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还在忘川水边等着她,年年月月,岁岁朝朝,她不会用一段永恒的仙命来换他的等待,什么也不能让她换。
“我的身体还需要休整几年方能恢复,千乔,这两枚丹丸我今日正式传给你。我希望……你这一生也不会有机会用到它。”
陆千乔低头笑了笑,将两枚丸药收进怀内:“我扶你起来。”
郦朝央所中咒法极其狠毒霸道,加上又在药汁里泡了快半年,再强悍的身体也禁不住这种折腾,一两年之内只怕是恢复不了昔日完美战鬼的风采。大僧侣应当是算过这点的吧?虽然没真正杀了她,但也等于把她拖住几年,给有狐一族喘息的机会,或者说,给两个族群各自冷静的机会。
郦氏一族的人得知郦朝央醒了,自是一番欢天喜地,其他大族的战鬼也各有喜悦庆幸,将近来族里的肃杀之气冲淡不少。
匆匆将身上粘腻的药汁洗干净,郦朝央疲惫之极,很快又沉沉睡去。
月亮爬上天顶,陆千乔坐在床边,一手搭在母亲的手腕上,随时注意她的脉息,另一手不由自主摸向怀内,将那根包得好好的紫晶簪子取出来。
明天就是五月初三,他只怕是回不去了,这根簪子……注定无法在她生辰那天戴在她头上。
……
将军有些郁闷,还有些愧疚。
“叫郦闫送去皇陵。”
榻上的郦朝央忽然开口,倒让他微微一惊。
她闭着眼,神情平静,又道:“族里近来杀气甚重,不要叫那姑娘来。东西让郦闫送。”
陆千乔犹豫了一瞬:“母亲……”
“我不会阻止你什么,可是人在战场,心中还左右顾虑,必会被人钻了空子。千乔,我要你给我族五年的时间,至少等我恢复后,再回去。”
他沉默了。
“如果思念她,那就尽你所有的能力,把有狐一族的事情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没有后顾之忧,这才是男人。”
依然沉默。
“那个姑娘,会等着你。”
是的,辛湄会等着他,他心里很明白。五年也好,十年也好,如果是她,一定二话不说坚定地等下去,等他回家。
他不是一个好丈夫,总是让她等。
可是,辛湄,我一定会回家。
这世间,唯有你的所在,才是我的家。
四年后,五月初三——
又是一个五月初三,辛湄和平常一样,天还没亮就起了,从厨房捏一颗昨晚蒸下的肉包子,一边烫得直吹气,一边爬上山坡例行眺望远方。
如果陆千乔要回来,必然会走这条路,今天是她二十一岁生辰,他大概能回来吧?再不回来,她就真成老太婆了。
前天郦闵过来给她送信外加送礼物——陆千乔每个月都会给她写信,还会附上一件礼物,有时是珍珠的耳坠,有时是海边贝壳串起的项链。记得有一次他不知杀了什么妖兽,听人说那种妖兽的肝脏吃了大有好处,硬是让郦闫两手捧着,血淋淋又千里迢迢给她送过来。
结果那付肝脏在煮熟的过程中,散发出冲天的臭气,熏得皇陵里一群妖怪叫苦不迭,连郦闫都脸色发白地捂住鼻子,死也不肯吃。她勉为其难吃了一口,算是给陆千乔一个面子,剩下的挖个洞全埋了。
前天郦闵送来的是一件粉色的罗裙,上面绣满了桃花,据说料子是什么千年难得一见的青蚕丝,除了轻薄华美之外,还会散发香气。
他说:“少爷交代了,趁着春光,穿上新衣,指不定他哪天就回来了。”
辛湄皱眉:“什么叫指不定哪天就回来?”
“这个我怎么知道,等少爷回来,你自己问他。”
这可恶的男人,四年前她十七岁生辰,在山坡上干等他一天,他都没来,只叫郦闫送了根簪子,外加一封信,信上的措辞也生硬死板:【等我,五年内必回。】
他就那么笃定她会等着?眼下过去四年了,他又玩这招扑朔迷离,指不定哪天就回来?
“哦,那你回去替我告诉他,再不回来,指不定哪天我就找小白脸了。”
郦闵完全不为所动:“皇陵里都是妖怪,没有小白脸。”
辛湄有些怒:“郦闫算是小白脸吧?!下次叫他来!”
郦闵依然很冷静:“他最近来不了,二十五岁变身劫到了。”
这些年战鬼一族里年轻人们纷纷遭遇变身劫,前年是郦闵,他顺利过去了,虽然没像郦朝央那样变成完美战鬼,但身为纯血而度过变身劫的战鬼,可谓是一支强劲的战力。今年轮到郦闫,他也是纯血,估计变身问题不大。
似乎正是因为近期不停有新晋战力加入,南边的有狐一族终于顶不住,撤离了居住数代的老本家,隐藏躲避战鬼们的追击。听说前段时间还有人写了求和信,不知是真是假。看郦闵郦闫他们的态度,不再像之前那么紧张,估计这两族的争端也快结束了。
“对了,少爷还有生辰的礼物给你。”
郦闵面无表情地把背后包裹里装着的一只半人高的木盒放在地上,打开,里面是两只栩栩如生的人偶。一只披着甲胄,腰佩长鞭,威风凛凛。一只绾发罗裙,婉转如笑,手里还端着个豆腐雕的小人。
“哎……”辛湄震惊了。
这两只人偶……不就是她和陆千乔的缩小版么!眉毛眼睛鼻子……甚至连她那种笑嘻嘻什么也不在乎的神态都一模一样!
“少爷说,这叫……这叫……”
郦闵皱着眉头,很不耐烦说这些肉麻话。
“这叫‘佳偶天成’。”
他的心在滴血,那个在战场上英明神武冷酷无情的少爷,你怎么能随口就说出这么肉麻这么暧昧的话!
辛湄把两只人偶抱起来,看看这个,再亲亲那个,笑得合不拢嘴,完全把方才要找小白脸的话丢到九霄云外了。
“那你替我告诉他,就说——陆千乔,我想你想得好痛苦好痛苦,我的心每天都在下雨,只有你回来,我的心才会充满阳光……”
“停!”
郦闵忍无可忍,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
“五个字以内的。”
“哦,那告诉他,早点回家。”
……
不知道郦闵有没有把这句话带到,辛湄照例在山坡上等了一个时辰,人影没见着半个,倒是殉葬坑那些厉鬼见到好几个。
辰时过一刻,辛雄在山坡下冲她挥手:“小湄,来吃饭了!”
他两年前就把辛邪庄的生意交给几位徒弟,自己带着夫人的灵位搬来皇陵和女儿一起住,颐养天年,闲来无事,便教桃果果和他弟弟认字,帮斯兰种种菜,和赵官人探讨一下他的戏折子要怎么写才能引人入胜。
不过辛湄觉着他最厉害的一点是,成天拉着映莲姑娘劝导人生道理,舌灿莲花,没理说成有理,居然把她说得考虑要嫁给北边那只成天来求婚的熊叔叔了。
关于这个,辛雄很得意:“姑爷怎么说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一个美貌女妖成日暗恋来暗恋去的,保不准要出什么事。乖宝你只管放心,爹帮你解决这些!”
她爹真是个神奇的存在,活了二十一年,辛湄越发肯定这一点。
“姑爷今年还是赶不上你的生辰?”
吃饭的时候,辛雄随口问了一句。
辛湄皱着眉头:“不知道,不过也不是第一次,无所谓了。”
辛雄想了想:“乖宝,吃完饭,咱们给你娘上一炷香吧?”
辛雄搬来皇陵之后,归花厅北面一个堆放杂物的房间就被他收拾成了摆放香炉灵位的小祠堂,每日清水鲜花一炷香,辛雄从没停过。
点了两支香,两人站在灵位前默念片刻,他突然开口:“你娘是个修仙门派的弟子,行侠仗义,四海为家,厉害的很。”
辛湄一愣,虽然老爹时常在她面前说起娘怎么好怎么温柔,但从未说过她是做什么的。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娘就是个普通姑娘。
“我们婚后,她也经常不能在家里,师门常有命令,她一去,短的有几个月,长的有几年。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回来,每天只好在大门前点两只灯。绿水镇穷得很,夜里没人会在自家屋前点灯,不过你想,一片黑漆漆的,门前那两只灯就很显眼了。你娘看见灯,就不会认错路,就晓得我在家里等她。”
辛湄眨眨眼睛,转身欲走:“那我到皇陵外点灯去。”
“不是这个意思。”
辛雄赶紧拉住她,擦了擦汗,他这个女儿,沟通起来真费劲。
“两个人相处,总是要互相迁就一些的。你们都还年轻,姑爷又那么厉害,你娘若是像姑爷那么厉害,不要说四年,十四年我也会等。可惜她生你之前受了伤,你生下来,她却熬不过几月。但我和她婚后那么久,都过得很开心,没什么遗憾留下来,所以你也不要总是想着姑爷怎么还不回来,这样把自己的好日子都想没了。他的家在这里,他肯定也是想早点回来的。你不要怪他。”
辛湄想了一会儿,点点头:“我要是怪他,都不会等着了。”
辛雄得意地摸了摸胡须:“我家乖宝,已经是天下第二的好女人了。”
“怎么不是天下第一?”
“废话,第一是你娘。”
上完香,赵官人把辛雄给拉走了,这些年怨偶天成的下部改了又改,始终没能改完。辛湄说要符合事实,辛雄说不喜欢狗血老梗,桃果果说想看打架,映莲要看发人深省的人生道理,斯兰说……他说,让那些无聊的人偶戏去死吧。
赵官人很为难,这些天只好拉着辛雄一起探讨后面的剧情,其实,整个皇陵里愿意跟他探讨剧情的也就只剩辛雄了。
眼看两个老人家走远,辛湄伸个懒腰,继续爬山坡。
丁香花开了,樱花杏花还没有谢,到处都绚丽多彩,温暖安详。
这是一个美丽的春季。
辛湄在山坡上唱起小调,心爱滴哥哥哟,你怎么还不来,我等你等到花都快谢鸟。
荒腔走板的歌声飞了老远,惊飞无数小鸟。
陆千乔缓缓前行的脚步停住了,他听见了那阵令人抓狂的歌声,眼看小麻雀们被吓得从枝头扑簌簌跌落,他却只想笑。
四年了,他离开皇陵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这段时间已足够令他对这个永远绿意盎然的家乡感到至上的怀念。是的,怀念。战鬼一族的天性令他喜好追逐硝烟与血腥,这四年与族人满天下寻找有狐一族的踪迹,一次又一次摧毁他们的据守地,胜利固然让他们欣喜若狂,可是夜深人静陡升的那股寂寥,也唯有自己品尝。
他也曾率领几百族人,踏破夜色突围有狐一族的包围线,在撒满鲜血的山顶策马停驻,欣赏天边狂肆怒放的晚霞,那血一般美丽的颜色,就像皇陵神道旁如火如荼的花海,春风中的花海甚至是闪闪发光的。
他也曾在彻骨寒冷的雪夜独身一人潜入敌军内营,无声无息切割下敌派战方长老的头颅,静静望着雪地上划过一缕血红的线。莽莽雪野一线红,总会让他想起终日盛开的杏花林,夕阳的余晖中,花朵与天际的相连处,便是隐隐约约的一线之红。
他还曾受过伤,流过血,伴随四处征战的不光是恣意,更多的是绝望。那种时候他便时常想起崖边相会,这世上只有一个姑娘会为了他千里迢迢、不顾一切,在寒风凛冽的月夜,一遍遍叫他的名字。他这一生也不会忘记,那时她脸上因寒冷而冻出的嫣红,她手里将军大人的人偶,她身上单薄的衣裳烈烈作响。
再也不会有人像这样爱他,他也再不可能这样去依赖爱恋其他人。
四年间,他利用空闲时间又做了两只人偶,一只是他自己,一只是她,托郦闵送给远在皇陵的她。人偶的名字叫“佳偶天成”,除此之外,多余的话他没有说,相信她一定会懂。
她一定能懂,天成的佳偶都是在一起的,他很快就要与她团聚,从此再也不分开。
沾满泥土的靴子踏过柔软的草地,小山坡近在眼前,辛湄的歌已经唱到第四遍,她整个人没什么形象地躺在草地上,脖子仰得很高,像一只在晒太阳的猫。
四年了,她还是那样悠闲自在,似乎没怎么变,可是仿佛又变了很多。
他那颗狂澜般波涛四涌的心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陆千乔抱着胳膊在坡下看她,她长高了,眉宇间的稚气也少了许多,穿着他送的新衣裳,像个花间仙子。低头再看看自己,满身尘土,连日的赶路让他衣服都看不出什么颜色了。他自嘲地一笑,随意掸掸下摆,很快便发觉这么做一点用也没有,索性放轻脚步,不要惊动了她,无声无息地靠近。
脏兮兮的靴子停在她身边,他缓缓坐下去,轻轻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我回来了,别再唱。”
再唱下去,这一片树林里的小鸟从此就不敢安家了。
辛湄腾一下坐起来,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又警惕又狂喜地瞪着身旁风尘仆仆的男人。他一红一黑的两只眼一如既往的深邃专注,静静凝视着她。
“陆千乔!”她大叫,一把揪住他的脸皮,左右拉。
是他吧?没错吧?
他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拉住她的脸皮,学她揪了一下:“辛湄。”
下一刻,她便扑进他沾满尘土的怀里,他张开手,紧紧抱住她。
她心爱的人终于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