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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关于《黑痣》

写这部小说,是为了寻找一个人,他叫王克格。他给我的印象,和一个影子没两样。他和影子一样瘦。瘦的在我的记忆里,是一块发了黑的皱纹的样子。如果他活着的话,他现在可能已经七十多岁了。我只记得他的瘦,和他眉骨上的一颗黑痣。那颗黑痣,近看是灰色的,远看才黑,像一只苍蝇歇在那儿,吸着他的血。痣上面的毛,就像苍蝇的腿子,时不时弹动一下,表达出它对生活诗意的理解。

我寻找着王克格。与其说我是在找他,不如说是在寻找他的女儿王珐玲。如果我的记忆不出问题的话,我相信,他的女儿王珐玲也已经二十多岁了。她一定出落得像我妈妈年轻时那样漂亮。我有时好像觉得,她就是妈妈亲生的女儿。这种感觉很奇怪,可是我就爱这样想。说实话,在王克格与他的女儿王珐玲之间,我想得最多的,是王珐玲。我一遍遍设想王珐玲的样子,使我忘记了她爸爸王克格的样子。我把她的样子设想得非常具体。尤其是她身上那些突出的地方,比如脸和身体上的一些显要位置。我把她想得很美。我必须这样,不然,我就会失去寻找她的动力。

换一种说法,我不是一个缺乏女人的人。当然,有时,我也怀疑她长得像她妈妈羊草一样丑。但是,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即使这样,也没什么,我必须找到她。我今生今世唯一必须找到的人,就是她,就是王克格的女儿王珐玲。这似乎是我一生的职责。所以,我宁愿把她想得美丽无比,以便让我的寻找,显得更有诗意和动力。

我找王珐玲干什么,这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和王克格脸上那颗黑一样黑,一样黑得秘不可宣。这个秘密关系到我的父母亲,关系到他们那一代人的一些秘密。说出来,就会影响他们的晚年生活。所以,我不想轻易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人们。但是,我很早就把这个秘密藏到我的小说《黑痣》里了。我在《黑痣》里写的第一句话是:“王珐玲当着哈星的面,脱光了自己的衣服,哈星却在这一瞬间,看清了她的脸。她的脸上,有一枚苍蝇大的黑点。哈星不相信,王珐玲脸上,竟然也有一颗黑痣。”这句话里,就是我的部分秘密。也许读了《黑痣》的人会明白这个秘密,也许他们什么都不明白。但是,我是明白的。因为我每次想到这个秘密时,就令我忧伤。我的心灵在恨和爱的两极来回奔跑,直到跑得它精疲力竭。这个秘密,让我从根本上对这个世界产生怀疑。有时,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存在。很多时候,就是这个秘密,让我分不清梦境与现实,分不清白天与黑夜,分不清我是在阴间还是在阳世。它让我一直处在一种寻找的状态里,即使我站在讲台上,正口吐白沫地上着课。可是我的心灵,却始终走在寻找王克格的路上。

我必须找到王克格,只有找到了王克格,才能找到他的女儿王珐玲。找到了他的女儿王珐玲,我的精神才能真正得到解脱。当然,这一点,也是秘密。这个秘密就连我的妈妈都不知道。据妈妈说,王克格最初是迁到了上海。王克格是个向往城市的人。因为他的儿子是海员,一会儿在上海,一会儿在武汉,一会儿在北京。最后,他的儿子在他五十岁的时候,到了上海。王克格等不及真正老掉,就和老伴一起迁到了上海,与儿子住到了一起,进入了大城市。这件事是七十年代末的事情。他的行动像在逃避什么。至少,在苏北,在七十年代末,饿肚子的时代还没结束。粮食在这个时候,香得要命。王克格离开苏北以前,是我们老家生产队的保管员,管着我们八百多人赖以生存的食粮。所以,王克格走时很风光。但是,也给人们留下了很多猜忌。

王克格走的前一天晚上,妈妈正脱光了衣服,在房屋里洗澡。王克格背着一袋谷子走了进来。王克格把谷子倒进了高高的粮柜里,然后看着我的眼睛说:我的手扎进了一根刺,秋官儿快给挑一下。说着他就要挑妈妈的布帘子。我见了,跑上去横在他面前,使出吃奶的力,将他往外推。妈妈也在里面大叫:别进来,人家在洗澡。王克格把我轻轻一提,提到了门一侧,说道:不要紧,疼死我了。他闯了进去。我抓起门旁一根扁担,跟着冲了进去。妈妈光着身子坐在浴盆里,王克格正往她身旁蹲去。我闭上眼睛,举起扁担,朝王克格的脖子砍去。啪。声音很脆。紧接着妈妈大叫一声,说:你打了我的手,哈星!妈妈用手挡了我的扁担。王克格见了,站起身,拦腰一把将我抱住,冲到门外,把我扔进了比他还高的粮柜里。我掉到粮堆上,听着王克格的脚步声走开了,他走进了妈妈的洗澡房。妈妈说了一句“你把他放到什么地方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声音。我站在柜子里面,气得泪水往外流。王克格带来的谷子,把我的脚陷在里面,让我动弹起来十分因难。此时,我真切地感到,这些谷子全都他妈的充满了阴谋的气味。

第二天天没亮,河堤上就传来了锣鼓声。在清晨里,那些锣鼓声十分别出心裁。这时,我已经睡到了妈妈身边。我问妈妈,谁家在打锣鼓?妈妈说:王克格这个死鬼走了,他赶苏州号到上海去,这辈子恐怕回不来了,队里人在欢送他。妈妈说完,叹了一口气,我的额头上,就有了一粒雨水一样的东西,暖乎乎的,顺着我的额头,一直滚到我的鼻根上。我把它们摸到手指上,使劲儿搓捏着它们,我想一下子把它们搓捏死。可是,我最终只是搓疼了自己的手指。

我做这些,妈妈一丝一毫也没觉察到。

这就是王克格留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些印象,让我怀疑王克格是逃掉的。这是我成人以后才想到的结论。我有自己的理由。王克格选择在七十年代末走掉,那是我爸爸从监狱里回来的前一年。程世农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说他老家一个家伙坐牢去了,一个小伙子占了他的女人。这个家伙从牢里出来后,买了一杆猎枪,每天将枪口对着那个小伙子。小伙子在枪口下生活了几个月,终于扛不住,喝药自杀了。我不知道,如果王克格不走,爸爸从牢里回来后,会不会弄一杆猎枪,每天将枪口对着他。我只知道,就是爸爸不这样,我也不会放过他。这是那天王克格把我扔进谷柜里时,就有了的结论。一个注定了的结论。

事实上,王克格走掉真是十分明智的。王克格走掉之后,生产队就搞起了联产承包,土地下放到农户以后,我们就过上了好日子。这时,不要说像王克格这样的保管员,就是生产队长,大队队长,在人们心目中,一下子就变得轻如鸿毛了。

我认定王克格是逃掉的,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他自从离开了苏北,就再也没回来过。这个结论,对于一般的人,尤其是对他这种年纪,而且并非老得无法动弹的人来说,几乎是不正常的结论。所以,从这些结论上看,王克格给我一种逃逸的感觉。既然是逃逸,就说明他心里一种犯罪感。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所特有的心理特质。就是这一点儿,更加增添了我实施一种想法的信心。

王克格离去的印象,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它们一天天也变得更加可疑。直到有一天,我对女孩子有了好感,我突然想起了他过去所做的一切。从那天起,我彻底明白了王克格这个符号,对我今生今世的意义。也是在那天的早晨,我从床上醒来,对着窗外的阳光发誓,一定要找到王克格,然后再找到他的女儿王珐玲。

王克格走掉之后不久,妈妈就回到了单位上,然后她有了一个机会,到上海参加一个教育研讨会。其间,她还专程去看望了王克格。回来后,妈妈说到了他的生活,好像他非常想念生活了大半辈子的故乡。妈妈说到这里,刚从牢里出来不久的爸爸,像木头一样,坐在阳光里晒太阳。爸爸总说自己身上有一种霉味。他想让太阳把他身上的霉味晒掉。但是,他晒不晒太阳,他的样子总是像一根木头。妈妈说完王克格之后,还一阵唏嘘。妈妈在唏嘘时,我就更加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找上他的门去,然后找到他的女儿,做一件对我而言,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妈妈还透露了王珐玲的一些情况。比如她长高了,长大了,长漂亮了之类的话。我怕自己忘记了妈妈带回来的这些事情,就写了一部叫作《黑痣》的小说,把与这件事情有关的一切信息,都记在了小说里面。

这部小说手稿,到了八十年代末,就不翼而飞了。在它失踪以前,有很多人看到过它。最先看到它的,是《新汉语时代》的编辑海青先生,1988年在地坛笔会上,他看到了它。他是个长着一颗大黑痣的小老头,那颗痣就长在他的下嘴唇上面。他用一只放大镜,逐字逐字地看,像老牛拉车一样慢,但看得很认真。老牛拉车时,鼻息像扯风箱,在冬天里,鼻息就变成一团团白雾,所以,老牛喘息的样子,就让人看得非常清楚,鼻息一进一出,就是老牛每迈一步的速度。在看这部稿子时,海青先生突然尿急,就去上厕所。因为是夜晚,那时地坛的灯光还不是很亮,我也借口上厕所,陪老先生一起去。老先生年纪不小了,上厕所时干劲十足,他抖动老二时,我竟听到了一阵风声。他一边抖动老二,一边对我说:哈星,你能写,这个东西写得很空灵。那时,我们把创作不叫做创作,也不叫作写作,更不叫做码字,我们叫作写东西。你在干什么?我在写东西。那么这个写东西的人,就一定是个文学爱好者,或者叫作作者。那时,作家在我们的印象里很神圣,我们总认为身边没有作家,作家都住在我们够不着的地方。

我们出了厕所,海青老先生就提议,顺着地坛的街道,走一走。我很乐意。就像一个接受考试的学生,被考官拉去谈心,肯定就意味有着美好的结论。就当时而言,就是我这部小说有好戏了,即使海老先生已经给了我一个结论,但是,他完全没有就这部小说的命运,说上只言片语。因为这一点,是我和这部小说最关心的结论。

晚风吹在我和海老先生的脸上。我感觉到了冷意。海青的脸没有表情,只是那颗黑痣上的两根毛,在风中晃动。它们与风相遇,可是风吹不到它们的根。风吹到了根,毛肯定会倒掉。海青想了好久才问我:乡村生活真是你所写的那样么?我说:是,我所写的,就是我母亲身上的事情。海青说:你有勇气写自己的母亲,这开了一种先河。莫言写《红高粱》,写的是我奶奶,你是不是受他这种构思的影响?我说:应当说是受他的启发,我认为,写一个母亲的经历,比写奶奶,对作者而言更直接,命运感更强。因为她们的一切,都事关我们的一切。海青深有感触地说:你看了《雷雨》吗,很多人看了之后,都爱上周涟漪,实话告诉你,我看了《黑痣》,竟然对秋官儿有了爱情。我无言以对,沉默下来。海青说:你这部小说,涉及的指向太多了,在一种空灵感里,指证了上一代人的生命流变,以及你们这一代人的阴郁,调子太灰暗了,恐怕在我这儿是发不出来的,你最好把它放着吧。我相信,总有一天,它会与读者见面的。

我们已经走到街道的尽头。这个尽头与我的小说无关。我看见街道尽头簇拥着一些小商贩,和一些小吃地摊,就提议:在这儿喝上一杯。老先生说:不啦,还是回去把稿子看完吧,明天我就得到武汉去了。他说这话时,一股凉风又吹到他的脸上,把他脸上的皱纹吹深了一线。在一种隐隐的失落里,我们便顺着来路往回走。海青在我的眼里变得可怜起来。他却不住地安慰我:这并非最后的结论,你的日子还长呢。于是,我走在地坛的街道上,真的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还很长。先前的失落感,也许与这儿的冷风有关。但是,我明白,风总是与心情有关,它善于表达一种处境,比如孤独时,总有风在身边。

从北京回来,我就把这部小说放到抽屉的最底层。直到若干年后,王珐玲来到了我身边,我才把它拿出来,让她读。我不想骗她。我想,她读了这部小说,就是我以后没有骗她的理由。王珐玲读它时,是傍晚。那天,我得到学校校务会上发言。从晚上7时,一直到10点钟,我才回到寝室里。那间寝室是一间城堡,坐落在一排红砖房教室的角落里。它的地理位置,可以说是校园的西部,无论什么时候,那儿总给人一种寂寞和荒凉的感觉。整个校园西部,就只有那样三间寝室,住着我们三位青年教师。我去开会了,王珐玲就独自一人坐在床沿上,掌着一盏孤灯,读我的小说《黑痣》。

我开完会,回到寝室时,见她正捂着肚子在笑。我坐到台灯下,她用手拍着我的肩膀,笑着说:哈星,嘿嘿……她的笑声隐进胸部里去了。然后她告诉我,她读了一个晚上,就笑了一个晚上。她说:我发现,你的故事,始终和一些叫玲玲的女孩子扯在一起。

王珐玲这么评论这部小说,而后她再也没有说什么。但我感觉到了她的嫉妒。这是我安排给她的愚蠢。她的样子,猛然让我想起金玲玲。最初,她也这样。那天,她来到了我的寝室里。她一边抽烟,一边读着我的《黑痣》。见我从课堂上下来,还没等我洗掉手上的粉笔灰,金玲玲就扑进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把她的身子贴在我的身上。她的身体小巧有肉。她对我说:谁也不能把你抢走,你是我的!她说这句话时,还是师范三年级的实习生,而我是她的指导老师。这时,我忘记了我们的关系,只看到她脖子上,放射出一丝白光。我还通过她的脖子,看到我那部《黑痣》,被她翻乱之后,扔在床上。我想,我们千万不能倒到床上去,否则,就会把我的《黑痣》压碎。

后来,就是这个金玲玲,一直牵引着我的恋情,让我寻找王珐玲的想法,反复经受着一种说不清的考验。不久,金玲玲师范毕业,就分回了苏州老家。几乎每个星期,她都要给我寄来情书和她的画。她读师范时,下我两届。那时,她长得小巧玲珑,人见人爱,舞也跳得特别好,是学校里的一朵校花。即使我不知道真正的样花是什么样子,可是同学们都是这么说她的。那时,我的同班同学王杩暗恋着她,因此,我就没对她产生别的心思,再说我那时喜欢的人,与玲玲这个名字无关。那个女孩子叫梅妞儿。她家就住在我家对面的银杏屯,我们只隔一条河。那时我是个很现实的人,我们虽然不同县,但是一旦我们被分回家乡做乡村教师,她就是我最理想的选择。彼此要想见面,只需坐几分钟的船,就能如愿。即使不见面,我在河边散步,隔着河就能看见她的身影,哪怕她的身影很小,像一只蚂蚁在动,但是,我能看到她,就足够让我娶她了。更何况,即使看不到她的人,听听她那所学校的钟声,更是件容易的事情。这些,都成了我暗恋她的理由。

所以那时,即使我身边的女同学层出不穷,但是我牵挂的人仍然是梅妞儿。我以她为自己的快乐标准。后来真实的境遇,则完全没有让我和梅妞儿成为乡村教师,更没让我们成为一对夫妻。否则,今天这个故事就失去了意义。梅妞在她毕业的那一年,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分配到上海一个子弟学校教书。我则被分到河城师范附小当了一名语文老师。这时,我心里就只有金玲玲了。

后来,因为我的一个阴谋,王珐玲来到了我身边,我就把梅妞儿给忘记了。即使梅妞儿连续两个假期都来到我这儿,给我做鱼吃。她说吃鱼人可以变聪明,就天天烧鱼给我吃。她还教我剖鱼,教我炒花生米。因为我的寝室离厕所很远。她做这些时,尿急了,就在我身后拉一只脸盆行事。她像一个妻子一样自如。可是,我们始终没能走到一起。她这样一直坚持了两个假期,见我没动静,就不来了。但是,后来她仍没断过给我写信。那个时代,电话很少,是情书时代,情话也从来不在电话里说。信是我们传达情意的最好东西。梅妞儿在信里,一再对我说:我总觉得你好像有话要对我说,而你始终没有说。

这样的信,这样的话,最终注定了我和梅妞儿无言的结局。背后的原因,我自己当时也不清楚,梅妞儿也没告诉我。直到现在,我仍然无从知道,我们的缘分为什么最后走到了尽头。

金玲玲不仅舞跳得好,还画得一手好画。她在苏州小学里,在我设想的寝室,画了许多我的样子和她的心,然后寄给我。为了方便阅读,并从中真正体验到爱情的味道,我把它们放在枕头下面,每天夜深人静时,就开始阅读它们。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吻金玲玲的画儿和她的心,想象着她就是这些纸片。我把它们放在自己的脸上、嘴上、胸口上。有时还企图去搂抱她,最终发觉它们只是一些纸片才罢休。

金玲玲工作到第二个学期,也就是在春天时,到我这儿来了一次,她这时已经开始长胖了,而且已经是一幅小学教师的模样了。她的眼睛依然很大,双眼皮的轮廓依然清晰,一双眼睛清亮得让我不忍心去沾染。这个时候,她比以前变得沉静多了,也不抽烟了,我递给她烟,她断然否定自己有过抽烟的历史。然后她始终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她来到我身边,我却连她的手都没敢碰一下。她太光洁了,光洁得既现实又实用。但是我想,不到我们洞房花烛那一天,我丝毫不会沾染她。可我的眼睛并没歇着。我始终看着她的胸,看着她的臀,还有她的胳膊。她的乳房早不像读书时那样了。它们鼓鼓的,像要把她那件白衬衣和衬衣的纽扣挤破,透过她的白衬衣和衬衣里面的乳罩,我隐隐约约看见了她的乳晕。她的脸,也饱满得和她的乳房一样。她的臀部也鼓起来,像个成熟的女人了。她坐在我面前,鲜嫩得像刚刚从树上摘来的水蜜桃。她笑吟吟地看着我。我呆呆地看着她。春天的气息,让她披着一件春装,让我的屋子里,充满了闷热和难耐的情绪。

她只坐了十分钟,便起身说:我来看你一眼,就要走了。她说走就站了起来。

我只是凝望着她,看着她背上包,像一缕光线,透亮的那种,飘出了我的屋子。我看着她走过校园的花坛。之后,我狂奔到教学楼顶,看着她走过又宽又长的运动场。这一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将终生爱着这个女人,终身!当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时,好像我的头顶上,飘荡着一位神父,正在聆听我的心声。这时,好像整个校园,一下子沉静下来,让我进入了一种纯静的王国。这一刻,我几乎忘记了,我时刻在心底谋划要找的那个人:王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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