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故事中的另一个女孩刘美美这段日子做了些什么吧。
美现在已经在上高二了,很受欢迎的一个女生,起码在她的那所学校是。外向、张扬,不刻意打扮、甚者有点不修边幅,走起路来有点风风火火的感觉,蓝云高中的管理制度相比较起来比青州高中苛刻了不少,所以学校里的学生们也基本上比较乖巧一点。而她,恐怕是整个蓝云中学女生中唯一一个晚上敢溜去网吧包夜女生;能当着几十个学生的面,把向她示爱的男生骂个狗血喷头,但是令整个学校老师和学生不解和私下议论歧视的是,她竟然会以身体不好为由寄住在离校不远的同班男同学陈林家里,这个事情是陈林向班主任提出的,当那个由于车祸而腿脚不利索的班主任张老师溺爱地询问她的意见时,她也没有和家人商量一声便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这让让同班的甚至是同校的同学感到十分的郁闷,一直以来,陈林喜欢刘美美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也许,她就是这样一个另类的吧,她和陈林一起放学回家,一起上学,所幸的是学习成绩还算比较能令老师们欣慰的。
刘美美想吃板栗,陈林会立马跑去买,边上的女同学们却没有那个口福,体育课的时候,她们会不顾别人的指点一起放风筝或是一起打羽毛球,这一年半以来,和刘美美处得比较好的只有5个人,不幸的是,清一色的男生,以至于大家都在怀疑刘美美的思维是否有障碍。
家里条件还算是富裕,爸爸是个小有成就的业务员,妈妈在家当全职主妇。还有一个漂亮的姐姐,遗憾的是,应试教育害了这个漂亮的姑娘,没考上高中后就去了北京一家服装厂打工,然后认识了同一个城市里的另外一个打工的小伙子,两人谈了整整8年的恋爱后,最终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就不再多言了。
不仅是同学校里的男生喜欢他,还有在其他学校上学的曾经中学同学也会不时的跑过来看望她,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吴信义,“无信义”?别问我,他爸爸的爸爸的爸爸就是这么给他取的。吴信义和刘美美家只隔500米,从小就在一起玩,一起上学、初中,仔细算算,也差不多认识15年了。小时候的刘美美比较胖比较丑,所以玩伴们无聊的时候经常会戏弄她,唯独吴信义不会,也不知道是不是懒得。大概就在那个时候,她便对吴信义产生了浓烈的好感,上了初中后,刘美美才终于对得起家人给她取的名字,身体也开始发育,人也变纤细苗条了。据说大部分人是先长个子再长肉,也许刘美美属于那一小部分人吧。到了初三,身材便好得快不像话了,唯独那两个基本点没见有多大的动静,也就是在那时候,俺们的王枫小朋友便和她认识了。呵呵,又扯远了,我刚说到哪了?
对了,先说说吴信义吧,吴信义虽然长得帅,可是家境并不是好,可以说是算很清苦的,记得王枫那会有一次中午在食堂买完饭回教室的时候,亲眼看见过吴信义和他的弟弟吴尊义蹲在学校的墙角抱着自家做的咸菜罐头就着吃白饭。也许是因为苦久了,想法便有点出格吧。他想找到一个寄托,一个能让他得到成就之类的契机,再放低点门槛说就是:不用活的那么辛苦。
想法是好的,可惜他走错了一步,当时班里有个姓姜的大小姐,家里是开厂子的。16岁的年纪便学会的涂脂抹粉,可惜的是,姜小姐的那张天使般的脸让那些胭脂膏粉都觉得有点委屈。看着班里好几个女孩子都有了属于她们的“情哥哥”,她觉得十分的气闷:这些泥腿子生的闺女凭什么就有人爱,而自己呢?连她妈都懒得正眼看她,那个伤心啊!
就在这时候,草根出生的吴信义便粉墨登场了,那个帅气那个身板,带出去该多拉风啊?于是我们可爱的姜小姐便开始抽出一部分时间和金钱来塑造这个美男胚子。大概是恋爱中的少女都会更加的漂亮吧,姜小姐脸上的胭脂红粉抹的分量也明显地越来越少了。
此时的刘美美或许是伤透心了,吴信义你这混蛋啊,亏我还那么的喜欢着你,你怎么、怎么能找那么“出众”的女人呢?这时候的王枫小朋友可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上了高中,吴信义便和“万人迷”(万人昏迷)的姜小姐中断了关系,对着“什么是真爱”这个问题想了
整整一年零三个月,想得脸上的痘痘像雨后春笋般的一个个蹦出来,心里可算是想明白了,身边红花你不采,偏找路边烂草追。踌躇再三,便决定去找回昔日的那朵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