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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处女(1)

1

五月下旬的某个黄昏,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回家往马洛特村走去。那村子就在附近的布莱克摩尔谷,或称黑原谷。此人走路时双腿摇晃,姿势有些不对,身子老向左歪着。有时他还聪明地点点脑袋,似乎在同意什么想法,虽然他其实什么想法也没有。他手臂上挎着一只空蛋篮,帽子的绒毛乱了,脱帽时大拇指接触的帽檐部分磨损得厉害。走了一会儿,他遇到一个牧师,那人中年开外,叉开腿骑在一匹灰色母马背上,一边走着一边信口由腔地哼着小曲。

“祝你晚安。”挎篮子的说。

“晚安,约翰爵士。”牧师说。

步行的人走了一两步却停下脚转过身来。

“啊,先生,请原谅。上回赶集咱俩也在这条路上见过面,也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我对你说‘晚安’,你也跟刚才一样说‘晚安,约翰爵士’。”

“有那么回事。”牧师说。

“大约一个月以前你也这么招呼过我。”

“可能。”

“那你干吗老叫我‘约翰爵士’?我可是个普通老百姓,卖鸡鸭的小贩杰克·杜伯菲尔德[1]呀!”

牧师让马向他靠近了一两步。

“那只是我一时兴致,”牧师犹豫了一会儿说,“是因为我不久以前有了一个新发现。我是鹿脚巷的古物专家特令安牧师。我要重修郡志,曾经追踪考查过许多家族的家谱。你真的不知道你自己便是古老的杜伯维尔[2]骑士家族的嫡系子孙吗?这个家族是佩甘·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这位骑士大名鼎鼎,是跟随征服者威廉[3]一起从诺曼底来的。《巴托修道院文卷》[4]上就有记载呢!”

“你这话倒是没听说过,先生!”

“但这是真话。你把下巴翘起来让我仔细看看你的侧面。不错,这正是杜伯维尔家族的鼻子和下巴,只是少了几分威严。你的祖先是曾经辅佐过埃斯脱玛维拉在诺曼底征服了格拉摩甘郡的十二骑士之一。你家支脉的庄园曾经遍布英格兰的这一带地区。他们的名字在斯梯凡王[5]时代的《度支总册》[6]里都有记载。约翰王[7]时代,你们家族一个很富有的支脉曾经把一座庄园捐赠给了救护骑士团[8]。爱德华二世[9]在位期间你的祖先布莱恩曾应召到西敏士参加过大议会。在奥利弗·克伦威尔[10]时期你家曾经一度中落,但不严重,而到了查理二世[11]治下又因忠心王室擢封为御橡骑士[12]。不错,你家已出了好多个约翰爵士[13]。如果骑士称号也跟次男爵爵位一样可以父子相传的话,你现在就该叫约翰爵士了!而在古代,骑士称号的确是父子相传的。”

“真的吗?”

“总之,”牧师用枝条果断地抽打了一下自己的腿,做出结论,“在英格兰像你们这样的家族很难有第二家了。”

“真了不得,真的吗?”杜伯菲尔德说,“但我可是一年又一年四处碰钉子,到处受气,跟全教区最平常的人家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家这消息叫人知道已经有多久了,特令安牧师?”

教士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事早被人忘光了,就是现在也还没有人知道。他自己的调查也还是从今年春季才开始的。那天他见到了杜伯菲尔德马车上的名字,恰好他刚研究过杜伯维尔家族的兴衰史,便注意到它,引起了兴趣,再一查,才弄明白了他父亲和祖父的来龙去脉,把问题搞明确了。

“当初我原本决定不拿这种毫无用处的消息来干扰你,”他说,“但人的冲动有时是理智所难以控制的。我还一直以为你总风闻到一点了呢。”

“倒是听说过一两回。是的,说是我们家在搬到黑原谷来之前曾经挺风光过一阵子,可我并没有往心里放,我寻思不过是现在只有一匹马原来有过两匹马什么的。我现在还有一把银勺子,一颗刻了字的印章,都挺旧了。不过,天哪,一把勺子一颗印章能算什么!……我哪知道我跟高贵的杜伯维尔家族一直血肉相连呢!倒是听说我曾祖父有些秘密,不肯讲自己的来历。那么,牧师,我斗胆请教一下,我们家族现在又在哪儿生火烧锅呢?我是说,杜伯维尔家族现在又住在哪儿呢?”

“哪儿也不住,已经不存在了——作为本郡的世家已经绝灭。”

“这可太糟糕了。”

“不错,用惯爱弄虚作假的家谱上常用的词语说是:男系绝灭。总之是衰败了,泯灭了。”

“那么,我家祖先的陵墓又在哪儿呢?”

“在青山下的金斯贝尔,那儿的圆拱下面一排排地躺着你家的祖先。佩贝克大理石[14]雕成的华盖下面还有他们的雕像呢!”

“那么,我家的庄园和土地又在哪儿呢?”

“没有了。”

“啊!连土地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原来倒是很多的——我刚才说过。你们那家族有好多个支脉,我们郡里原来就有几家。金斯贝尔有一家;舍顿有一家;磨坊沱有一家;拉尔斯特德有一家;井桥还有一家。”

“那么,我们家还能不能发达起来呢?”

“啊,这我就说不清了。”

“那么,我又该怎么办呢,先生?”杜伯菲尔德踌躇了一会儿说道。

“啊,没办法,没办法喽,只好用《圣经》上的话来鞭策自己了:‘大英雄何竟死亡。’[15]这个问题现在只有本地的史学家和家谱学家感兴趣了。本郡的农户有过差不多同样光荣历史的还有好几家呢!晚安。”

“不过,为了庆贺庆贺,你肯不肯回头走几步,跟我去喝杯啤酒呢,特令安牧师?清酿酒店正在卖一种啤酒,还挺不错的——当然,比起罗丽佛家的又差劲了。”

“不喝了,谢谢。今天晚上不能喝了。杜伯菲尔德,你已经喝得够多的了。”这样,牧师结束了谈话,继续往前走去,心里却怀疑把这样不着边际的传说随意散布是否得体。

牧师一走,杜伯菲尔德便陷入了沉思。他迈了几步,却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身边。过了几分钟,远处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正走向杜伯菲尔德要去的路。杜伯菲尔德一见便举手招呼。年轻人急忙加快步伐来到他身边。

“嘿,小子!把这只篮子拿起来,我要你给我办件事。”

那板条一样精瘦的小伙子皱了皱眉头。“约翰·杜伯菲尔德,你算啥人物头,你凭什么给我下命令,还叫我小子?我们俩谁还不认识谁呀!”

“你认识我?你知道我姓甚名谁?这可正好是我的秘密呢,秘密!现在,听我的命令,给我送个信去。好吧!佛莱德,我可以把我的秘密告诉你,我是个贵族!这可是我今儿下半晌,也就是本日午后才知道的!”杜伯菲尔德一边发布消息,一边把坐着的身子往后一倒,四仰八叉、舒舒服服地躺到了草坡上的雏菊丛里。

那小伙子站在他面前,从头到脚打量着他。

“约翰·杜伯维尔爵士,这才是我的大名。”躺着的人接着说下去,“就是说,如果骑士称号跟次男爵爵位一样可以世袭的话——它们原本是一样的。我的家族可是上过史书的。有个地方叫青山下的金斯贝尔,你知道不,小子?”

“知道。我还去那儿赶过集呢。”

“在那座城市的教堂底下躺着——”

“那算什么城市,一丁点儿地方,我说,至少我去的时候算不上。只有一只眼,还是瞎的!”

“地方大小就甭管了,小子,我们谈的并不是地方。那教区的教堂底下可是躺着我们家祖先呢,共有好几百!嘿!满身盔甲,浑身珠宝,睡的是铅棺材,好几吨重一个。要讲显赫高贵嘛,南威塞克斯全区就没有哪一家的祖宗能比得上。”

“是吗?”

“行了,你把篮子提起来,再往前走,到马洛特村清酿酒店去,吩咐他们立即给我派一辆马车来,接我回家。车上放一小瓶甜酒,记我的账。这件事办完了你再把篮子送到我家去,让我的女人不要再洗衣服了,用不着她洗了。让她等我回家,我有好消息告诉她。”

那小伙子半信半疑站着不动,杜伯菲尔德伸手进了口袋,拿出一个先令,那是他口袋里难得出现的几个先令之一。

“这钱赏给你,娃娃。”

钱一到手,小伙子立即改变了对形势的估计。

“是,约翰爵士,谢谢你。还要我做别的事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我晚饭要吃——嗯,油炸羊肾——如果弄得到的话。弄不到就吃血肠也行。再不行,就吃小肠吧!”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抓起篮子正要上路,村子那边却传来了铜管乐的声音。

“这是干啥?”杜伯菲尔德说,“不是来欢迎我的吧?”

“这是妇女乡社游行呢,约翰爵士。怎么啦?你女儿不也是乡社的吗?”

“当然。我满脑子都是大事,倒把这个给忘了!好了,你就往马洛特村去吧,给我把马车叫来。兴许我还要坐车逛一圈,视察一下乡社游行呢!”

小伙子走掉了。夕阳西下,杜伯菲尔德躺在绿茵中的雏菊丛里等着。很久很久,没有人经过,在这群山环抱之中仅有的人类的声音便是那隐约可闻的铜管音乐。

2

马洛特村坐落在前面说过的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或称黑原谷)东北绵亘起伏的丘陵之中,峰峦环抱,与世隔绝。这儿距离伦敦虽然不过四小时路程,它的大部分地区却还是旅游者和风景画家足迹未曾到过的。

要了解这个山谷,最好是在环绕它的山上向下俯视——也许夏天的干旱季节除外。若是气候恶劣,又没有向导带路,一个人胡乱闯入这儿的腹心地带,是很可能对它那狭窄、弯曲、泥泞的道路感到不满的。

这是一片肥沃的绿意葱茏的田野,草木从不枯黄,泉水从不干涸。南面是一道嶙峋的石灰岩山岭,包括汉伯顿山、巴尔巴洛山、荨麻顶、道格伯利山、海斯托依山等众多的山峦和巴布草原。从海岸徒步北上的旅客,在跋涉了二十多英里路程,越过了白垩质的草原和麦地之后,突然来到这样一座悬崖边上,发现一种跟他适才走过的地区截然不同的景色像地图一样呈现在他的面前时,是免不了会喜出望外的。他身后的山峦没有遮蔽,白炽的阳光照耀在辽阔的田野上,形成一种宏大开阔的气势,小径闪着白色,树篱[16]矮矮的,经过人工编结,大气也清澈透明。可是,崖壁下面谷里的世界却似乎是按一种小型纤秀的格局设计而成。从眼前的高处俯瞰下去,田野有如练马用的一片片围场,小巧玲珑,树篱变成了暗绿色的纤细的线,网络般伸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之上。谷里的大气也懒洋洋的,泛一片浓浓的蔚蓝,就连艺术家称做中景的部分也带上了那种调子,而远处的天际却是深重浓郁的紫蓝。这儿的耕地不多,面积也小,一眼望去,除了几处例外,满是绿草和树木,丰美芊绵,覆盖着高山大壑之间的这片丘陵小谷。这就是黑原谷的风光。

这个地区不但景色宜人,历史也颇有趣。这道山谷过去名叫白鹿森林,这名字来自一段亨利三世时代的传说。说的是亨利王在猎区猎获了一头美丽的白鹿,却放掉了,而一个叫汤玛士·德·拉·林德的又把它杀死了,因此被处了一大笔罚金。那时这个地区是一片莽莽苍苍的密林,直到相当晚近的时期还是如此。即使是现在,人们仍可以从古老的橡树丛、山岭上零落残存的森林带和荫覆了许多牧场的空心的大树依稀窥见当年的风貌。

莽莽的长林虽消失了,但在它当年的浓荫下存在过的风俗依然存在,只是经过了变化或掩饰。例如,眼前那天下午的五月节舞会就是以乡社喜庆的形式出现的,在当地叫做“乡社游行”。

这是马洛特的年轻居民很感兴趣的一件事,虽然仪式的参加者们对它的真正的妙处未必明白。这活动的独特倒不在于保留了每年此日举行游行舞蹈的风俗,而在于参加者全是女性。若是在男性乡社,这种庆祝倒也不算希罕,尽管也在逐渐消失。但是,女性会员的羞涩或男性家属的讽刺已使现存的几个女性乡社(如果另外还有的话)放弃了她们的这种荣耀与成就。如今只有马洛特村的乡社硕果仅存,还在举行着当地的希瑞丝节[17]了。这种游行已经持续了好几百年,即使不是互济互助的组织,也是一种姐妹会性质的誓约形式,至今还存在着。

集合起来的妇女们都穿着白色长袍——这还是使用旧历[18]时代的快活遗风,那时五月和欢乐还是同一个意思,那时瞻前顾后的习惯还没有使感情失去活力,变得千篇一律。妇女们开始露面了。她们排成双行绕教区游行了一周。太阳照着她们的身形,让绿色的围篱和爬满藤蔓的房舍门面一衬托,理想与现实之间就出现了小小的抵触。因为虽然整个队伍都穿着白袍,却没有两件白袍的颜色是相同的。有的差不多是纯白,有的却泛着淡蓝,而年岁较长的角色的白袍(也许已经折叠存放了多少年)却带点憔悴的灰色,而且是乔治王[19]时代的款式。

除了这与众不同的白袍之外,每一个妇女或姑娘右手还拿了一根剥了皮的柳条,左手还捧着一束鲜花。柳条的剥制和花朵的选择都花了她们各自一番心血。

队伍当中有几个中年甚至中年开外的妇女,她们那粗硬的银发和因岁月与忧患刻上了皱纹的面孔在这样焕发活力的环境中几乎有些怪异,至少也有些令人辛酸。也许实事求是地看来,经历过忧患的妇女比她们年轻的伙伴们更有值得搜集和记叙的材料,因为她们要不了多久就会说“我毫无喜乐的年月已经到了”[20]。不过,我们还是把年岁较长的放在一边,来谈那些生命在胸衣下面搏动得更加疾速、更有朝气的人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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