得自己很不幸,但同时似乎也隐约感到自己很幸运。她说不清那种感觉,时而矛盾,又时而清醒。时而沾沾自喜,又时而忧心忡忡。她在二十五岁到二十八岁这几年的处境,其实是大多数姑娘们的处境。

在当代,姑娘们一过二十五岁就开始忐忑不安,婚姻成为她们人生唯一的目的,挑选未来的结婚对象成为她们生活唯一的企图。正是这种约定俗成的理念把生而为人的女性群体硬生生的划分到那样一个行列: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女性的子宫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女性的使命,而这种使命被认为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也是不能违背的。正是这种使命给女性冠以伟大的母亲这一光荣的称号。而就是这一称号,使女性不得不心甘情愿的戴上一个无形的紧箍咒。这个紧箍咒犹如唐生给孙悟空戴上的那个紧箍咒。孙悟空一旦不听话了,唐生就开始默默的叨念咒语,孙悟空立刻头痛欲裂,不得不乖乖就范。看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孙悟空不会无缘无故的不听话,他之所以不听话是因为唐生的判断有误。但是,唐生每次用法宝维护自己的强权,当这种强权导致恶果后,总会由那位无上权威者的使徒来擦屁股。因此,在去西天取经的一路上,孙悟空的任何意见都显得多余,它唯一的作用是证明了唐生的强权是不容置疑,也是不能违抗的。

然而,女性在约定俗成的教条下所戴的这个紧箍咒无疑也是一种社会的强权。这种强权赋予女性一种难辞其咎的责任,即她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生育。因此,在社会的众多领域,女性的地位从一开始就没有被摆在台面上。人们普遍认为一些举足轻重的职位女性无法胜任,却从不承认,这并不是女性不能胜任,而是打从一开始女性就被从人类所玩的这个建设社会的游戏中排除在外了。一个从不曾拥有机会表现自己的人,如何能证明和凸显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女性生育的职责上,社会上又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其一,一个国家人口密集的时候,政府要求女性节育,于是,女性在如火如荼的生育年龄不得不努力避免怀孕,有些女性去医院带了避孕环,这种冰冷的避孕措施却导致了终身的后遗症;有些女性选择完全依靠人力来避免,却总是意外怀孕,于是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医院做人流手术,这无疑也极大的损害了身体的健康;有些女性在自认为的万无一失的避孕措施下,竟然又怀孕了,好像老天故意要赐给她一个婴儿似的。当决定把这个意外的果实孕育成熟,却又不得不忍受巨额罚款;其二,当一个国家老龄化严重时,政府又立马放宽了生育政策,要求女性多生孩子。

从以上层面考虑,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在某种意义上,女性群体就是负责国家人口问题的生育机器。如果说一个社会把奉献精神奉为美德,历来的无数事实又证明,生育就是女性群体之所以存在的唯一价值和意义,那么,基于整个世界所宣扬的人道主义精神,女性群体既然在自身身体结构的这方面无能为力,那么某时是否也应该被赋予自由选择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说女性作为一台生育机器的命定式理论不可改变,也不能改变。那么,作为女性群体中的一员,是否在某些时候可以决定自己愿不愿意当一台这样任重而道远的机器。如果说自由、平等、博爱是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那么,某时,是不是应该问一问,作为一个女人,她究竟是真心愿意负责生育这一事项呢,还是愿意投身社会,参加工作,与男性齐头并进,并肩而战?

也许,女性并不想被看成弱势群体而被照顾。她们,也许更愿意为这个世界挥洒自己的汗水。因为,活着,无论于男人而言,还是于女人而言,奋斗才不枉此生。

但令人悲哀的是,对于这一点,最不可抗拒的强权还没来得及说三道四,被约定俗成的理念所驱使和挟制的那些人们便开始叽叽喳喳,吵闹个不停。这些人不是别人,而是那些与女性个体本人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的亲戚朋友们。在这一点上,人人都是强权的代言人,而且正颜厉色、不容反抗。

于是,一个女孩子必须结婚,在什么时候结婚,不是作为当事人的自己决定,而是一种沉默不语的强权和一群打着不负责任的‘为你好’的口号的从属关系在决定。没有人会考虑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和爱好偏向,甚至于连那最最可怜的母亲,在自己遭受了不公的待遇,忍辱负重了一生后,都没有认认真真、设身处地的为自己的女儿考虑一番,问问她,她究竟想过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样的生活才会使她幸福?

很多人并不想当一个伟人,只愿做个平凡人,现世安稳的度过一生。基于此,退一万步说,如果一个人终其一生所追求的只是简简单单的幸福,那么,无论她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她只要自己觉得幸福就好,为什么一定要必须满足别人的要求呢?为什么他人的要求被满足后,就一定认为这是哪个屈尊俯就的牺牲者的幸福呢?

研究人类行为的伦理学家会告诉大家这样一个事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普遍在意的只是你没有违反规则,没有成为众矢之的。而尤其是那些与你有密切关系的人,他们最在意的也不是你个人的幸福,而是因为与你的那种无法切割的关系,使他们自己不会因为你的特立独行而受到牵连和责备,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而这种心理在母亲和父亲对孩子的管束行为上体现的越发淋漓尽致。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婚姻的确是披着文明外衣的奴隶制。在这种制度下,最先成为奴隶的是那两个走入婚姻的人,当他们生下孩子后,那个孩子便成为他们的奴隶。他们用自己的思想奴役着那个孩子,而大部分孩子会在很大程度上服从父母的意志,即不敢违抗,也不愿违抗,这是血脉的枷锁,也是爱的桎梏。爱,在某种意义上,既是成全,也是毁灭。一个人最爱谁就把谁捆绑的最紧,也伤的最深,就像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爱的伤害也是相互的。因此,自认为最爱谁的那个人被那个谁也伤的最深。

而对于以上的一切,二十八岁以后,一世一天比一天看的更为透彻。因此,她完全摆脱了感性的束缚,不再盲目的把自己囚禁在爱和所谓的责任的桎梏下,她决定遵从生命的本质,为女性的自由和尊严而活,为真正的爱和正义而活。婚姻不再是她人生的唯一目的,但她也绝不否定婚姻制度存在的正当性。流言蜚语和人言可畏她都一股脑踩在脚下,成为她攀真理之缘而上的垫脚物。当有人在她冲破一切阻碍物而开辟的罗马大道的两边窃窃私语、指指点点:“看看她多大了,还不结婚。”她只是一笑置之,然后昂起头,洒脱不羁的一路向前走。

属实说,在感性的阴霾下,一世时常苦恼、忧郁、不安、焦躁、烦闷,被世俗的一切羁绊着,纠缠着,既看不清来路,亦看不到归途,觉得一切渺茫无望。然而,当她被理性之光照耀时,她如梦方醒,不再抱怨,不再徘徊,不再犹豫,不再消沉,变得积极乐观,充满勇气和斗志,觉得生活美好而新奇,值得为一切努力和奋斗。而这种理性之光,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于对爱因斯坦、卡夫卡、加缪等这些人物思想的理解和顿悟。

常识就是人到十八岁为止所累积的各种偏见;道德毫无神圣之处,它纯粹只是人之常情;出自爱因斯坦之口的这些话于一世而言就像平地一声惊雷一样,震的她又惊又喜。她自认为爱因斯坦的理性判断在某种意义上几乎优于他的逻辑思维。无疑,他完全跳出了世俗的教条主义和社会的意识形态。他的那双炯炯的眼睛和那颗清澈的心组成了一面比哈勃空间望远镜还要洞穿一切的人生之境,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分分明明。

卡夫卡的《变形记》,加缪的《局外人》亦是一世的照明灯。人们普遍认为托尔斯泰的《复活》是最清醒的现实主义,它的批判精神让人性世界的没有人性之人发指。但一世认为卡夫卡和加缪才是这个世界的启明星。卡夫卡把自己的思想和精神从这个世界隔离出去,用一种世人认为的病态去清醒的陈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他没有去说三道四,没有去批判指责,他只是像个过路人一样轻声细语的自言自语、娓娓道来。不指望别人会站住倾听,也不指望别人能认同。他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娱自乐、聊以**。

加缪就是个局外人。我走我的路,与你何干?但如果我一不小心掉入河里,那是我的事。我不指望任何人会伸出援助之手,但别人也不要干涉我的一切。

以上的一切就是一世在二十八岁这一年突然领悟到的。在古往今来浩瀚的书海里,这三个人物的思想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当然她能够撬开理性世界的大门并不单单只是靠这三个人的思想精髓的指引,但在这一年她认同他们的世界观。

如果说自然所赋予的香格里拉的那种纯澈,西藏所赋予的朝圣者的那种虔诚,水乡之行所听闻的那个孩子的故事,以及波澜的生活所赋予图图的那种改变,促成了一世的蜕变的话,那么,为了寻求自我解救而努力打开爱因斯坦的理性世界之门,飞跃卡夫卡的精神病院的上空,并在加缪的边缘之境游移徘徊,却使这种蜕变达到了纯粹之境。这有别于托尔斯泰笔下的卡秋莎或者聂赫留朵夫的那种复活,她没有堕落的经历,即便曾有过误入歧途的差错,那也只是不小心迷了路。就像但丁在人生的中路终于找到了正道一样,她在小小的迷失后也终于找回了自我,找到了正道。因此她的改变谈不上复活,而完全是灵魂自我拯救的结果。

在理性之光的引领下,她以自己的粗浅认识和理解得出了这样一个只敢自己认同的结论:世界变得污浊不堪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而人类的精神困顿也是在所难免的。她思考的越多越明白,一个人要求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你占有的越多,也就越不自由。她看到图图住着奢华的大房子,可她的精神世界却异常空虚。她过着富足的生活,生活却由于一潭死水,每一天都活的麻木不仁。钱财就像那一潭死水滋生的蚊蝇虫豸,悄无声息的叮咬着她的肉体,使她的身体在不知不觉中慢慢溃烂;富足就像那潭死水升腾起来的沼气,浸染着她的精神和灵魂,使其逐渐由高贵和干净变成低俗和污浊,最终被腐蚀和糟践的面目全非。成千上万的蚊蝇虫豸和愈来愈浓的沼气把她变成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异类,而这个异类完全成为了享乐和金钱的奴隶。她由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低三下四的奴隶,被身体的逸乐和欲望的魔鬼终其一生都奴役着。然而最可悲的是,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导致自己的生活过的越来越了无生趣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与此相反,那个被命运捉弄的孩子,忘记了一切悲痛的经历。不记得自己的父母,不记得家,不记得从前,也无法预知以后。他对生活毫无所求,反而拥有了一切,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足的人。他的心灵是剔透的,他的思想是简单的。他整天四处游荡,以地为床,以天为被,不知愁为何物,更不知情为何物。在这个世界上,他似乎是唯一一个与这个世界没有牵连的人,在这个世界上,他没有根。他的根被他迷失的记忆折断了。这似乎是命运对他唯一的补偿。他的不幸似乎在某种意义上使他成为这人世界最万幸的人,因为就连《旧约·传道书》中都有这样的一段话:看哪,受欺压的流泪,且无人安慰;欺压他们的有势力,也无人安慰他们。因此,我赞叹那早已死的死人,胜过那还活着的活人。并且我以为那未曾生的,就是未见过日光之下恶事的,比这两等人更强。

这个孩子在某种意义上就像一个活着的而未出世的人一样。车祸前的十三年,无论这世界给了他什么,好的还是坏的都一笔勾销,而车祸后的这三年,这世界又给了他什么,他或多或少还是有所感知的,但一世从他坐在长椅旁边的那种恬静的睡容看的出,这世界还没有把他伤的很厉害,但这三年以后的余生便不得而知了。

不巧的是,当她刚刚踏入理性的世界,像抖落一条披肩一样,一劳永逸的抖落了从前的羁绊和枷锁,决定为自由、尊严和正义而活时,她刚好参与了他余生的开端。她从未想过会参与素未谋面的这个孩子的余生的这幕剧,可他偏偏让她成为了主角。命运之线就这样把他们牵引到一起。这一时期,她是爱因斯坦、卡夫卡和加缪这三个完全不同的人物的追随者,思想之路与这个世界异常格格不入。如果她认为他们的眼光是独到的,思想是正确的。那么,她就会不由自主的把时代的特征从自己的生活里剔除掉。而他却是这个世界本身的产物,他还没有学会如何挣脱这个时代的束缚。

如果说,一世备受影响的那些人无论在身前还是身后都和这个世界是对立的,是格格不入的。那么,一世必然也无法苟同这个世界,无法与其沆瀣一气,同流合污。那么,那个孩子,即永恒在余生的这幕剧中又如何让一个清醒者演一场醉翁之戏呢?其结局只有两种,要么,他与她一起清醒,要么,她与他一起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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