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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欧梅瑞拉之战

听说这个牧场最早由亨特先生所占时,因为修斯和霍斯金斯的缘故,悉尼的欧梅瑞拉人去挤奶场时总是随身带着枪支,以免遭受突袭。传言称,有一天就发生了突袭。主力交锋之时,入侵部队的一支队伍从侧翼包抄,逼近了似乎毫无防备的宅地。不过,他们在那里遇到了威廉·卡迈克尔先生,他驻于附近,颇有几分福斯塔夫式[1]的作风。当时,他堵在路中央,手里挥舞着一把生锈了的短剑。那些黑人见之顿时士气扫地,究竟是因为他那身让人刻骨铭心的肥肉,还是他身上那股子令人望而生畏的戾气,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在他们的主力部队从伊莱斯山撤退之时,他们也都仓皇逃走了。

戈里和格雷戈尔先生叔侄俩是欧梅瑞拉拓荒者的首领,他们买来了最早一批ITH牛群,并因此占据了第一片牧区,有关传闻众说纷纭。戈里先生是个身体强壮、性格豪爽的老苏格兰人,他有一柄令人艳羡的长步枪,而且他能一枪置人于死地。关于他临危不惧的传闻可谓神乎其神。

野蛮人无端屠杀生事后不久,对他们进行了一次突袭,有两个土著竟然就从戈里先生脚底下的一处掩护冲了出来。他俩以他们最快的速度,左右逃窜,跑得慢些的那个胡乱指着另一个人,像是说他才是罪魁祸首。

“老实点儿!”这个泰然自若、身经百战的人一边用那把老式步枪指着那土著,一边说。“小子,给我老实点,不然我把你们两个都给毙了。”传言里描述了他究竟是怎么做,怎样处置眼下的控诉人,又是怎样在其中一个人逃出那把长长的卡宾枪射程前将他制服。

有一天,格雷戈尔先生在返家途中经过了一片动乱区。突然,他发现有“土著人的符号”,是刚留下的,格外醒目,飞驰的马儿突然失足跌倒在地,把他摔得够呛。他站起身来,上前查看地上一动不动的马,发现它已经断气了——前腿和脖子都断了。略加思索后,他捡起马鞍和缰绳,扛在肩上,然后跑了七八英里路回家,此等行事怕是连德克尔福特都会钦佩不已。

一连数月生活过得倒是平静。“棚屋”这一牢固、宽敞的结构物,拔地而起。它有一个宽敞、坚固的烟囱,由玄武岩石块筑成,这种岩石周围到处都是,烟囱两侧都设有枪眼,这样方便我们应对围攻。接着要做的就是牧场了,要把它隔开、建造好是势在必行的事,没有它,我们还称不上是真正的牧场。按照说明,要办成这事需要设置厚实的围栏,也就需要弄到“四栏一柱”。白皮桉用来做隔板固然是好的,可是却不适合用在牧场上。因此,听欧梅瑞拉当地人说,在靠海岸的方向,距我们以南约八公里处有一片长喙桉树林,于是我们决定去那里取木材。听说,帮忙搭过欧梅瑞拉棚屋的丛林居民——一个名叫廷克·伍兹的流浪吉普赛人(为此我很感兴趣)——曾标记过一些树,可以给我们些提示。乔·伯奇认为余下的他自己可以搞定。

“圆柱子”我们可以就近取材。可是长九英尺、厚三至五英寸,且要跟木板栅栏一样笔直的厚栏杆,就不得不进森林里去找了。由于坎宁安不在,老牧人汤姆要料理牛群无暇分身,这事就落在了我和乔·伯奇两人身上。

事情也就这么定了。一个周一的清晨,天刚破晓我们便动身了,乘着几匹牲口拉的车,带上伐木工具、横锯、斧子、垫草、毯子和一周的干粮,也捎带上了枪。我们到了森林,找到了廷克标记的树(多年后它也就叫这个名字了)——一大片长喙桉,外围有棵树被劈断了,好查看树干是否中空——我们很快选定了一棵“腰身粗壮笔直的树”,开始干起活来。乔先在树干下部砍了个不大不小的口子,然后我们就开始使用横锯。我以前做过相当多的手工活,不下一两回,等这棵大树开始摇晃时,我们就把它朝树桩右侧拖倒,放倒的树将周围的小树都给压在了身下。

“接下来,先生,”乔说,“你给我搭把手,先把这树锯成两截,每截还可以锯出三段。之后的事我自个来就行了,不过我们先喝壶茶吧。你可以先把车拉回去,隔天再驾车过来。那会儿我就已经帮你锯出好些栏杆了。”

我们舒舒服服地填饱了肚子。然后我就驾车回去了。日落时分,那小屋的茅草屋顶就映入眼帘了。除了砍树,我来回赶了十六英里的路,接着我把挽具从牲口上卸了下来。

这一夜我睡得很熟。我在约定的日子驾车往树林里去了,乔看起来气色很好,心情也不错,他已经把整棵树截成了漂漂亮亮、笔直又结实的栏杆了,我们搬了三十根到车上。后来我又帮着砍下了一棵树,然后又驾车回去了。

周六还是干的同样的事,重复前面的步骤,截好栏杆,再装到车上。乔晚上肯定特别孤单,他一个人住在树皮搭成的小屋里,周围尽是一根根黑漆漆的长喙桉,身边也没个说话的人儿。好在他这人不会胡思乱想——不管是在树林还是荒原,陆地还是大海,走路还是骑马,又或者徒手搏斗还是舞刀弄枪,在他眼里就是一回事儿。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所以,多年后,看到他的军官儿子别着维多利亚十字勋章从印度归来时,我知道这英勇无畏的血统来自何处。伐木工作差不多接近尾声之时,周围到处都在谣传黑人倾巢而出,开始持矛猎杀牛群。而且,他们都是“女王陛下所认可的臣民”,这话应该是出自杜格尔·代尔格蒂之口。坎宁安先生骑马穿过邓莫尔的林地时,被黑人投来的矛给刺中了,一共中了三柄,有一柄还穿透了他帽子上。根据他所断言的,后来他们就消失在“密不透风的灌木丛”里去了。附近的人商量着要武装备战,进行集体抗议,免得这事继续发展下去。

我把这事告诉了乔,还捎带上伯奇太太的口信,说老汤姆很了解那些黑人,因此很是着急,他不能再待在外头了,最好跟我一同回去。

乔基本表示赞同,不过他说有棵树树干笔直,非常漂亮,他得先砍倒它,如果我肯帮忙的话,事情一办完他就立马回去。我试着劝了劝,却没能成功。然后我们就把那树“放倒”了,我装好车就又一个人回去了。

这棵树可真大啊,车上的载重也比之前的要重些。最后动身出发得有点晚了,往回的路走了才刚一半,月亮就出来了。更糟的是,我走到了沼泽路的薄弱区域,而且跟带头拉车的那头牛僵持起来。这畜生脾气暴躁,它猛地扭转身子,“身上的轭都给翻了过来”。凡懂驾车的男人都明白我这种处境。经它这么一折腾,那弓形卸扣就扯到牛脖子上了,压在轭的上方,把原本靠外侧的牛儿扯到了内侧来。我几近抓狂。我不敢把轭给取了,因为它们还没什么经验,肯定会跑脱开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孤独无援。于是我让步了,将牛群松开些,然后发现只要让为首的那头离得远些,再耐住性子慢慢来,它们也就乖乖上路了。道路不宽不窄,它们也认得回家的路途。

途中我得从两簇茶树之间穿过去,树丛很是高大,我看不明分,只觉得它在月光下黑黝黝的,十分诡异。我开始想起那些黑人,他们会不会结伴来袭击我们呢?突然,我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周身的血液流速登时加快。

我赶紧把枪抓过身来,它就摆在栏杆旁边,放在车子侧板内侧。“我可不能轻易把命给丢了,”我心里想到,“可是啊,如果不幸因此丧命——我岂不是再也看不到我的家了?”我把锤子拖近身旁,突然又响起第二声,却不那么刺耳了——老实说,在我听来,要悦耳得多——接着一群黑色的鸟儿从我头顶低低掠过。原来是野天鹅的叫声!待看到棚屋里的灯火,我心里就不那么忐忑了,然后驾着车一点点往牧场方向靠近。我有点拿领头这头牛没办法,它走在牛群的边上,不愿让我靠近它——它一贯脾气如此。好在我还是搞定了它,让它跟它的伴一起套在轭下算是惩罚,这一程一直捱到天明时分才算结束。

伯奇太太最担心她丈夫,嘴里骂骂咧咧说他蠢到为了区区几根栏杆不要命了。老汤姆笑言到,只要乔有把不错的枪,他一个人就敢跟这一区所有的黑人对着干,前提是他们没有乘他不注意逮到他。

“我们得提防着点那些黑家伙了,”他一边悠闲地装着烟斗,一边说道,“他们一旦开始猎牛,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收手的。而且,万一哪天我们不在屋里,他们说不定还会把我们的屋子给占了去。”

“你们给我把枪,”伯奇太太说,“这样,我一个人留在屋里时,还可以吓吓他们。不过我敢肯定,如果我把所有面粉和家什都送给那些土著女人的话,他们应该也不会对我下手。”

“这些家伙可不是一般人,”这位老牧人若有所思地说道,“他们中间有好有坏,但要是哪个黑家伙敢起坏念头,如果他想使诈,我的子弹会比他动作还快。”

我几乎没有作声,想到自己的和平主张不起作用,心里不免有些烦躁。不过,我还是打起精神,从当地种族矛盾的思绪里回过神来,待日后律法日臻完善,这一问题自会得到解决。

“他们到现在还没对我们的牛群动手,”我说,“这说明他们多少还是懂得知恩图报。”

“我看不是,”老人接过话头,“我丢了头黑白花纹的肉牛,而且有头肥肥的、腰部有白斑的黄牛也不见了。它们两头是一对儿,经常待在一起,我看就是那些强盗把它俩给掳了去。”

“明天我们就去找找,”我说,“伯奇太太,乔越早回来越好。”

“就是啊,”这位果敢的主妇说道,一边瞥了眼摇篮里还未足月的胖嘟嘟的婴儿,“就是这整个地区,哪里还找得出第二个像他这样为了几根牧场栏杆不要命的人?哪怕那木头再好,他也该想想我,还有孩子。”

这话说得在理,所以次日我便出门强行带回了乔和最后一批栏杆,而他到最后一刻都还坚持说“我们是要置牧场于死地呀,就还差一周的功夫了。”

我倒觉得这牧场建得刚刚好。它高约七尺,钉得严严实实的——连只耗子也不容易进来。我的任务主要是在巨大的桩子上开榫,由于它们粗壮厚实,对于一个外行来说工作量实在不小。如果这牧场至今还在的话——而没有被溃散的象群给夷为平地——我可以找出好些我打得格外漂亮的桩子。“谢天谢地,那些日子啊!”正如爱尔兰俗话说的,过得逍遥快活。我多想再回到那里——如果时间能够倒退的话。可是,时间老人却透过那节奏分明的钟摆低语道:“时光——一去——不复返!”

战争开始得有些突然。谁也不知道这个国家最后一个本土民族究竟是为了什么。白人们只想置身事外。他们待那些黑人弟兄们不薄。而且,除我本人以外,当地还有别的好心人,特别是坎加通牧场(音译,后来称之为考克斯的母牛场)的主人詹姆斯道森先生,他屯据在二十里以东。而当时,我这位老朋友和他和善的家人们都希望形势能有所好转。他们给那些土著女人和孩子们饭吃,给他们衣服穿。他们还郑重其事地耐心学起他们的语言、部族习俗、仪式礼节和风俗习惯来,这在近期出版的一本重要著述中有过记载,就连一向吹毛求疵的《星期六评论》也对此大为称道。大多数英国作家一贯认为澳洲的殖民开拓者们都是些残暴不仁的家伙,而历史上也认为如此,但事实上,我们四个多少也能算得上作家。

查尔斯·麦克奈特逻辑分明,文笔犀利。他是政治和社会评论家,晚年成就较为引人注目。他撰写的有关畜牧的理论,见于当代刊物之上,至今仍被那些经验丰富的牧民们奉为经典,争相效仿。阿普林两兄弟呢,哥哥酷爱科研,对地质学悟性极高,他持之以恒地埋首于此,其成就仅次于塞尔温先生(维多利亚政府的地质学家,在欧洲颇有名气),后来担任北昆士兰政府的地质学家。他弟弟戴森是个诗人,不过资质平平。道森先生的书现在已经公开出版,笔者不止在一本书中对此有所提及,这本书很值一读,评论家也不吝溢美之辞。

在开始讲述我有关小型印军哗变的经历之前呢,我得先说说阿尔德米伦的罗伯特·克劳弗德先生,他是已故的阿尔德米伦领主的哥哥。他占据欧梅瑞拉东部,这里是最早建立的牧区的一部分,当年是已故的本杰明·博伊德先生的家产。一条河流将两大牧区分隔开来。戈里和格雷戈尔先生叔侄据守欧梅瑞拉西部,他们在之前的宅地上增建了许多设施,如今看来这简直就是“突变”。不过,我对多戈霍尔角印象却不怎么好,它原属于老欧梅瑞拉牧区——实际上距邓莫尔和整个地区差不多有二三十里路——如果那牧场最初的占有者的话可信的话。驻地代表——英勇、专横的法因s船长——按照当时的习惯,他下了不容反驳的命令,从而摆平了此事。他“令”戈里和格雷戈尔先生驻于欧梅瑞拉西部,这里有土地,还有地势最为平坦的乡村。他又令博伊德先生隔江据守东部地区,不过让他自个拿主意。所以廷克伍兹才会修建新的棚屋。后来他把斯夸特塞沼泽及其附属区域划给我了,一直延伸到多戈霍尔角,可是我的一个朋友鲍勃·克劳弗德却得听从老板的命令千方百计地想要把我从这里赶走。

克劳弗德先生,跟其他富贵人家的幼子一样,很快就将囊中所得挥霍一空,由于没有别的工作,就受雇于博伊德先生帮忙打理欧梅瑞拉东部,而且他确实非常称职。他是养马的好手,头脑精明、思维敏锐,随时都是干劲十足。比起为自己打拼,他为这位胆识过人却命途多舛的资本家办事要出色的多。他和邓莫尔那里的人是旧相识,还在一个学校读过书。所以,可想而知,我们要拿身边这些零星家常的一些物什跟邓莫尔人相对贵重精美的物品交换总是很方便。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多少难忘的夜晚啊!

他这人有种特殊的幽默感。听他讲“克劳弗德轶事”总能让我笑得不能自已——他是个熟练老到的笑话高手、彻头彻尾的运动爱好者、前景大好的学者和一位好玩思维游戏的三流作家,也是我们这个小小群体中的活跃分子。他曾伪造了一份委任状,拿它警告坎宁安先生,指责他射伤了一名黑人兄弟。当他信以为真、以为自己身处法律的铁爪之下时,这位胆识超群的英国人(据我所知最无所畏惧的一个人)也不免吓得脸煞白。

我们几个枪法都极好。出于各种原因,当年我们几乎天天枪不离手。因此,我们为保护好家园,以免遭到残杀而时刻处于备战状态。我的地盘和大海中间只隔着一片牧区——是别人的一个牧牛场。当年羊还很少见。那片牧区为贾米森两兄弟所有,也是苏格兰人;他们主要待在西面。他们的牧区有个响亮的名字——唐宁顿城堡。那里树木茂盛,石灰岩遍布,一面毗邻达洛河,这是一条天然河流,河水一年四季涓流不息,最后注入大海之中。

注释:

[1]莎士比亚历史剧《亨利四世》中的人物,他是王子放浪形骸的酒友,既吹牛撒谎又幽默乐观,既无道德荣誉观念又无坏心,是一个成功的喜剧形象。(译注)

[2]印度民族起义(Indian Rebellion of 1857)亦称印度反英大起义,英国人则称为印军哗变(The Indian Mutiny),亦称印度叛变、土兵叛变(Sepoy Mutiny),而独立后的印度则称它为印度第一次独立战争。(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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