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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何况,那年轻姑娘也确实很可爱,无论从哪个方面她都满足了德·夏吕斯先生对女性所能具有的审美趣味,她就是给男爵一百张她的照片,他也不会嫌多的。德·夏吕斯先生不像莫雷尔那么笨,听说有那么些他凭自己的社交嗅觉一嗅就能嗅出颇有身份的夫人邀请这姑娘去做客,他觉得挺高兴。但在这一点上,他也对莫雷尔保持缄默(以便保持绝对的控制权),而莫雷尔碰到这种事真是傻瓜一个,他仍然一个心眼地认定,除了“提琴界”和维尔迪兰府上,就只有盖尔芒特府上和男爵说起过的那几个差不多算得上王族的府邸,所有其他的人都只是些“渣滓”和“群氓”。夏利这是一字不差地在搬用德·夏吕斯先生的用词。

让那么些大使和公爵夫人终年翘首以待却不肯赏光的德·夏吕斯先生,就为人家请德·克罗瓦亲王走在他头里,当场拂袖而去不肯跟亲王同桌进食的德·夏吕斯先生,居然把他回避这些名流贵妇的所有时间,全都花在一个裁缝的侄女那儿了!首要的原因是莫雷尔在那儿。大概只有饭店的侍者才会以为,一位腰缠万贯的富翁必定天天穿一身鲜亮的新衣服,而一位风流倜傥的先生自然会请六十位宾客一同入席,出进则必定以车代步。他们想错了。常见的情形是腰缠万贯的富翁一年到头穿着件磨损露线的旧上装,风流倜傥的先生在饭店里只跟店堂的伙计攀攀话,回到家里也就跟自己的跟班玩玩牌。就这样,他照样可以拒绝走在缪拉亲王后面入席。

德·夏吕斯先生喜欢两个年轻人的这桩婚事,其中还有个原因是这样一来絮比安的侄女就成了莫雷尔本人,因而同时也是男爵对他所拥有的权力和所具有的了解,在某种意义上的延伸。要说“欺骗”(就夫妻关系的意义而言)提琴师未来的妻子,德·夏吕斯先生从没往这上面想过,所以也不曾感到过良心的不安。可是,有了一对“年轻夫妇”要指导,感觉到自己成了莫雷尔的老婆(她将对男爵视若神明,从而证明亲爱的莫雷尔对她灌输过这种想法,她身上也因而会含有某些莫雷尔的东西)尊崇敬畏的、无所不能的保护神,却使德·夏吕斯先生的统治方式有了新的变化,从他的“小东西”莫雷尔身上派生出了另一个存在,一个配偶,这就是说又有另外一个新鲜好玩的小东西可以让他来宠爱了。这种统治,现在甚至可能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有力了。因为在莫雷尔只是一个人,或者说赤条条无所牵挂的那会儿,他还会在拿得准事情不至于没法收场的情况下顶撞顶撞男爵,但一旦结了婚,有了个家,有了房子,有了小两口的打算,他就不会再敢那么行事,德·夏吕斯先生就可以更方便、更牢靠地把他捏在手里。所有这些,再加上必要时,也就是说当他在哪个晚上觉得无聊时,还可以去撩拨那两口子吵上一架(男爵对干仗吵架是百看不厌的),都让德·夏吕斯先生感到美滋滋的。但比起想到小两口对他的依赖所感觉的得意来,这些也就算不得什么了。德·夏吕斯对莫雷尔的宠爱,每当他转到下面这个念头时,就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新意:“不光他属于我,他老婆也是属于我的;他俩的一举一动都得考虑到别让我生气,而我再怎么使性子耍脾气,他俩还是会百依百顺,所以这就成了一个我几乎已经忘怀但对我又是如此珍贵的事实的(至今我还不曾注意到的)标志,表明对全世界,对每个将要看见我给他俩保护、给他俩房子的人,还有对我自己来说,莫雷尔都是属于我的。”能有这么个在别人眼里也好,在他自己眼里也好都是明明白白的证据,德·夏吕斯先生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了。因为,一个人对他所钟爱的对象的占有,是比对它的钟爱更强烈的一种快乐。通常,那些生怕这种占有为人所知的人,他们之所以那么讳莫如深,无非是害怕会失去那个弥足珍贵的对象罢了。而他们的乐趣,也由于这种三缄其口的审慎而变得逊色不少。

读者可能还记得,莫雷尔曾经告诉过男爵他打的如意算盘,他的主意是先把一个姑娘,特别是眼下的这位勾到手,为了能得手兴许还要许愿跟她结婚,但等占到了姑娘的便宜,就来个“金蝉脱壳”,逃之夭夭。可是这番话,德·夏吕斯先生在莫雷尔跑来告诉他怎样对絮比安的侄女求爱的当口,早已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何况,莫雷尔自己也不见得还记得。莫雷尔的秉性——就像他恬不知耻地承认过,或许还颇为精明地夸张过的那样——离他真正为这种秉性所左右的时候,这中间敢情还有着段空隙呢。跟那姑娘接触多了以后,他觉得挺喜欢她,爱上了她,而因为他实在缺乏自知之明,所以他还以为大概自己一向就是这么爱她的。当然,起初打的那些主意,那个邪恶的计划,并没从此消遁匿迹,但是一重重的感情之网编织交叠,把它给严严实实地遮蔽在下面了,所以,如果这位提琴师声称那个邪念并非他行动的真实动机,那么谁也不能说他这话不诚恳。况且还有过一段为时很短的期间,他虽说连对自己都不肯明确地承认,但还是觉着这桩婚事看来是对他非常必要的。那段期间莫雷尔的手常抽筋,他觉得自己已经面临放弃拉琴的可能选择。而他这人除音乐之外,简直疏懒得叫人不可思议,因此他感到必须有别人来照顾自己;而与其让德·夏吕斯先生,他宁可让絮比安的侄女来承担这个义务,因为他与她的结合将会给他带来更多的自由,而且还能提供在一大群各式各样的女人中间进行挑选的机会,从他可以让絮比安的侄女去帮他勾到手的常换常新的裁缝铺女学徒,到他可以撺弄她去跟她们苟合的那些漂亮的夫人。至于未来的妻子会不会乖谬悖理到拒绝接受他的这份美意,他可是想也不曾去想过。再说,既然抽筋已经止住,这些算计现在也就让位给纯真的爱情了。凭他的这把琴,再有德·夏吕斯先生给的那份薪水,也就够了,而一旦他莫雷尔和那姑娘结了婚,这位德·夏吕斯先生自然也就不能再得寸进尺了呗。这桩婚事刻不容缓——为爱情,也为自由。他去向絮比安请求娶他的侄女为妻,做舅舅的去征求侄女的意见。其实这纯属多余。那姑娘全身心都洋溢着对提琴师的爱,那披拂在肩头的秀发,那欢欣地顾盼的眼神,无不透露着同一个消息。至于莫雷尔,几乎每件使他感到愉快、感到有好处的东西,都会唤起他发自内心的激情,引出他发自内心的话头,有时甚至让他流下眼泪。所以,虽说他对絮比安的侄女一个劲地说的这些多愁善感的话(好些游手好闲惯了的纨绔子弟在追逐布尔乔亚阔佬的可爱女儿时,用的也是这种多愁善感的腔调),其热烈的程度正可以跟当初他在德·夏吕斯先生面前大言不惭地陈述勾引、占有姑娘的计划时的下流粗俗比美,但这些话毕竟还是真诚的——如果对他也用得上这两个字的话。只不过,对一个使他有好感的女人的这种合乎道德的热情,以及他和她之间的庄严的婚约,在莫雷尔身上都是有其对立面共存着的。一旦这个女人不再使他感到愉快,或者甚而至于,比方说,这种订婚的约束使他感到不痛快了,她就立刻会成为对莫雷尔而言的一种似乎理由很充分的厌恶的对象,在一阵神经质的心绪不宁过后,这种厌恶能使他在神经系统刚一健全就对自己证实说,即使纯粹从道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他也是不受任何约束的。

他在离开巴尔贝克前的那阵子,不知怎么搞的,把身边的钱全给丢了,可又不敢告诉德·夏吕斯先生,于是想找个人借点钱。他父亲曾经教过他(不过这位父亲也告诫过儿子千万别做“寄生虫”),碰到这种情况有个办法,就是写信给一位你想说你“有事跟他相商”的先生,请他“约个时间面谈”。这条锦囊妙计使莫雷尔非常着迷,我相信他即便是单单为了尝尝请人家约个时间“面谈”的有趣滋味,也会情愿把钱掉了的。但后来,他看到这条妙计并不如想象的那么灵验。他发现自己久疏笺候的那些先生,收到他“有事相商”的去信以后并不是在五分钟内就作复的。如果莫雷尔等了一下午还没收到回信,他就尽想些诸如此类的理由,或者他找的这位先生还没回家啦,或者人家兴许还有些别的信得先写啦,要不就是出远门或者生病了,等等等等,反正是一个劲地往好里想。倘若侥幸收到封回信约他第二天上午见面,他到时候总有这几句开场白:“我是在想,怎么就不见您的回音呢,我寻思着别是出什么事了吧;得,这么看来您身体挺好呀?”等等等等。因此在巴尔贝克那会儿,他甚至都没跟我说他要“有事相商”,就要我把他介绍给一星期前在火车上让他那么讨厌的这个布洛克。布洛克挺爽快地借给他——或者不如说让尼西姆·贝尔纳先生借给他——五千法郎。从那以后,莫雷尔对布洛克赞不绝口。他热泪盈眶地问自己,怎样才能报答这么一位救命恩人。后来,我就每月代莫雷尔去向德·夏吕斯要一千法郎,要莫雷尔一拿到就马上还给布洛克,好让布洛克觉得他钱还得挺快的。第一个月,莫雷尔满脑子还是布洛克的好处,二话不说就把一千法郎还了;但过后他想必是觉得那剩下的四千法郎要是派派别的用场准会更惬意些,因为他开始说布洛克这也不好那也不是了。瞧见布洛克他就觉着不舒服,而布洛克呢,因为已经忘了借给莫雷尔的钱的确切数目,所以开口向他讨还三千五百而不是四千法郎,这下子提琴师就能净赚五百法郎了,可他竟然回答说,对于这么一笔无稽之谈的借款,他非但不会拿出一个子儿,而且那位债主还该额手称庆才是,因为他莫雷尔没去告他一状哩。说这话时,他的两眼发出炯炯的光芒。他先是说布洛克和尼西姆·贝尔纳先生没什么好怨他的,不一会又觉得不过瘾,就干脆说他没去怪罪他们是让他俩便宜了。原来,大概是这么回事,尼西姆·贝尔纳先生曾经公开说过蒂博拉琴不比莫雷尔差,于是莫雷尔认为自己得为这句有损他的职业荣誉的话向法庭起诉,后来,因为在法国,尤其是就反对犹太人而言,公理正义业已荡然无存(他向一个以色列人借五千法郎,正是他身上的反犹太人意识的自然流露呗),他凡要出门必得带好子弹上膛的手枪。

在莫雷尔对待裁缝侄女的态度上,柔肠百转的温情过后,随之而来的也是这种神经质的反应。诚然,德·夏吕斯先生也可能不自觉地对这种态度的变化起了某种影响,因为他经常把有些话挂在嘴上,说什么只要莫雷尔他俩一结婚,他就不去管他们,让他们靠自个儿的翅膀去飞啦,他这么说其实也是跟他俩逗着玩,根本是有口无心的。光凭这句话,当然还不足以把莫雷尔从那年轻姑娘身边拉开,不过,它一旦在莫雷尔的脑子里生了根,那么有朝一日它就会跟关于她的种种类似的想法掺和在一起,到头来足以成为造成关系破裂的一剂强力催化剂。

不过,我那会儿并不怎么经常碰见德·夏吕斯先生和莫雷尔。等我从公爵夫人那儿出来的时候,他们往往早就去了絮比安的铺子,这是因为跟公爵夫人谈话使我感到兴味盎然,不光忘却了等待阿尔贝蒂娜回家的那种焦急心情,而且把她回家的时间都给忘了。

在德·盖尔芒特夫人家待得很晚的这些日子里,有一天有个小小的插曲,这件事我当时完全没有放在心上,直到很久以后才意识到了它那令人痛苦的含意。这天下午,德·盖尔芒特夫人送给我一束从南方带来的山梅花,因为她知道我喜欢这种花。我从公爵夫人家出来,上楼回家,这时阿尔贝蒂娜已经先到家了;我在楼梯上碰到安德烈,她像是因为闻到了我手里这束花的浓郁香味,感到很不自在似的。

“怎么,您这就要回去了?”我对她说。“是正想走呢,阿尔贝蒂娜要写信,就打发我走了。”“您没觉着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吧?”“没有,我想她是给她姨妈写信。不过,她可是不爱闻太浓的香味的哪,她准不会喜欢您的这些山梅花。”“哟,我干了件蠢事!待会儿我让弗朗索瓦丝拿去搁在后扶梯间里。”“您以为阿尔贝蒂娜不会从您身上闻出山梅花的香味吗?除了晚香玉,这可就是最叫人头晕的香味了。再说,我知道弗朗索瓦丝好像是出去买东西了。”“我今天身边没带钥匙,这可怎么进去呢?”“噢,您按铃就是了,阿尔贝蒂娜会给您开门的。再说这会儿弗朗索瓦丝恐怕也该回来了。”

我跟安德烈告别上楼。刚按了第一下门铃,阿尔贝蒂娜就跑来给我开门,但她很费了些周折,因为弗朗索瓦丝不在家,她不知道电灯的开关在哪儿。好不容易她总算让我进了屋,但山梅花的气味马上又把她吓跑了。我把花放在厨房里,这一来,我这位女友搁下信不写(我不知道为什么),刚好有时间跑进我的房间从那儿叫我,而且躺在了我的床上。就到这会儿,我仍然毫无察觉,还以为这一切都很自然,至多只是觉着有点儿尴尬,但那也算不得什么的。[11]

除了这个插曲而外,每次我从公爵夫人家回来而阿尔贝蒂娜已经先到家的时候,一切情况都很正常;因为阿尔贝蒂娜没法知道我是否要在晚饭后带她出去,所以我总看见她把自己的帽子、大衣和阳伞放在门厅里以备不时之需。我一进门就瞧见它们,顿时一种家庭的气氛扑面而来。我并不觉得这屋里供氧不足,反倒觉得这里充溢着幸福。我从忧郁中解脱了出来,瞧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物体,我就感到阿尔贝蒂娜是属于我的,我朝着她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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