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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有些人的感情像轻烟,和风吹不散,弥漫至心间

“谢皖江,和你谈恋爱,分手费有多少?”

地下停车场,谢皖江的路虎前停着一辆白色摩托车,一个留着毛茸茸短发的女孩子单脚撑地用车身拦住了他的路。

她不顾此时他微微皱起的眉头,追问:“我问你话呢,分手费到底多少?有没有这个数?”她伸出五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

谢皖江是国内知名建筑师,许多著名建筑都出自他手,一张设计图纸就能竞拍出一个天文数字。早在五年前,二十三岁的他就已经成为建筑界的神话,要不是当年他突然退出建筑领域远走异国,今天的建筑界早已是他的天下。

谢皖江活了近三十年还从没见过像面前这么庸俗的女孩子,哪怕在他放荡不羁的年少岁月里,曾交往过的众多女友中也没有像她这样张口闭口都是钱的人。她们都比眼前这个女孩子聪明,懂得隐藏对钱的热爱和痴迷。

但他却不知为何,竟对面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浓浓铜臭气的小财迷颇有好感。

他慢条斯理地打量着她,唇角扬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然后,装模作样地掏出手机:“喂,保安吗?我这儿有……”

初依见状不好,身手利落地从车上一跃而下,作势就要去抢夺他的手机。奈何她这副娇小的身板斗不过一米八四的谢皖江,眼看自己处于劣势马上抬起脚向他的脚背狠狠踩去,谁知竟被他轻易躲了过去:“地下停车场有一位……”

没等谢皖江说完初依又要去捂他的嘴,却因为重心不稳,身体向后仰去,她想也不想,顺手拽住他的领带,用力一拉,谢皖江顺势低下头来,让初依准确无误地吻住了他的唇,把他的后半句话轻轻松松地堵了回去。

这一吻,好似卷了白糖的糯米糕,柔柔的,软软的,仿佛沾了桂花香,带着一种腻人的满足。当初依意识到他们是在接吻,本能地想要推开他,却被谢皖江那双迷人的桃花眼盯得她全身麻酥酥的。还没等她回过神来,谢皖江突然扔掉了手机,手掌紧紧地扣住了她的后脑勺,再次深吻下去。

这次,轮到初依傻眼了。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同样的人。

谢皖江轻柔的唇贴着她的唇瓣,时间仿佛定格,回到了五年前的拉斯维加斯,他一个蜻蜓点水般的触碰就轻而易举地掠去了她的初吻,她永远都记得他说过的话。

他说:“胆小鬼,我可能有点喜欢你,不如回国后我们交往看看?”

即便那只是他当初随口说说的玩笑话。

谢皖江的手机惨兮兮地躺在地上,他压根就没有拨通保卫室的号码。

“你干什么!”不知道过了多久,初依终于恢复了清醒,一把推开他。

谢皖江用舌尖舔了舔唇角,好笑地看着她:“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能非礼我,我就不能礼尚往来?”

“你……”初依说不出话来,索性不再说话。她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钱包,她举起钱包得意扬扬地说:“算了,看在这些钱的分儿上就让你占一回便宜。”说着跨上了摩托车准备落荒而逃。

谢皖江这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随即收起笑容,对初依认真地说:“还给我。”

初依却把他的话当耳旁风,炫耀般地把钞票从钱包里潇潇洒洒地全部抽出,最后把一个空荡荡的钱包丢给了他:“给你!”然后发动摩托车,绝尘而去,很快便消失在了隧道尽头。

谢皖江站在原地,望着初依慢慢消失的背影,目光渐渐柔和。他低头查看钱包,哑然失笑,现金都被她抢去了,一分也没给他剩下,不过还好,钱包里的照片还在。

钱包的夹层中露出红色一角,谢皖江伸手把它抽出。

那是五年前的照片,在拉斯维加斯飞往北京的飞机上,一个身穿红色蝙蝠形上衣的女孩子手里紧紧攥着一个查无可查的地址,连续一个星期地查找让她疲惫不堪,使她在回程的客机上不消片刻就进入了梦乡。

浓密乌黑的长发挡住了她的半张脸,仅凭这张看不清容貌的照片,他找了她五年,却毫无线索。

而刚才那个敢堂而皇之抢他钱包的女孩子却和记忆里的她一模一样,轻而易举地让他怦然心动,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一见钟情不是假装。

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计较她的无理与莽撞,甚至假装拿起手机故意吓唬她,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这样一个看上去视财如命、投怀送抱的女孩子,他竟然回吻了她。

难道……

他低头看了一眼照片,打消了心底的想法,这个留着毛茸茸的短发,把摩托车开成一阵风的女孩怎么会是她?

在他的记忆里,为了摆脱跟踪他的人,他用摩托车载着她在拉斯维加斯的街头逃窜,她的双臂死死地环抱着他的腰。因为害怕,她发出的尖叫吸引了路旁的行人。她胆子小,坐在急速的摩托上都双腿发软。

她们又怎么会是同一个人?

大概只是长得相像罢了。

摩托车疾驰在下班高峰期的马路上,初依见缝插针般在街头巷尾游走。她满怀心事,手机响了一遍又一遍她都没有听见。

只要想到刚才的情景她的脸就烧得火热。她认识谢皖江是在五年前,高考前的寒假,他这个天才建筑师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让她的视线久久无法移开。那时候身边的同学都追星,她也追,只不过追的是谢皖江。

她收集所有和他有关的报道、杂志、封面照。

他在本市的讲座只要她能搞到票必定到场。

他被A大建筑系聘请为校史上最年轻的老师。她立志一定要考上A大,成为他的学生!可是事与愿违,当她真的进入A大,他已经辞职离开了这座她梦寐以求的学府,并且,五年来再无音讯。

现在,他终于回到了这座城市,不论他是否记得五年前与她在拉斯维加斯共度的七天七夜,这一次她都不会再做胆小鬼了。

红灯,她终于听到了手机铃声,瞥了一眼来电显示慌忙地脱掉头盔按下接听键。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承轩哥”,接听后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初依,你怎么才接电话?你妹妹病情恶化,魏医生打了好几遍电话你都不接。他已经进手术室了,你快点来医院一趟!”

初依的心情一下子从天堂跌进地狱,她挂断电话火速赶往安平医院。

她心焦如焚,恨不得立刻出现在手术室门口。

秋风凛冽,隔着头盔减了一层锐利,可她的手因为缺少手套的保护被冻得越来越红。她紧紧地握着车把,好像它能取暖似的。

她把车停在医院门口,飞奔着跑向电梯,身体上升,心脏也跟着跳到了嗓子眼儿。她冲出去迎面抓住一个护士就问巧巧怎么样了,这家医院没有人不认识她,护士连忙安慰她:“手术还在进行,有魏医生在不会有事的。”

骨癌的存活期达到五年对于初巧的身体状况来说是一个奇迹,一年前她近乎康复出院,几个月后病情复发,并伴随检查出了肺源性心脏病,这和骨癌恶化有着直接关系。

手术室,身穿手术服的魏承轩汗流浃背,他的眼睛连眨都不敢眨,目不转睛地盯着切口。手术刀在他手里化冰冷为神奇,刀能杀人,也能救人,每一刀都意义非凡。

手术进行了很久,直到护士把初巧送回加护病房魏承轩的神经才彻底放松。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把初巧从鬼门关里拉回来了,无论多少次,只要初巧还有继续活下去的概率他就绝不会放弃。

这份强烈的责任感不仅仅因为他内心深处的医德,更重要的是,她是初依的妹妹。

他认识初依时她还是高一新生小学妹,性格内向,动不动就脸红,不过成绩却异常优异,名字高高位于年级榜首,因为成绩好被破格选为班级的班长。

每逢学校组织集体活动都召集各个班级的班长开会,他就是在那样无聊又枯燥的情况下第一次见到了她。普通的校服穿在她身上竟那样好看,让他莫名其妙开始注意起她来,朋友们一眼看出他的心思,替他打听关于初依的一切。

于是他知道她无父无母,准确来说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她一个人带着妹妹在亲戚家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亲戚对她们很好,初依却偏偏是个外柔内刚的人,暂住一段时间后就和妹妹搬回了老房子,亲戚再三挽留,无奈之下只好由着她,不过每月都会给她们一些生活费。

后来每到集体活动他都主动帮她组织,她却总是躲他,似乎把他当成了奇怪的人。一直到他毕业的那个暑假,返校拿录取通知书的他和留在办公室帮老师批卷子的她撞个正着,她抬起眼睛,终于怯怯地开口:“恭喜你。”

他被本市的A大金融系录取,在旁人看来的确该恭喜一下。

不过他心里高兴的是,这丫头终于主动跟他说话了。

他是天水集团董事长唯一的儿子,当然,他的父亲还有许多孩子,只不过都在性别上输给了他,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有权选择自己热爱的学科,他没有,金融系是他和父亲交换条件的筹码,他别无选择。

高考前夕他给远在香港谈生意的父亲打了一通电话,内容大致是希望父亲给学校设立的“天水奖学金”增加金额,父亲提出的条件是他必须在报考时选择和经济相关的学科,好在不远的将来接替天水集团。他同意了,同年九月,在新学期的开学典礼上初依拿到了厚厚一沓子人民币。

因为尴尬的身份他不常和父亲联系,也对经济一点兴趣都没有,却为初依破了例。

A大和高中母校在同一个街区,考上大学的魏承轩依然经常回来,他和初依就是在那段时间才渐渐熟络起来的。

高二下学期,初依的物理破天荒地一落千丈,他听说后主动帮她补习。整整一个学期放学后初依都和魏承轩在一起,偶尔在补习间隙会闲聊几句,魏承轩能明显感觉到他们之间的相处比之前要轻松许多。

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聊到了父母,初依微怔,很快用一句话迅速跳过这个话题,下意识反问他:“你呢?”

他的反应和她如出一辙,忘了当时说了什么,总之是答非所问。他是私生子这件事怎么好意思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说出来呢。

没错,他喜欢这个此时双臂抱膝缩在走廊长椅上熟睡的女孩,虽然她和从前判若两人,他还是无法停止心中的喜欢,哪怕这么多年她一直唤他“承轩哥”。

他悄悄走近,俯身把初依抱进了办公室。他守在她身边,整整一个晚上。窗外狂风大作,秋雨滂沱而至,他关紧窗户回头看了一眼熟睡的人,突然有些懊恼,为什么自己偏偏姓魏?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百家姓里那么多姓氏,随便哪个都好,为什么是魏?

这是一个让他无比尴尬的姓氏,打乱了他喜欢初依的节奏,让他事先准备好的告白就这样夭折在了血雨腥风中。

初依在高三上学期确定了报考方向——建筑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喜欢上一个年轻的建筑师,虽然他只是一个在杂志上看得见摸不着的人,魏承轩心里的醋意还是像汽水里的气泡一样不停地翻涌。

就在他准备向初依告白时,天水集团巨变,董事长遭遇空难机毁人亡,集团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神秘失踪。一时之间群龙无首的天水集团每天都在上演自相残杀的戏码,而他被突然告之自己就是那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的主人。

什么都不懂的他几乎是赶鸭子上架,也在一夜之间明白了自己和初依的悬殊。

天水巨变是因为有卧底在集团内部掌握了集团和缅甸进行国际交易的细节。他是第一次知道集团并没有外界渲染得那么辉煌,它很脏,整栋奢华无度的办公大楼足以说明钱财的来路不明。可他身上流着魏家的血,在还没分清孰是孰非时就被迫坐上了这座商业帝国的宝座,连反悔都来不及。

他坐在会议室里听集团高层的争吵,席间元老不断嘲讽他无法掌舵,言语之间机关算尽,句句逼他主动让位。

二十岁的魏承轩血液里的魏家因子似乎就是在这个时候复苏的,他突然站了起来,让喧哗的会议室骤然寂静,然后从抽屉里掏出一把锋利的水果刀,重重地扔在了会议桌上。猛烈的响声让所有人为之一振,大家的视线都聚焦在他的身上。

“天水集团是魏家的天下,只有我才是它真正的主人。谁不服,拿上这把水果刀,先让我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然,都给我闭嘴。”他平静的语气,一双鹰隼般的眸子像一把利剑,刺穿在场每一个人的贪欲。

那段时间他忙于接手集团事宜无暇照顾初依,等他知道初巧检查出了骨癌,初依已经买好了去拉斯维加斯的机票。她把初巧的医药费寄托在了改嫁多年的母亲身上,可是一个星期后,她孤身回国,毫无所获。

一场暴雨之后,夏天的季候风来了又去,她穿着单薄的白衬衫,浑身湿淋淋地坐在马路上,一向喜好逞强的她在他面前无助又迷茫。

他只说了一句:“依依,有我在,无论发生什么我都陪着你。”

于是他临时取消了记者招待会,他敢把自己的身份公布于众,却唯独不敢告诉她,他怕吓着她,更怕没有资格陪在她身边。

他在研究过初巧的病情后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集团暂时交给拥护他的四叔打理,自己则跟学校商议从金融系转到了医学系。他毕业后一边做安平市医院声名远播的魏医生,一边跟四叔学习生意上的事,低调地打理公司的点滴。

而天水集团神秘的少爷到底是谁,一直是安平市人人猜测的谜团,连初依偶尔也会好奇地问起,他却总是笑而不语。

他决定用医生的身份守护她,哪怕初依在人间,而他,在地狱,今天是天使,明天又像恶魔。

初依这一觉睡到天亮。

“你醒啦?”

“嗯。”她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看到承轩哥正把热滚滚的豆浆倒进杯子里,突然意识到这里是医院,她猛地站起来,狠狠地拍了一下脑门,“该死,我竟然睡着了!巧巧呢?她怎么样了?”

魏承轩把煎饼果子递给她:“有我在,能有什么事?你安心去洗脸刷牙,一会儿吃完早餐我带你去看巧巧。”

听他这么自信地说,初依终于松了一口气:“没事就好。”如释重负般重新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煎饼果子大口吃起来。

魏承轩一把抢走她的食物:“你还没刷牙就吃!”

初依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撇撇嘴:“我饿得等不及洗漱了……”

魏承轩把毛巾直接丢到她脸上,强调:“去洗漱!”

初依只好不情不愿地去洗脸刷牙,然后回来老老实实跟魏承轩用餐。魏承轩瞥了她一眼,古板小老头的姿态附身:“依依呀,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样子。”

“什么样子?我觉得挺好的。”初依拿起魏承轩的手机,把屏幕当镜子照了照。

“好什么好?”魏承轩反驳,“你那头小短毛再剪就比我头发都短了!你趁早把头发给我养回来,再剪信不信我直接把你剃成秃子?”

“秃子?好呀,你剃呀,我还想剃秃子呢,就怕你不让。”初依说话气死人,她倒好,捧起杯子把豆浆喝个精光,抬头看承轩哥脸色不对,赶紧说,“承轩哥,我说的是真的,我不是故意气你。你看啊,我在情愿工作,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又多又杂,我一个女孩子,还总上夜班,打扮得太女孩子有危险!你看我现在这样就没事,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就是一个男生呢,对不对?”

“对什么对!”不提情愿还好,一提魏承轩就气不打一处来。

初巧生病后初依为了筹钱四处打工,他明确说过不需要她操心医药费,他可以帮忙垫付,可她一句话又让他哑口无言:“那我也得赚钱啊,要不然怎么还你的钱?”

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听说酒吧情愿招泊车代驾,苦练了整整一年的车去应聘,然后这个过去连坐摩托都腿软的人竟然被录用了。

大学五年初依把全部心思都用在赚钱上,在酒吧待久了她的性格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一跟陌生人说话就脸红的初依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情愿是天水集团的产业!这直接造成了初依从他的酒吧里赚钱再还给他的怪异局面。他还得一边掩饰身份一边留意她的安全,苦不堪言。

承轩哥抓狂的样子让初依想起什么,她从兜里掏出全部家当,包括昨天从谢皖江那里抢来的钱,把它们统统搁到了魏承轩的办公桌上。

“你这是什么意思?”魏承轩不解。

初依郑重其事地说:“当然是还钱了。我已经想好了,从今天开始还债!”

“拿回去。”魏承轩直接拒绝。

“为什么呀?你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之前你不要我能理解,那是你体谅我半工半读辛苦,可是现在我已经正式毕业了呀,是双脚迈出校园走向社会的大人了。不行,你必须收下!”

魏承轩抬起头,严肃地说:“依依同学,既然是大人就要有大人的样子。还钱可以,你先离开情愿酒吧,你也清楚那里的环境,不适合你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你不是毕业了吗?那就去找一份正经工作,到时候再跟我谈还债的事。”

“我不换工作!”初依急道,“情愿赚得多,我还得给巧巧攒医药费呢。”

魏承轩哭笑不得:“都说了,医药费不用你管,有我呢。”

“那你也不能管我和巧巧一辈子啊!”初依脱口而出。

魏承轩语塞,沉吟半晌,再度开口,郑重其事地说:“谁说我不能管你和巧巧一辈子?”他的语气非常认真,不像在开玩笑,初依有些蒙蒙的,看着他灼热的眼睛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魏承轩最先移开视线,轻轻咳嗽一声化解了两个人之间的尴尬,他抓过初依的手把钱理好放在她的掌心:“有我在不要担心钱的问题。我跟你说真的,考虑换个工作,情愿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这次初依没有反驳:“噢。”

魏承轩温柔地揉了揉她的短发:“如果这个发型你喜欢,那就留着吧。走,我们去看巧巧。”他自然而然地牵起她的手,却让她觉得别扭不安,想躲又不好意思躲。

秋天的清晨带着一股肃杀之意,初依喜欢秋天。

离开医院她骑着宝贝摩托车在街上缓慢行驶,现在正是情愿一天之中客人最少的时候,她并不急着上班。

算起来她在情愿已经工作四年了,虽然她并不喜欢这份工作,但因为薪酬丰厚她还是留了下来。其实,如果她没那么需要钱,她更愿意去做一份自己喜欢的职业。例如,建筑师。

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况且她大学五年为了打工赚钱专业课成绩一直亮红灯,做点廉价设计赚些外快还可以,要是真去企业应聘,大概没人会招像她这种不务正业的毕业生,就算真的聘用了她,每个月的工资也没有在情愿一个晚上赚得多。

现在可不是追求理想的时候,她需要钱,很多很多钱,只有这样才能还掉承轩哥的人情债。

这么多年,承轩哥对她的好就像蜗牛背后重重的壳,压得她喘不上气来,总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回馈他才安心。

初依抬起头看到远处的广茂商城,一期工程将近尾声,与以往的摩天大厦不同,这是一座白色圆顶建筑,室内有空中购物天地,温室花圃园,饮食娱乐广场,并配备休闲场所和运动场馆。它的外观是一个半球,当夜幕降临,半球表面会慢慢浮现出北半球各个陆地的轮廓。这项工程的总设计师,就是谢皖江。这块风水宝地五年前开始动工,因为谢皖江的原因一直修建到今天,总算要完工了。

既然谢皖江是总建筑师,她会不会在这里看到他呢?

自从诞生了这个想法她每天上班都特地绕到这里看一看,这天她第一次把摩托车直接开进工地,近距离仰望高处的穹顶,心里不禁嘀咕:就算谢皖江不记得她,如果能进入他的TSE工作室,成为一名真正的建筑师,那她也算此生无憾喽!

她这么想着,突然一道灰影笼罩在她的上空,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背部朝地摔了个四脚朝天,而罪魁祸首结结实实地把她压在了身下,她就这么变成了人肉垫子。

这莫名其妙的一摔把初依的小暴脾气点着了,她正要发火,只听身边“轰隆”一声,四周尘土飞扬,随后又传来几声猛烈的碰撞声才恢复沉寂。

整个工地都安静了,当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耳朵被人紧紧捂着,两只宽厚的手掌围成一个半球状垫着她的后脑勺。压在她身上的人这时松开手把她扶起来:“工地这么危险是你随便进来的吗?”言辞急切,恨不得要揪住她的耳朵提名面教训一番才罢休。

楼层顶部钢筋脱落,正好砸中她的摩托,要不是他及时把她推开她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

“对、对不起。”初依仓皇道歉。抬起头,看到谢皖江戴着安全帽,灰头土脸地瞪着她,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天啊!她美梦成真了,每天幻想一万遍和谢皖江偶遇今天终于实现了!

谢皖江沉下脸,扭头对所有施工人员喊道:“像今天这种事我绝不允许发生第二次!一块砖,一片玻璃,一颗小小的螺丝钉都不能往下掉!我们要百分之百确保没有失误,没有误差!”他扫视一眼周围,伸手指向一个没戴安全帽的工人,“把帽子戴上,你不想要命,我还不想吃官司呢。你就算不为大家想,也为自己想吧,都说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也有可能关乎生死,想不想要,那就是你的事了。”

初依被谢皖江的话镇住了,从前只在杂志上见识过他风流倜傥的俊朗模样,这场面她还是第一回见。

她傻头傻脑地站在原地,突然手心一暖,谢皖江牵住她的手,随手抄起一个安全帽扣在她的脑袋上,不容置疑地说:“你,跟我来!”

安全帽太大,盖过了初依的眼睛,她把帽子往上推了推,小媳妇似的任由谢皖江的摆布。他的手掌又软又大,让她一时之间慌了神。

五年前,在赌城的街头,他也是这么牵着她的手走过一座座百年建筑的。

她动了动嘴唇,好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话未出口,谢皖江突然加重力道把她推进了一间简易房。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房间里堆了许多边角料,桌上放着一个工具箱和一个医药箱。

谢皖江手脚麻利地从药箱里拿出碘酒和棉签,转身命令她:“坐下。”

初依难得听话,竟然真的坐了下来:“干吗?”

谢皖江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初依却觉得他那双深不可测的眼神中包含着浓浓的疼惜。

他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沾了碘酒的棉签轻柔地拂过她手腕处的伤口,让她忍不住瑟缩一下。她本能要躲,却被谢皖江重新捉了回来,他把她的手托在掌心,温柔备至,让初依的心五味杂陈,好不是滋味。

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这微不足道的擦伤,他竟然……

“好了。”谢皖江放开了她,严肃地说,“这里现在还是工地,不是商场,在没正式完工前别往这儿跑。”

“哦。”初依摸着被他刚才握住的地方,心里暖洋洋的。

谢皖江认真地整理医药箱,初依发现他的两只手背也有擦伤,比她要严重得多,她赶紧按住他的胳膊,指了指他受伤的地方:“我帮你擦药吧。”

“不用。”他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在工地受伤是家常便饭,我没那么娇气。”

这话是在嘲笑她娇气吗?

初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打破僵局,狭小的简易房使她感觉自己和谢皖江近在咫尺,似乎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过这好像仅仅是她一厢情愿的“以为”,自始至终谢皖江都表现的“你只是个路人甲”、“救你只是顺便”的样子。

果然贵人多忘事,像她这种路人甲谢皖江肯定早就不记得了,何况事情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她郁闷不已:“谢谢你救我啊,那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等等!”谢皖江把药箱放回原处,转身按住她的肩膀,让她坐了回去,“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他若有所思地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一遍。

初依想了想:“什么?”

谢皖江倚在桌边抱臂看她:“这些天工人们都说工地附近总有一个鬼鬼祟祟的女人,我观察你很久了,刚才看见你那辆破摩托车我突然想起来,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说着比出一个数钱的手势,“你就是前阵子抢我钱包的,女,小,偷!”

初依脊背涔涔发凉,她怎么把这事忘了……

“不是不是!”

谢皖江不听她苍白无力的解释:“你平白无故抢走了我的钱,我却不计前嫌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看在这个分儿上也得把钱还给我呀?”说着从兜里翻出一个账本,“一共两千三百五十一块七,应该四省五入,我好心给你抹个零头,你给我两千三百五就行,好了,还钱!”

谢皖江对钱的细心管理初依在五年前就见识过了,这就是为什么有钱人的钞票会越赚越多,他们会仔细核对账单,不错过任何一个有可能出错的数字。

拿走他多少钱谢皖江记得一清二楚,可五年前的事他却好像一点都不记得,难道是她变化太大了?好吧,还是别自欺欺人了。他的记忆里怎么会有她一个无名小卒的一席之地呢。

初依没好气地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还也行,拿车抵债。”谢皖江手指指着外面那辆被钢筋砸烂的组装摩托车四个字四个字地说,“等你什么时候有钱了,再把那辆破摩托赎回去,怎么样?我这个债主还算人性化吧?”

破摩托车?这摩托车可是她耗费了好几个晚上的心血啊!

她不说话,谢皖江又说:“怎么?不同意?你要是不同意我现在就报警。”

“别!”初依急忙拦道。

报警多得不偿失,没等男神把她记起来自己就被逮到局子里了,那她还有什么机会来召唤男神沉睡的记忆。

她好不容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用一个别开生面的开场白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还成功抢走了他的钞票,她可一定要把握机会啊!他不记得五年前的事不要紧,反正那是过去的事,眼下才是关键!

她眼珠子一转,贼兮兮地说:“成交,拉钩!”说着伸出小拇指作势要和他拉钩,同时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太幼稚,正要收回手,谢皖江却出其不意地勾住了她的小指,手指相碰的瞬间仿佛触电,连他自己都觉得意外,很快他的神情恢复如常,像哄小女孩似的,配合着她:“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他的每一个字都有节奏地停顿一下,让初依恍惚间心神荡漾,不知不觉脸颊微热。

如果人活着,多多少少要欠下一些人情债,那她宁愿亏欠自己喜欢的人多一点,一借一还,就有了牵绊。

失去了最爱的交通工具,初依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出行不便不说,挤公交对她的小身板来说简直就是一种灾难,而且过了八点半公交车就没有了,她又不想每天奢侈地坐出租车,想来想去就和酒吧老板娘商量了一下,允许她在下了夜班后到空着的包厢里休息。

凌晨时分,情愿迎来一批贵客,初依躺在软绵绵的地毯上正在做美梦,只差一点点她就能把像山一般高的钞票抱回家。突然一阵喧闹,包厢里涌进一群男人,酒气扑面而来,钞票顿时无影无踪。

初依从沙发后面探出一个脑袋,包厢内灯光昏暗,只看到有五个人,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清。她不想惹是生非,见状想贴着墙根悄悄溜出去,谁知道她刚要开溜就听到身材魁梧的男人对最后进门的跟班说:“你,出去守着,机灵点,少爷马上就到。”

刚伸出去的爪子只好缩了回来,溜也溜不成,不如坦白从宽?可是没等她主动暴露,男人又说:“今天叫大家来是要商量一件要事。老规矩,谁要是把今天的谈话内容传出去别怪四叔不客气。”

初依咽了咽吐沫,把挤到牙缝边上的话吞了回去,只好像猫一样躲在角落里祈祷别被发现才好。

男人们虽然满身酒气,实际上却一个比一个清醒。

“四叔,您有什么事尽管说,我们对少爷绝对鞠躬尽瘁。”

“对!鞠躬尽瘁!五年前我们就立过誓会一直辅佐少爷,五年后我们不变初衷!”

“大家先安静。”被大家称作四叔的人开口,短暂的沉默后,石破天惊地说,“纪南浔,可能没死。”

“什么?!”这句话如平地一声雷,让所有人都难以置信。

纪南浔?他是谁?初依好奇。

这时候一首轻快的短信铃声从她的兜里传了出来,糟了!手机没静音!她立刻掏出手机阻止铃声继续。该死的10086,又催她交电话费!

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她感觉自己的头顶笼罩了一层阴影,抬起头看到诸位如狼一般的眼睛要把她的五脏六腑射出一个窟窿来。她强颜欢笑,明知对方来者不善却笑得格外灿烂,主动打招呼:“嗨!我刚才睡觉来着,什么都没听见。”

五个人当中为首的四叔拎小鸡一样拎起她的领子,喝道:“你是谁!谁派你来的!”

“没人派我来,没人派我来!我是这里的员工,真的,不信你们去问老板娘。”初依老实交代。

“四叔,我看不像她说得这么简单。”一个栗色头发的年轻男子怀疑道,“不如先把她关在这里,等少爷来了再做定夺。”

包厢里的灯骤然亮起,初依有点不太适应这种刺目的光亮。她来情愿四年,这里是什么场合她心知肚明,一些传闻她也是知道的,这几个人明显不是善茬儿,可她确实无心偷听他们讲话,况且他们说了什么她也压根没听明白,她不能受这个冤枉气。

她牟足一股劲,趁几个人商议拿她怎么办的空当拔腿就往门口跑,却忘了门外还有一个守门的,前脚刚踏出去就和他撞了一个满怀,男人们从包厢里一窝蜂跑出来要把她重新抓回去,看见这阵仗她一下子就害怕了,扯着脖子向走廊那头喊:“救命啊!”

这个时间按理来说是没有人会管这种闲事的,没想到走廊尽头真的走来了一个人,那人转身看到包厢门口混乱不堪的场景,径直走了过来。

长而幽深的走廊,男人每走一步,身后的灯就灭了一盏,天快亮了,灯要熄了。

初依定睛细看,来的不是别人,竟然是承轩哥。她仿佛找到了靠山,奋力挣开男人们的束缚扑进魏承轩的怀里。她吓坏了,说话没头没尾:“我不是故意听他们讲话的,可他们偏不放我走。”

魏承轩向在场的所有人偷偷地比了一个手势,正欲开口唤“少爷”的四叔立刻闭上了嘴。

“没事了,没事了。”魏承轩揉了揉初依的头发,将她一把揽在怀里,随即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四叔,“我想这其中应该有什么误会,依依胆子小,不会做出什么让你们忌惮的事,如果各位没有意见的话,我先把人带走了,事后如果有问题欢迎你们随时联系我,我是安平医院的,魏医生。”他特地把“魏医生”三个字咬得格外重。

他这个少爷的真实容貌和双重身份眼前这五个人是知道的,此情此景,他们早已明白了少爷的弦外之音。

四叔恭恭敬敬地接过名片,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魏承轩微笑道谢,扶好初依与他们擦肩而过,肩膀相错的一刻,一个纸团从他的袖中滚落。

直到他们走远,男人们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她就是初依,传说这个女人就是少爷一直不肯公开露面的真正原因。

魏承轩和初依消失在走廊拐角,四叔捡起纸团,上面写着三个字——穆西塘。

“少爷这是什么意思?”

四叔掏出打火机把纸条烧成灰烬:“少爷的意思是,如果纪南浔真的没死,那他一定会想方设法见自己的初恋情人——穆西塘。她和谢皖江不是在前不久就回国了吗?我们从她身上下手,纪南浔到底是生是死很快就能见分晓。”

魏承轩把车开得飞快,车窗大开,寒风呼啦啦全灌进了初依的脖子里。她紧紧地攥着安全带,怯怯地说:“承轩哥,你开慢点,我害怕。”

“怕?你不是一向自诩为车神的吗?也知道怕?”魏承轩终于说话了,他憋了一肚子的火忍了一路,“说了多少遍,趁早辞职,你偏不听!今天这种情况多危险啊,要不是我及时出现你知道会发生什么吗?”

初依好了伤疤忘了疼:“哎呀,你不是及时赶到了吗。对了!你怎么会在情愿?”初依看了一眼时间,挤眉弄眼地说,“原来堂堂的魏医生也喜欢夜生活?”

秋霜铺地,满街银辉,魏承轩减慢车速。

他原本是要和大家商议纪南浔的事,他是五年前在天水集团卧底的两个警察之一,当年遭遇车祸身亡,近期四叔派人调查时发现有一个形似纪南浔的人出现在日本。纪南浔手里掌握着有关天水集团的内部文件,如果那个在日本出没的人真的是纪南浔,事情就麻烦了。

近两年魏承轩竭力把公司引向正轨,他企图摒弃从前父亲在位时涉及的一些领域,只想本本分分地做个生意人,可是有的渠道一旦疏通就无法堵塞,河水蔓延,河道被冲刷得日益渐宽,这时候堵塞河道只是自取灭亡。

如果文件在这时落入警方手里,他这么多年的努力就功亏一篑了。

他因为临时急诊迟到了二十分钟,幸亏急诊让他晚来一步,如果他和大家一起进入包厢被初依撞个正着,那他隐藏了这么多年的身份必将暴露无遗。

他没有正面回答初依的问题,绕了一个弯儿,把话题转移:“你下了班不回家留在酒吧做什么?”

初依便把摩托车的事说了出去,魏承轩听到谢皖江的名字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他听说谢皖江和穆西塘在前不久回国了,可是没想到初依这么快就见到他了。

五年前他还不知道这个经常登上建筑杂志的男人会在未来某一天成为他现实生活中的情敌,他以为初依对他的痴迷只是普通人对偶像的热爱和追捧,看来他低估了这个男人的魅力。

红灯,他踩下刹车:“我知道你一直崇拜谢皖江,我记得当初为了给巧巧筹医药费你连书都不想读了,我好说歹说终于把你劝去报到,你却在得知谢皖江辞职离开A大后赌气说不念了,要不是我,以你的性子还真做得出那么糊涂的事。可是依依,崇拜和喜欢是两码事,人和人之间还是应该保持一点距离,你最好别去招惹他,离他远点,免得引火烧身。”

“承轩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初依不明白。

车子重新发动,空旷的街道上少有车辆,魏承轩随口敷衍:“没什么。”

初依眨巴着大眼睛,自顾自说:“反正我不管烧不烧身,我只知道他现在和我在同一座城市,我要抓住一切机会和他认识。”

魏承轩握着方向盘的手渐渐收紧,指骨凸出:“你们俩只能到认识为止。”

“承轩哥,你今天是怎么了?”初依终于觉察出了魏承轩的反常,竭力说服他,“噢,对了,你可能不知道,我和谢皖江五年前就认识了,我们是在……”

“我不管你们是在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只问你,知不知道谢皖江在五年前就已经有未婚妻了?”魏承轩残忍地打断了她。

有些人的感情像烈火,遇到暴雨就熄灭,有些人的感情像轻烟,和风吹不散,弥漫至心间。

初依是后者,她挺起胸膛,扬起脖子:“他有未婚妻?我不信!”

“不信?那你就去亲自问他。”魏承轩急转弯,将车停在了一座小区门口,这是他名下的公寓,过去的老房子在给初巧治病时被卖掉了,毕业后初依就住在这里。

他知道自己是游走在黑白之间的亡命之徒,没有资格给她安稳的幸福。可是他愿意用尽全力免她无枝可依,守护她平安喜乐。他深知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男人顶替他的位置,她可以喜欢别人,但那个人不能是谢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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