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8800000001

第1章 抽签日 (1)

16岁的我和妹妹波丽姆生活在十二区,一个能把人安全地饿死的地方。

我们住在“夹缝地带”,我为了养活妹妹和冷漠的妈妈,每天要到“牧场”去偷猎,这是危险的并且是违法的,有可能被处死。狩猎伙伴盖尔叫我“猫薄荷”,我的真名叫凯特尼斯。今天是收获节,我们都得盛装出席那个令人窒息的抽签仪式。

——导读

我睡醒的时候,床的另外半边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试探一下波丽姆留在被子里的余温,结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单,她准是又做了噩梦,爬到妈妈被窝里去了。嗯,准没错。今天是收获节。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里挺亮,正好看得见他们。小妹妹波丽姆侧身躺着,偎在妈妈怀里,她们的脸紧挨在一块儿。睡着的时候,妈妈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尽管还是一样疲倦,可已经不那么憔悴了。波丽姆的脸像雨点儿那么新鲜,像报春花那么漂亮,跟她的名字一样(波丽姆的名字取自英文primrose,意为报春花,花黄色。——译者注)。妈妈年轻的时候也很漂亮,至少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坐在波丽姆膝盖边守护着她的是只世界上最丑的猫,大趴鼻子,一只耳朵缺了一半,眼睛是烂南瓜色儿的。波丽姆管它叫毛莨花,她坚持认为它那一身泥乎乎的黄毛能比得上这种好看的花儿。这只猫恨我,至少是不相信我。波丽姆刚把它带回家的时候,我就想在水桶里淹死它,这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可我想它一定还记着呢。当时这猫瘦得皮包骨头,长了寄生虫的肚子鼓凸着,身上爬满了跳蚤。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这是我最不想要的。可波丽姆苦苦求我留下它,甚至大哭起来。我也就只好答应了。结果还不错,妈妈替它弄掉了一身的虫子。这只猫是个天生的捕鼠能手,连过路的耗子都不放过。有时候我清理猎物,会给它点动物内脏吃,它也就不对我呜呜地吼了。

我给它动物内脏,它不对我呜呜吼,我们最亲近的时候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腿一悠,从床上坐起来,脚顺势滑到皮靴里,柔软的皮靴正适合我的脚形。我穿上裤子和衬衫,把又黑又长的辫子塞进帽子里,一把抓起草料袋。桌子上用罗勒叶卷着一块羊奶酪,上面盖着一只木碗,防止耗子和猫偷吃。这是波丽姆在收获季节留给我的礼物。我把奶酪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悄悄地溜了出去。

在十二区,我们居住的这片地方,俗称“夹缝地带”,在这个时间通常会有一些零零散散去接早班的煤矿工人。他们弯腰驼背,累得膝关节肿大,因长期不清洗,脸上和指甲里渍满了煤污。但今天的煤渣路上却空无一人。灰秃秃的矮房子上的百叶窗都关着。收获节仪式要到下午两点才开始,也许大家都还睡着。我家的房子在“夹缝地带”的最尽头。我只需经过几户人家的大门就能走到那个被称作“牧场”的布满荒草的地方。一条高高的围障横在“牧场”和林地之间,把整个十二区圈在里面,顶端装了带刺铁丝网。一般来讲,铁丝网是二十四小时通电的,防止林子的野兽威胁我们街区——那里有成群的野狼、独来独往的大胆的狗熊;但幸运的是,只有晚上才会有一两个小时的供电,所以此时触摸它是安全的。即便如此,我还会停一会儿,仔细听听电网是否通了电。此时的电网如一块顽石般寂然无声。一片灌木丛正好遮住人们的视线,我缩紧肚子从一条两英尺宽的缝隙钻了出去。这条缝已开了好多年了,在围障的其他地方还有几个突破点,但这个地方离家很近,我几乎总是从这儿钻到林子里去。

我一到林子里,就从一截空木桩里找出了弓和箭。围障不管是否通了电,确实把食肉动物隔在了十二区的外面。在林子里,它们逍遥自在地走动着。令人不安的是林中有毒蛇,还有凶残的动物,林子里也没什么路。可要是你懂行的话,总能在林子里找到吃的。我爸就是个懂行的人,他以前教过我怎么找食,不过他在一次矿井爆炸时被撕成了碎片,他的尸首已四处飞散,下葬时,他的尸骨已所剩无几。那时我只有十一岁。五年之后,我还时时从梦中惊醒,呼喊着让他赶快跑开。

钻进林子是非法的,偷猎会受到严重的惩罚,但只要有枪,不少人还是愿意冒险一试,不过大多数人只带一把刀是不敢进林子的。我的弓箭不同寻常,是我爸和几个人一起做的,我把它小心地藏在林子里,上面套上了防水的罩。当时我爸要把这弓箭卖了,一定能挣上一笔,可要被当官的发现,就会以煽动暴乱的罪名被当众处死。多数知道这事的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也饥肠辘辘,也想吃到新鲜的肉。事实上,他们是我们最好的买主。但在“夹缝地带”里持有武器是绝对禁止的。

今年秋天,几个胆大的人潜到林子里去摘苹果。他们在林子里的位置离十二区很近,“牧场”就在目力所及的地方,一旦有情况,就迅速跑回去。“跑回十二区,这个能把人安全地饿死的地方。”我咕哝着,说完我赶快朝身后看看。就算这里荒无人烟,也得提防有人听到你说的话。

还在我少不更事的时候,有几次偶尔从嘴里冒出什么十二区呀,什么统治帕纳姆国的大官呀,什么遥远的名叫凯匹特的城市呀之类的话,我妈就吓得半死。后来我终于明白了这么说只能给我们招惹麻烦。所以我学会管住自己的嘴,并装出一副事事都无所谓的样子,对我所想,无人知晓。我在学校安安静静地学习功课,在公共场合讲话礼貌,从不大声。对于在霍伯黑市赚钱的事,也几乎绝口不提。即使在家里,这个我不太开心的地方,也不触及微妙的话题,比如收获季节呀,食物短缺呀,或饥饿游戏呀什么的。波丽姆要是学我说话,那我们可怎么办?

在林子里,有一个人在等我,那就是盖尔,只有和他在一起时我才感到轻松自在。当我飞快地爬向我们的秘密会合地点——一块突出的岩石的时候,我加快了步伐,觉得心情放松而畅快。我们的秘密会合地点俯瞰峡谷,被一片浓密的灌木丛遮挡住,不会被人看到。我一看到他等候的身影,脸上就会露出会心的微笑。盖尔说我只有在林子里的时候才会笑。

“嘿,猫薄荷。”盖尔说。

我的真名叫凯特尼斯,我早先告诉他我的名字时,声音小得像苍蝇嗡嗡,所以他就以为我叫猫薄荷(“我”的英文名字是Katniss,和英文薄荷猫Catnip谐音,因此得名。——译者注)。后来林子里有一个发疯的山猫到处跟着我讨要施舍的食物,所以这就成了我正式的外号。最终我不得不把那山猫杀死,因为它总是吓跑猎物;我还真有些后悔,因为这山猫是个不错的伴儿;不过我也用它的皮换了个好价钱。

“瞧,我打到什么了!”盖尔用箭插到一块面包里,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块真正的发酵面包,不像我们用配给的口粮做的硬邦邦的扁面包。我把面包上插出的小孔对准鼻子,尽情地吸着它的芳香,嘴里立刻流出口水。像这样的好面包只有特殊场合才能见得到。

“唔,还热着呢。”我说。他一定是一大清早就去面包房交换的。“使什么换的?”

“就一只松鼠,卖面包的老头儿今天挺讲交情,”盖尔说,“他还祝我好运呢。”

“是啊,这些日子我们大家都感到彼此更亲近了,不是吗?”我这么说着,眼珠都没转一下。“波丽姆给咱们留了块奶酪。”说着我把奶酪拿了出来。

对于我的款待,他的脸上立刻洋溢起快乐的笑容。

“谢谢你,波丽姆,我们可要享受一顿真正的大餐了。”

他突然学着埃菲·特林西,转成了凯匹特口音。埃菲·特林西是个性格极开朗的女人,每年收获节仪式都会来宣读名单。

“我差点忘了!饥饿游戏快乐!”他在四周的灌木丛里摘了几个黑莓。“祝你永远——”说着他向我抛过一颗黑莓,黑莓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我接住,然后用牙齿把它薄薄的皮咬破,一股又酸又甜的汁液在我嘴里散开。“——永远好运!”我兴奋地接着说道。对于饥饿游戏,我们不得不开些玩笑,因为饥饿游戏能让人吓破胆。另外,凯匹特口音太做作了,无论用这种口音说什么事都很逗笑。

盖尔掏出刀子,切着面包片,我在一旁看着。他也许可以做我的哥哥,黝黑的直发,橄榄色皮肤,我们甚至有着同样的灰眼睛。但我们之间却并没有血缘关系,至少没有很近的血缘关系。多数在矿上干活的人在这些方面都很像。

妈妈和妹妹波丽姆长着浅色头发和蓝眼睛,这使她们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确实如此。我妈妈的父母属于那些商人圈里的,他们在十二区比较好的地段开了家药铺,给那些官员、治安警以及“夹缝地带”的偶尔的买主供应货物。因为多数人付不起钱去看医生,所以药剂师就取而代之。我爸爸以前打猎时常采集些草药,卖给药店,再制成药剂,这样才与我妈妈认识的。妈妈一定很爱爸爸才情愿离家跟他一起来到“夹缝地带”的。在我的记忆中,她总是那么的高傲、冷漠,对家里的事甩手不管,眼看着她的孩子饿得骨瘦如柴,我因为爸爸的缘故而原谅了她。可说实在的,我不是那种喜欢原谅别人的人。

盖尔小心翼翼地在面包片上抹上羊奶酪,然后放上一片罗勒叶子,我在一旁把黑莓上的灌木拨开。我们又重新坐回隐蔽的岩石上,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峡谷却不会被人发现。夏日的峡谷生机盎然,到处是鲜嫩欲滴的绿色植物,鱼儿在水中闪着波波的鳞光,湛蓝的天空晴朗无云,时而有一阵微风吹过。我们的食物真是太棒了,奶酪渗透到热面包里,草莓在我们口中爆裂,这要是真正的假期就太完美了。如果一整天我都可以和盖尔一起在山中徜徉,四处找寻我们的晚饭那该多好……可是,到了下午两点,我们必须站到广场等候点名。

“说实话,咱们能办到。”盖尔不动声色地说。

“什么?”我问。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咱们能行。”

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这想法太荒谬了。

“我们要没这么多孩子就好了。”他快速加了一句。

当然,实际上我们并没有那么多“孩子”,可是也一样。盖尔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有波丽姆,也许还可以算上妈妈,要是没有我们他们可怎么过活呢?谁给他们找吃的,去填饱肚子。现在,即使我俩整日在外打食,也不得不在夜晚趁黑去换点猪油、鞋带或羊毛衣服;也有的夜晚,我们在肚子饿得咕咕叫时睡去。

“我永远都不想要孩子。”我说。

“要是不住这儿,我会要的。”盖尔说。

“可你现在住在这儿。”我说,有些恼火。

“算了,不说了。”他急促地说。

我们俩说的话太离谱了。离开十二区?我怎么能离开波丽姆,这世上我唯一爱着的人。盖尔的心也都扑在他家人的身上。我们不可能离开。可为什么盖尔兄弟还这么说?可……可……即使我们真的离开十二区,这些要孩子的鬼话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和盖尔之间无任何浪漫可言。初次见面时,我还是一个瘦巴巴的十二岁的孩子,尽管他只比我大两岁,可他看上去已像个大人。我们以前做生意时明争暗斗,时间长了,才成为互助的好友。再说了,盖尔如果想要孩子,找个老婆也不在话下。他英俊漂亮,身体强壮,对矿上的活也得心应手。每次他从学校经过时,女孩子们都会悄悄议论他,看得出她们也很喜欢他。这事还真让我挺妒忌,当然不是出于人们想象中的原因,而是因为好猎手很难找得到。

“现在你想干什么?”我问。我们可以打猎、捕鱼或采摘。

“咱们在湖里捕鱼吧。咱们今天晚上弄点好吃的。”他说道。

就在今晚,收获节仪式之后,每个人都会庆祝一番,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自己的孩子又在一年中幸免了。但至少两个家庭仍会门窗紧闭,他们盘算着如何熬过随后到来的痛苦的数周。

我们干得还不错。那些凶猛的食肉动物懒得理睬我们,因为对它们而言,美味的猎物唾手可得。接近中午,我们抓到十二条鱼,摘了一袋野菜,最棒的是,还有一夸脱草莓。几年前我发现了一条路径,盖尔又在附近用网子布设了陷阱,野生动物也就不会打扰我们了。

同类推荐
  • 高夏蔡田

    高夏蔡田

    蒿杆打来电话说你抓紧时间回来一趟,有大事,大事。我想他能有啥大事?一个小小村长,中国最小的官僚,还大事,大事的。不过我还是踏上了回村的路。高考恢复的前一年,蒿杆参军了。在当时参军是最光明的前途,因为可以转业到城里吃粮本本,拿工资。最不行,回到大队能弄个民兵营长,咋都能出人头地。蒿杆他爹是大队长,他当然就参军了。他走的那天,我、猪头、菜瓜几个人坐在野鸡岭上,看着他披红挂绿的被敲锣打鼓地送过狼崾岘,消失在明媚的阳光中,我们明白了这个世界有多么的不公,因为从身体条件来比较,我们哪个都比他更像个兵。
  • 致星空

    致星空

    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只能生活在星空之下。引子顾哲走进机场的时候,天上正好落了个响雷。噼里啪啦的雨水砸在塑料顶棚上,让人没由来地烦躁。他拉了拉脖子上的领带,空调冷风在推门的瞬间扑面而来,与他随行的手下发出了解脱般的长吁,顾哲瞪了他一眼,示意他随时保持警惕。在出门之前,顾哲的头头嘱咐他:在这次押运中,必须时刻注意,第一、不能把你的押运对象打死,第二、不要被你的押运对象打死。
  • 近代侠义英雄传

    近代侠义英雄传

    小说内容所涉及时间大略以晚清“戊戌六君子”殉难之际为坐标,上下各推十年左右,个别人物事迹延伸至民国初年。本书以大刀王五为引,带出大侠霍元甲本传,穿插介绍清末各路英雄豪杰,演绎神拳霍元甲“三打外国大力士”的传奇,最后以霍元甲被毒害为结束总结全书。本书结构严谨绵密,情节跌宕起伏,文字波翻云涌,呈现了很高的文学价值。
  • 绣鸳鸯

    绣鸳鸯

    本书是马金莲的中短篇小说集,包含了《绣鸳鸯》《大拇指与小拇尕》《梨花雪》等10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调、凝练生动的现代汉语语言、巧妙地西海固方言及回族语言,描绘西部当下农村底层人物的命运和情感。
  • 狐变(卫斯理珍藏版)

    狐变(卫斯理珍藏版)

    古老大屋中,存放着只有细菌般大小的狐狸标本,还有半吋大的小死人!卫斯理忍不住强烈好奇心,偷入大屋,惊然发现狐狸标本不见了!大屋主人不明所以,坚称从来没有此诡异东西,是不是卫斯理脑神经出现问题?还是大屋内秘密隐藏着什么?明朝有一件宝物──聚宝盘,只要将金子放内,就会变出许多金子来,能使人富可敌国。流失多年的宝物已成碎片,怪杰科学家得手后从事极度神秘的研究,卫斯理决意寻根究底,差点给暴躁的科学家乱枪打死!世上是否真的有此宝物存在?聚宝盘究竟有什么玄机?
热门推荐
  • 江山为聘帝妃轻狂

    江山为聘帝妃轻狂

    【女主篇】紫夜死了,又活了。自从契约过轮回镜,她悲催的发现,她每次梦到的前世不是25岁被杀就是死于非命,无一例外。在这些梦境中,总有一个痴情人,每生每世都对自己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而这一世,那个痴情人又出现了。【男主篇】南槿从不信运气,因为运气从来不会对他有所偏爱。在这云波诡秘的皇城中,他忍辱负重,受尽不堪,只为有一天能够颠覆这个弃他辱他的天下。可是突然有一天,那个偶然出现的少女,宛若黑夜中的星光,一点一点的撒进他早已斑驳的心尖。他信了运气,他觉得为了见她他耗尽了所有的运气。可是为什么他会在终于得到运气眷顾的时候,又失去了那个早已入骨的好运。【剧情篇】凌紫夜看着记忆中的漂亮少年在深宫中任人欺辱,她觉得一阵牙疼。她的人岂是谁都能欺负的?于是她带着她的少年一路披荆斩棘,神挡杀神,魔挡杀魔。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柔弱少年已经变成面前这个浑身气势凌厉、神色冰冷的一方之王。那天,她的“小奶狗”用双臂将她困在郁郁葱葱的大树边,清隽的脸庞在斑驳的树荫下若隐若现。风莎莎的吹动一片片树叶,在这奇妙的乐响中,她耳边听到了被风送来的一声:“真好,你回来了。”
  • 彼岸情缘录

    彼岸情缘录

    她本是忘川河畔的一株彼岸花,怎料时间长了竟修得人身。她是妖?却不曾害人,她是人?当然不是,因为她不老不死,她是神?谁会认她这个野路子。她与孟婆和阴间鬼使交好,她喜爱在人间不知疲倦的走,看人与人,人与妖,妖与妖之间的故事,这便是她存在的意义。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逆天七王妃

    逆天七王妃

    大姐大一朝穿越,飞扬跋扈专治小妾。收点小弟调戏王爷,记住,正房就是指:王府之中,我就是大姐。
  • 我在爱情路上的追逐

    我在爱情路上的追逐

    后来,赵熙仔细的想过一个问题:她和李云海是如何走向分别的?明明他们曾经真心真意的相爱过。更久的后来,赵熙又仔细的想另外一个问题:最后和她相知相守相爱的人是如何变成赵凯的?明明在很久之前,她那么真切的讨厌过他。
  • 一只狐妖出墙来

    一只狐妖出墙来

    在启连山试炼期间,花翎还没见着几只小妖怪,倒是先被其他的东西缠了身。收了个跟班,得了只宠物,花翎在这座妖山混的风生水起,殊不知危险正悄悄降临……为寻一人,花翎走遍天下,遇见了许多事物英勇无畏的将军孤独一世的帝王逃离皇宫的妃子无可奈何的谋士……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段往事和不曾言说的爱,而她,有幸得知。
  • 1990黄金梦

    1990黄金梦

    矿产资源是有限的,但利用矿产资源向更大更深远的目标发展是无限的。
  • 沧海4:周流万物

    沧海4:周流万物

    万归藏指使西财神艾伊丝与谷缜临江斗宝,他想要权倾天下的野心终被众人察觉。艾伊丝挟持施妙妙胁迫谷缜,并将二人弃于荒岛,机缘巧合下,谷缜竟习得西城绝技“周流六虚功 ”。九九之期,论道灭神,灵鳌岛上,群雄汇聚,东岛、西城不可避免地迎来了决战。谷缜凭着自己的智勇收复东岛,并与陆渐等人并肩对付西城城主万归藏,在落败而亡的危急时刻,谷缜与万归藏定下寻宝决胜之约,遁着八幅祖师画像上的线索踏上寻宝之途。《沧海(卷4周流万物)》中在谷、陆二人协力之下,这次谜团重重、惊险壮丽的环球远征终于以万归藏倒在“天罚剑”下而告终。锚起,帆张,东方一轮红日喷薄出海,东岛、西城的命运归于沉寂,陆渐、谷缜最终也迎来了新的生活……
  • 你是我的心尖宝

    你是我的心尖宝

    她是堂堂的千金大小姐,可是却被心爱的人背叛,以至于家破人亡。他是全球最神秘的人。掌握者全球最大的势力。家破人亡的她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初见,冷漠如他只感觉她是十分的有趣。再见,看着她眼底里的仇恨,他有一种想要占有的欲望。一步一步,他让她到达了她的面前。……未忆初嘴角挂着十分凄美的微笑。她看着对面那个俊美如神袛的男人,咬牙道:“我请你帮助我。”他看着未忆初笑着说:“我不帮助废物!”未忆初看着面前冷漠的他,微微的闭目她还是有什么是不能失去的呢?
  • 实时热搜

    实时热搜

    互联网社畜大龄剩女名企女高管…每天忙的昏天黑地的许知恩根本没有时间去在意别人加注在她身上的标签996算什么,007才是王道笃信自己的人生就算不加班也不能在八小时以外创造其他什么利益的直到遇到了比她小八岁设计师王泽凯才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努力追求的东西或许并不是她想要的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和难以言喻的伤但最终他们成为了彼此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