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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北美的面貌

北美包括两大地区,一个朝向北极,一个伸向赤道——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此流域的地貌变迁——英国殖民地在大西洋沿岸建立——南美和北美的地貌差异——北美森林——大草原——四处流浪的土著部落——这些土著部落的外貌、习俗和语言——一个消亡民族的遗迹。

从地貌上看,北美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陆地、水系、山岳和河谷都分布得井井有条。这种分布使北美的外貌不致过于单调,既有丰富的景物,又有多变的景色。

在面积上,两大地区平分秋色。

其中一个地区北到北极,东西各临大洋,南至加拿大五大湖区。

另一个地区始于上一个地区的终点,包括大陆的剩余部分。

这两个地区,一个微微向北极倾斜,另一个则微微斜向赤道。

第一个地区可以说是一片平原,其海拔高度向北逐渐降低,但变化并不明显。在这片平原上,既没有高山,也没有深谷。

这个地区的河流弯弯曲曲、畅通无阻。江河之间时而并行,时而汇合;时而流入沼泽地带,消失在错综复杂的水乡迷宫中;如此千回百转后,最终流进北极的各大海。和旧大陆的大部分湖泊不同,这个地区南端的各大湖周围并没有群山峭壁,相反,湖岸都比较平坦,只比水平面高出几英尺。所以,每个湖都像盛满水的大碗:倘若地球的构造稍微发生变动,湖水就可能涌向北极一侧,或者流入热带的海洋。

相较来说,第二个地区有些凹凸不平,但是更适合人们居住。两条大山脉在这里各据一方:一条是阿勒格尼山脉,沿着大西洋沿岸延伸;另外一条是落基山脉,与太平洋平行。

两条山脉之间有228843平方里约[3],约为法国面积的六倍[4]。

在这个广袤的区域内形成了一条大河谷,这条大河谷源自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峰顶,一直延伸,遍布落基山脉的各个山巅。

在大河谷的底部有一条巨川,从群山而下的条条河流,自四面八方汇入其中。

从前,来到这里的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把这条巨川命名为圣路易河;而当地的印第安人则称其为“诸水之父”: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北美两大地区的交界处,源头就在分界处最高点的附近。

在这最高点的不远处,还流出另一条河流[5]。它几经回转,最终流进北极的海洋。有一段时期,密西西比河的河道流向并不稳定。它曾多次改道,只在流出湖区和沼泽地带之后才稳定下来,最后向南流去。

密西西比河“阴晴不定”,有时在大自然给它挖凿出的粘土质河床中静静流淌,有时则因暴雨而变成洪流,流程有1000多里约[6]。

在离河口大概600里约处[7],平均水深已达15英尺。载重300吨的船舶,可以由河口上溯200里约左右。

据统计,共有57条可通航大河向密西西比河供水。在其诸多支流中,有一条长1300里约[8],一条长900里约[9],一条长600里约[10],一条长500里约[11],还有四条有200里约长[12]。至于那些从四面八方汇入其中的无数小河,就不多赘述了。

密西西比河流经的河谷,似乎是专门为它而设计的。这条大河有时温顺柔善,有时又作恶多端,就像神一样。在临近河流的地方,是一片用之不竭的沃野;离河越远,植物便越来越稀疏,土地也越来越贫瘠,万物景象也随之越来越萧条衰败。在密西西比河河谷,地壳变动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辨。流域内的所有景象,都是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歉收或者丰年,都是水的“杰作”。古代大洋的海水,在河谷谷底沉积了一层厚厚的适合植被生长的沃土,并将其冲刷得平平坦坦。在河的右岸,有一片一望无垠的平原,平坦得就像被农民用磙子碾过一样。距离山愈近,土地就变得愈坎坷崎岖,也越发贫瘠。这里岩石嶙峋,就像一架一架骷髅,筋肉早已被时间吞噬掉。地表则是一层由花岗岩风化而成的沙子,一些形状不规则的岩石直立其间。鲜有植被在这里生长,只有那些生命力极为旺盛的植物才能排除重重障碍冒出幼芽。曾有人说,这是一片到处是残垣断壁的沃野。通过考察,可以知道这些岩石和沙子,在成分上与落基山山顶的沙石毫无区别。谷底沉积出土地之后,洪水又会把山上的一些岩石冲下来。这些岩石从陡峭的山坡上滚下来,相互推挤碰撞,最后堆积在山脚下。(A)[13]

总之,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是只有上帝才能赐予人类的最好住所。但是目前为止,它还仅仅是一片大荒漠。

在阿勒格尼山东面,位于此山脉的山麓和大西洋之间的,是一条由岩石和沙子组成的长岗,是海水退潮时留下来的痕迹,这个长岗的平均宽度只有48里约[14],但是它的长度却有390里约[15]。开垦这一地区的土地,存在一定的难度。这里的植被稀疏,而且种类单调。

然而,披荆斩棘的开拓者仍旧不畏艰险地来到了这荒凉无人的海岸地带。正是这一毛不拔的荒漠地带,成为了今后的英国殖民地,并诞生了实力的中心美利坚合众国。而在它的西面,即将掌控这个大陆的积极力量正在不断增强。

欧洲人第一次登上安的列斯(西印度)群岛的海岸和南美大陆时,以为自己到了诗人们所吟咏的仙境。海面闪烁着热带地区特有的磷光,海水清澈见底[16]。小岛星罗云布,好像一个个花篮漂浮在静静的海面上。在如此令人陶醉的地方,一切都好像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安排的,或者说是特意供人来享受的。树梢上挂满了营养丰富的果实;而那些不能食用的果实也因其绚丽缤纷的色彩而让人赏心悦目。在汇聚着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圆叶的桃金娘树、带刺的金合欢树和夹竹桃树的丛林里,一条条长满鲜花的美洲野藤将所有的树木都连接在一起,一群群当地特有的飞禽展示着自己深红色或天蓝色的华丽羽衣,同时配以鸣声大合唱,与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大自然融为一体。(B)

在这种欣欣向荣的外在景象下隐藏着死亡,但是当时人们并没有察觉,继续沉醉其中。这种环境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人们变得鼠目寸光,只顾眼前而不管将来。

北美的情形与此不同。在北美,一切都是严肃的、庄重的。可以说这里是为了让人类智慧有用武之地而创造的,而南美则是为了满足人类感官享受而存在的。

澎湃多雾的海洋冲刷着海岸,大自然用花岗岩的石块和沙粒为海岸系上了一条腰带。岸边绿树成荫,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桂树都长得非常茂密粗壮。

横穿过这第一条腰带之后,便进入中央森林。在这里,分别产于东西两半球的植物并肩生长,法国梧桐、梓树、糖枫、弗吉尼亚白杨与栎树、山毛榉、椴树枝叶交缠。

和人工管理的森林一样,这些森林中的植物也存在被砍伐的现象,但是并没有人去收拾砍伐后的现场。所以,弃枝和残木堆积在一起,日积月累,以致占据了新树木的生长之地。然而,在这些弃枝和残木的底部,植物繁殖的活动并未停止。最终,蔓生植物和杂草突破重重围阻,爬上枯树和倒木吸取养分,顶起并穿破掩埋其上的干瘪树皮,为自己闯出一条新生之路。由此来看,老树木的死亡又帮助了新树木的生长。生与死既相互对峙,又互为统一。

森林深处阴暗不明,未经人工疏导的千百条小溪使森林愈发潮湿。在林荫里,很少能看到鲜花、野果和飞禽。

一棵老树的倒地声,一条河流的流淌声,一头野牛的叫声,一阵风声,是打破森林沉寂的唯一声响。

大河以东,森林已经消失了一部分;森林消失的地方,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大草地。到底是大自然不愿意在这片草地上撒下树种,还是曾覆盖这片草地的森林遭到了破坏?这是一个未解之谜。

这片看似荒凉的土地,并不是完全没有人烟。在过去许多个世纪里,森林的树荫下或大草地的绿野上都曾分布有一些游牧部落。由圣劳伦斯河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自大西洋到南海(太平洋),分布其间的野人都有相同之处,这足以说明他们出于同源。然而,他们又与目前已知的人种有所区别。[17]他们既没有欧洲人那样白皙的皮肤,又不像大部分亚洲人那样黄,也不如黑人那么黑。他们的皮肤微微泛红,头发又长又亮,嘴唇很薄,颧骨极高。美洲各野蛮部落所说的语言,都服从于相同的语法规则,但在词汇方面各有不同。这些语法规则,与如今规范人们语言结构的语法规则有所区别。

美洲土著的方言貌似掺进了新的元素;这说明进来了外族人,其智力是现代印第安人所无法企及的。(C)

这些部族的社会情况,在很多方面都与旧大陆的不一样。他们一直都是在自己的内部圈子里繁殖生长,从来没有和比自己文化高的部族接触过。所以,他们不像那些曾一度文明随后又衰败堕落至野蛮状态的民族一样是非不明、善恶不分,更不会像后者那样因为无知败俗而腐朽堕落。印第安人向来都是自生自长的:他们的德行,他们的恶习,他们的成见,都是他们自身的产物。他们是在完全天然、独立的状态下成长起来的民族。

在文明开放的国家,有些人之所以会变得粗鲁野蛮,不仅是因为他们自身的无知和贫困,还因为他们经常和文明人、富人打交道。

他们无时无刻不拿着自己苦难贫困的生活与他人的幸福、权势进行比较,这种不平衡激起了他们内心的愤怒和恐惧;而由此产生的自卑感和依附感使他们更加愤怒屈辱。这种内心活动同时也反应在他们的言行举止上,使他们既傲慢又卑鄙。

通过观察,这种情况便不难证明。有些人身处贵族制度的国家时,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粗鲁野蛮;在繁华都市生活的人,比农村人更粗野。

在财势者聚集的地方,贫困、软弱的人因为地位低下而受压榨。由于难以翻身获得平等,他们几近绝望,自甘放弃做人的尊严。

这种因为身份地位悬殊而造成的恶果,不会在野蛮人的社会发生。印第安人虽然贫穷无知,但相互之间都是平等自由的。

欧洲人刚来到北美的时候,当地的土著居民还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对欧洲人利用财富所获得的享受也不感兴趣。然而,他们的举止一点也不粗野,反而表现得彬彬有礼、谦让持重,很有绅士风度。

印第安人素来温和、热情,但是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残忍、凶狠却又令人惊愕咋舌。他们愿意冒着被饿死的危险来帮助一个深夜敲门求宿的陌生人。同时,他们又可能在战时亲手撕碎俘虏颤抖的四肢。即使是古代那些非常有名的共和国,也从来没有表现出印第安人那么大的勇气,那么高傲的精神以及那么坚定的自尊心[18]。欧洲人最开始在北美登陆时,当地人并没有大惊小怪。外地人的出现既没有引起他们的嫉妒,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恐惧。他们怎么会和自己的同类互相残杀呢?印第安人比较容易满足,就算生活艰苦也毫无怨言[19]。和世界各地的人一样,这些野蛮人也相信美好世界的存在,他们崇拜创造宇宙的上帝,并用不同的名称称呼上帝。他们的世界观简单而富有哲理。(D)

除了原始的印第安民族外,还有一个更开化、更进步的民族曾在这个地区繁衍生活。

传说这个民族的一些部族原住在密西西比河以西,这种说法并不确凿,但广泛流传于大西洋沿岸大多数印第安部落。在俄亥俄河两岸以及整个中央盆地,还经常能看到一些人造的土丘。挖至人造土丘的内部,可以发现人骨、奇形怪状的器皿、武器、金属制造的用具或现存种族已不知道用途的各种工具。

现代的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已消失民族的历史资料。300年前,生活在这里的人也没有说过一个能提供假说的故事。那些仍在流传的传说,那些容易遭到破坏而又不断被发现的遗迹,也未能提供任何线索。然而,毋庸置疑的是,确实有千千万万的人类曾在这里生活。那么,他们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地区的呢?他们的起源、命运以及历史又是怎样?他们是在何时和怎样消亡的呢?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明确的答案。

说来真奇怪!原本生存得好好的民族,竟然会从地球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以致他们的族名都未曾在人类历史中出现,就连他们的语言也已失传,他们的荣誉像没有回响的声音一般消失在深远辽阔的宇宙中。尽管如此,还是有那么一样东西可以向人类印证他们的存在,那就是他们自己留下的可以纪念他们的坟墓。由此看来,能够长久纪念人类劳作的事物,还是最能再现人生空虚和苦难的坟墓!

尽管早期有许多土著部族在北美居住,但是在未被发现之前,北美地区仍是一片荒凉。印第安人虽然在这里生活,但是并没有拥有它。人类需要凭借农业来占有土地,而北美的原住民却以狩猎为生。他们深入骨髓的成见,他们不可遏止的激情,他们的种种恶习,或许还有他们野蛮人的品德,使他们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毁灭之路。自欧洲人登上北美这片土地起,这些部族便开始走向灭亡,到今天几近分崩离析。上帝把他们安置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时,似乎只赐予他们暂时的使用权。他们居住在这个地区,似乎只是在等待他人的到来。那些适宜经商和开工厂的海岸,那些深水河流,那个用之不竭的密西西比河大河谷,总之,整个北美大陆在早期就像一个空摇篮,等待着一个伟大民族的诞生。

就是在这里,文明人尝试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并在实践过程中使用了当时人们尚不知道或是人们认为行不通的理论,最终使世界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壮观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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