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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胡蝶 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

一 从两千多名女孩子中脱颖而出

胡蝶(1908~1989),原名胡瑞华,广东鹤山人,生于上海,民国时期的著名电影演员。16岁时考入上海中华电影学校,次年结业,参加了大中华影片公司无声片《战功》的拍摄,担任配角。1928年后曾在友联电影公司、天一影片公司、明星影片公司任演员,主演了影片《白蛇传》、《火烧红莲寺》、《歌女红牡丹》、《狂流》、《姊妹花》、《空谷兰》等。尤其在电影《姊妹花》中,胡蝶一人扮演了两个贫富悬殊、性格不同的人物形象,表演非常出色。胡蝶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红极一时的电影明星,也是我国第一位电影皇后。1975年定居加拿大,著有《胡蝶回忆录》,81岁离开人世。她跨越无声和有声电影两个时期,先后主演了百余部电影。她一生丰富而曲折的经历和我国早期的电影发展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1908年,胡蝶出生在上海提篮桥怡和码头附近的一幢普通民宅里。但是胡蝶家的祖籍却在广东省鹤山县坡山乡水寨村。胡蝶的姑母嫁给了当年段祺瑞执政府总理唐绍仪的弟弟。靠着姑父的提携,父亲在京奉铁路当上了总稽查。虽然这是个闲差,但总还是要到工作的地方应卯的。所以,她们全家常常要随父亲举家迁移。这种居无定所的生活,对于年幼的胡蝶来说,无疑是新鲜有趣的。她有机会接触到各地的风土人情,可以听到、看到许多新鲜的东西。只是,有时刚和小伙伴们玩熟了,就又要挥手告别。每到一地,胡蝶最喜欢的是模仿当地的方言和商贾小贩的叫卖声,她学得惟妙惟肖,常常让母亲以假为真。

胡蝶的父亲为人宽厚,他性格开朗,爱开玩笑,很有幽默感。母亲出生在大家庭,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却很懂得为人处世,慈爱但严格。她从来不因为蝴蝶是独生女而有所骄纵,她常教育胡蝶:“你要别人对你好,首先你要对别人好”,“要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母亲的教诲,让后来胡蝶在人生的道路上受用终身。在步入影坛后,无论演主角还是配角,总是尽自己的能力去演好她的角色。

9岁那年,父亲辞去了这份工作,胡蝶全家回到了广东。由于胡蝶的母亲自从生下胡蝶以后就再也没有生育,在母亲的一再坚持下,父亲纳了妾。胡蝶的庶母是位旗人,她过门以后生下了四子一女,一大家人相处得十分融洽和睦。庶母的母亲,胡蝶称呼她为姥姥。姥姥一直跟着从影后的胡蝶,照顾她的生活。蝴蝶的一口北京话,大多是从她那里学来的。正是这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使蝴蝶在中国有声电影刚刚起步时占尽了优势。相比之下,只会讲广东话的阮玲玉就受到了不少挑战。

回到广州之后,胡蝶进了广州培道学校读书,在广州度过了整个少年时期。她在回忆录中写道:“鹤山是我的家乡,逢年过节也随父母回乡祭祖。记得那时女性是不准进祠堂的,据说也不上族谱,但以后我成名时,名字又破例地列入了族谱。由此我又知道男女不平等,妇女受歧视,是因为旧的眼光总认为妇女是无能的。妇女一旦在这个社会显示出自身的力量时,连最森严的礼教也刮目相看了。“1924年,16岁的胡蝶随家人从广州迁回上海,成为上海务本女中的一名学生。当时的上海,大大小小的电影院拔地而起,看电影成了最摩登的事。喜欢看电影的胡蝶,一得闲就泡在电影院里,对一些好影片总是先睹为快。毕业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到报纸上中华电影学校的招生广告,就产生了要去尝试一下的想法。

胡蝶原来的名字叫胡瑞华,她听说当演员都要有个响亮的艺名,胡蝶想了很久。开始她想用“胡琴”这个名字,后来感觉“胡琴”总是让人拉来拉去的,不好!她冥思苦想,忽然“胡蝶”这个名字蹦到嘴边。“蝴蝶”飞来飞去多么自由!“胡”和“蝴”又是同音字,她最后决定,就用“胡蝶”这个名字去报考。

中华电影学校是中国第一所电影演员训练学校,校址设在上海爱多亚路(现延安东路),创办人是当时的“上海大戏院”经理曾焕堂,他是上海巨商黄楚九的女婿。招生广告一登出,立刻吸引了2000多名女孩子报名,竞争十分激烈。胡蝶害怕考官嫌她年纪太小,故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少妇的模样。胡蝶那光洁的额头、明亮如水的眼睛、一笑一个大酒窝的甜美形象,很具做一个电影明星的容貌。在众多的竞争者中,她脱颖而出。

中华电影学校实际上只能称之为演员短期训练班,但在当时,它是培养演员的唯一场所,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所粗具规模的正式电影学校,它所设置的课程包括:影视剧概论、电影行政、西洋近代戏剧史、电影摄影艺术、摄影常识、导演术、编剧常识、化装术、舞蹈及歌唱训练等课目。胡蝶从小爱好戏剧艺术,又碰上中国电影开创期这一个极好的机遇,她便决心投身于新兴的电影艺术事业。虽然在这里的学习时间只有短短的半年,但胡蝶就是从这所学校开始走向五彩缤纷的银幕世界。

二 水银灯下大展才华

胡蝶在电影学校结业之时,恰逢中国电影正进入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繁荣期,初出茅庐的胡蝶,年方17岁。老师陈寿荫慧眼识珠,介绍她到大中华影片公司拍戏,在《战功》一片中饰演一个不起眼的卖水果的小姑娘。第一次走进水银灯下的银色王国,毫无经验的胡蝶还闹了一些笑话。在演戏的时候,有一个情景是她为戴眼镜的张织云擦眼泪,为了避免拍摄时镜头反光,演员所戴的眼镜只有镜框而没有眼镜片。胡蝶当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奥秘,结果,她拿起手绢就从眼镜框里直接擦过去,导演大喊“NG”,,吓得她手足无措。后来,才知道这假戏还得真做。

在《战功》里的演出,只是几个短镜头而已。1925年,她加入了新成立的友联公司,在《秋扇怨》中第一次担任了主角。默片时代,对于电影演员的台词还没有过高的要求。在摄影棚里,演员各自讲着各人的方言,只要脸部表情符合剧情要求就可以了。观众只是通过演员的表情和动作来理解角色的内心活动和人物的性格。但是胡蝶的性格就是做事认认真真,她期望自己的表演能引起观众的共鸣。那些日子,她几乎日日夜夜沉浸在剧情的特殊环境里。在摄影棚里,她完全服从导演的指挥,回到家里也在揣摩人物的性格,或者在熟读剧本。她有时哭、有时笑,别人都以为她疯了,但母亲很理解她的做法,很支持她,在生活上对她也格外照顾。

前后短短几个月的拍摄时间,《秋扇怨》顺利上映。她的表演无可挑剔,受到观众的好评。在剧中,有一位名叫林雪怀的男演员,也是广东人,他喜好摄影。因为《秋扇怨》的拍摄,他们来往比较密切。当时,他们年龄相当,两情相悦,还缺乏生活阅历的胡蝶,很快坠入情网,不久就和林雪怀匆匆订了婚。但没过多长时间,就因为性格不合分道扬镳。这件事让当时的报刊津津乐道了好一阵子。胡蝶本是个胆小谨慎的人,这件事更使她懂得了为人处世要谨言慎行。

胡蝶在友联影片公司应聘拍完《秋扇怨》一片,她与友联电影公司的合约也随之结束。1926年,天一影片公司聘她为基本演员,天一就是今日香港邵氏影片公司的前身。那时,邵氏兄弟已在香港、南洋一带打开了市场,逐渐将重心转移,重视“商业眼”,以拍粤语片为主。虽然胡蝶对于天一的创作风格并不完全赞同,但对于她来说,能被一个电影公司聘为基本演员,除了有较为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外,还有机会在艺术实践方面得到更多的磨炼。

胡蝶在天一的两年时间拍片15部,以古装片居多。两年的磨炼,让胡蝶的演技更加成熟。她渐渐懂得,一个演员的成就,既要靠自身的努力与修养,其中也包括为人处世,但仅仅有这些还不够,还取决于剧本的艺术价值、导演本身的艺术才能和眼光。

那时的电影制作技术还很低,所生产的影片都是默片,也就是无声片。电影放映的时候,要借助字幕或者靠放映员在旁边解说,观众才能看得明白。真正成就胡蝶演艺事业的,是她在明星公司遇到的“精神神父”郑正秋。郑正秋是明星公司的创办人之一,也是在中国电影史上占有重要一页的人物。当时很多人视戏剧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娱乐,电影演员属于伶人,社会地位很低。具有人文情怀的郑正秋曾经在《粉墨场中的杂货店》一文中指出:“戏剧者,社会教育之试验场也;优伶者,社会教育之良导师也;可以左右风俗,可以左右民情,是故吾人与优伶一方面,不可轻忽视之,于戏剧一方面,更不可漠然视之。”郑正秋给胡蝶最深的印象是他待人非常诚恳,没有架子,大家都称呼他为“郑老夫子”,也称他“好好先生”。郑正秋身体羸弱,时常咳血,为了强打精神,他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郑正秋常常迟到,胡蝶习惯遵守时间,她常常化好装,换上戏装坐在摄影棚里,静静地等上很长时间。几次过后,郑正秋自我检讨说:“迟到是不对的,我希望大家都学胡蝶,认真演戏,不要迟到。”

郑正秋抱病导演的最后两部电影是胡蝶主演的《姊妹花》和《再生花》。明星公司当时给胡蝶的报酬是月薪2000元,当时的基本演员只支付固定薪水,不是论片计酬。她的收入在当时已经是相当可观了。除了高薪以外,公司另给她配了一部汽车,胡蝶自己不用,专门接送有病的父亲。那时她的家里十几口人,全靠胡蝶一个人养活,所以,她的生活十分简朴。辉煌的时候能崇尚节约,以后的苦日子也就不在话下了。胡蝶有了一点积蓄以后,眼看着父亲在家里闲得发慌,就倾尽所有积蓄,在北四川路开了一家“胡蝶公司”,由父亲负责经营。

胡蝶进入明星公司后,得到郑正秋、张石川、洪深等著名艺术家的指导,演艺有了很大的提高。她进入公司拍的第一部影片,是与著名影星阮玲玉合拍的《白云塔》。两位光彩照人的女明星,珠联璧合,相映生辉。拍完这部影片,阮玲玉便离开了明星公司,参加联华影业公司。仅这一次的合作,胡蝶和阮玲玉就结下了真挚的友谊。在演艺界,演员一生都在争,争舞台、争观众、争角色,谁也不服输。阮玲玉和胡蝶都是以美艳著称的,论仪容,胡蝶没有阮玲玉俏丽,阮玲玉不如胡蝶端庄;论演技,二人各有千秋。她们不但是同行,还是同乡,她们之间的友谊在演艺界是难得的。

三 一举成名天下知

1930年,明星公司和百代唱片公司开始合作拍摄中国第一部有声片电影——《歌女红牡丹》,胡蝶在片中扮演女主角。因为是前所未有的尝试,整个录音过程十分辛苦,前后费时6个月才制作完成。当这部影片在上海新光大戏院公映时,引起了上海的轰动,盛况空前。《歌女红牡丹》是胡蝶的成名之作,至今一些老年影迷在回忆胡蝶的时候,都一定会提起这部影片。同年夏天,明星公司要拍摄张恨水的代表作《落霞孤鹜》和《啼笑姻缘》,同时拍摄一部历史题材剧《自由之花》。让胡蝶兴奋异常的是,为增加影片的真实感,摄制组要到北平拍摄外景。这使她能够有一次旧地重游的机会,也是完成今生的一个夙愿。摄制组离开上海时,已经临近九一八事变,直到抵达天津,看到大批撤下来的军队,他们才知道东北沦陷了。胡蝶根本没有料到,一个日本人捏造了一个有关“缩头乌龟张学良”与她的绯闻。很多报纸都在造谣杜撰说:“……东三省同胞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的当晚,东北军之最高统帅张学良将军,彼时正与红粉佳人胡蝶女士欢歌共舞于北平六国饭店……”胡蝶被无端牵连进去,被人说成是“商女不知亡国恨”,仿佛一夜之间成了褒姒、妲己一样美丽妖艳却心地歹毒的红颜祸水。然而摄制组的人皆可作证的是,胡蝶等人是在事变之后才抵达北平的。在北平期间,因为是三部影片同时拍摄,导演张石川为防止大家散漫,影响拍摄进度,曾宣布规定:“禁止男女演员私自外出游戏及酬酢,所有私人宴会一概予以谢绝。”后来,明星公司在《申报》上以胡蝶的名义发表《胡蝶辟谣》的声明,维护了一个女明星的公众形象。

有声影片《自由之花》摄制非常成功,显示出中国电影业的日臻成熟。该片展现的是京华名妓小凤仙与蔡锷将军的爱情故事,与20世纪80年代的影片《知音》题材相同。胡蝶在片中扮演的小凤仙,影响极大,好评如潮。从此之后,中国电影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各影片公司都开始制作有声片。胡蝶在明星公司拍摄了30多部影片,其中根据“鸳鸯蝴蝶派”作家张恨水同名小说拍制的《啼笑姻缘》,胡蝶在片中一人兼演沈凤喜和何丽娜两个角色。她的表演非常成功,得到了张恨水的认可和赞赏。

1933年,《明星日报》组织观众投票选举最佳电影女演员,发起的宗旨是:“鼓励诸女明星之进取心,促成电影之发展。”在选举过程中,明星公司的胡蝶、联华公司的阮玲玉、天一公司的陈玉梅,三位著名的电影女明星成为了热点人物。她们之间的票数非常接近,竞争相当激烈。投票一直延续到2月28日下午截止。当天晚上,《明星日报》社揭晓选举结果是胡蝶得21334票,陈玉梅得10028票,阮玲玉得7290票,胡蝶以最多的票数,当选为电影皇后。

1934年,莫斯科举行的“国际电影展”第一次邀请中国代表团参加。中国参展的有《渔光曲》、《桃李劫》和胡蝶主演的《姊妹花》。胡蝶作为中国唯一的演员代表,受到了这次影展的邀请。1935年2月,胡蝶随着周剑云夫妇,带着《姊妹花》等影片赴苏联,虽然他们到达时,展览会已经结束,但仍然赢得了苏联观众和同行的热烈欢迎。之后,他们出访了欧洲五国,出现了中国电影饮誉欧洲的盛况。而作为第一位正式出国访问的中国女演员,每到一处,她的美艳、她的旗袍、她的梨涡浅笑,都让人为之倾倒,西方人赞之为“中国的葛丽泰·嘉宝”。那时候,国际电影界对中国电影几乎一无所知,当他们见到中国也有了具有一定水平的影片和自己的影星之后,都称赞不已。胡蝶的出访,在中外文化交流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次难忘的莫斯科之行中,胡蝶还得以结交了著名京剧大师梅兰芳。胡蝶在演《歌女红牡丹》的时候,其中有红牡丹唱京剧的情节,但是她怎么也拿捏不准京剧的唱腔。无奈,只好请梅兰芳先生录制了其中的京剧唱段。演完这部电影后,许多人都误以为胡蝶会唱京剧。胡蝶幽默地说:“我不是梅兰‘方’,我是梅兰‘圆’,是那个圆唱盘在代我唱呢。”当胡蝶向梅兰芳先生讲述这个笑话时,两个人笑得合不拢嘴。胡蝶借此机会向梅先生请教京剧的唱法,并要拜师学艺。梅先生盛情难却,说:“拜师可不敢,就唱一段‘三娘教子’吧。”

四 与戴笠的孽缘

1935年11月,胡蝶与上海某洋行职员潘有声结婚,这是和林雪怀离婚后的又一次婚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胡蝶夫妇迁居香港避难。

胡蝶到香港后,应新华影业公司之邀,拍摄了《绝代佳人》等影片。1941年,香港沦陷,日本人上门邀请她赴日拍一部《胡蝶游东京》,目的是宣扬“中日亲善”。胡蝶一面以怀孕不能拍片为由拒绝日本人的引诱,一面与我东江游击队联系要求帮助偷渡回国。1942年,胡蝶夫妇领着两个年幼的儿女,跟随游击队艰难跋涉20多天,终于回到广东曲江。11月24日他们到达陪都重庆。这件事,充分体现了胡蝶的民族气节。

没想到,来到重庆不久,她就被国民党军统局局长戴笠所控制,没能再拍电影。20世纪30年代,女明星胡蝶不论是其淑女造型,还是一袭白衣的网球运动员打扮,都洋溢着青春之美,成为时尚女性竞相模仿的对象。同时作为中国青年男女疯狂崇拜的“大众情人”,胡蝶的眉目传情,魅力四射,也引起了戴笠的垂涎。戴笠是登徒子之流,在他手里不知糟蹋了多少女性。在重庆的一次宴会上,胡蝶遇上了戴笠。此时,戴笠正是在仕途上飞黄腾达的时期。这次的相遇,使胡蝶走上了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

戴笠看过不少胡蝶主演的电影,没想到见到胡蝶本人时,她的容貌比银幕上更加明艳动人。戴笠对她是见色起淫,不顾一切地爱上了胡蝶。世人眼中的杀人魔王,对胡蝶表现出了罕有的柔情似水。胡蝶此次绕道回内地,行前他们夫妇将历年积存的财物装成30只箱子,托当时在香港秘密负责接送工作的杨惠敏女士代运回国。不料,当他们夫妻抵达广东韶关时,却得知30箱财物在东江被劫的消息。

当得知箱子丢失时,胡蝶很是伤心,戴笠却认为是天赐良机,他在处理这次事件中钻了一个空子。为了赢得胡蝶的好感,戴笠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要破案。于是他将杨惠敏和她的情夫抓来严刑拷打,在确认是土匪抢劫无疑之后,他马上派了一批强悍的办案人员到广东全力侦破这起劫案。但由于是兵荒马乱的年月,劫匪如麻,案件根本无法侦破。戴笠情急之中心生一计,他按胡蝶开出的丢失珠宝、衣物的账单,派人去外国购置,然后对胡蝶谎称是追回了一部分财物。胡蝶一看这些“追回”的珠宝、衣物虽不是原来的物品,但款式颜色更新,价值也更贵,于是对戴笠说了许多感激的话。

戴笠为了霸占胡蝶,特地送给潘有声一张特别通行证,让他在滇缅公路上运输货物。有了这张通行证,便可以通行无阻。因而潘有声时而这里,时而那里,行踪不定,这使得戴笠有机可乘。1943年,在戴笠的软硬兼施下,胡蝶无奈与戴笠同居于中美合作所内的杨家山公馆。这期间,戴笠不能说对胡蝶不好,公馆布置得相当豪华,戴笠还买来很多衣物、首饰、鞋子等送给胡蝶。当胡蝶表示没有散步的花园时,戴笠立即下令在公馆前速造一所大花园,限一个月内完成。戴笠还亲自设计,在斜坡上用石块镶成了“喜”和“寿”两个大字,栽上各种奇花异草。胡蝶与戴笠的同居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所以她一天到晚总是郁郁不乐。但胡蝶知道,戴笠是个杀人魔王,他要杀死一个人,比踩死一只蚂蚁还容易。胡蝶表面上不得不应酬着他,心中却在思念自己的丈夫潘有声。戴笠为博得胡蝶的欢心,想方设法在生活上满足她。他命人在附近的神仙洞畔,又造了一所更华丽的公馆,作为他和胡蝶的新居。为了使胡蝶进出不用爬坡,他把平坦的马路一直修到胡蝶的房门口。当潘有声从外地归来,得知娇妻已被“鸠占鹊巢”,非常恼火,直奔中二路罗家湾19号军统局本部去找胡蝶。但连去了几次都打听不到胡蝶的住所在哪里。戴笠派秘书王汉光去找了潘有声,明确指出:“你要把胡蝶女士带回去,这点万万做不到,你还是拿些钱,做个官算了,聪明人不吃眼前亏。”潘有声知道鸡蛋碰不过石头,就独自悻悻回到了上海。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了。戴笠准备与胡蝶正式结婚,他嘱咐胡蝶飞往上海,先去与潘有声办理离婚手续。潘有声迫于权势,只得同意与胡蝶解除婚姻关系。胡蝶掉着眼泪,对丈夫说出了那句刻骨铭心的话:“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有声,我的心永远属于你。”谁知,命运捉弄人,正在这个节骨眼上,1946年3月17日,戴笠乘坐的飞机失踪了。三天后,戴笠座机的残骸在江宁板桥镇南的戴山山腰上被发现,机上人员无一幸免,戴笠与胡蝶结婚的梦想即刻成为泡影。随后,胡蝶与潘有声一起,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上海到香港去了。在香港,胡蝶和丈夫潘有声创办了以生产“蝴蝶牌”系列热水瓶为主的兴华洋行,一家人度过了几年平静的日子。

1949年潘有声去世,胡蝶停止拍片10年之后,才于1959年应邵氏公司之邀请重下银海。在香港、台湾她先后拍摄了《街童》、《两个女性》、《后门》等影片。其中《后门》最为出色,它是一部伦理教育片,由著名导演李翰祥执导。胡蝶扮演女主角徐太太,她炉火纯青的演技,得到观众和行家们一致的赞赏。1966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七届亚洲电影节上,影片《后门》获得金禾奖,胡蝶获得了最佳女主角奖。1966年,胡蝶在参加了《明月几时圆》、《塔里的女人》两部影片的拍摄之后,正式退出了影坛。她在台湾住了几年后,于1975年移居加拿大温哥华市,跟儿子、媳妇生活在一起,化名潘宝娟,平静地度过了她的余年。我国著名演员王丹凤、六小龄童等先后到胡蝶的寓所探望过她。她表示,希望有朝一日能重返故里,可惜她的愿望始终未能实现。

1989年4月23日,胡蝶在温哥华去世,享年81岁。当年有篇《蝶迷》的文章这样写道:“美人!美人!既能倾人城,又能倾人国;丽质天生倾人心。胡蝶!胡蝶!谁都不能敌,独步影坛无人敌!……”

胡蝶在半个世纪的电影生涯中,饰演了旧中国的各类妇女形象。她先后主演了百余部电影,她的电影生涯和艺术成就构成了中国电影的独特篇章。1995年12月,中国电影系统各单位隆重举行了庆典活动,纪念中国电影诞生90年。在这次大会上,授予20名老演员以“电影世纪奖”,胡蝶的名字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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