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睁开眼睛第一眼见到的是沈玉,于是我又闭上眼睛,心里默默的鄙视了自己一番,怎么做鬼还不忘沈玉,还妄想做个色鬼了。
闭了一会见没动静,于是我又睁开了眼睛,还是沈玉,此刻他正坐在我床旁边的小凳子上,手里拿着棉签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那表情有点呆萌,看我眨了几下眼睛,背过身,放下手里沾棉球的一次性水杯。然后不急不缓的转过来,很是生疏了问我一句:“醒了?”
“沈玉?”我试探性的叫了一声。嗓子有点沙哑。
沈玉闻言眉头皱了皱:“是我”
我果断证明自己还没死,根据这厮以往对我表现出的若即若离,当然一般都是离,大大多过于即的态度,所以这厮为我殉情的机会,比明天地球被UFO攻击的机会,差不多一样大。
我还活着这个事实真正的验证了,梧桐妹对我最务实的评价:‘好人命不长,祸害遗千年。’
见我半天没说话沈玉用他的玉指敲了敲我额头,一副非常遗憾的口吻,轻飘飘的说道:“放心,你还活着。除了你胸口肋骨断了3根,右腿小腿骨和左手手臂骨头分别断了一根,头部有中等程度的脑震荡外,基本上你人还算没事。”
“玉米棒子,在被害人面前,陈述这么悲观的事实,您本尊还可以表现的再漫不经心一点吗?”
瞧瞧这厮说话的口气,我身上骨头基本断掉差不多一半了,脑子也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地震。这人说话不但没半点同情心,口气还跟遗憾我为什么没直接摔死似的。
这让我无数度在他面前受挫的芳心,直接就碎了。虽然我也明白我芳心碎了不知道多少次,并且还有自我修复功能,但是碎一次也要疼一次是不?
我对于疼痛最直接的反应是,能动的话我就暴力攻击,不能动的话,也只能动动嘴皮子了。基于我目前骨架还在重组过程当中,不方便我攻击,所以我恶毒的直接,把沈玉从小就极度厌恶的小外号给叫了出来。
沈玉在听到“玉米棒子”四个字之后并没有如我所愿的,脸就跟烧炭灰里面烤过的玉米帮子一样黑。
相反很是淡定的,用他的桃花眼把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再很细致的从床头纸巾盒抽出几张湿巾擦了擦的玉手,然后用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看准我不能动弹的身体说道:“我就算是跟玉米棒子,也是活生生的玉米棒子,不跟你这刚出土的木乃伊一般计较。”
说完没什么表情的看我一眼,走到窗前推开了窗户,留下我一个人因为”木乃伊”三个字风中林乱。
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给沈玉那厮的侧脸打上了某种比列刚好的光影。白色套头宽松针织衫加休闲米色长裤。眉眼精致如画,像极了我最迷恋的日本动漫《犬夜叉》里面最帅最酷的杀生丸大人。
我迷恋沈玉事出有因的,这个有因里面的原因,想想真的是太多了。
比如说他不开口的时候,像极了我最爱最酷的杀生丸大人,一开口说话,又极度欠扁的像极了,我最喜欢的犬夜叉的火爆性格。
在我16岁疯狂迷恋《犬夜叉》,在喜欢杀生丸还是喜欢犬夜叉这个问题上苦恼的时候,就曾经幻想过,哪天要是有人把杀生丸的外貌加上犬夜叉的性格,全都不冲突的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我肯定是非君不嫁的。
果跟沈玉那厮三年不见,他突然回国之后,我惊为天人的发现,那家伙已经从半妖成功修炼成了货真价实的妖孽。并且性格还能一如既往的对我火爆。于是我心如死水的心境又不受控制的,开始荡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了。
后来毕业接触社会久了之后,老同学之间联系聚会比工作,比衣服,比包包慢慢上升到比男友,比家事,比车子,比房子…
我才发觉原来沈玉这厮正是眼下人们眼里标准的砖石王老五,高富帅。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沈玉泡妞的利器,只是脸长的太好看而已。
从小到大相处的点点滴滴里面,沈玉有的我全有,沈玉去的地方我都能去,所以我从来没有意识到我跟沈玉其实是不同的,他是豪门我是市井小民这个事实,一度让我对继续拿下沈玉的决心有点动摇。
但是后来莫小贝一巴掌拍着我的胸脯,顺带用你没事找抽的口吻,说我这是纯属吃饱了撑的,她说:“按照你们两家的交情,双方长辈恨不得18岁的你们,就能让他们抱上孙子,你们之间家事不是问题。更何况沈家有钱又不是沈玉有钱,他顶多命好会投胎混成了个富二代,你有什么不如他的。”
我默默回想自己有哪里是不如他的,想了半个来月,除却摆在明月上的家事长相我没他强之外,我竟然再也找不出一个地方自己是比他强的。哪怕幼儿园时期的接力跑步,剪纸比晒或是打架,我都没有一次赢过他。
于是我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虎视眈眈的问莫小贝:“胸部比他大,身高比他矮,头发比他长,见识比他短,脑袋比他笨之类的算不算?”
莫小贝在我穷途末路般,你敢说不是,我就敢灭了你的眼神里,很没骨气的说:“肯定的。要是哪天那厮头发比你长了,身高比你矮了,胸部比你大了,我脑袋给你当球踢。”
我和莫小贝的的友情在大学毕业之后,在这一场鼓励与被鼓励的聊天事件里得到了升华,直接从酒肉朋友变成了生死之交。
我觉得她为了我的爱情真的是不怕天打雷劈,她也觉得我这么一个懂得,在缝隙里面求生存的励志版阿信,绝对可以作为他,在追张阳路上雄心不改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