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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老虎!老虎!

狩猎怎么样啊,勇敢的猎手?

兄弟,真冷啊,我守望了很久。

你要猎杀的猎物怎么样呢?

兄弟,他仍然在丛林里吃草呢!

你引以为傲的威力哪里去了?

兄弟,它已从我的两肋边消逝。

你这样急急忙忙要去哪儿?

兄弟,我回我的巢穴——去死。

现在我们要回到第一个故事,接着往下讲了。莫格里与狼群在会议岩的一战结束后,他离开狼穴,下了山,来到有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他不愿意停留,因为那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且他明白,在狼群大会上,他至少树了一个死敌,所以他继续赶路。他迈着平稳的步子,一直没离开过沿山谷而下的崎岖小路,往前小跑了将近二十英里,最后来到一片他不认识的旷野上。山谷敞开来,迎向一片非常开阔的平地。这开阔的土地上星星点点地散布着岩石,还有几条纵横的沟壑。它的一端坐落着一座小村庄,另一端是密密的丛林,绵延到草场边,戛然而止,仿佛被一把锄头切断了似的。到处有黄牛和水牛在吃草,那些放牧的小男孩儿看见了莫格里,马上就大喊大叫着跑开了。那种在印度的每一个村庄都见得着、整日东游西荡的下贱黄狗,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继续往前走,因为他觉得饿了。来到村子大门口时,他看见黄昏时分拉过来挡住门的那一大扇荆棘栅栏被人推到了一旁。

过去他夜里出来游逛,找东西吃时,不止一次碰见过这种路障。“呣!”他说,“看来这地方的人也很害怕丛林居民。”他在门边坐下了。一个男人走出大门,莫格里站起来,张开嘴,用手指指,表示他需要食物。男人瞪大了眼睛,然后跑回村子里的一条街上,大声喊叫祭司。出来的是一个大块头,很胖,前额上有一道红黄两色的标记。祭司来到村子大门口,跟着他过来的至少有一百个人,他们瞪大眼睛交谈,大喊大叫,还用手指对着莫格里指指戳戳。

“这些人真没有礼貌,”莫格里在心里说,“只有灰猿的举动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长发甩到后面,向人群皱起了眉头。

“有什么好怕的?”祭司说,“瞧瞧他胳膊和腿上的疤痕,那是狼咬的。他只不过是丛林里跑出来的一个狼孩儿。”

当然,狼崽儿们和莫格里一起玩耍时,常常用牙齿夹他,他们并不是存心夹那么重的,所以他的胳膊和腿上到处都是白色的疤。如果这个样子就是咬,那么他就是天底下最后一个被咬的人了。他知道真正的咬意味着什么。

“呀!呀!”两三个女人一起说道,“被狼咬了,可怜的孩子!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儿呢,他的眼睛像红色的火钳一样。以我的名誉起誓,他很像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男孩子,梅苏阿。”

“让我瞧瞧。”一个手腕和脚踝上戴着沉甸甸的铜镯子的女人说。她手搭凉棚,注视着莫格里:“确实挺像。他比较瘦,但是长相和我的孩子一模一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梅苏阿的丈夫是本地最富有的村民,所以他抬起头来,仰望了天空一分钟,很庄严地说:“丛林拿走的,丛林又送回来了。把这孩子带到你屋子里去,我的姐妹。别忘了给祭司以荣耀,他看透了世人的一生。”

“凭着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在心里说,“这一场谈话,就像是狼群又一次接纳幼崽的验看仪式!嗯,如果我是一个人,那就必须得做一个人。”

人群散去,那女人招呼莫格里去她的茅屋。屋子里有一张红漆床架、一个带着有趣的凸花纹的陶制大粮柜、六七个铜锅及铜壶、一尊供奉在小壁龛里的印度神像,墙上还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乡村集市上售卖的那种。

她给了他牛奶,让他牛饮了一通,又给他吃了面包。然后她把手放在他头上,看着他的眼睛,因为她觉得,也许他真的就是她的儿子,当年在丛林里老虎把他叼走,如今他跑回来了。她叫着:“纳索,哦,纳索!”看莫格里的表情,他并不知道这个名字。“你记不记得那一天,我给你穿了一双新鞋?”她摸摸他的脚,它们像牛角一样硬。“不,”她伤心地说,“这双脚从来不曾穿过鞋子。但你和我的纳索非常像,你应该就是我的儿子。”

莫格里很不自在,因为他从来不曾在屋顶下面待过。他看着茅草屋顶,发现自己如果想逃脱,随时能把它撕开,而且窗户也没有闩牢。“如果不理解人说的话,”最后他在心里面说道,“做人有什么好呢?现在我又傻又哑,就像人在丛林里和我们在一起时会出现的情形一样。我必须学会他们说的话。”

和狼在一起的时候,他学会了模仿公鹿在丛林里发起决斗时的叫声,还有小野猪的咕噜声。那不是为了好玩。所以,梅苏阿每说出一个词,莫格里马上就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天黑之前,他已经学会了说茅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上床睡觉的时候莫格里遇到了困难,因为他不愿意睡在看上去很像捕黑豹的笼子一样的东西里面,比如这座茅屋。他们关门的时候,他从窗户里蹿了出去。“随他的便吧,”梅苏阿的丈夫说,“别忘了,到目前为止,很有可能他还从未在一张床上睡过觉呢。如果他真的是神派来替代我们儿子的,他就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展开四肢,在田野边缘一堆长长的、干净的草上躺了下来。但他还没来得及合上眼睛,就有一只软软的灰色鼻子来拱他的下巴。

“哟!”灰兄弟,狼妈妈的崽子中的老大说道,“跟了你二十英里,就得到这样的回报,太小气了吧。你身上有木柴烟和牛的气味,总的说来已经很像人了。醒醒,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

“丛林里一切都好吗?”莫格里搂住他,问道。

“除了被红花烧伤的那些狼,全都挺好。喏,你听着,谢尔可汗已经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狩猎了,要等到皮毛长好了才回来,因为他烧伤得很厉害。他发誓,回来后要把你的骨头埋在维恩贡嘎河边。”

“这话可要两说呢。我也做出过一个小小的承诺——不过有消息总是好事。今晚我累了,那些新玩意儿弄得我很累。灰兄弟,你要经常给我带消息来啊。”

“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匹狼吧?人类不会让你忘记我们吧?”灰兄弟焦虑地问。

“绝对不会。我会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狼洞里的一大家子。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我被逐出了狼群。”

“你也可能会被逐出另一族群的。人类就是人类,小兄弟,他们说话就像池塘里的青蛙叫一样。下次我来这儿时,会在草场边的竹林里等你。”

那一夜以后的三个月里,莫格里几乎没有走出过村子的大门。他忙得很,要学习人类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首先他得在身上穿一块布,这使他恼火得要命;然后他得学会用钱,这个他一丁点儿都弄不明白;还要学犁田,他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用;还有就是,村子里的孩子们让他非常生气。幸好,丛林法则教导过他,要克制自己的脾气。在丛林里,能否保住性命、获取食物,取决于能否克制住自己的脾气。有时他不会做游戏或放风筝,或者某个词发音错误,孩子们就取笑他。他真想将他们一把揪起来,撕成两半,只因为懂得杀死一个没毛的幼崽不够光明正大,才忍住了。

他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力量。在丛林里,他知道自己比野兽们弱,但是在村子里,人们说他壮得像一头公牛。

对于种姓制度[1]在人与人之间造成的差别,莫格里一窍不通。一个陶工的驴子滑进了泥潭,莫格里揪住驴尾巴把他拽了出来。他还帮陶工把陶罐码好,方便运到可汗席瓦拉的集市上去卖。这件事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因为陶工是低等级种姓的人,他的驴子就更卑贱了。祭司为此斥责莫格里时,莫格里威胁要把他也放到驴子背上去。祭司就对梅苏阿的丈夫说,最好尽快安排他去干活儿。结果村子里的头人吩咐莫格里说,第二天他必须出去放牧水牛,照料他们吃草。对于这样的安排,没有人比莫格里更高兴了。当天晚上,他接受了一个任务,可以说是充当整个村子的仆人。于是他去参加每晚都有的村民小聚,地点是一棵大无花果树下的石头平台。那儿是村子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知道村子里所有闲言碎语的理发师、有一支塔瓦式滑膛枪的猎户老布尔迪奥,他们聚在一起抽烟聊天;几只猴子坐在头顶上的树枝上交谈着;平台下面有一个洞,里面住着一条眼镜蛇,他每天晚上都能喝到一盘牛奶,因为他被敬为神蛇;老人们围坐在树下,一边抽着很大的胡卡斯(水烟枪)一边聊天,到夜很深才结束。他们讲一些有关神、人和鬼怪的神奇故事,布尔迪奥则讲述丛林野兽的生活习性。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些动物故事更加神奇,他们坐在圈子外面,听得眼睛都要从眼眶里弹出来了。大部分故事与动物有关,因为丛林就在村民们的家门口:鹿和野猪来糟蹋他们的庄稼,老虎时不时地在夜色降临时分摸过来,从村子大门的视野之内叼走一个人。

他们讲述的这些事,莫格里自然很清楚,他不得不遮住脸,不让他们发现他在窃笑。那边布尔迪奥把塔瓦式滑膛枪放在膝头,从一个神奇故事扯到另一个神奇故事,这边莫格里笑得肩膀直颤。

这会儿,布尔迪奥正解释说,叼走梅苏阿儿子的那只老虎是一只鬼虎,他被几年前去世的一个邪恶的老放债鬼附了身。“我知道那确实是真的,”他说,“因为普仑·达斯自从在一次暴动中被烧了账本、挨了揍之后,就成了瘸子。我说到的那只老虎走路也是瘸的,因为他的掌印深浅不一样。”

“确实是的,确实是的,肯定是真的。”那些灰白胡子的人一齐点着头。

“你的那些故事,都是这样云里雾里胡编乱造出来的吗?”莫格里说,“那只老虎走路瘸是因为他生下来就是个瘸子,丛林里大家都知道。说什么放债人的鬼魂附到一只胆子没有豺大的野兽身上,那真是三岁小孩子的话。”

布尔迪奥有一会儿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头人也目瞪口呆。

“哦嚯!这话是丛林里来的小毛孩子说的,是不是?”布尔迪奥说,“你既然知道这么多事情,最好去把他的皮剥下来送到可汗席瓦拉去,政府出一百卢比的悬赏要他的命呢。还有,长辈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插嘴。”

莫格里站起来就走。“整个晚上我躺在这儿听,”他回过头来大声说道,“布尔迪奥说的那些有关丛林的话,除了一两个地方,没有一句是真的。要知道丛林就在他的家门口呢。既然丛林的故事都是胡扯,他讲的那些鬼神和妖怪的故事,说是他亲眼看见的,叫我怎么相信呢?”

“绝对到时间了,让那男孩儿去放牛吧。”头人说。而布尔迪奥受了莫格里的顶撞,气得嘴里直吐气,鼻子里直喷气。

印度大多数村庄的风俗习惯是,让几个男孩儿大清早把黄牛和水牛赶出去吃草,晚上再把他们赶回来。那些牛会把白人男子踩死,却容忍几乎够不着自己鼻子的小孩子欺负他们,砰砰地敲打他们,对他们大喊大叫。男孩儿们只要和牛群在一起不分开,就是安全的,因为即使是一只老虎,也不敢攻击一大群牛。但如果有谁离开牛群去采花或者捉蜥蜴,有时就会被叼走。黎明时分,莫格里骑在领头大公牛拉玛的背上,从村子里的大街上经过。一头头蓝灰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的长长的犄角,瞪着凶狠的眼睛,从各自的牛栏里走出来,一头接着一头,跟在他后面。莫格里向其他孩子挑明了,他是头儿。他用一根光滑的长竹竿打着水牛,吩咐其中一个男孩儿卡姆亚,叫他们自己放牧黄牛,小心些,不要跟牛群走散了,他自己则赶着水牛继续往前走。

印度的牧场上都会有许多石头、矮树丛、水洼、草丛和小沟壑,牛群分散开来,就从视野中消失了。水牛一般都会下到池塘和泥沼里,在烂泥里面打滚儿、晒太阳,一待就是几个小时。莫格里把他们驱赶到旷野边缘,维恩贡嘎河奔流出丛林的地方。然后他从拉玛的脖子上溜下来,小跑着来到一片竹林里,找到了灰兄弟。

“啊,”灰兄弟说,“我在这儿等你好多天了。你干这种放牛的活儿,有什么意思呀?”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我暂时是村子里的牧牛人。有谢尔可汗的消息吗?”

“他已经回到这一片区域,并且在这儿等了你好久。现在他又走开了,因为这边猎物太少。不过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杀死你。”

“很好,”莫格里说,“只要他不在,你,或者四兄弟中随便哪一个,就坐在那块石头上,那样我就能看到你们,然后从村子里跑出来。他回来等我的时候,你们就待在旷野中央那棵鸽豆树旁边的沟壑里。我们没必要跑到谢尔可汗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里挑了一块荫凉的地方,躺下来睡觉,那些水牛就在他周围吃草。在印度放牧牲口,是天底下最闲散的事情之一。黄牛向前移动着,咔嚓咔嚓地吃草、躺下,然后又向前移动,连哞哞地叫两声都不肯,只会咕噜几下。水牛就差不多什么声音也不肯发出了,他们一头接一头地下到泥泞的池塘里,全身钻进烂泥中,只露出两只鼻孔和一双圆瞪着的瓷蓝色眼睛在水面上;然后,他们就像一根根圆木一样,一动不动地躺在水里。太阳晒得石头在热空气中跳起了舞,牧童们听见一只老鹰(永远不会另外多出一只)在头顶上啸叫着,那么高,几乎看不见。孩子们知道,如果他们死了,或者一头母牛死了,那只老鹰就会飞掠下来。几英里外的另一只老鹰看见他俯冲,也会跟着下来,一只又一只。地上的还没有死透,天上就会不知从哪儿飞下来二十只饥饿的老鹰。望过天上的老鹰之后他们就睡觉,然后醒过来,然后再睡。他们用干草编小筐,把蚱蜢关在里面;他们抓来两只合掌螳螂,看它们打斗;他们用红黑两色的丛林坚果做项链,观看蜥蜴在石头上晒太阳、蛇在水坑旁边捕猎青蛙。然后他们唱歌,唱很长的歌,歌的末尾带着本地语言的奇特颤音。这样过完的一天,仿佛比大多数人的整个一生还要漫长。他们多半会用泥巴造一座城堡,再做一些泥人、泥马和泥水牛,在泥人的手里放些芦苇。他们假装自己是国王,那些泥人、泥马、泥水牛是他们的军队;或者假装自己是神,受那些泥人的膜拜。黄昏来临了,孩子们就大喊大叫。水牛笨拙地从黏黏的烂泥里爬出来,弄出一下接一下像打枪一样的吧吧声。他们全体一长串地穿过灰蒙蒙的旷野,向灯光闪烁的村庄移动。

日复一日,莫格里领着水牛们去泥塘;日复一日,他看见旷野上一英里半外的地方露出灰兄弟的脊背,由此知道谢尔可汗还没有回来;日复一日,他躺在草上,听着周围的各种声音,回忆着往昔在丛林里的时光。在那些漫长而静寂的早晨,如果谢尔可汗在维恩贡嘎河畔的丛林里抬起瘸爪子踏错一步,莫格里就会听见。

终于有一天,在作为信号地点的地方,他没有看见灰兄弟。他笑了,领着水牛去鸽豆树旁边的那条沟壑。沟壑里铺满了金红色的花儿,灰兄弟蹲坐在里面,背上的鬃毛根根竖立着。

“他已经隐藏了一个月,想消除你的警戒。昨天夜里,他和塔巴克一起,踩着你的新鲜足迹,穿过了你们的活动区域。”灰狼喘着气说。

莫格里皱起了眉头:“我不惧怕谢尔可汗,但是塔巴克很狡猾。”

“别害怕,”灰兄弟舔了舔嘴唇,“拂晓时我遇到了塔巴克,眼下他大概正在向老鹰们讲述他全部的智慧。不过,在我咬断他的脊梁骨之前,他把一切都告诉了我。谢尔可汗的计划是今晚在村子大门口等候你——谁都不等,单等你。此刻他正躲藏着,在维恩贡嘎河畔那条干涸的大沟壑里。

“今天他吃过东西了?还是狩猎扑了空?”莫格里问。答案是与否,意味着他的生与死。

“他在拂晓时猎杀了一头猪,他还喝过水。你别忘了,谢尔可汗永远做不到禁食的,即使是为了复仇。”

“啊!傻瓜,傻瓜!简直就是个幼崽生的幼崽!吃东西,还喝水,他还以为我会等到他好好睡一觉呢!对了,他躲藏在哪儿?如果我们有十个兄弟,就可以趁他趴在那儿的时候扑倒他。这些水牛除非嗅到他的气味,否则是不会突然发起攻击的,而我又不会说他们的语言。我们能不能搜寻到他的踪迹,让水牛嗅到他的气味呢?”

“他沿着维恩贡嘎河游了很长一段路,切断了踪迹。”灰兄弟说。

“我知道,肯定是塔巴克教他的,他自己永远也想不到那样做。”莫格里站起身来,把食指含在嘴里,思考着,“维恩贡嘎那条大沟壑,它的口子开在半英里外的旷野上。我可以带着牛群绕个圈子,穿过丛林到沟壑的另一头,下到沟里,扫荡过来。但是他会从沟壑这一头溜出去,我们得把这一头堵住。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群一分为二吗?”

“我也许不行,但是我带来了一个高明的帮手。”灰兄弟快步跑开,跳进了一个洞里。接着,从洞口冒出来一颗莫格里非常熟悉的灰色大脑袋,热乎乎的空气中,顿时响起了整个丛林中最悲凉的嗥叫声——正午时分一匹狼狩猎的嗥叫。

“阿克拉!阿克拉!”莫格里拍着手说道,“我早该想到,你是不会忘记我的。我们手头有件大事要做,把牛群分成两半,阿克拉。一半是母牛和小牛,另一半是公牛和耕田的水牛。”

两匹狼走着“环小姐”[2]步子,在牛群里跑进跑出。那些牛昂起头,喷着鼻息,被分成了两群。一群是母水牛带着小牛站在中间,瞪大了眼睛,蹄子刨着地,随时准备着,只要一匹狼停下来不动,就会冲过去把他撞倒、踩死;另一群里是成年公牛和青年公牛,他们喷着鼻息跺着蹄子,看上去虽然好像更凶猛,其实却没有那么危险,因为他们没有小牛需要保护。这么利索地把牛群分开,就算过来六条汉子也是办不到的。

“快下命令吧,”阿克拉气喘吁吁地说,“他们又要合到一块儿去了。”

莫格里敏捷利落地骑到拉玛背上:“把公牛赶到左边,阿克拉;灰兄弟,我们离开后,你把母牛拢在一起,把她们赶进沟壑的这一头。”

“赶多远?”灰兄弟问。他气喘吁吁,冲那些母牛厉声吼叫着。

“直到沟壑边沿高到谢尔可汗跳不上去的地方,”莫格里大声说,“不要让她们走开,等我们从另一边赶过来。”阿克拉一阵狂吠,公牛们飞奔而去。灰兄弟则站在母牛们前头不动;她们向他冲去,他就向前跑,始终跑在她们前头一点点,把她们领向沟壑的开口处。这时,阿克拉驱赶着公牛到了左边很远的地方。

“干得好!再轰一下,他们就真正开始跑了。小心些,现在要小心了,阿克拉。再多喊一声,公牛们就会猛冲了。哇呀呀!干这活儿比驱赶公鹿还要狂野。这些家伙能跑得这么快,你没想到吧?”莫格里喊道。

“当年……当年我年轻力壮的时候,也曾经狩猎过这些家伙,”阿克拉在飞扬的尘土中直喘粗气,“我该把他们赶进丛林吗?”

“哎!赶进去,快赶进去!拉玛已经愤怒得发了狂。啊,我要是能告诉他今天需要他怎么干就好了。”

这一次公牛们被赶向右边,哗啦啦冲进了直立生长的灌木丛中。在半英里外放牛的其他牧童,撒开腿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向村子里奔去,边跑边叫嚷着:“水牛疯了,跑走了!”

莫格里的计划简单得很。他想做的就是转个大圈子上山去,到达沟壑的另一头,然后把公牛赶下沟壑,在公牛群和母牛群之间逮住谢尔可汗。他知道,谢尔可汗吃饱喝足之后,状态就不适合打斗,也攀爬不上沟壑的边沿了。此刻他正在用声音安抚水牛,而阿克拉已经远远地落在了后面,只偶尔悲号一两声,催赶殿后的水牛。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大圈子,因为他们不希望离沟壑太近,引起谢尔可汗的警惕。终于,莫格里驱赶着晕乎乎的牛群聚拢在沟壑的另一头,停在了一片下到沟壑中去的、长满草的陡坡上。以他们所在的高度,可以从脚下的一片树顶起,一直俯瞰到下方的旷野。但是莫格里只注意看沟壑的边沿,他发现沟壑的两侧几乎是直上直下的,而且两侧都长满了藤蔓,感到极其满意——一只老虎如果想翻出去,是没有立足点的。

“让他们喘口气吧,阿克拉,”莫格里举起一只手,说道,“他们还没有嗅出他的气味,让他们喘口气。我得告诉谢尔可汗谁来了,我们已经让他掉到陷阱里了。”

他双手合成喇叭状,对着下面的沟壑高声叫喊,在岩石间激荡起了回音。这效果就像对着地道里大喊大叫一样。

过了很久,才传来一头吃饱喝足刚刚醒来的老虎拖腔拖调、睡眼蒙眬的咆哮声。

“谁在叫我?”谢尔可汗说。一只艳丽的孔雀尖叫着,扑啦啦从沟壑里飞了起来。

“是我,莫格里。偷牛贼啊,是时候去会议岩了!下去,赶他们下去,阿克拉!下去!拉玛,下去!”

牛群在斜坡边缘愣了片刻,但是阿克拉伸出舌头,全力发出狩猎的呐喊,他们就一头接一头地冲了下去,像轮船在激流上飞驰一样,一时间沙石飞迸。一旦开始,就没有机会停下来了,他们还没有完全到达沟壑的河床,拉玛就已经嗅到谢尔可汗的气味,吼叫起来。

“哈!哈!”莫格里在他背上说,“现在你明白了!”黑色的牛角、泛着白沫的牛口鼻和圆瞪的牛眼所构成的急流,沿着沟壑呼啦啦席卷而去,恰如洪水暴发时狂泻的大卵石一样。较弱的水牛被拱出这激流,甩到沟壑边上,擦着藤蔓向前狂奔。他们知道等待自己去干的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水牛群的可怕冲击是任何一只老虎都无望抵挡的。谢尔可汗听到了滚雷般的牛蹄声,站起身来,沿着沟壑笨重地向前跑,边跑边左顾右盼,想找个出路逃走。但是沟壑的两壁陡直,他只得继续往前。他一肚子的食物和水,身体那么沉,现在要他干什么他都愿意,就是不愿意打斗。牛群冲过他刚离开的水潭,激得水花四溅。牛群的吼叫声让那狭窄的大地豁口也共鸣起来。莫格里听见沟壑尽头响起了呼应的吼叫声,看见谢尔可汗转过身来。老虎知道,既然是雪上加霜,与其去面对带着小牛的母牛,还不如迎向公牛们。这时拉玛绊了一下,颠了一颠,然后从某个软软的东西上面踩踏过去,继续向前狂奔。公牛们跟在他后面,和迎面而来的另一群牛咣啷啷全体撞在了一起。这一撞所引起的震动,让那些较弱的水牛四脚完全离了地。两群水牛被这一撞挟带着出了沟壑,来到旷野上,抵角、顿足,喷着鼻息。莫格里看准时机,从拉玛脖子上溜下来,左右挥舞着他的竹竿。

“快,阿克拉,把他们轰散开来!让他们散开,否则他们会互相打斗。把他们赶走,阿克拉。嗨,拉玛!嗨,嗨,嗨!我的孩子们,现在可以平静些了,平静些!事情已经结束了。”

阿克拉和灰兄弟跑来跑去,咬水牛的腿。虽然牛群转过去又要冲进沟壑,但拉玛还是被莫格里设法逼得回转身来,其他的牛就跟随着他进了那些泥坑。

已经不必再践踏谢尔可汗了。他死了,老鹰们已经朝他飞过来。

“兄弟们,这种死法就像一条狗。”莫格里一边说,一边去摸刀。和人生活在一起后,他总是把刀放在刀鞘里,挂在脖子上:“不过,他本来就没有要打斗的意思。他的皮放在会议岩上会很好看,我们得快些动手干活儿。”

独自一人剥下一张十英尺长的老虎皮,这样的事,对于一个在人类中培养大的男孩儿,是做梦也不会想到的。莫格里却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动物的皮是怎么长在身上的,比任何人都更懂得怎样剥皮最容易。但无论如何,这是一项很辛苦的工作。莫格里又割又撕,呼哧呼哧忙了一个小时,两匹狼耷拉着舌头待在一旁,莫格里叫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上前帮着拽几下。

不知什么时候,一只手搭在了莫格里的肩上。他抬头一看,是带着塔瓦式滑膛枪的布尔迪奥。原来,孩子们回村报告了水牛受惊逃窜的事,布尔迪奥就很生气地跑了出来,急不可耐地要惩治莫格里,因为他没有照顾好牛群。两匹狼一看到有人过来,马上在视野中消失了。

“你这是在干什么蠢事?”布尔迪奥生气地说,“居然以为自己能剥老虎皮!水牛是在哪儿杀死他的?而且这还是那只瘸腿虎,拿他的脑袋可以领到一百卢比的赏钱呢。嗯,好吧,你让牛群跑掉的事就不追究了,我拿着虎皮去可汗席瓦拉领赏回来,也许可以从赏钱中给你一个卢比。”他在围腰布里摸索着,掏出燧石和打火镰,俯下身来,要烧谢尔可汗的髭须。绝大多数当地猎人打死老虎后,总是会烧虎须,为的是阻止老虎的鬼魂纠缠他。

“哼!”莫格里边说边撕下老虎前爪上的皮,下面的话他一半是对自己说的,“这么说,你要拿这张虎皮到可汗席瓦拉去领赏,也许还会赏我一个卢比?我呢,我有自己的想法,这张虎皮我有自己的用处。嗨!老头,把火拿开!”

“对村子里的猎户老大怎么能说这种话?你猎杀这只虎,靠的是运气,还有水牛的愚蠢帮的忙。老虎刚吃饱不久,要不然这会儿他已经跑到二十英里外去了。乳臭未干的小乞丐,你连像模像样地剥一张虎皮都不会;我,布尔迪奥,倒是真该听你有模有样地发号施令,不要烧虎须呢。莫格里,我一个安那[3]都不会赏你,只会赏你一顿胖揍。把老虎尸体放下!”

“凭着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说道,他正开始剥老虎肩膀上的皮,“非要我待在这儿陪一头老猿唠叨整整一中午吗?嘿,阿克拉,这人很烦啊。”

布尔迪奥仍然弯着身子在琢磨谢尔可汗的头,突然发现自己四脚朝天躺在了草地上,一匹灰狼站在旁边俯视着他。而莫格里却只管继续剥虎皮,仿佛整个印度只有他一个人似的。

“是——的,”他从牙缝里挤出声音,“你说的全对,布尔迪奥,你连一个安那的赏钱也不会给我。可是这只瘸腿虎和我莫格里之间,有一场早就开始的战争,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的战争,嗯——我赢了。”

公平地说,如果布尔迪奥年轻十岁,在林子里碰上阿克拉,他是会冒险和这匹狼斗一斗的。但这匹狼却服从一个男孩儿的命令,而男孩儿和一只吃人的老虎之间又有私人恩怨,这就不是一匹普通的狼了。布尔迪奥心想,这是巫术,最坏的魔法,不知道戴在脖子上的护身符还能不能保护自己。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觉得莫格里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一只老虎。

“土帮主啊!伟大的王!”最后他喉咙干哑地低语了一声。

“哎。”莫格里应道。他咯咯地笑了一声,并没有回过头来看一眼。

“我是一个老人,并不知道你不只是个牧童。我可以站起来离开这儿吗?你的仆人会不会把我撕成碎片?”

“去吧,愿安宁与你同在。不过,下回不要再觊觎我的猎物了。放他走,阿克拉。”

布尔迪奥跌跌撞撞,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向村子里跑去,一边还不时地回过头来看,担心莫格里会变成什么可怕的怪物。回到村子以后,他讲了一个魔法、妖术和巫术的故事,祭司听了,神情非常凝重。

莫格里继续干活儿,但一直干到暮色降临,他和两匹狼才把那张色泽鲜亮的大虎皮从尸体上完全揭下来。

“现在我们得把这皮藏起来,把水牛赶回家!帮我把他们赶到一起,阿克拉。”

牛群在迷蒙的暮色中聚拢来,他们走近村子时,莫格里看见了灯光,听见神庙里螺号在呜呜地吹,钟在当当地响。似乎半个村子的人都在大门口等着他。“这是因为我猎杀了谢尔可汗。”他对自己说。但是雨点般的石头从他耳边呼啸而过,村民们喊叫着:“巫师!狼崽儿!丛林恶魔!走开!快走,否则祭司就把你变回一匹狼。开枪,布尔迪奥,开枪!”

老古董塔瓦式滑膛枪砰的一声响,一头年轻的水牛痛苦地吼叫起来。

“又是巫术!”村民们叫嚷着,“他能让子弹拐弯。布尔迪奥,那是你家的水牛。”

“这是怎么回事呢?”莫格里迷惑不解地说。这时,石头的雨点更密地飞了过来。

“你的人类兄弟和狼群没什么两样,”阿克拉说着,很沉着地坐了下来,“按照我的想法,子弹要是表示了什么,那就是他们要把你赶走。”

“狼!狼的崽子!走开!”祭司挥舞着一根圣罗勒[4]的嫩枝喊道。

“再一次被驱逐?上一次因为我是一个人,这一次因为我是一匹狼。我们走,阿克拉。”

一个女人——是梅苏阿,迎着牛群跑了过来。她哭喊着:“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们说你是巫师,能随意把自己变成野兽。我不相信,但是你走吧,否则他们会杀了你。布尔迪奥说你是男巫,可我知道你为纳索的死报了仇。”

“回来,梅苏阿!”人们大叫着,“回来,否则我们要向你扔石头了。”

莫格里短促地苦笑了一下,因为一块石头砸中了他的嘴:“跑回去吧,梅苏阿,这是他们黄昏时分在大树下讲的故事中最愚蠢的一个。至少我为你儿子讨还了命债。再见,你快跑,我要把牛群赶过去了,他们的速度会比碎砖头更快。我不是男巫,梅苏阿,再见!”

“现在,再来一次,”他喊道,“阿克拉,把牛群轰过去。”

那些水牛急不可耐地要回村子,他们几乎不需要阿克拉吆喝,就像旋风一样奔进大门,把人群冲得七零八落。

“好好数一数!”莫格里轻蔑地大叫着说,“说不定我偷了你们一头牛呢。好好数一数,因为我再也不会为你们放牛了。再见,人类的孩子们。你们要谢谢梅苏阿,因为她,我不会带着我的狼,在你们的街上追猎你们。”

他一个转身,和孤狼一同走开了。他仰望着星空,感到很快乐:“我不用再睡在笼子里了,阿克拉。我们带上谢尔可汗的皮,离开这儿吧。不,我们不要伤害这村子里的人,因为梅苏阿待我很仁慈。”

月亮在旷野上空升起来,把旷野映成一片乳白的时候,受了惊吓的村民们看见莫格里头上顶着一捆东西,身后紧跟着两匹狼,以平稳的狼步快步穿过旷野,像火焰一样,渐渐掠过许多英里的路程,不见了。于是他们撞响了神庙里的钟,把螺号吹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响。梅苏阿哭泣着,布尔迪奥则添枝加叶地讲述着他的丛林历险,最后他说,阿克拉会直立起来,像人一样说话。

莫格里和两匹狼来到会议岩所在的小山上时,月亮刚开始沉落。他们在狼妈妈的洞穴前停了下来。

“他们把我从人群里赶了出来,妈妈,”莫格里喊道,“但是我信守诺言,把谢尔可汗的皮带来了。”

狼妈妈蹒跚地从洞里跑出来,狼崽儿们跟在她后面。看到那张皮,她的眼睛里放出光来。

“小青蛙呀,那一天他把脑袋和肩膀挤进这个洞口,想夺取你的性命时,我曾经对他说过,猎杀者终有一天会被猎杀。你干得好。”

“小兄弟,你干得好,”一个深沉的声音在灌木丛中说道,“没有你,我们在丛林里很孤独。”巴赫拉跑了出来,站在莫格里赤裸的脚边。他们一起爬上了会议岩,莫格里把虎皮铺在昔日阿克拉常坐的那块平坦的石头上,用四根竹刺把它钉牢。阿克拉在上面躺下来,发出了召集狼群大会的古老呼唤:“看一看——好好地看一看哪,狼伙计们。”当年莫格里初次被带来参加大会时,阿克拉正是这样叫唤的。

自从阿克拉被废黜之后,狼群一直没有头领,狩猎和打斗全凭那些狼自己高兴,但是他们出于习惯,还是响应了召唤。有的狼掉进过陷阱,残废了;有的中了枪,成了瘸子;还有的因为吃了不该吃的东西,生了疥癣;另外还有许多狼失踪了。但是他们来了,幸存下来的狼全都来到了会议岩,看见谢尔可汗的带条纹的皮铺在石头上,四条空荡荡的腿上悬垂着四只大爪子。这时,莫格里自编自唱,唱起了一首歌,它是油然而生,自己跑到他喉咙口来的。他大声地唱着,在吱嘎作响的虎皮上跳来跳去,用脚后跟打着拍子,直唱到喘不过气来。每到一句歌词结束,另一句歌词开始的间隙,灰兄弟和阿克拉都会嗥叫一声。

“好好地看一看哪,狼伙计们。我有没有信守诺言?”莫格里说。群狼吠道:“是的。”一匹模样落魄的狼嗥叫道:“再来领导我们吧,啊,阿克拉!再来领导我们吧,啊,人崽儿!我们已经厌倦了这种没有法则的状况,我们要重新成为自由民。”

“不,”巴赫拉呜呜地说,“这可能行不通呢。等你们吃饱了,疯病又会发作。称呼你们为自由民,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你们为自由而打斗,自由是你们的了。你们这些狼啊,把自由吃下去吧。”

“人群和狼群把我逐了出来,”莫格里说,“现在我要在丛林里独自狩猎了。”

“我们和你一起狩猎。”那四匹和他一起长大的狼崽儿说。

于是莫格里离开了会议岩。从那一天起,他和四匹狼崽儿一起在丛林里独自狩猎。他并没有永远孤独下去,因为许多年以后,他长大成人,并且结了婚。

但那是讲给大人们听的故事了。

注释:

[1]种姓制度:指的是曾在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国家沿袭过相当长时间的一种社会等级制度,最初以职业为基础划分出许多内婚制群体,形成了以婆罗门姓为核心的等级姓氏体系。

[2]环小姐:一种环形交谊舞舞步。

[3]安那:过去印度使用的货币单位,一安那等于十六分之一卢比。

[4]圣罗勒:印度草药,有“草本皇后”之称,据说能用来治愈身体、精神和心灵上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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