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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The Storm 风暴(5)

老萨瑞笑得直拍柜台,震得柜台上的一众杯子都欢快地蹦了起来。他笑了好久好久,直到这个老头子笑到气都喘不过来,都发不出声了,才终于勉强停下来。

“说真的......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老萨瑞脸上的皱纹甚至都还保持着扭曲的状态。能这么夸张地笑,还真是难为这个老头儿了,艾思这样想道。

“嘿,我说的可是认真......”弥斯刚想为自己申辩,却被老萨瑞一个杯子罩在了嘴巴上。

“别他妈再来了,上了年纪的人可是会猝死的,认真的。”

“就是说啊,哥哥。我只想知道你在瞎想些什么啊?你根本还没到想这种破事的时候吧?”艾思说。

“拜托!你们都知道风暴骑士团来梅耶撒了吧!你们也都知道那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吧?!”弥斯甩开套在嘴上的杯子,激动地挥舞着手臂,“你们也知道我有多么想成为真正的骑士吧?!”

“你以为我是为什么把你这种小鬼放进酒吧里来的,弥斯?”

“所以你们肯定也知道,我有多想请求那位莱格尼斯大人,让我成为风暴骑士团的学徒吧?!只要成为风暴骑士团的学徒,那么肯定能成为真正的骑士的啊!甚至是成为圣骑士!!”

“那你小子为什么不去啊?”老萨瑞反问他。

“就是因为斐莉丝啊!我怎么能就这样把她丢下呢?!我如果要成为一名骑士,就不得不离开梅耶撒啊!但是斐莉丝不能离开,她必须照顾她妈妈!我爱她,我想和她在一起,在十六岁和她结婚!我怎么能抛弃她啊?!”弥斯挠了挠头,“我很矛盾啊!!”

“为了哥哥,要让斐莉丝姐姐离开她的妈妈,确实太不讲理了......”

“而且我都不知道,我要怎么才能让莱格尼斯大人接受我成为学徒......风暴骑士团实在是太厉害了,而我什么都不懂......我是不是该放弃我的梦想啊?”弥斯的脸上尽是沮丧的神情,垂着头,甚至是他的小辫子都有气无力地耷拉在脑袋后面。

“你再说这话一遍,我就马上踹你出去。”老萨瑞狠狠瞪了他一眼。

“那我该怎么办啊?!万一风暴骑士团离开了我可能就再也没机会见到他们了!但是......我真的不想丢下斐莉丝一个人啊!我会很想很想她的!”

“就算不加入风暴骑士团,哥哥你也还是能当骑士学徒的啊!你其实不用离开梅耶撒的!”沉默了一会儿,艾思突然说道。

“啊?怎么可能?”

“其实爸妈都已经决定了,这个夏天结束就送你去维里安男爵的骑士队长萨雷格努尔·瑞森(Serag’nuel Rison)大人那里当学徒的。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真的吗?!!”

“当然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哥哥?”

“耶!太棒了!”弥斯一下子又高兴起来,“老萨瑞!为了庆祝这个,一定要给我上杯酒!”

“想得美,臭小子!钱都没有你还想上酒?!”老萨瑞一杯子敲在他脑袋上。

“不过......”弥斯捂着脑袋,“风暴骑士团还是厉害很多啊......这样的机会一辈子都不会再有了......没有抓住的话,总觉得很可惜啊......就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吗?而且就算我在瑞森大人那里学成了骑士,最后还是得去别的地方打仗的吧?如果想要进一步成为骑师,肯定也得离开梅耶撒的......还是很矛盾啊......”

“这算什么问题啊?”老萨瑞突然发话了,“傻瓜才会因为这种事情就放弃梦想的吧?”

弥斯反驳道:“斐莉丝对我非常非常重要啊!”

“傻瓜!”老萨瑞劈头骂道,想要骂醒他,“如果你真的成了风暴骑士团的骑士学徒,将来成为骑士出人头地,被名扬四海的圣骑士老师赐姓,成为真正的名门贵族,这种小事情还用考虑吗?你完全可以给你的家人和斐莉丝的家人在伽尔撒建一栋大宅子,你想带他们去哪里都可以!是的,贵族就是这么厉害!到时候你可比维里安男爵有权势多了!蠢货,这种事情真的还需要犹豫吗?”

“对哦!”弥斯一拍脑袋,突然觉得老萨瑞说的话在理;但他想了一下,又说道:“也就是说,我无论如何都得离开梅耶撒吗?不管怎么样,总会和斐莉丝分开的吗?”

“你想在这个弹丸大小的破镇子待上一辈子吗?”老萨瑞反问道。

“当然不想!但......只有这个办法吗......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那种......两全其美的办法?”

老萨瑞拿起酒杯,又在他的头上狠狠地敲了一下。

“你这臭小子,在想什么呢?想要做什么事情就去做啊!想要追逐什么梦想就去追逐啊!想这么多干什么?你难道要等到老成我这个样子了再来后悔吗?这世界上可没卖后悔药啊!连这点抉择都做不了,那你还想成什么骑士,保护什么人啊?我这个开破酒馆的都比你小子有觉悟!给我振作起来!”

“是!我明白了!”借着这番话,弥斯终于得以真正了解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他学着那天莱格尼斯大人的样子,行了一个端端正正的骑士礼,“我会证明给你们看的!我会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然后我会把爸妈、艾思、斐莉丝和她妈妈,噢,还有丹斯和费伊,通通接到伽尔撒去,住在漂亮的大宅子里!”

“这才像样,”老萨瑞把酒杯推到弥斯面前,里面已经盛满了香气四溢的苏雯娜酒,而且一滴都没有洒出来,“这才是梅耶撒的小英雄该有的样子。”

*

**

次日,午后。

纵然是极北之地,梅耶撒的夏日还是颇为灿烂的。明媚的阳光尽管被浮云半掩起,却还是播撒下金色的光明,笼罩着草场的大半部分;谢宁·莱格尼斯大人,风暴骑士团的圣座,并着另外两位骑士已经乘上了马,披戴好重铠和罩袍。在晴日之下,他们那被保养得光亮如新的华丽铠甲,反射出来的光也异常刺眼。

侍从为莱格尼斯大人递过组成他铠甲的最后一部分——那是一副兰泽式(Ranzer-elsh)重盔,面甲的中央镶嵌着金边白色鸢尾十字,十字的横轴中央露出狭长的眼缝,并在十字双轴的交错处挖空出一个圣三角的形状——这是费兰铎圣教中最古老也最具代表性的符号,由一个代表万军之主的正圆、一道代表天堂的花体横线,以及一个代表群山环绕的皇都伽尔撒的等腰三角形,自上而下依次连接而构成。

在费兰铎教的教义中,主是不能被任何凡人偶像的形象代表的;对他们来说,用雕塑来具现主的存在是一种亵渎。因此上古时代的第一位费兰铎卡大主教,亦与伽尔王并列三巨头之一的冈萨尔,创立了这个宗教符号,并以此来代表大能的主。在家族纹章中加入圣三角图案的贵族世家,无疑都是万军之主最虔诚的服侍者。

莱格尼斯戴上了头盔,并在侍从的帮助下连上其下部与肩甲的接扣。完成了整副铠甲的披挂之后,莱格尼斯点了点头,示意那位忠诚的侍从退下,并搬开马腹旁用以垫脚的木阶。他轻拉缰绳,他身形优美且久经战阵的白色战马“圣恩”便发出嘶鸣,扬起前蹄——精神抖擞的它已经随时准备作战。

老骑士合上面甲,他的声音在头盔的作用下变得低沉,“准备好了吗?”

“我早就等不及了,看在主的份上!”被一身乌黑色重甲全副武装的怒勒·祖尔萨宁早就准备就绪,只等莱格尼斯圣座的命令了。健壮的怒潮就像他的主人一样,焦急地在莱格尼斯的面前来回踱步。

穿着一身华丽的乌格林式(Volgrim-elsh)轻甲,铠甲上银色的褶皱间遍绘着金边血玫瑰,甚至连面甲的边上都缀满了花哨的血色玫瑰叶。花语泽文像平常一样淡淡地对自己的老师点了点头;他那匹浅金色毛皮的骏马“晨风”也沉默着,冷静地等待着命令。

“那就出发吧。”莱格尼斯终于下达了命令。

三位圣骑士乘着马,踏进了这片被称为幽暗丛林的领域。

*

三匹战马的影子在轻泻出微光的林间快速穿梭。高大茂密的枝叶风一般掠过头顶,马蹄之下飞扬起落叶和草絮;迷宫一般凹凸不平的大树根须贪婪地为了争求水分而延展开,铺满了丛林的地面,上面长着会使人跌倒的青苔和菌类;还有一些低矮的藤蔓植物,肆无忌惮地生长在树干与树干之间。

从高处的树枝间滤下来的光点洒下来,依序割过每一位骑士闪亮的铠甲,在视野中瞬间被拉长成彗星一般的光尾。

以这样的速度在这种地形复杂的地方奔跑,无疑是在自杀。马蹄一旦被藤蔓或是树根绊倒,披覆着重铠的整个身体就会被远远地抛出去,不说头破血流、粉身碎骨,起码会断好几根骨头。

但这些对于神圣帝国最出色的骑手们可不适用。

马蹄依序踏过根须交错处较为平整的地面,就像在跳房子——几乎每一个落脚点都是精心计算过一般精确,但如果考虑到他们是第一次涉足这片丛林,这个说法其实根本站不住脚。倒不如说是凭借过人的反应速度,以及对自己的伙伴精准的控制——当然更重要的是与自己的战马经年出入战场的默契所致。不仅如此,他们眼角的余光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保有着对自己队友的视野,以保证随时能够相互支援。

这就是风暴骑士团,帝国的翘楚。

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莱格尼斯终于放慢了马步,抬手示意;两位战友也没有丝毫迟疑,一看见莱格尼斯的手势便拉缰驻马,然后用轻缓的步伐跟在他的身后。

“我猜我们已经足够深入,足够与那家伙来一次危险的偶遇了。”莱格尼斯的声音从面甲里传出来,“注意周遭的动静。”

说着,他从马背上拣出一个铁环,顺势拉扯,便从马背一侧的轮轴上牵引出一根铁链,朝祖尔萨宁的方向丢过去。按照莱格尼斯的计划,用链条把三位骑士连接起来,他期望这样的方法能够阻止敌人以干扰马匹或是幻象的方法使他们相互分离,逐个击破的战术。当然,链条必须由三位圣骑士的手亲自控制,如果固定在马背上的话,一旦马匹受到惊扰往不同的方向奔跑,铁链的束缚会让他们即刻陷入混乱。

祖尔萨宁接过链条,也从他的马背上找出铁链的环头,想要抛给泽文。但泽文举了个手势,示意他停一会儿。

“怎么回事,泽文?”祖尔萨宁不耐烦地问道。

泽文没有说话,只是比了个手势,示意他闭上嘴,随即用左手掏出那把簧轮手枪,瞄准左侧的草丛。在树干和杂草的遮挡下,那个方向的视野相当差。作为帝国骑士的标准配置,五连发簧轮手枪尽管杀伤力欠缺,而且机件和精密钟表一般复杂,难于装填,但相比于弓箭,上好膛的簧轮枪还是有着操作方便的优势,可以在重骑士冲锋的时候补充远程火力压制。

当然大多数骑士在战时都不会有闲工夫去装填;所以他们也都不会携带备用弹药。这种造价也和精密钟表一样昂贵的武器居然只是种一次性武器,所以在骑士中也只有地位较高或是出身名门的世袭贵族会携带它。像钟表一样,比起它的本来用途,簧轮枪倒更像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和一种艺术品。

很显然,对于出身于名满帝国的权贵之家,“花语”兰吉尔家族的雷·兰吉尔·泽文也是如此。鲜有人不知道他的父亲就是过去费兰多卡萨公国的辖理者兰吉尔公爵,而兰吉尔公爵逝世后,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便被他的弟弟德雷希·兰吉尔(Dracy Rangel)所取代。他的簧轮枪上盘绕着带刺的金边血色玫瑰图案,那样的精致工艺可不是一般的军械师或是钟表匠可以做得出来的。

但泽文没有射击那堆草丛。

*

在怒勒·祖尔萨宁听到那轻微响动声的瞬间,泽文就已经拉转了马头,朝相反的方向开了一枪,击中了那头潜伏着的野兽。

白虎从树枝和阴影的遮挡中现出身来——尽管被称为白虎,栖居于帝国北方林地的这种虎类除了块头稍大,在这个季节与帝国南方的老虎的区别并不明显,只有腹部的毛皮是白色的;只有到北方深冬,野兽换毛的时候,它们才会变成浑身尽白的白虎模样。

白虎尽管负了伤,但由于无法瞥见它躲藏的位置,因此泽文的射击也没能击中要害。被激怒的野兽以惊人的速度一跃而起,朝泽文的方向扑过去。

不过这位圣骑士的脸上当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惧色。

当然,他手上的活计也没有丝毫停滞。左手收枪,右手拔剑;手半剑出鞘的瞬间,一股金色的火焰已经裹上他的全身——不,不仅是他的全身,甚至连他的战马也笼罩在了金色的光焰之中。

“金色,是主恩泽的颜色。”——《圣约》如是写道。

“圣约”不仅仅是一本书名而已——它代表的是主与凡人订立的约,主赐给凡人无可比拟的神力;而凡人作为交换,则以主的名义征服这片大地,将费兰铎教的信仰遍及这片莫莱希尔大陆的所有角落。

猛虎的利爪几乎触到了泽文的铠甲,像触到平静的水面一般激起了涟漪。金色的圣焰在那个瞬间凝聚成琉璃一般光滑平整的屏障,顺着泽文铠甲的曲线平铺开;赤金色的流光自受到冲击的一点泛出波纹,隐隐映出蜂巢一般由金色的正六边形相接所构成的图样。

与此同时,泽文的利剑已经深割进了这头不幸野兽的腹部。

两坨曾经是组成白虎身体的一部分,而如今已经死气沉沉的烂肉滚落在泽文的爱骑“晨风”的身体两侧,切割处还微微闪烁着火星。喷溅出来的鲜血浇了怒勒一头,在他的黑色铠甲表面染上了暗红色的花瓣——而泽文的板甲上却滴血不沾,光洁如新。

“真受不了你这虚荣的小子......只是对付野兽而已,还要用‘天使之手’未免太夸张了吧?!”祖尔萨宁没好气地说,一边把铁链甩给他。

泽文抬手逮住铁环,语气依然平静如初,“只是因为清理血污太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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