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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三分春色,两分愁,更一分风雨

花梨铜像包角炕桌上两杯清茶散着淡淡的郁香,几片暗绿轻薄的叶片在水上荡漾。

修薇端坐炕沿,略施粉黛,钟灵清秀的面容间隐隐有些疲累之意。

想来昨夜无眠的人也不止我一人。

修薇思量片刻道:“先前太子爷怕妹妹忧心,是以对妹妹隐瞒了。现下此事怕是再无转圜余地,就由我给妹妹说了吧。”

我心下忐忑,脸上淡定:“所谓何事,姐姐尽管开口。”

“妹妹有所不知,苍穹千年祖训,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回凡人。爷这次冒的是天下之大不韪。金殿之上,群臣反对,爷他,他竟然拔出玄铁剑直指太史令。”

卓炀,卿当何以为报?!我心中一叹:“太子没事吧?”

修薇对我安慰地一笑:“无碍。王上也同意妹妹留于太子府,只是……”

“姐姐但说无妨。”

“只是妹妹来自凡间花柳之地,所以不得给以封号。”

就是说自此以后我便只能无名无分地待在太子府内,成为人们背后议论的话题了。

修薇见我面上不悦,开解道:“封号只是称呼上的事,妹妹放心,这太子府内绝无一人因此轻视于你。”

于是,尘埃落定。我被称为汶夫人,偏居于府内一处独立院阁中,名字是卓炀用浸了他掌中血的玄铁剑刻上的,水汶阁。小四合院的院围式布局,一间正屋两间厢房,后有耳房下人房,有向街道开的外门和院中山水景观。给了丫鬟四名婆子两名,院外四名侍卫轮流值夜。布匹绸缎琉璃玉器也赏下不少。

所幸,二百年的等待没有白费,我终于还是回来了,也为自己谋得了一处容身之所。

京城,临月楼。

临月楼位处京城心腹、商铺繁华地带,以菜品精致味美享誉京师。建筑为木构两层楼,悬山顶,斗拱突于檐下雕刻精细,二层外挑阳台,以木柱支于地面,因通风便于观景为客人喜爱之地。

“我们坐那儿。”我手指二层阳台对卓炀说。

卓炀皱眉,显然不喜此处外露于街面。

店小二一脸堆笑:“这位爷好眼力,那可是小店最抢手的座位,近可观两街的热闹,远可看京师景色,瞧爷今儿来得早,这座还没人。爷,里面请喽。”

我赶紧摇晃着纸扇一屁股坐下,生怕卓炀反悔。

许是觉得因名分的事亏欠于我,卓炀今天一大早便说带我去吃京城的好菜。为避人耳目,便让我换上男装。

刚品了口毛尖,街上便传来一阵喧闹。一队侍卫在前驱赶百姓,街边顿时鸡飞狗跳。其后四名轿夫抬一顶官轿,后跟四名侍卫。一干人等俱是白麻丧服,看来是去奔丧。

“这是哪家的丧事?”我问。

“客官不是本地人吧,”店小二道,“是文渊阁学士、状元爷原敬轩。”

“状元死了?”我惊讶。

卓炀白了我一眼,低声道:“他的发妻。”

店小二笑道:“爷说得是。说来也该是轰动京城的一件大事,偏巧赶上太子为一凡女大闹金殿,沸沸扬扬的。这事便淡了下来。”

卓炀脸色一黯。

我赶紧错开话题:“小二哥倒是说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状元爷三年前娶王尚书家的大女儿做了正室,这女人可是够泼辣的,平日里张扬跋扈,状元爷一个大老爷们三年才敢娶一个侧室,李员外家的千金李清,这倒好,王氏打翻了醋坛子,变本加厉地虐待李清。要说这做人就得留有余地,李清这苦日子终是忍不下去了,半夜里把原王氏杀了。”

我闻言,从清蒸鲈鱼间抬起头来:“杀人了?”

“可不是吗。被发现时都断气半天了,尸体都是凉的。”

“没当场抓住凶手,那怎么知道是李清?”

“嗯,这个……”小儿为难地挠挠头,“这个还真没个人说,小的也不知道。二位爷慢用。”

我殷勤地给卓炀倒了杯桂花酿,往他碗里拼命地夹菜。

他半是恼怒半是好笑地瞪我:“行了,你消停会儿就告诉你。”

我立刻停手。

“死者衣服上有一个血脚印,是女人绣花鞋印。”

“这状元府就李清一个女人?”

“在院内井底搜出血衣和凶器匕首,衣服是李清最常穿的。”

“那也证明不了是她干的。”我白了卓炀一眼。

“她的近身丫鬟证明案发时间她不在房间。”

“那她是怎么令死者死得无声无息呢?”

卓炀喝干桂花酿,颇为赞许地看我:“这是重点,死者身中迷药,无色无味,只有资深的大夫才能配得出来,而她恰恰精通医术,且有充足的杀人动机。”

桂花酿酒香清淡,和着金丝糕的糯米香味飘香萦绕。发丧的队伍已经走过,只留地上尘土飞扬。街边的商贩骂骂咧咧地重新开始规整摊位,片刻之后便热闹如初。

似乎一切的证据都指向李清,可是心里有个细小的声音告诉我,是不是表面的证据过于刚刚好了。

“怎么处置李清?”我问。

“地下城。”

卓炀平淡的陈述性回答在我耳中轰鸣。地下城、侧室、精通医术,看似确凿的指证,似乎老天总是喜欢开相似的玩笑,把本已飘零无助的女人推向更悲苦的境地。命运的轮回又带来了相同的信息,相同的处境,于是,我愿意相信这其中也存在着同样的莫须有。用迷药迷晕死者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的,那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多足以指证自己的证据,我不相信精习医术的女人会如此粗心。

我说:“你是不是应该去拜祭下死者,也好显出朝廷对臣子的关怀?”

卓炀挑眉:“带你去?”

我一甩衣袖,嗔道:“不带算了,让我在太子府里憋闷死。”

在卓炀一脸无奈的苦笑中,我看到了妥协。

学士府。大门外立棵杉篙,上涂白粉,下人男左女右依次立好,幡杆杆顶装一纸糊的“童子骑仙鹤”。众人皆是丧服,面色黯沉。

许是来人太多,下人手忙脚乱。卓炀携我径自入内。

堂屋正中挂白底黑字“奠”,下设灵堂,灵前安放一张桌子,悬挂白桌衣,桌上摆着供品、香炉、烛台和长明灯等。

“下官拜见太子殿下,不知殿下驾临,有失远迎,望太子恕罪。”一白须老者身着白麻丧服,带扎肚子,面上略带伤感。旁站一位青年男人,着同样丧服,面容憔悴,下巴上满是胡茬儿,但不可否认他是英俊的。

“尚书、状元请起。”

一干官员见是卓炀纷纷围过来,王尚书拉着卓炀诉苦。

见卓炀一时无法脱身,我便冲他眨眨眼,自己转出灵堂四处逛逛。

穿过拱门进入后院,来到一间大屋,应该是王氏生前所居,此时用来停放尸体。一屋浓重的熏香气味,黑色幡布条自顶棚悬下,窗户被自内封死,加上长明灯的昏暗灯光,室内透着恐怖的压抑。

棺木停放在屋内中央,未盖棺盖。见屋内没人,我大胆地走近,死者衣着端正、妆容精致地躺在棺内,颈部没有勒痕,神情平静安详,应该是死于睡梦之中。我把五指插入她的头发内,头盖骨也完好无碎裂,只是头发内有一片细小的硬物,借着灯光我看清那是一块断裂的指甲,涂了大红色的花汁,而死者的指甲是玫瑰红的。

“你是谁?”略带颤抖的声音响起。一丫鬟发式的女人站在屋内,脚下是烧纸钱的火盆,应该是守灵的丫鬟,刚才幡布遮挡加上屋内昏暗,所以我没有发现她。

我扬起善意的微笑,彬彬有礼道:“叨扰姑娘了,在下本是出来方便的,无奈府上太大没寻到茅厕,见此处开着门便想或许有人可以给在下指个路。”

女人防备的表情有些松懈:“公子随我来,我指给你。”

我真诚道:“劳烦姑娘了。”

“举手之劳,穿过前面的院子右转便是茅厕。”

“姑娘还请节哀。”

女人颇为动容地看着我,当然此刻我是一位相貌出众的翩翩佳公子。

所处之地恰能望见旁边一处相邻院落内的庭院布置,假山辅以亭榭流水,遍植绿草,眼所及处一片绿意。可是,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告诉自己忽略了什么。

我漫不经心地问:“敢问姑娘,那处庭院中为什么不种花卉,只有绿草?”

女人脸上浮现愤怒的表情,嗤之以鼻:“那是杀人凶手住的地方,那贱人对花敏感,所以没有种花。夫人生前可不吃她这一套,有一次硬逼她喝下花茶,让她半个月没下得了床。”说到这她也察觉到自己失言,赶忙住口。

我适时地告辞。

回到前厅,见卓炀面色不善地立在门边,我赶紧上前拉住他的胳膊道:“我们回家。”

李清既然对花粉过敏,自然不会涂花汁的指甲,那死者发内的指甲是谁的?直觉告诉我重重伪真相后隐着一个女人,涂蔻丹红指甲的女人。而不是李清,此刻身处地下城怀着满腹冤屈的女人。

我知道她的冤屈,而她知道过去这二十年间我所缺失的发生在苍穹的点点滴滴,我需要心无二意的帮手,她需要一次重生机会,我们恰好又各自需要的东西。

我要救她性命,但不是还她清白,至少在我看来她已经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无辜了。

地下城,令每个人毛骨悚然的名字,只有罪孽深重的重刑犯才会被关进地下城,从此生不如死,因为那是一个不容许人拥有灵魂的地方。掌管地下城和犯人生杀大权的人就是赤色判官昊殇。

我需要一名帮手,只有身处地下城死过一次的人才会值得信任,但是除了昊殇谁也不能从地下城带走活人。

所以,要救李清,唯有昊殇可以相帮,而我恰好知道他的秘密,不能对人言的秘密,只因为许多许多年前的我们曾经相识。

三个月的太子府生活平静而安稳,春日已过,眼下炎炎夏日正是百花争奇斗艳之时,明亮的艳阳照得一院紫阳花分外明媚娇鲜。

正午,烈日当头,空气中弥漫着蒸腾的热气。卓炀知我怕热,特地命人在园中建造冰池,每日补给北寒之地的冰块。各式冰镇汤水果品也是不断。可我依然耐不住,整夜整夜地枯坐在冰池旁,汗流浃背。莫非这是体内的罡天正气作祟,以当日瑭姻的武功修为根本驾驭不了如此博大精深的武功,这二百年来我也只是勉强参悟使用,以前运功激烈时也是气血翻腾得厉害,却不曾像如今热气积聚体内无法排出。

昊殇走进来时,我恰巧从冰镇酸梅汤中抬首,口中是残留的丝丝香甜,嘴角依稀有琥珀色的汤汁,一滴汗珠从额头滑落,沿鼻翼顺势而下,几缕发丝被汗水黏在额头,甚是狼狈不雅,我急忙扯来汗巾擦拭。

昊殇不窘不惊,脸上挂着笑意,眼神却深沉冰冷,绝无半点愉快。他的五官如雕刻般出众,不似卓炀的桀骜张狂,他深沉宁静,温润美玉般的洁然,一袭月白色长衫干净得仿佛不沾染尘世。那样安然的神情,好似旷古山间涓涓流淌的山泉,清澈见底。侧耳细听,谷间微风阵阵时而拂面,却是似有似无,似是怕惊了这一番美景。在烈日肆无忌惮的烘烤下,昊殇却让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天山,白雪皑皑,冰雕雪砌中淌着一条山泉,如玉带横贯山间,绵延千里,那是一种在天地洪荒的动荡中独立于世的安然自若,我那原本在体内跳动的燥热顿时平息不少。

昊殇,竟是这样的人。只是他眸中彻骨的冰冷提醒着我他的狠厉作风。

“不知夫人叫昊殇来所为何事?”

我望过去,正对上他宁静冰冷的眼神:“大人当日救了泫汶一命,泫汶理应拜谢大人的。”

他依然警惕地看着我,显然不相信我所言:“职责所在,夫人不必过于介怀,夫人还有事吗?”

“泫汶要去地下城,烦请大人带路。”我索性开门见山。

“此地并非夫人可去。”他并没有对我无理且不合情理的要求显示出多大的惊讶。

我微笑,意料之中。年少得志执掌生死大权的赤色判官岂是泛泛之辈,怎会听我一介女流的调遣。他颇有传奇色彩的前半生,即便是胆子最大的丫鬟给我讲述时也是一脸惧怕。

那一年天灾大旱,粮食短缺。整个皇宫节衣缩食,也只是三餐温饱。民间百姓更是饥肠辘辘,食不果腹。王上下令开仓放粮,但存粮却所剩无几,再加上地方官员中饱私囊,整个王朝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我中原富庶之地尚且如此,西北蛮荒贫瘠之地更是面临灭族的威胁。于是死亡激发了孤勇,近百年安守西北一隅的蛮人大举南下入侵,他们本就是马背上生活的斗士,每日都在草原上追逐驰骋与自然搏斗。而我朝百万的金戈铁骑早在盛世太平的繁荣中刀弯驽钝了,又是天灾人祸军需不足,事出突然毫无准备。故胜负已料,可是难料的是蛮人血腥的屠城,每每提及这段历史,人们总是咬牙切齿。蛮人每攻下一座城便杀光城中所有生命,把尸体检查洗净,把肉砍下,用我们腌制猪肉的方法把人肉处理保存,以备日后食用,想必是怕极了那段饥饿的日子。那以后,举国上下的年夜饭桌上再也没有腌制的猪肉。

那是一个国家的耻辱,如果说这一年还有什么是值得纪念的,便是成就了少年英雄,今日执掌刑罚的判官昊殇。他以一种惨烈的方式祭奠着那些无辜的、尸首无存的平民百姓。

在一座边防重城就要失守的时候,出现了一位疾驰而来的少年,少年面容宁静,长发及腰,胯下坐骑不是骏马,而是一头皮毛油亮的青狼。少年仰天长啸,是天地震动的狼嚎,群狼呼应。少年策动群狼,以近身肉搏的方式歼灭蛮人先头部队,蛮人近一万人无一幸免。守城的将领只听见少年说过一句话,是平静地对狼说的。

那个面容温和如玉、清新如泉的少年,面色平静地对狼群说:“尸体不留,吃不下就撕烂他们。”

那一役不仅重挫敌军,更加振奋人心,让人们同仇敌忾。昊殇则成为争相传颂的传奇英雄,被封为将军,率十万大军迎战蛮人,那真是一呼百应的胜景。昊殇不仅仅能够驱策群狼,更是将相之才,仅一个月便击败了来势汹汹的虎狼之师。本是可以封侯拜相的功绩,可是昊殇不尊圣旨,不顾众将反对,率一千精兵深入西北,夷平了蛮夷部落,痛下杀手,所到之处未留活口,直把蛮夷逼入茫茫戈壁。朝中争议连连,反对的说昊殇野性难驯,杀戮太重,残暴不仁令生灵涂炭,抗旨不遵,目无法纪……也有维护的,说昊殇救国于危难,人民于水火,且有旷世之才,民心所向……争持不下时,当朝太子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做了决定,他说:“既然野性难驯、目无法纪,不如就让他掌管刑罚,做地下城的赤色判官。”

众人震惊,还是少年的太子卓炀所表现出的性情已经是喜怒难料,其实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他掩护自己的一种方法,别人料不到摸不透你的性情,你才是安全的。于是刑罚的生死大权就如此轻易地给了一个刚刚血腥屠族的在狼群中长大的少年。当然昊殇后来的表现极为出色,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回报了卓炀的知遇之恩。

我想,卓炀骨子里是欣赏昊殇的狠绝的,他的血液里也流着嗜杀的暴虐,如若换作他大概也会不留活口,以祭他的子民。当日在朱家寿筵,他也是眉目不动地横尸满屋。虽然他从没表示过,但我知道,他是在质疑他父亲以仁治天下的治国之道,他要严正国风,严惩贪官,这一切都得由国家的刑罚吏治开始。

对我一妇人突然要去人间炼狱的地下城,昊殇不问缘由,就一口回绝,口气是没有余地的拒绝。

我便不再说话,安然地品茶。花茶很淡,淡淡的清香若不仔细品就会错过舌尖的辛甜。

良久。

“夫人还有何吩咐?”

“大人可曾看见园中盛开的紫阳花?”

“是。”

“花是泫汶亲手种的,可惜每每不得要领,开得茂盛却没有生机,”我面上云淡风轻,说得漫不经心,“多年前有位将军夫人擅种紫阳,花开得生机勃勃,紫色花海宛如波浪般灵动。只可惜泫汶无缘得见,亲自向夫人讨教。听闻夫人膝下有一独子,在当年一场动乱中失踪,或许是唯一的幸存者,不知他如今身在何处?”

昊殇身子一颤,眼中飘过悠远的悲伤,深沉冰冷的眸中第一次出现别样的情感。

“泫汶方才沏的花茶,不知大人有没有兴趣一同品茶?”

“不必,属下为夫人带路。”依旧是平淡无澜的语调,只瞬间他便平静如常,只是平静的湖面下藏着一座火山。我知道,他已经心甘情愿为我所用。

地下城远比我想象的阴森。灰黑色的石阶蜿蜒盘旋,陡峭狭窄,两侧是不见尽头的石墙,长满青苔和黑色的爬藤。没有阳光,只有零星的火把微弱的光,空气稀薄且弥漫腐臭的湿气,哀号、叫喊、谩骂、撞击的声音从更深的地下传来,带着空洞的回音。小时候我每次调皮闯祸,娘亲总是说:“瑭姻再不听话,判官就把你关到地下城去,再也出不来了。”我噘着小嘴问娘亲什么是地下城。娘亲说:“是让罪孽深重的犯人赎罪的地方,没有人能出来,即使是死人。”

我害怕地紧紧抱着娘,泪眼婆娑:“姻儿以后一定乖乖的,姻儿不要离开娘。”“娘也不离开姻儿,娘还要看着姻儿嫁人呢。”

娘亲……心突然抽搐般疼痛,锥心刺骨。我一家三十六口葬身地下城,哪一个是罪孽深重,哪一个是十恶不赦?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切的罪孽只在于我。倾城瑭姻,红颜祸水。娘,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姻儿吗?娘,是姻儿害了全族,是姻儿没有保护好您。灭门之仇不共戴天,姻儿一定为枉死的家人讨回公道,以泫汶之名。

“啊。”我脚下一滑,身子向前倾去。

“夫人小心。”一只手把我揽腰扶起,他温暖的胸膛中有青草的味道。我抬头,对上昊殇清冽的眼睛。他有一刹那的失神,随即扶我站稳,径自向前走去,只是脚步已放慢。

温文如玉。我心中一声叹息。若不是一身背负,若不是不堪回首的过往,他应该生活在阳光下,有温婉的女人陪伴。以他这样高洁的心性,仇恨实在是残忍的折磨。

依稀还记得小时候他不高的身影,穿大红印花的缎面短袄,深红的虎头鞋,吉祥喜气的颜色,鞋面上的老虎憨厚可掬。头发在脑后梳髻,可是他实在是淘气得很,不到半日便又发丝凌乱,白净的小脸黑一道灰一道的,鼻涕流了就蹭在衣袖上。他很爱笑,一笑便有两个小酒窝扯在脸上,还露出一颗虎牙。那时我已经似模似样地在腰间别着帕子,举手投足也有大家闺秀的样子,对他的邋遢深表鄙夷。他倒不在乎的我行我素,还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对我说:“你等我大了娶你过来,十天半年的不洗澡地和你睡在一起。”那时哪里知道什么羞不羞,只是被他的气势吓得登时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时间两家父母均哭笑不得。那以后我便怕了他了,也极少互相走动。不久就传来他家灭门的消息。我也不知是悲与不悲,只是想念他的笑容,两个小酒窝一颗虎牙。

只是那时他不叫昊殇,我也不叫泫汶。

或许境遇相似,我能够体会到昊殇宁静外表下的痛苦,那是每每在深夜纠缠的梦魇,一低头一失神就能看见心底翻腾的煎熬,刻骨铭心的恨已经深深刻在心上,每一次的触动都是血流汩汩的伤痛。

这里不再是人间,是炼狱,是焚琴煮鹤的修罗场。人性回归兽性,最原始的欲望支配着一切行为。男人在兴奋地低吼,女人在叫喊呻吟。沉沦似乎是唯一的主题。纠缠在一起的有多少男人多少女人我不敢去看,我的家人也曾经经历过,或许现在还在它们当中。我的出现惊动了角落中的人群,那一双双闪着妖光的眼睛,皮肤通透的惨白,嘴角还挂着殷红的鲜血,脚下是撕裂的人体和皑皑白骨。他们缓缓移动,向我伸出手,眼里是燃烧的欲望。我不由得颤抖,缩到昊殇身后紧紧地抓住他的手。

“不用怕。”他温柔地说,反握住我的手,手心冰冷没有暖意。

但温柔的语气泄漏了他的关怀。很多年后,我依然觉得那句简单的“不用怕”是那么的温暖,一如小时候每当除夕放爆竹时,在一群男孩子的欢天叫喊声中,我总是藏在他身后紧紧地拽着他的衣袖,也不管上面是不是有鼻涕,害怕又不甘心不看,只从他身后露出一只眼睛偷看。虽然他总嫌我胆小碍事,有损他小男人的英雄气概,但每次还是不扔下我,慷慨地把大鼻涕袖子给我用。

在地下城的尽头,我找到了李清。她蜷缩在一个铁笼子里,外面围满了兽性的男人,他们自顾地用肢体表达渴望宣泄欲望。笼子从里面锁住,也就是说只要里面的人不主动走出来,外面的人是进不去的。可是日日目睹不伦,饱受众多男人的咆哮羞辱,在煎熬中绝望,在绝望中走出笼子是最终的结果,从此人性泯灭。

李清眼神已经有些迷离,可眼底的顽强依然清澈。她坚持了七天,这是我对她的考验。

“我要带她出去,大人可否行个方便?”

昊殇用清凉的目光打量着我,带着探究的味道。

“此女为重犯,众人皆知,夫人如何避人耳目,日后又如何安置?”

我微笑:“请大人派人把我等候在外的丫鬟小淅叫进来。”小淅原是川富给我安排的丫鬟中的一名。

从昊殇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惊讶,或许还有些厌恶。是的,我本就是蛇蝎女人,为达目的区区一条无辜的人命算得了什么。我早已不是当年爱哭躲在你身后的瑭姻了,你也不会露出两个酒窝真心微笑了,而今你白衣盛雪绝世俊美,而我只是怀念那个衣袖上满是青黑色污渍的男孩。

命运的轮盘把我们推到此处,或许你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相识亲近的人,可是我们不能相认,虽然我们都为复仇而来,但有太多顾虑的我们早已不能坦然相对,因为你我都不再相信任何人。

“夫人。”他犹豫。

“大人是不是想问泫汶对紫阳花一事知道多少?”

昊殇点头,眼光悠远,似乎在回忆,整个人笼罩在冷色调的悲凉中。

“泫汶虽是女人,但分寸还是有的。大人放心,紫阳一事泫汶从来都不知道。”

他紧紧地盯着我,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再开口。

我没有坦然相告,对于昊殇心中的几分同病相怜还不足以令人信服,我只是选择了最聪明的回答。在没有确定我知道多少关于他的往事之前,即使他背后真有黑手,即使他为保万全要灭我口,都是不敢轻易有所动作的。

李清在两天后的深夜醒来。

恰巧卓炀先前已派人来说,朝事繁重今晚就不过来了。

李清被安置在东厢暖阁。我对外宣称是那日随身侍女跟随我逛花园时不慎失足摔伤,昏迷未醒。暖阁本是客房,位于水汶阁最东角,环境清幽气候偏暖易于养伤,主要则是位置偏僻容易避人耳目。我遣走一干下人,只留下一个叫小榕的丫鬟照看李清。小榕平日沉默少言,做事却细心周到。

我随手披了件外衣匆忙往暖阁去。

“夜间天凉,夫人还是让奴婢替您更衣吧。”卿书追上道。

“不用,你不用跟来。”我一挥手。

我推门而入时,李清已就着小榕的手吃下半碗米粥,神情清爽,衬得面容越发清秀。

“夫人。”小榕见是我连忙行礼。

李清闻声抬起头,也不言语,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凤目流转,内心定是百般思量。

我找了张就近的木椅坐下,眼光淡淡地与她对视。

月白得清淡缥缈,夜静得悄然无声。风透过门缝带来阵阵凉意,捎带着满园紫阳花的香气。时至夏末,风虽不大却是穿透的凉,拂过我单薄的衣,我不禁一抖。身后的小榕马上给我披上一件绒布斗篷。很玲珑的丫头,可惜了!

下一刻,李清突然跳下床,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重重地磕了个头,再抬起额头已红了一片。她脸上挂着两行清泪,眼神却十分坚定:“李清愿跟随夫人做牛做马,以报救命之恩。”

我紧了紧身上的披风,对小榕道:“去门外守着,不许离开,有任何人靠近,立刻出声提醒。”我起身扶起李清,让她在床上靠稳,自己随便地坐在床边。

“想报仇讨回公道吗?”我宛然一笑。

她吃惊地盯着我:“夫人知道我没有杀人。”

“是。你知道是谁吗?”

她摇头。

“我目前所知道的只能让我相信你是无辜的,却不能找出真正的凶手。可是,有一句话我要告诉你,你的夫君绝不可信。你明白吗?”

从她的表情中我可以发现她也正在怀疑自己曾经深爱的男人,那滴滴落下的眼泪是一个无助女人内心的煎熬和挣扎,很多时候我们更愿意相信伤害自己的人是我们心里恨着的人而不是我们爱的人。

我说:“你放心,终会有一日,我们会看到这背后的真相。”

李清也是一笑,却满是苦涩:“夫人再生之恩尚且未报,李清怎能再生事端,叨扰夫人。”

我抚上她拧着的眉心:“你让我看到了曾经无助的自己。我知道压抑在心底的仇恨是怎样的煎熬,我也知道一个人经营仇恨的惨淡,”我对上她惊讶的眼光,展颜一笑,缓缓向她伸出手,“愿意和我一起讨回公道吗?光明正大!”

于是在夏末时节的某个深夜,月华通透,在弥漫紫阳花香的房间中,两个女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犹如盟誓。

“可是我是获罪之人,恐给夫人招致麻烦。”李清迟疑。

“李清已死于地下城中。你只是我的贴身侍婢,名唤小淅。”

门外传来一声极低的惊呼,紧跟着响起一阵慌乱的脚步声。我暗叫一声不好,想来这暖阁本就人烟稀少,此刻又是深夜,我便不再犹豫,调整内息施展轻功,只一会儿便把早已惊恐得似一摊软泥的小榕拎了回来。

李清看我的眼神也是略显惊讶,大抵没几个人会把我这花容月貌的柔弱女人往心狠手辣的武林高手身上联想。

我冷笑:“我倒是没想到你还有门外偷听的胆量。”

小榕哇的一声大哭,扑倒在地不停地磕头,身子瑟瑟发抖,口中喃喃:“夫人饶命。”

我走到她面前,伸手理顺她凌乱的黑发,十分仔细地捋顺每一处不平,随即一使力,顺势一转,小榕未来得及惊叫便没了气息,只留眼间呆滞的惊恐。当日我命她照顾李清本就没打算事成之后留下她,即使她不知晓李清的身份也断不如死人保守秘密来得容易。至于李清一开始我便料定她会答应我,一来心有不甘,二来她也无处容身,一出这水汶阁自是祸福难料,聪敏如她,不会不知如何抉择。而她对我几分衷心,几分情义,又带着几分算计,我也不好揣测,只有日后留心方可知晓。只是仍大意了隔墙有耳,若是小榕大声尖叫引来旁人,不知应如何收拾。

正戏尚未开锣,已是处处错漏,杀机四伏。

李清显然是被我云淡风轻间就了结了一条人命吓得不轻,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回不过神。

我从腰间掏出一张面皮,扔到李清面前,缓缓道:“想想你的仇人是什么地位,你不会天真地认为一挥剑就能手刃亲仇了吧?若是想走这条路,就得明白,人命是最不值当的东西。”想到了前路的艰难,我忍不住重重叹了口气,接着道:“如果死几个人能解决问题,横刀天下又如何!”

李清似有所感,眼光不再游离,变得清明坚定:“听从夫人差遣。”

“很好,我没有看错你,”我指向那张面皮道,“这是小淅的人皮面具,戴上它,从今往后这天地之间就再没有李清此人。”

“是。”她应声换上了小淅的面容,而我则运功化掉了小榕的尸体。

“夫人的仇人地位必然更加显赫,不是武功可以解决的?”已不再是李清的小淅试探地问道。

“必要的我自会相告,其他的不知情,对你我而言未尝不是件好事。如果是事成之后你我能全身而退,今日我便可以许你日后自由,定不强加为难。”我惨淡一笑,“我叫泫汶。”

“啊,”小淅惊叹道,“夫人就是太子从凡间带回的倾城女子!”

“我尚不知自己已经如此有名。”我戏谑道。

“夫人也许不知现在市井之间甚至朝堂之上人人都在猜测什么样的女人能让桀骜不驯的太子动心,还不惜为她大闹金殿。”

看来祸水之名我是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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