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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她吹嘘的看着他,那是一杯白兰的耶!就这么给喝完了?那他回去以后,不会醉吗?这人也太豪兴了。同事们都拿起玻璃茶几上的酒杯,放在唇边,一饮而尽。她们也有的是装着的饮料,也有的是半杯的酒水,生日宴会在这酒饮中,算是落幕了。

她抬眼看向窗户,外面夜灯如华,倾长而照。整个城市沉浸在美好的夜色中,有着令人无法忘怀的念旧。是多少痴男怨女,在一起,又分开。这样迷离的都市里,有多少人的梦想,在升起,在破灭。谁又知道,多少年以后,她们是否还一如从前的友好,相爱。

五月的天气,一反往常的冰寒冷窖,有了些许温暖的气流,在空气中藏着点点的腻热。早华这天下午得了梦樽的特许,休息在宿舍。她一个人看着天花板,冷静的想前想后,觉得她现在最为要紧的,是将比赛需要的歌曲准备齐全。

就在她刚好要打开听歌器的时候,窗户外面一阵热风吹进来,她这才感觉这床上的被芯太厚,给她带来了炎热。她想,这样子下去,晚上也别想再睡好觉了。不如,将这被套床单洗干净了,将被芯送回给人事部,这样也可以将压金领出来。

想到这里,她马上行动。将床单和被套还有枕巾,取下来去清洗。五月的天这样炎热,看样子是要热得让人穿上短衣马裤了。她看了看随行带来的行李里边,有两套是夏装,一件旧T恤,一条马裤,一条小衬衫,一条七分裤。这些衣服虽然是她初三时候穿的,可也很漂亮,时尚。虽然旧的有些褪了色,可依然不减它的魅力。

心想着过不了多久她就该穿上这两套衣服了,便将这四件衣服从随行包里取了出来,放在枕头边上,再看被套是灰色的,床单是米黄色的,枕巾是蓝色的。

将床单和被套取下来就耗费了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平常在家她就没有干过这样的活。好不容易全部取下来,却看见床单上竟印着一只蚊子的尸体,不免有些恶心,用手指轻轻掸飞它,再扯过床单。

她在水桶里放入一些清水,再将洗衣液倒进去一些,然后搅动,水桶内出现一圈圈的泡沫,这才将床单和被套以及枕巾一齐放入,浸泡上半个小时。

这半个小时,她拿出手机,看着QQ,心里好不忧伤。这么多天没有去登录,不知道会不会号码被收回,她小心翼翼的输入密码,然后点隐身,这才慢悠悠的爬上来。登录后,消框一直闪,闪到她的手机都快爆电了。一一去看,全是同学们对她的问候,看得她满眼泪水,擦一把鼻水,深深的吸一口气。

同学甲说:“早华,自从你离开校园,我们的学习压力更大了,每天的学习负担,累得我们都直不起腰来。希望身在远方的你,能够早日找到工作。”

同学乙说:“早华,你不在的日子里,学校好象变了一个样。我们心里的美好都被颠覆了,原来有钱人家的千金,也会像你一样的遭遇,我们真的好想你。”

同学丙说:“早华,你还记得学校里那棵很粗很大的松柏吗?这一年的夏天就要到了,它还是那么挺拔,我们希望你能过的像它一样,永远屹立不倒。”

同学丁说:“早华你知道吗?班上好多同学都去你家看你的爷爷和外公了,我们听说了你奶奶去逝的消息,很难过。希望你在远方好好的保重身体,不要太伤心了。”

同学戊说:“早华,我们听说你在燕台找了份工作,希望你好好的干下去,等到我们高考结束了,我们组织团队去看你。”

……

早华看得泪流满面,这些她心里最亲最近的同学们,在她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她富贵的时候追随捧场,没有一样落下的。他们是多么亲切的一个群体啊,她真舍不得这样就离开了她们。

她关上手机,一条也没有回复,QQ也就下了线。这时候看时钟,竟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她便从床上爬下来,去水桶里用力挤压被单,翻来覆去的用拳头捣估,半会儿这泡泡全都浸入被套了。她才拎上来一件,放在洗衣池上,打上肥皂,再用刷子用力的去刷洗。

这是她头一回洗被子,没体验过,不知道被子洗起来也这样的累人。这一被单就够她洗半个小时了。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左右搓揉,前后刷洗,清水变成肥皂水,肥皂水变成乌水,又换清水,如此反复。

等到将被套全部晾晒,再看时间,竟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想着时候也不早了,干脆下楼去提点热水,冲个澡,也省得晚上再忙活。这一忙,便是五点了。她躺在床上,打开收音机,听着电台里边,有漠河的声音,“亲爱的听众朋友们,这期节目又到了结束的时候,欢迎大家下次准时相约,漠河在这里与你不见不散。”

她关上收音机,这也没什么好听的,又打开听歌器,仔细学习着如何唱新歌曲。如果说这样的练习是需要很多精力的,她可以说是即使耗上一个月的时间来学习她喜欢的歌曲,她也是极其愿意的。

闭上眼,小息了片刻,便听到楼下有许多走路的动静,她这才惊觉,一个下午的休息时间竟然走的这样快。她也翻身起床,去到楼下,从车间里取来碗筷,往食堂里赶去。昨晚上虽说是酒宴,可她也没有吃上什么菜。原本她这样长时间不吃美食,是最馋嘴的时候。

可她却极其冷静的面对那一餐的美食,并没有过多的夹过哪个碗。这也是名媛的知识,她的母亲在她小的时候,时常交待她的。这样一来,梦樽至现在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喜欢吃红烧猪肠呢,还是喜欢吃红烧猪肠。一个大大的问号,停在他的脑海中。

食堂里的人潮很多,少说也有好几百个。她排着队,拿着饭卡,垂着个脑袋,一边弄拨着她的齐耳短发。她从小就留这样齐耳的短发,从未改变过。按理说,名媛都该有一头十分温婉的发型,她却在小的时候,被母亲找过算命先生,那算命先生对她母亲说的话,她至今还记忆犹新。

那算命先生对她母亲讲,“你这个女儿只适合留短发,千万不可以留辫子,不然将会有灾难降临。”这样的话她是不能够理解的,为什么?短发和长发还能或许的引发灾难?这话到底有几分可信度。可是母亲却是信任的不得了。

甚至要求她从小只能留齐耳的短发,至使她倾慕别的名媛长发飘飘的样子,别提多羡慕了。可是这一次,她再没了什么感想。不就是一头长发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不留就不留,也不会少块肉什么的。

好不容易队伍往前走了一大串,她也跟着上前挤着队伍,生怕别人抢了先,让她落了人家的后头。这就好象明明是一个盆子里的菜,早一点和晚一点,会份量不一样,或者会滋味不一样。别提多令人笑话了。

她却乐此不疲的拥挤着,这边往前走,边挤上前,却撞上一堵肉墙。那人的声音极其欠揍,是梦樽。他说,“早华,怎么挤成这样,都快被挤成肉饼了你。“他的语气宠溺,表情亲热,看得出来的对她有意思,但到底算不算喜欢,她还没有定论。

只不过有一个追求者而已。她侧着脖子朝他说,“我一个下午什么也没干,就把被子给洗衣了,这时候我再不快点,是不是意味着晚上又会少唱一首歌曲了?”她做事情是有目标的好不好,哪里会平白无故的去挤队排,难不成她吃饱了撑着的。何况她现在还没有吃饭呢!

这简直怪哉了!他凑近她,从她的手中拿过碗,说道,“我替你打饭了,你一旁等着去吧!”有这样做事情不经过人同意的人么?他凭什么就这样抢她的碗走?早华瞪了他一眼,只得从队伍里抽邮身体来。可这边已经挤压成团,想要喘利开脱,还真是得费一番力气。

好不容易从队伍里抽身出来,那边梦樽已经拿着碗,在一旁等着她了。她这才不好意思的红着脸,想到刚才对他的瞪眼,她就低气抬不起头来。人家明明帮她,她却要说别人不经过她同意。这也简直太没脸见人了。

她接过他手里的她的碗,然后挑着一处空座,坐下来吃饭。他也就刚好也随着在侧,这样,她们俩第一次在食堂里共桌而饭,总算拉开序幕了。梦樽想,以后一定还有这样的机会,不多点时间的相处,又怎么知道彼此合不合适。再加上有同城之情,他对她的感觉又一直挺不错。

饭菜无滋无味,她嚼了嚼,吃的特快。一下子碗底就朝天了,她起身要去洗碗,他拉住她的衣袖,说道,“慢点,等我一起。反正我也是要去卡拉厅的,你急着做什么?”她还没有答应他好不好,她又瞪他一眼,然后不理睬他的话语,就往前走。她要洗碗呢,哪有时间坐在那里,等着他吃完饭,他这是脑袋锈掉了吗?她有答应他,做他的女朋友?没有的哇!

洗完碗筷,拿着去了车间的一个柜子里,放好。然后走出来,身体洗干净了,饭也吃完了,这个时候她该去卡拉厅了。不对,应该去宿舍取她的听歌器,和挎包。于是,她飞快的往宿舍楼赶去,这时候,已经有好些人从宿舍里出来,准备到食堂去打饭了。她想,她的时间钟果然要比别人的要快一些。

取好东西,她就下楼了。厂门口的保安看见她,脸上笑眯眯的,“早华,不等梦大一起去啊?”他们都谇为,早华铁定是要给梦樽做女朋友的。这昨天的蛋糕可真是没有白分啊,这人都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吗?这蛋糕就把他们的嘴巴给收买了?那她也太吃亏了吧!

她晃着脑袋,说道,“我没有。”没有办法与他们说清楚,也没有必要说清楚,反正这也无关紧要。只要不给她的生活带来波澜,她都没有意见。再说这绯闻炒的的确令人很头大,还没谈呢,这都成闲余饭后的话题了。

走到卡拉厅,包厢里已经坐了六七个男女。她们显然很早就来了,并且在这里唱了好一阵子,这种大众型的包厢就是有这点好,随时来随时走,还可以花小钱,不用包厢费,以点的歌支为单位计算消费,这实在是太大众化的一种活动,怨不得这么多人参与。

走到点歌台,早华就点了一首《绿光》,这首歌已经在听歌器里听了上十回,多少有些把握准确这音调,她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坐下,然后塞上耳机,双眼看着屏幕,等着她的歌曲来。她这样的苦习,完全是传自她备高考而来。

在学校的时候,面对高考的压力,她总有无穷的冲劲,一定要做到,一定要看完。等等之类的要求,从来不放宽自己。这样的岁月,原本只差最后一个月就可以全部结束。多少高三的学生都在盼望着暑假,可因为高考的压力,不得不顶住。

她倒是可以离开那座独木桥,可是却也离开了她所喜爱的大学生活。生活在她面前铺开了一红毛毯,毛毯中央站着的,是一只会演戏的猴子,它正挥舞着拳头,在各她示威,好象她不继续努力下去,人生就得报废一般。

她叹了口气,可爱的猴子啊!她不就是那一个被猴子敲着警钟的小鸟吗?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杀鸡儆猴。那些还在努力的同学,此刻是否又在看着书本,记忆着新鲜的知识,为了能够在这一场大赛中,获得优异的成绩。

耳机里孙燕姿的声音很动听,那首《绿光》恰到好处的描绘了一个快乐的人的心情,很有感染力,她想她要是会唱的话,一定能给人带来快乐。突然,门打开了,进来一群人,她数了数,大约有三个,两女一男。而且还是长发飘飘的美女。她想,等下又要看有人献花的节目了。虽然这献花的人不断,可仍然每天有人上演着。

她靠里坐了坐,这才避开了他们三个人。那三个人坐下后,就点了几瓶啤酒,两个女孩也拿着酒杯,一人一杯的喝起来。她的母亲有过训话,在外面任何应酬都不能喝酒,但在家里,可以尝一点红酒。这到底是为何,她当时也不明白,不过她很听话,从小到大,就没有在人前喝过酒。包括昨天的生日宴会。

而事实上,她是一个对酒有着十分抗拒力的女孩。一般的白酒,三杯不倒。普通的红酒,三瓶不倒。再普通一点的啤酒,十瓶不倒。她就像传说中的不倒翁,有着惊人的酒量。

幸好的是,没有人知道这一点。不然,她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为了要和她拼酒,把她给灌醉。虽然她从来没有喝醉过,可她也害怕醉的感觉。

她抬眼看屏幕,这时候刚好出现她的名字和歌曲。她放下听歌器,挎着包走过去。没有梦樽在,她不敢随意将挎包放下。包厢中间,七彩的灯光照射,仿佛整个包厢里的人,都在齐眼看着这里。

这时候,门推开了。她开始在唱,“期待着一个幸运和一个冲击,多么奇妙的际遇,翻越过前面的山顶和层层白云,绿光在哪里。”他正好走进来,看见她双眼发亮,身上五彩斑斓,鼓起掌来。包厢里很快就有人跟着鼓掌。她心里想,如果没有他捧场,这些人到底会不会觉得她唱的好听。

他走进来后,四处看了看,终于看见她的听歌器,便坐了下来。她仍然在唱歌,咬音很准确,唱得很流畅,也很欢快。他想她竟然会选这首歌,与她突然辍学南下燕台打工的经历,好不吻合。不过,既然她喜欢这歌,也就合适了。

她拿眼瞧了一眼他,然后转过眼神,继续盯着屏幕上的歌词,语调欢快而内心沉郁,听得精准如他,也知道她在唱这首歌的时候,是多么的辛苦。他也很想知道她辍学的原因。但她不主动提起,他也就不好怎么去问。这也是怕她会更加伤心。

她唱完整首,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然后抱着双腿,就哭了。她为了唱这首歌,刻意掩饰内心的痛楚,还要强装夸笑。这很难受。她忍受不了,便哭了起来。有他在身边,她感觉到她也可以卸下防备的面具,拥有最真实的自我。

见她哭泣,他不忙着安慰,反而将她的头架在他的长腿上。她哭着哭着,就哽咽了。这一哽咽喉咙也跟着沙哑起来,她发现声音有影响后,连忙控制住情绪,可她仍然想要哭。他这才安抚她,将她的伤心一览入底,知道她心里承受了什么。

她见他不问,更加产生了想一吐为快的感觉,对他说道,“我不仅是因为家道中落而辍学,而是。”她顿了一下,看见他的眼睫毛也随着她的话语停顿而抖支了两下。“我的父母,走了。”她又控制不住的双肩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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