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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羽衣(6)

“小侯爷,小侯爷,息怒,息怒!”孙仁宇连连作揖,唯恐稍有不慎,让王洵找到发作的机会,“他们几个不知天高地厚,您千万别跟他们一般见识!”

回过头,他又赶紧冲着几位纨绔子弟解释,“几位公子爷,你们看在我的面子上,让他一让行么?”

“就你?一个小小县尉?”先前被吓得无法走路的纨绔把嘴一撇,丝毫不给顾忌孙仁宇的脸面。“你有什么面子。赶紧着,把他拿下。不然咱们走着瞧!”

“姓孙的,你别吃里爬外。否则,我让我阿爷明天就撤了你的职!”另外一名纨绔子弟也以手插腰,七个不服,八个不应。

“我的公子爷唉!”孙仁宇急得直跺脚。见过缺心眼的,没见过这么缺心眼的。“您看看他身上那套衣服。六品校尉,飞龙禁军,陛下的亲兵。这京师里边的治安,本来就有权过问。就是县尊大人亲自在场,也不会下令抓他,更何况我了?”

“禁卫军校尉怎么了?不才一个六品么?”纨绔子弟们纷纷撇嘴。“我阿爷……”

话音未落,众人头顶斜上方的茶楼二层忽然打开了一扇窗户,有个二十八九岁的古铜脸汉子探出半个脑袋,笑着提议,“我说县尉大人,你还是走远些吧。人家根本不用你管。他阿爷明天一句话,就能解决所有麻烦。”

“是啊。先让王校尉把他们打残废了。然后你再露头不就得了么?好端端的,给自己找什么麻烦呢!”另外一个年青的面孔紧跟着露了出来,笑嘻嘻地提出建议。

“这……”孙仁宇哭笑不得。要是刚才不被纨绔子弟们看见,他当然是能躲多久就躲多久。可现在,却没有任由事态继续闹大的道理。只好苦笑几声,冲着提建议的人连连拱手,“多谢两位指点。但孙某好歹也是个县尉,没有看着他们被打死的道理!”

“你胡说些什么?”几个纨绔大怒,指着孙仁宇的鼻子呵斥。

“几位公子爷,公子爷!息怒,息怒,听小人解释一句!”孙仁宇急得直擦汗,却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这几位缺心眼儿的家伙认清眼前形势。

跟在孙仁宇身后的捕头、捕快们见此,心中实在气愤不过。干脆耸耸肩,自行走开,将纨绔们直接暴露在王洵马前。这下,比说什么都管用,纨绔子弟们立刻放过了孙仁宇,一边往远处退,一边冲着茶楼骂道:“哪来的乡巴佬,多管什么闲事?!再啰嗦一句,爷爷把你黄子捏出来!”

“孙子你骂谁?”古铜脸汉子没想到这当口,众纨绔们还敢招惹自己,被骂得登时楞了楞,操着明显的河北口音回骂。

“爷爷就骂你,怎么了?”纨绔子弟们惹不起王洵,却不怕这个外乡佬,跳着脚反击。

“好,好,爷爷刚才正看得手痒呢!”古铜脸汉子腾身而起,直接从窗口跳了下来,半空中打了个旋,如同老鹰般扑向几位纨绔。人没落地,脚已经先到,“咚、咚、咚!”接连踹翻了三个,才稳稳地收住了势头。

“啊——”挨了打纨绔躺在低声惨叫。

“杀人了,杀人了!当着捕快的面儿杀人了!”没挨打的几个藏在孙仁宇背后,揪住对方的外袍下摆死死不放。“救命,孙大哥救命……”

“我的天呐!”孙仁宇双手抱着脑袋,直接蹲在了茶楼下。先前出了一个王洵,已经让他头大三尺了。如今又跳下来的外乡汉子,到底什么来头不说,就凭他外袍胸口上绣的那只麒麟,就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级别。[3]

他本来长得就不算魁梧,往下一蹲,背后更是藏不住任何东西。那古铜脸汉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冲上前去,一脚一个,将剩下的纨绔统统踹翻在地。过后还觉得不解气,一边用靴子尖朝肚子上猛踹,一边恶狠狠地骂道:“杀了你们又能怎样?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大不了老子一条命,换你们八个!”

这下子,不但众捕头捕快们傻了眼,猛然变成看客的王洵也有些发懵。古铜脸汉子虽然没用兵器,下手可比他狠多了。才三两脚补下去,纨绔子弟当中有人嘴巴里已经吐出了血沫来。怕对方再打下去真的弄出人命,王洵赶紧跳下坐骑,拱手为礼:“多谢这位大哥出手相助。这几个家伙虽然仗势欺人,但也罪不致死。犯不着为了他们,耽误了大哥的前程!”

“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前程。这长安城里的官,做着没意思透顶!”古铜脸汉子撇了撇嘴,丝毫不以王洵的提醒为意。“刚才如果不是来不及下楼牵马,我就跟你一道追他们了。先让他们尝尝断胳膊断腿的滋味,然后再跟他们讲道理!”

“将军息怒,将军息怒。”孙仁宇终于缓过了一口气,双手抱住了古铜脸汉子的大腿。“求求您了,别打了,再打下去,下官和弟兄们的饭碗就没了!”

“没了到我那去,吃得不比现在差!”古铜脸汉子气哼哼地回应了一声,终于收住了双脚。“你也真是,这么窝囊的县尉,有什么可留恋的?装孙子有瘾是不?”

孙仁宇无言以对,摇着头叹气。古铜脸汉子四下看了看,又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纨绔补了一脚,冷笑着道:“记住了,今天打你们的,是平卢左卫将军史朝义。你们哪个不服,尽管让家人找老子的麻烦。趁着老子这几天就住在京城。别太晚了,太晚,老子就没功夫赔你们玩了!”

“完了,几个家伙今天这顿揍肯定白挨了!”听古铜脸汉子自报家门,众差役忍不住悄悄咧嘴。

由于皇帝陛下偏执地认为胡人性格忠厚,所以北方几大边镇主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异族血统。如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出身高句丽,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出身突厥,范阳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则出身于万里之外的康胡。[4]

三人之中,以安禄山地位最为尊崇,一人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麾下总计拥有部众近四十万。兵骄将悍,行事蛮横。非但地方的各级官员被他欺负得有苦说不出,就连当朝宰相李林甫,见了安禄山本人也要客客气气,唯恐不小心惹恼了他,无端生出什么是非来。

而古铜脸汉子既然自称为平卢将军,必为安禄山的属下。再联想到他的姓氏,此人的来历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管孙仁宇等一众差役如何目瞪口呆,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大步从纨绔子弟们的身体上踩过,来到王洵近前,抱拳为礼,“久仰明允兄大名,一直想找个机会见见你。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上了!”

“久仰,久仰!”也许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王洵的反应明显慢了半拍,嘴里说着客套话,脸上的表情却极为牵强。

史朝义摇头而笑,转过身去,冲着自己刚才跳下来的那座茶楼大喊,“小颜,还不赶紧滚下来给老子引荐。你再不露面,明允兄弟恐怕还以为我在忽悠他呢!”

“来了!来了。我可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从二楼跳下来也不怕摔断腿!”刚才与史朝义一道煽风点火的年青人小跑着从茶楼底层闪了出来,整顿衣衫,冲着王洵笑呵呵地拱手:“明允兄,你的身手可是越来越矫健了!”

“原来是你!”王洵先前就觉得对方的声音耳熟,此刻定神细看,立刻认出了这张方正中又略带一点玩世不恭的笑脸。“怎么在下每次遇到麻烦时,你都碰巧在场?!”

“王兄这话就不对了,应该是在下总计来了两次京师,都恰巧看到王兄大展神威!”颜季明笑了笑,立刻连敲带打地还了回来。

论嘴上功夫,王洵自知这辈子永远不是颜季明的敌手,摇了摇头,把目光转向史朝义,“这位史兄……”

“他乃平卢兵马使史公之子,现在跟我一道在范阳节度使麾下效力。我们两个这次来京师,是奉命押送一批契丹战俘!”颜季明收起笑容,郑重回应。将头转向史思明,他又继续补充,“史大哥,这位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起过的王明允,开国郡公王蔷之曾孙,曾一个人空手击败三名刺客!”

“等着你,热乎包子都晒凉了!”史朝义明显读书不多,说话时总带着一些方言俚语。但这种习惯丝毫不给人土气的感觉,配上他那大咧咧的模样,反而令王洵觉得亲切。

“我现在是文官,自然得小步慢走!岂敢跟你们两个武夫相比!”颜季明白了他一眼,笑着调侃。

“拿着刀子写字的文官?”史朝义微笑着耸肩,摆出一幅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底细的神态。

“当然,难道只许某些人以笔为刀,就不准颜某以刀为笔么?”

几句调笑话说完,登时将三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史朝义看了看被差役们架在肩膀,一个个鼻青脸肿的纨绔,再看看周围躲躲闪闪却不肯离去的人群,耸耸肩,笑着提议:“既然是难得碰到一起了,咱们干脆找个地方喝杯酒吧!长安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刚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请教。”

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已经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抗议,“我不过是个老粗,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只是觉得跟明允一见投缘,所以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觉得洗干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摇头。“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喷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驳,却突然发现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5]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比如“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粗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强上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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