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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大梁行(2)

向青峦带领手下一干勇士日夜兼程,披星戴月地奔赴梁国都城大梁。等他们到了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一片暗流汹涌的景象。

大街上人山人海,穿梭如潮,而且十个人中有五个都带着兵刃,或者一身精干短打,一眼就能看出是会武术的练家子。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去,这些武林人士齐聚大梁城的目的已经相当明显,都是为了失踪的太子,为了皇室的赏金与封侯拜相的许诺,或者还有些是为了一些包藏在骨子里的祸胎和居心而来。

但是向青峦目前却无意关心这些,因为他还没有考虑那些事情的资本,现在他是一个被武林排挤在外的人,他要想办法凭着自己的锋锐的利芒刺破那层阻拦自己的藩篱,重新进入那让人身不由己的祸福难料的武林的圈子里。尽管他知道那是一条崎岖坎坷的不归路,那是一个只要进去了就别想出来的樊笼,那是一座充满了血腥、杀戮,阴谋诡计,明枪暗箭的,甚至连自己的生死性命都悬于时势的角斗场,但是身背血海深仇的他,胸怀雄心壮志的他,却不能够退缩,不能够放弃,无论愿意与否,都只能选择向前走,一直闯,扫清路上的一切障碍,直到登上光明的巅峰或者沉沦黑暗的炼狱,他没得选择。

他要面对的,是屠枭桀和屠纣这一对从前像哈巴狗一般巴结着自己,实则就像豺狼一样凶狠毒辣、残忍嗜杀而野心勃勃的父子,他要面对的,是一个曾经为他生下孩儿,现在却枕溺于仇人怀抱的女人。

马千里已经前去打听消息,而孙傲、杨飞虎和陈全忠三个人围坐在桌子的旁边,一言不发地默默守候着,守候着向青峦。他一壶接着一壶地喝着烈酒,舌头已经麻木,那辛辣甘美而微微发酸的酒浆已经变得和清水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的眼睛却越来越亮,他的神经却愈来愈清明,他浑身上下都越来越爽快利落。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酒喝得越多,头脑就越发清醒。

也许因为,酒可以壮胆,也许因为,酒可以消愁,也许因为,酒就是酒。

“哈哈哈哈,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向青峦喝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忽然高声吟唱起来,但这首垓下歌慷慨有余,豪迈不足,总是透着一股悲凉惨淡意味,让人为之心酸。

“向兄弟,你乃是豪迈爽朗之人,何时竟然变得如此苦大仇深起来?男子汉大丈夫,生当纵横飞扬,死当慷慨无畏,何苦如此长吁短叹,效妇孺之情状,岂不叫人笑话了去?”一个粗鲁高昂的声音大声道,随着话声,一个彪形大汉的身影步入客战之中。

看到此人,孙傲等三人都难以掩饰惊讶的神色,同时手握到了兵刃的柄上,目光一顺不顺地盯住他的一举一动,全神戒备起来,一旦这人有什么出格的行为,将立刻发难,保护向青峦。

这明显是个胡人,只是掩饰得很好,穿上了一身汉人的衣饰,头上戴了一顶高冠。可如果仔细辨认,不难发现他与汉人迥然有异的种种特征,过于浓密的虬髯,有些枯黄有些蓬乱卷曲的头发,高高凸起的鼻梁和颧骨,一双茶褐色的眼睛,外加上那一种匈奴人特有的魁梧彪悍,都把这人骨子里的骁勇杀伐之气衬托得淋漓尽致。

向青峦抬眼看了他一下,又转开目光,继续灌了自己一口酒,这才冷然地说:“真没想到,你竟然也来了。你们消息倒是灵通,我们中原有什么动静,你们立马就知晓了。谁说胡人的消息闭塞,信件不通?恐怕他们还是没有下足够的功夫,如果都像阁下一样,不分昼夜地瞪眼窥伺着我大汉朝的一草一木,那还不是稍有一点儿小风浪也难逃阁下的耳目么?”

“哈哈哈哈,青峦兄弟这可是在挖苦哥哥我么?可惜我汉语学得不到家,还听不明白你话里的意思。”那人笑道。

向青峦抬眼盯了他一会儿,忽然摇头笑了起来:“都说胡人性格直爽,不会拐弯抹角,没想到居然也出了你这么一个异类。你少跟我打马虎眼,避实就虚!”

陈全忠接口附和道:“就是,就是。乌云,你跑到中原来消遣谁么?这里不欢迎你,快点儿滚回草原上去吃草。”

那叫乌云的胡人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陈全忠,陈老弟,你还要我重复多少次。我乌云隶属于金沙堡,而不是青原派,我的家乡在西方的沙漠里,而不是北方的草原上。”

陈全忠无所谓地说:“反正都是匈奴人,我管你青原派还是金沙堡,我管你沙漠还是草原,痛快滚蛋,否则照打不误。”

乌云无奈地耸了耸肩,不请自来地拉了一张凳子在向青峦一桌坐下,自来熟不客气拿过陈全忠面前的酒杯,给自己斟满了一杯,大咧咧仰脖子就一饮而尽,笑道:“好酒!如此良辰美景,高朋满座,我不如也来歌上一曲,聊助雅兴。”只听他高歌道:“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虽然我看不上刘邦这种反口复舌,见利忘义的小人的人品,但是他的这首大风歌倒也不失王者之风,并不是你们这些未开化的蛮夷可以随意糟蹋的。”向青峦冷冷地说。

“看来青峦老弟还是对我有一肚子的怨气无处发泄啊。唉!枉我还将老弟你列为我最喜欢的三个中原武林人之一。”乌云故意摇了摇头。

“哼,谁稀罕要你喜欢。”向青峦嘴上虽然不屑,但眼睛还是盯着他,等待下文。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每个人都渴望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自重感,向青峦同样也不例外。

“放眼泱泱华夏,莽莽中原,除了剧孟,郭解,雷被登老一辈成了名的侠士,再年轻一辈中,真正算得上英雄二字的,在我乌云看来,不过三人尔。其中第一个,就是纵横公子。无论你喜不喜欢他的那种作风——说得好听点儿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说得难听点儿就是藏头露尾,装神弄鬼——但是你无论如何无法抹杀他所作的一切,尽管他没少与我们匈奴人为敌,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一个字,服。”

杨飞虎说:“不错,纵横公子,的确名不虚传。第二个是谁?龙渊?”

乌云笑着说:“哈哈,飞虎老兄,别看你老实巴交的,原来也是一个拆台的能手啊。如果我说是,无疑就得罪了你家公子,到时候用不着谁挑拨离间,我也会闹出些不愉快来啊。”

杨飞虎脸色一红,显然被他说中了心思。

孙敖说:“阁下不愧为金沙堡的智囊,是沙漠里的张良。就像你的名字,虽然读音近似于汉语的乌云,可是在匈奴语里却是智慧的意思吧?阁下也正像这乌云,将智慧的光芒,都掩藏在了这一副大大咧咧,豪放不羁的外表之下,来使得敌人麻痹大意,实则韬光养晦,将万丈光芒内敛于胸。”

“呵呵,沙漠里的张良?”乌云重复道,“我这个张良如果得不到草原上的那个韩信之助,就形同虚设一样啊!”

杨飞虎冷笑道:“哼!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萧何虽然是汉初三人杰中论到智计谋略最差的一个,但是谁要是小看了他,也绝对会吃大亏。可以说,刘邦要平天下,缺张良,如断其一臂,五韩信,要晚上至少五年,但是一旦少了萧何,那就绝无希望!”

乌云竖起大拇指,笑道:“杨兄弟真是高见!我匈奴单于,有韩信,有张良,何尝不是缺了一个萧何似的人物?我匈奴人大多数豪迈狂放,也有智慧高深的人,却鲜有如萧何般并不锋芒毕露,却心细如发,耿耿精忠的人才啊!”

向青峦喝了一大口酒,喟然叹道:“可惜呀,实际上一个亚父范增,足以抵得上刘邦的三人杰,但是西楚霸王似乎与范增命格相冲,注定不能联合到一起作出一番大事业。”

乌云欲言又止,心道:“范增固然倔强高傲,但是你们的先祖楚项羽又何尝不是刚愎自用而又优柔寡断、心胸狭隘的一介独夫?如果他稍有容人之量,如何能慢待韩信、陈平、英布、彭越等等一干后来都因心寒而转投刘邦麾下的武将谋士?如果当初楚国能够人尽其才,天下可以说唾手可得。可惜可惜,西楚霸王项籍一世英雄,却输在自视过高了。”

孙敖忽然问道:“乌云壮士,听闻那个所谓的‘草原上的韩信’乃是天下除了纵横公子和汉霄门老门主之外,最为神秘的三个人其中之一,难道连你也没有见过他么?”

乌云摇了摇头:“我和他虽然可以说是同时侍奉于冒顿单于麾下,但是对于此人也是一知半解。五年前他就像横空出世一样突然崛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位,成了青原派的股肱之臣,单于身边的左膀右臂,但是真正清楚他的身份的,在整个匈奴地区,估计也超不出三个。你们也知道,我们金沙堡由于地域过于偏远贫瘠,人口稀少,所以只是与西域通商贸易,为匈奴单于筹措粮饷,出谋献策,并不直接参与对汉朝的战争与政策,所以了解得也不是很多……”

陈全忠冷哼道:“若非如此,我们还能让你坐在这里喝酒?真要那样做,你早已身首异处,命归地府了!”

乌云并不理会他的打断,置若罔闻,直接忽略了他,接着说:“……只是旁敲侧击地听说,那个所谓‘草原上的韩信’,竟然是一个汉人!”

“什么,汉人?”其余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错,投降匈奴的汉人!”

陈全忠捏紧了拳头,怒道:“这种汉奸,比起你这种黄毛杂种来,更加该杀!”

“从他背汉投匈的举动,也不难看出,此人绝对是一个心胸狭窄,为了一己私欲,而齐国家民族的大义于不顾的人。汉人?精通兵法韬略?汉人?兵法韬略?……”孙敖喃喃自语,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眉头总是深锁着。

“公子,我查到他们的消息了。”忽然,马千里从客栈外面奔了进来,有些仓皇焦急地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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