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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续命师

A市繁华商业中心,有一所小中医铺子,可怜巴巴地被旁边的私立综合医院挤在老城区未拆迁的平房里,叫养静国医馆。青砖白墙,当街门面是药铺,后面带着一个小小的院子,青苔濡湿墙壁,墙边长着田七和枸杞子,天井里开着蓝白色的绣球花。

看店的是个瘦瘦的十七岁女孩,穿着蓝底碎花长裙,长睫毛盖着眼睛,皮肤白得几近透明。她左边的墙上贴着“蜈蚣的一百种妙用”,身旁梨木桌上再贴一张家传专治恶疮的方子。后院厨房熬中药的香气,从竹帘透进来,给穿堂风染上一丝凉意。

养静国医馆是秦晓雅家的。夏日炎炎,病人寥寥,秦晓雅暑假无事可做,趴在自家中医铺子的柜台上戳小纸人,忧郁地望着隔壁大医院。

根据她爸的说法,秦家世代行医,古代还是名门贵族。民国以后,西学东渐,中医渐渐衰败了。到秦父时,祖业就沦落成了一间挤在老城区平房里的小诊所——这点当然没人信的。而现在,这家小诊所保不住了。

翻修祖宅时秦父欠过对面医院一笔债,最初并不多,按照资本家的方式利滚利地计算,不知怎么竟然滚成了一笔巨债。医院属于程氏医疗集团,这次程家看中了她家铺子的地段,想在这里开西医药房,于是派律师过来,说要么在规定期限内还钱,要么收购养静国医馆。

可是,从哪里弄到那么大一笔钱呢?

秦父出门筹款了,她留下来看店。从小待到大的店铺要被卖掉了,秦晓雅想,能多在这里留一会儿就留一会儿。手机响了,她接起来,有气无力地说:“都跟你说了我也没写暑假作业……什么,简历?什么,恭喜我通过了?”

电话那头不是想抄作业的死党,是礼貌的男声,低低的带着磁性:“秦小姐,恭喜您的简历通过了初选,方便的话请来鄙舍面试。”简历?她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两周前上网,看见一个正规网站发布了条招聘信息,说有个家族开出天价请医生,条件只一个,应聘者必须来自中医世家。

所谓天价,就是如果治好了病人,报酬可以直接让她把收购合同拍到程家面瘫律师的脸上。

秦晓雅从识字起就跟父亲学中医。有时候街坊熟人有个什么小病,正逢秦父不在,也会让她把一把脉。旁人要是看见一个黄毛小丫头坐在大夫的案台后面,难免心生轻视,觉得这家中医馆不靠谱。熟人却知道,秦家女儿的医术,绝不亚于她父亲。只要三根指头往病人手腕上一搭,天底下没有秦晓雅看不透的病。

秦晓雅当时只当买彩票,不料意外中奖。电话那头的男人问:“秦小姐,我想确认一下,您为什么会姓秦?是一出生就姓秦吗?”秦晓雅愣了愣,顿时觉得自己的智商被拉低了一个等级:“因为我爸爸姓秦,所以我也姓秦。”

对方的下一个问题,吓得她几乎把手机扔到店外,直接关机。好比你一直在街上很开心地购物,忽然有人在你脖子上架了一把刀。

“秦小姐,您是不是能看见中医的‘气’?”

血液瞬间涌到了心脏。可是这通电话,有可能会救下家里的祖传药铺。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她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自然一点:“怎么可能嘛,要真能看得到,早就上中央十台‘探索·发现’啦。”

对方似乎有些失望:“不好意思,开个玩笑。”请医师的家族姓夏,打电话的是他们总管,姓周,叫周默。秦晓雅没有听说过夏家,不过既然请得起总管,开得出天价,应该是个低调的有钱人家。她于是问周默,自己是怎么通过初试的。

“因为您姓秦。”仿佛秦这个姓氏与众不同,具有某种优先权。

那个叫周默的男人说得对,秦晓雅确实能看到“气”。秦父之所以敢让十七岁的女儿独自看诊,是因为秦晓雅与其他人不一样。

中医的理论是基于“气”产生的。《庄子·知北游》里说,人之生,气之聚。聚则为生,散则为死。人生命的本质在于“气”的流动。可是现代医学无法对气进行定位。偏偏每个时代,有很少的一些人,能看到这个东西。秦晓雅看到“气”时,还在上小学,那时秦父正在教她切脉。

第一次切脉是在闹市。小贩们挑着扁担高声吆喝,买菜的大妈讨价还价,父亲偷偷买了一包五块钱的香烟,一边躲秦妈一边在身上找地方藏。他突然对还在上小学的秦晓雅伸出左手,说:“来,爸爸教你切脉。”

切脉的第一层是入静。纵有百人在身边吵闹,耳边依然万籁俱寂。能感受到,只有指尖父亲起伏有力的脉象。

后来秦父就带她去工地,身后就是机器轰鸣声,一大一小父女俩靠着围墙坐着,一人叼一只雪糕,一坐一整天。秦父伸出手腕,秦晓雅将三根手指搭上去,数脉数。就算身后天崩地裂地响,数的数字也一个不差。

那时的秦晓雅又瘦又小,秦父上身只穿了一件旧汗衫。他郁闷地举起一枚硬币问女儿:“为什么过路的人要给我们扔钱?”

后来父亲让她将手指放在沙发皮革上,感受自己指尖血管的微小搏动。再后来,他拿来秦妈的鸡毛掸子,让她在羽毛上切脉。最后是一盆水,让她用指尖拂过水面,感受血管微搏。父亲说,如果做到这一点,世间就没有你摸不到的脉象。

秦父泡了一杯街对面买的十元一斤的花茶,摇头惋惜:“切脉的最高境界是手指悬于空中,而能从微风中察觉到指尖搏动。总说国医谬误,可是很多现在坐馆的中医,连第一层入静都没做到,怎么能不谬误……”

切脉到第二层的时候,秦晓雅就隐隐觉得手指间有什么东西在流动,看不真切。第三层摸羽毛时,那些流动的东西变得清晰起来,并且和脉象切合。脉象不同,流动的姿态也不一样。最后能摸水面时,她才真真切切看清楚,那是一些围绕人身体循环流动的透明气流。气流郁结在哪里,哪里便有病痛,流通得越顺畅,身体就越健康。

最开始秦晓雅看到这些东西,很害怕。大概当我们觉得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时,都会心里不安。她把看到的东西形容给父亲听的时候,秦父正在抽烟,一激动就要去抱女儿,结果不小心让烟头烫在秦晓雅身上,被秦妈踹去厨房煮了三天饭。

父亲说,她看到的,就是中医中的“气”。秦家的血脉与常人不同,每隔几代就会出一位看得见“气”的异人,上一位是她的祖父。

“乖女儿,你可以用这种能力治病救人,但一定不能让别人知道。”

“为什么?”秦晓雅问。

“这是秦家的秘密。”父亲把七岁的女儿抱在膝盖上,坐在养静国医馆二楼的窗户边,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怅然道,“你祖父因为没有保守这个秘密,很年轻就不在人世了。”

因此秦晓雅从小就明白,自己和旁人不一样,而且想要平平安安过日子,就一定要死守这个秘密。

夏家是一栋在市中区的深宅大院。来找这个地址的人通常都像无头苍蝇一样在附近乱撞,猛然抬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一扇雕花小铁门前了。就像只是转个街角,凭空浮现出来的一样。垂着藤蔓的矮墙上钉着老式铭牌,写着“夏公馆”。

秦晓雅按照手机里的地址一路找来。进了门,车鸣声,人语喧哗声,忽然消失了,安静得几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眼前是一栋巨大的旧式洋房,遍布彩色玻璃窗,门廊上雕着看不懂的华丽浮雕。不知道这里住着谁,究竟得了什么病,需要通过这种方式请医师。

头顶忽然多出一把遮阳的黑绸伞。撑伞的男人穿了一身黑,像丧服一样,年龄不到三十岁,笑起很和气:“啊,秦小姐来了。这边走。”秦晓雅刚站到伞底下,就有女佣一样的人急匆匆走出来:“不劳周总管,让我们下人来拿伞。”

周默依然自己握着遮阳伞的伞柄,冷声问:“秦家大小姐能是你们随意伺候的吗?”他转向秦晓雅时,又重新温和有礼起来:“这边走。”

秦家的大小姐?她确实是秦父唯一的女儿,不过“大小姐”这个词……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一同来面试的有数十人,要么行医多年,要么师出名门,都坐在接待室聊天、喝茶。邻座的一位老先生问:“这么小的姑娘怎么也来了?你叫什么名字?”

“秦晓雅。”

老人愣了愣,慢慢说:“哦,你姓秦。”周围几位也点头:“原来姓秦。”

难道“秦”这个姓,在中医里别有深意?正纠结着,忽然听见有人喊她名字。

水一样清澈清冷的声音:“秦晓雅。”说话的人很年轻,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西装。他一只手插在西装口袋里,一只手端着杯盖碗茶,靠着门站着。似乎原本无聊地看着外面,听见秦晓雅的名字,才特地转过身。

七月盛夏,他托茶碗的手却戴着白丝绸手套。青年走到秦晓雅身边时,弯下腰,几乎贴着她的耳朵说:“你不应该来这里,秦晓雅。你给我找了一堆麻烦。”这句话说得云淡风轻,仿佛他们事先不仅认识,还有深交。

秦晓雅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走了,只留了个背影。他一边走一边玩手里的茶碗,指尖顶着碗底,茶碗在食指上打转,而茶水一滴也没有溢出来。

青年是一个异类。他的出现,就好比一群普通的鱼里放入了一条鲨鱼,周围的人忽然窃窃私语起来。

“那不是西医的程家少公子吗?最先反对中医的就是他们家!收购了很多中医铺子开西药房!”

“那小子听说在欧洲求学,他来这里做什么?”

“这种拿救人来赚钱的斯文败类!”

程家公子?要收购自己家的人?秦晓雅从后面追上去:“喂!”

青年对议论充耳不闻,直到走到外面花园的青葱翠绿中去,才停下来转过身:“怎么了?”

“其他人在说你,说你……”她忽然不知道怎么说。

“满座都是庸医。他们的话你能信吗,小姐?”

“他们说你是程家的少东家。”

“哦,”青年点点头,“是的,我叫程郁。”

秦晓雅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提高声音:“你可以不收购养静国医馆吗?收购了,我就无家可归了。”她仰起头看着他,觉得自己像一只流浪小猫。程公子也在打量她,上上下下,从头到脚,然后和气地笑了笑。

“我知道你家在筹钱。你治好了夏家当家的病,就有钱还欠我家的债,当然程家就拿不到养静国医馆了。不过,你以为我来这里做什么?我是来保证你应聘不成功的。如果有人能治好夏先生的病,那只能是我。”他双手很轻松地插在口袋里,耸耸肩,“你很可爱,可是我从来不把私人感情带到生意中去啊,秦小姐。”

后来她才知道,程郁的简历是三天前投的,在她接到那个电话以后。虽然网站上的招聘广告已经撤去,但以程家的关系网强行拿到一个面试名额并不是很难。

万恶的资本家!秦晓雅觉得向资本家求情的自己,才是智商有问题。

“哦对了。”程郁忽然想起什么,向停在洋楼外面的一辆黑漆奥迪走去,片刻回来,拿着一只精致的糕点盒,“见面礼物,味道应该不错。”

她接过盒子,解开蝴蝶结,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一盒子——青草?

青草,带着早晨草坪上露水的青草。还体贴地放着一只小银叉子。

秦晓雅愤怒地把东西扔掉了。有钱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怪癖,她同情地想,怪不得程家要开医院,一定是为了努力治好儿子的精神病。

面试题是当场制作宋代医书《圣济总录》中的益寿地仙丸。秦晓雅小时候见父亲制过一次,依稀记得十几味药的用法。药房里几位医师长身而立,或窸窸窣窣捣药,或用黄铜小秤称量草药,只有她在努力搓丸子。

搓了半天还是椭圆形的。太龊了……就连资本家搓的药丸都比自己圆!

她回头看程郁。程公子正戴着白手套,靠窗玩手机,旁边站着忙前忙后的秘书小哥。他似乎从百度上找了个方子,照着念,菊花二钱枸杞四钱,小哥就负责努力拣药。

——喂,这是作弊吧?

“我问了总管,说可以用工具。”看了眼不满的秦晓雅,他坦然指着手机和小哥,“工具。”

其实想一想,程家祖业是西医,不擅长中医制药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她不能理解的是,最终留下来的,竟然是自己——和这个西医。他们之间只有一个人,能为夏先生治病。

所有的人都散去了,两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大厅里。

程公子穷极无聊,又在食指上放了一只空杯子,拨得它滴溜溜地转。发现秦晓雅在看他,他回头:“你猜猜,夏先生到底得了什么病?”

“肯定不是时疫。”秦晓雅说。程郁知道这不是时疫,之前他特地在花园里站了半小时,看女佣在楼上露台进进出出,没有戴口罩,也没有采取其他预防、隔离措施。因此不是会传染的疫病。这个女孩回答得那么笃定,她又是注意到了什么呢?

让程郁惊异的还有一点。第一轮面试题,之所以其他人没有通过,是因为那个叫周默的总管特地注明要“古方”中的益寿地仙丸。千年传承,这味药的配方早就变了,程家凭借着家底,还保留着最初的那张方子。他特地发短信给家族一位通晓中医的前辈,大费周章要过来的。既然秦晓雅留了下来,说明她也知道这张古方。不愧是药师的秦家,看来养静国医馆里藏的秘密还不少。

秦晓雅之所以判断不是时疫,是因为她一进门就在观察总管和来往女仆身上流动的“气”,发现都通行无阻,顺畅自然。如果家主得的是疫病,日常服侍的人不可能一点疫气都不染上。她所关心的不是夏家当家的病,而是另外一点。

“喂,”秦晓雅攥着手,觉得指甲都抠进了肉里,“你们为什么那么想要养静国医馆?”

“家里的决定,我只负责执行嘛。”仿佛事不关己一样。

“就没有办法……没有办法能保住我家的店吗?”她看着他,轻声说,“求求你。”

程郁刚想说话,抬头就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眸,长长的睫毛垂下来,伤心得似乎要哭出来了。手指上的茶盏忽然转不动了,啪地落在地上摔得粉碎,程郁只好急匆匆地站起来:“啊,总管来了。”

秦晓雅回头,正好看见周默站在门厅边。姓周的总管并没有带他们去见生病的当家,而是领着两人在深宅大院中穿行。这座宅子很奇怪。当你穿过长廊时,转个弯再回头,本来应该在拱廊的地方横着一个中式莲花池塘。但再走两步,明明应该在视觉范围以内的莲池已经看不见了,身后荒草丛生。

他们在一间破败的小屋前停了下来。低调奢华的宅院里,这样暗黑的房子很不相称。就像你在舒适的五星级酒店的走廊里散步,随手推开一扇门,发现里面是间阴暗湿冷的监狱。

周默打开门,光线透进黑暗的房间。

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两张铁床。床上睡着两个昏迷的男孩。

那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与其说是男孩,不如说是男童。不过五六岁,五官还没长开,脸色白得吓人。胸口上下起伏,急促喘着气,仿佛下一秒钟,这口气就会断掉。

秦晓雅看见他们的瞬间,就吸了口气,手捂住嘴。两个孩子都活不了太久。

“对,他们活不到明天。”

总管站在门口,挡住了漏进房间的大部分光线。他似乎知道秦晓雅想说什么,不急不缓先开口:“到现在这种地步,我也不隐瞒——夏先生病得很重,不是普通医术能够救回来的。我们开出了天价,是想聘请最好的医师。这两个孩子都活不了太久,但是我希望两位进去以后,能让他们活下来。”

一直优雅有礼的总管,仿佛突然间换了一个人。他只是站在门口,从他身边涌进房间的暖风,都凉了几度。秦晓雅愣了愣。她回头看程郁,程少爷拿着手机,低着头发短信,似乎没有听见总管说什么。

周默随后礼貌地带上了门。刚才的配药简直是儿戏,这才是夏家出的真正试题——回天之术!

秦晓雅之所以知道两个孩子活不久,是因为她一进门,就发现床上男童身上的“气”流动紊乱,并且和正常方式不一样,是逆向而行。在此之前,她从来没在街上看见任何一个活人身上的“气”,是按照这种方式流动的。

她把手指搭在离她最近的男孩手腕上,蜻蜓点水一般一掠而过。孩子手腕太细,指尖下的脉象急促虚浮,仿佛那不是脉搏,而是一只脆弱的蝴蝶在扑腾翅膀。这个孩子想活下去。“气”的逆行很痛苦,正是想活下去这种希望,让他坚持到了现在。

门关得死死的,没有人看她。秦晓雅回头看程郁,程公子依旧在低头发短信,不知道对象是谁。

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救活孩子。既然没有人看,她决定试一试。

程郁发完短信,发现同行的女孩正在解开挽起的长发。她的皮肤白得几近透明,乌黑的长发缎子般向一边倾泻下来,整个人笼罩在从天窗中透入的朦胧光线中。

她把盘发用的饰物小心摆放在床头时,他才发现,那不是普通的簪子,而是一套针灸用的金针。她右手执针,左手依旧轻轻搭在男孩手腕上,轻轻俯身。

素手捻针,女孩下针快得几乎不假思考,行云流水,而且位置偏僻奇诡,有些地方并非传统医书里写的穴位。程郁目不转睛地盯着秦晓雅下针的部位,渐渐明白过来。

秦晓雅似乎在“换脉”——用金针重构孩子的经脉。有些地方截断,有些地方疏通,有些针法甚至是在让经脉逆行……抛弃原先逆行紊乱的经脉,重新疏导出一副新的气血运行通路。就像治水,把逆行的水流截断,从水源充沛的河道挖出水渠,将多余的水引到干枯的河床上。这是非常冒险的方法,因为我们不能像看见河流一样,透过人的血肉之躯,看清经脉是如何运行的。要是一针不慎,孩子就没命了——除非这个女孩看得见附着在经脉上的、流动的“气”。

秦晓雅停针间隙,正好看见程公子,依旧风度翩翩一身白西装,在旁边一边看手机,一边看她。顾不得前怨,她指了指旁边另一个孩子:“别玩手机了,你不是去欧洲留过学吗?你不是想要我家中医铺子吗?想要就把他救活啊!”

“我不是在玩手机,是在申请许可。”程郁又低头看了看手机,发现多了一条短信。看完短信的程公子啪地把手机收起来,放进口袋里,然后慢慢地,依次摘下了双手的白手套。就算之前玩弄茶盏,他也是一直戴着手套的。

“动刀的许可请示到了。”程郁说,“秦晓雅,其实很多年前,我就想和你交一次手的。”

手术刀。程郁一直带着一只黑漆公文包,打开之后里面固定着一排整齐的不同种类的手术刀。每把刀都是请某位制刀大师手工打造的,然后根据个人使用习惯做了略微调整。如果这时有一根头发落在刀片上,就算没有风,它也会很轻易地断成两节。

不管春夏秋冬,酷暑严寒,程郁永远把自己的手用最轻薄柔软的丝绸包裹起来,以保护每一丝一毫肌肉都处于最佳状态,能在拿起手术刀时,以最精准的刀法,切割人体血肉。裸露在空气中的左手从包内挑选出一把合适的刀,突然抬手在空气中斜划出一道银色弧线,落在另一个昏迷的孩子的脸上。

血珠立刻沁了出来。

秦晓雅从没见过有人能把手术做到这种境界。

程郁垂着头,神情专注。房间内没有消毒,孩子的伤口每暴露在空气中多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因此手术必须要快。银色的刀片翻飞着,快得让驾驭它的双手几乎成为一个幻影。雪亮的刀片划过孩子的左脸,揭起薄薄一层皮,露出下面红色的血肉,看得秦晓雅胆战心惊:“你要做什么?!”

“改命。”程郁面不改色,手也不停,再一旋刀,又划下男孩右边脸皮。昏迷的孩子呻吟一声,清秀的小眉头蹙起来。程公子的刀愈发快起来。他问作势要扑上来的秦晓雅:“这两个孩子的病情是经脉不通,气血逆流——对吗?”

“是。”晓雅点头。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施金针之术,疏导真气。

程郁挑挑眉,手不停:“为什么?”

为什么?气血逆行是本,真正重要的,是引起气血逆行的原因。秦晓雅通过看“气”,看不到这一点。

“因为这对双胞胎,天数已经尽了。我是在为他们偷一段天命。”他用细细的羊肠线,把取下的脸皮重新细密地缝合回去,擦净血液后,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到一点动刀的痕迹。

秦晓雅终于看明白了。从鼻子往下画一条竖线,一边半张脸。两双手,两只脚,看上去每个人都是对称的。然而这种对称并不完美,因为没有哪个人是左右完全一样的。有人左脸比右脸瘦一点,左手也比右手笨拙些,有些人左腿更粗,右腿更细。

程郁从左到右调换了这个男孩,把他的左脸移到右脸上,左手的胎记挖下来,移到右手上。他甚至取下的男童左半边的头皮,和右边调了个个。

明明只是换了个方向,看起来却完全是两个人。不再是那个按命数该死的男童。程郁打算帮这个孩子偷天改命。偷天改命是禁术,难怪他施行前要短信请示。

秦晓雅略微放心了,回头专心施针。不知过了多久,她听见身后手术刀收进皮箱的声音,她自己也正好取出最后一针。第一次为人换脉,光集中精力看经脉上“气”的流动方向,就耗费了大半体力,更别说施针。大概是站久了,有点低血糖,她晃了晃。身后有人扶住她。

程郁扶她在椅子上坐下,说:“我去给你倒杯茶。”

秦晓雅握着茶杯,看着床上依旧熟睡的孩子。虽然依旧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可是她知道,过不了太久,他们就可以像正常男孩一样在阳光下蹦蹦跳跳了。

“我没想到今天,有人竟然会‘改穴换脉之术’。”程郁看着面前脸色不比床上孩子好多少的少女,赞赏道,“我也没想到,竟然还有人能看到活人身上流动的‘气’。”

秦晓雅头也不抬:“你不也是吗?”她注意到了,程郁下刀改命时,雪亮刀片划过的恰巧都是气息紊乱的地方,挥毫之间,微妙地改动了男童气脉流动的回路。“偷天改命”要改的,不仅是一个人的脸,同时还有气脉。

程郁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竖起食指放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转向门口,提高声音:“周总管要不要进来看看?休养几天,这两个孩子应该就没事了。”

周默没有离开,从头到尾,一直站在外面。

秦晓雅端着茶杯喝了一口水,觉得哪里不对。忽然一口喷了出来——里面泡的根本不是茶叶,是一小撮青草。

秦晓雅认输了。

她虽然给男童换了脉,可是只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论命理,男童天数已尽,不死于气脉逆行,也有可能死于其他意外。“偷天换命”却不一样,好比你从命理簿上划掉了这个人的名字,又把他换一个名字添加到另一页上。

认输是认输,但随后几天,秦晓雅依旧按时去了夏宅。第一次从孩子口中听到他们自己的名字,她救的孩子小名叫不三,程郁救的孩子叫不四。不三小朋友病好了,脸色红润起来,烧也退了,在床上活蹦乱跳。他拉着秦晓雅的棉布裙子信誓旦旦:“谢谢姐姐救了我和我弟弟,等我长大了,一定会回来娶你。”

恰逢程公子哼着《爱情买卖》进来,笑眯眯地把金针盒递给秦晓雅,怂恿道:“哎呀,该扎针巩固了。”秦晓雅手起针落,小孩哀叫一声,就不吭气了。

有那么一次联手救人,她和程郁的关系稍微近了一些,偶尔也会说一说话。她问程郁:“你家不是西医吗?为什么也通国医医理?”

“以前,程家是一个大的国医世家的附庸,家族里流传了很多中医秘学。”他在秦晓雅对面的躺椅上坐着,舒适地叠起腿,重新戴回了那双白手套,“后来本家衰落了,只有我们家一直繁盛至今。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与时俱进嘛。”

“比方说投身西医?”

“那时候西学东渐,西医都掌握在洋人手里。西医医学体系有它的长处,必须有人站出来研究它。”

“可是有人说你们用病人赚钱。”

程郁笑了笑,摇了摇白手套下修长的食指:“不赚钱,我们家旗下的医院怎么生存?”他看着床边少女水汪汪的眼眸,警惕道,“秦晓雅,别试图感化我,别把话题引到收购你家中医铺子上去。我说过了,这是家族的决定,现在的我,还没有权限干涉。”

秦爸依旧在外面奔走。闲下来的时候,秦晓雅总是待在养静国医馆里。虽然早晚要是人家的店,能多待一待,总是好的。再次接到电话时,她正在后院帮父亲切槟榔,把一小颗槟榔切成一百片,每一片都薄如蝉翼。电话那头是夏家总管沉稳的声音和一阵阵的蝉鸣。

“秦小姐,恭喜您,夏先生决定请您为他治病。”他声音里带着笑,“方便的话我开车来接您。”

秦晓雅握住手机愣住了:“我不是认输了吗?”

“这是家主的意思。”

夏家来接她的地点就在养静国医馆外的主街上。秦晓雅站在垂着覆盆子的青砖巷子口,风从狭窄的通道涌过,吹得她裙角翻飞。她望见夏家黑色宾利出现在长街尽头,踮起脚尖。

忽然斜斜地伸出一只手。

一只戴着白绸手套的手。程郁靠着墙,拦住她:“别去夏家。”

“你让开!”她看着手套生气。

程家大少爷表情僵硬地看了她一会儿,叹了口气:“净给我找麻烦,从小到大都是。”

他犹豫了一会儿,单膝跪在地上,低下头:“大小姐,您不能去夏家。”每个字都说得很慢,每吐出一个字,就像把自己的尊严摆在地上,任秦晓雅的高跟鞋踩踏一万次。

黑色的宾利出现在长街尽头,正好一个红灯,宾利和车流都停了下来。

周默摇下车窗,从他的位置望出去,正好看见斜前方一条青砖小巷。天空压着暗云,大风扫过街面,是夏日暴雨的前兆。一位穿浅蓝雪纺长裙、套着钩针白坎肩的女孩气急败坏地站在巷子口。拦在她前面的青年,像电影慢动作一般,缓缓单膝跪下。

“他真行效忠礼了!”周默扬起眉毛。

所谓效忠,有个简单的例子。春秋战国的动乱时期,一些贵族变得落魄贫困,而他们的家臣却有人机缘巧合成为显贵。已经成为显贵的家臣若是路上偶遇落魄旧主,发现主人衣不蔽体、帮人赶车,必须立刻脱下自己的衣服,恭恭敬敬披在旧主人身上,代为驱车,将身上的钱币交与旧主人用。

再比方说,世代司药师的秦家。众人都知道秦这个姓氏在国医中的与众不同,是从扁鹊开始的。常人都知道神医扁鹊,很少有人知道,扁鹊原本姓“秦”。相传这位叫秦越人的青年,可以隔着墙,看透对面的人,隔着血肉之躯,看透病人的五脏六腑。

还有一个传说,说秦越人其实并非人类,而是自嫦娥捣药开始,就专司医药的月兔。月兔族里的一位年轻人,私自下了九重天,来到人间,和人类女子相爱。他们的后代,都冠以“秦”姓。而先祖的某一种能力,通过血脉在这个姓秦的药师家族中,暗中传承。

当然,传说并不能被证实,不过在每座城市涌动的洪流下,确实隐藏着人类规则以外的声音,比方说世代侍奉调香师的狐族,或者早已融入人类的月兔族。秦家的本家每几代人就会出一位异人,能看见人体生命流动的“气”。这个家族在古代,正是靠着这种能力,以医术列入十大家族,分家遍布天下,备受尊崇。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当初的十大名门之一,现在竟然在小巷子里开药铺。虽然程郁送了秦家大小姐一盒瑶池仙草,可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一只兔子,把那么珍贵的东西扔垃圾桶里了。”周默叹了口气,“药师的秦家早就不在了,竟然还有一个附庸家族,依旧保持了对本家的忠诚。”

程家从上古开始便肩负着保卫药师家族的职责。树倒猢狲散,随着本家衰落,很多原本附庸于这个大家族的主仆关系渐渐瓦解。只有负责影卫的程家,一直不离不弃。后来,秦家衰落,而程家投身西医,从而得势。这个家族甚至放弃了中医,然而一直没放弃自己的忠诚。

秦家的药铺搬到哪里,程家的医院就开到哪里。就算秦家早已遗忘了这个契约,程家依然世代遵守,默默守护,恪守职责,不越界一步。程郁阻止秦晓雅为夏家治病,是想救她。他甚至准备好了用自己一部分的生命,换她离开这个旋涡。

周默推开车门走出去时,单膝跪地的青年也同时开口:“大小姐,您听说过……续命师吗?”

秦家每隔几代人,会出现一位“续命师”。

秦晓雅的人生观被颠覆了。活了十九年,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一只兔子,还是一只纯血统的兔子。之所以一直保持人类的样子,是因为她身体里的月兔族血统最为纯正,幻化能力很强。但如果受到惊吓,仍旧会变成——一只兔子。

人之生,气之聚。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气”是人生命之源。有一种起死回生的方法,是将自己的一部分生命,续到别人身上。也就是说,将自己的“气”,度给垂危病人,为之续命。有这种能力的人,被尊称为续命师。

续命的前提是必须能够看到循环流动的“气”,所以续命师只能出在药师秦家,并且只在本家的血统中传承。而把自己的命续到他人身上的秦家人,注定盛年早夭。因此这个家族立下过规矩,从不肯轻易透露家族内究竟谁有续命的能力。民国以后,本家衰落,现在谁也不知道究竟哪一位秦姓后人才是正统。只有一直默默守护秦家的影卫程家才知道,秦晓雅的养静国医馆,正是衰落至今的秦家本家。

“夏家是很厉害的阴阳师家族,他们的家主叫夏子优。有人告诉我,夏子优只有十年阳寿,因此他想找的不是普通的医师,其实是续命师。夏家开出的天价报酬,是用来买你命的。”程郁看着目瞪口呆的少女,叹了一口气。

“是我疏忽了。有些人手指特别灵巧,适合拿手术刀,有些人眼睛与众不同,能够看到常人身上流动的‘气’,而有些人耳朵特别好,隔着门,能把里面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比方说夏家的总管周默。

“第一轮面试题中的益寿地仙丸古方,几乎只在秦家本家流传。出题的夏子优并不是想要这味药,而是想试试,面试者中到底谁是药师秦家的继承人。程家一百年前和本家有过姻亲,因此我也能模模糊糊看到一点‘气’。本来我想冒充本家血统,用自己的寿命代替你的为夏子优续命。但是现在晚了,他听到了我们的对话,知道你就是秦家这一代的续命师。

“我说的话你可以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是现在请跟我逃跑。”

程郁站了起来,瞟了一眼长街尽头的宾利车。

“跑!”他猛地拉起秦晓雅的手臂。因为消息来得太急,没有准备,否则除了跑路还能做点其他的应对。

秦晓雅穿了长裙,跑起来磕磕绊绊。“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我们一起退出……”

曲曲折折穿过几条小街,程郁把她推进一间破烂掉漆的电话亭,关上门,掏出手机打电话:“没用的,你投简历那一刻,已经被夏家盯上了。夏家的势力远远比我们家大,如果不是家族无法抗衡,我也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玻璃门外,大风最后一次扫过街道。轰然一声闷响,雨水倾盆而下。暴雨弥漫了整个街区,隔着电话亭肮脏的玻璃和铺天盖地的雨水,远远地站着一个人。

来人撑着一把黑绸雨伞,沿着人行道渐行渐近。几乎要与电话亭错身而过时,他停了下来。

周默依然带着礼貌性的微笑,转过脸:“程郁,你以为把你家大小姐藏在那种地方,就安全了吗?”

程郁确实打电话叫了人,可是帮手过来需要时间。

他推开电话亭的门,又关上,把秦晓雅留在里面。程公子独自站在大雨里,价值不菲的西装靠着贴满掉色小广告的玻璃门,声音依旧不轻不重:“我把大小姐带到这里,只是不想她淋雨。”

头顶是深灰色的雨幕,他缓缓摘下白手套。上一次他脱手套,是救人。再上一次,是用一把柳叶刀,准确地切开某个黑手党的咽喉。

只是一瞬间,周默欺身而上。他黑西装的长袖里,蓦然多出两把短刀。这是军用猎刀,纯手工制作,雨幕里反射晦涩的天光。这时的他不再是平时举止有礼的总管,将藏在黑衣服与白领结下的本性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你会知道这是一个有过去的男人,他的刀在代替他自己,诉说那段历史。

长刀劈下!

刀刃猛地停在半空,被一双手持住——空手夺白刃!

“不愧是世代为秦家做影卫的人。锦衣玉食的大少爷能做到这一步,也是不错了。我以为你只会参加晚宴应酬呢。”周默赞赏道,“不过程公子,你真的能等到援兵到吗?”

“这句话应该说问你才对啊。”程郁掂量夺来的那把刀,轻轻松松退后一步,道,“我是学医的,七岁起就把人身上每个致命部位都背得滚瓜烂熟了。周先生,你能坚持到援兵到吗?”

如果这时秦晓雅能看见程郁的眼睛,会发现它们锐利如鹰眼。雨幕中,他的背影高大、坚定而隐忍。有一瞬间她甚至以为他能赢。

所以当周默的另一把猎刀最终贯穿程郁的身体,秦晓雅惊叫了一声,要冲出电话亭,去为他止血。程郁退回来,用背抵住电话亭的玻璃门,将秦晓雅关在里面。他弓起身体,捂住小腹,血从他手指缝里汩汩流出,又被雨水冲淡。

“我才十七岁,后面的日子还很多,夏家不可能拿得完我全部的命!”秦晓雅拍着玻璃,嗓子都哭哑了,“程郁,你让我跟周默走!”她只是失去大半条命而已,可是程郁现在就会死在这里。

程郁沉默片刻,背死死抵住玻璃门:“秦晓雅,你不明白。续命师如果要把自己的‘气’续给别人,必须和那个人建立感情联系。如果要成为夏子优的续命师,你必须爱上夏子优。我……不愿意你这样做。”

程公子回头笑了笑:“秦晓雅,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我是谁了吗?”

秦晓雅摇摇头。一个月前的面试上,她第一次见到这个青年——戴着白手套,吹着口哨玩茶盏,对全世界都满不在乎的有钱人家少爷。

“秦晓雅,”暴雨中,斑驳掉漆的绿色电话亭前,穿着Dior定制西装的青年靠着门,努力站得笔直。他的西服已经湿透了,伤口在流血,眼神锐利如刀,“你问过我,有没有办法保护养静国医馆。我现在还没有当家,不能干涉家族事务,不过我确实知道一种办法。”

秦晓雅竖起耳朵。

“我有很大很大一笔钱的继承权,不过要在婚礼之后才会有支配权。如果你和我结婚,你就能得到我财产的一半,买回养静国医馆了。”

秦晓雅想了想:“那必须先得你愿意娶我。”

程公子捂住流血的肚子,艰难地笑:“问问我试试呀,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暴雨声中,秦晓雅傻乎乎地问:“那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我愿意啊,亲爱的。”程公子迅速回答。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他猛然跃起,拉开电话亭的门——

电话亭空了。

角落里蹲着一只瑟瑟发抖、惊恐不安的兔子。经历过这么多事情,突然的求婚成功,让秦晓雅的神经终于断线了——平生第一次变回了兔子。

程郁一把抄起兔子,冲入茫茫雨帘中。他摸了摸怀里兔子的长耳朵:“秦晓雅,你这回要守信啊!”

敌强我弱,敌进我退。程氏医药集团的大少爷,抱着自己的未婚妻跑路了。

十一

四周都是茫茫大雨,什么也看不见。

仿佛陷进了另一个空间,一个用阴阳术构造的空间,程家的人进不去,他们出不来。大雨滂沱,身后始终听得到追兵的脚步声,面前看不清出路。

秦晓雅已经能感觉到,程郁周身流动的“气”变得很虚弱,好像风吹一吹,就会散掉。而她还不知道,怎么把自己从兔子状态变回来。

后来,空气中忽然出现一股细细的冷香,好像是谁家不小心打翻了香水瓶。有香水的地方就有人家。程郁顺着香味跑,不知道跑了多久,雨幕中渐渐有了车辆驶近的影子。

有人在说话,大声喊着什么。熟悉的面孔,是家里从小认识的保镖。他终于停了下来,小心地将怀里的兔子放在一处干燥无水的地方,晃了晃,一头栽倒在地上。

就在他倒地的不远处,确实有人打翻了一瓶香水。金黄色的液体流出来,散发着令人平神静气的冷香。

大雨中,他们确实误入了一个世界。从什么时候开始进去的呢?

后来秦晓雅回忆,大概是那个周总管撑着一把黑绸雨伞,沿着人行道渐行渐近的时候。你与他目光相对,就进入了他的世界。仔细想,她从来没有听说有哪种普通香水的香气,可以穿透茫茫大雨,和空间结界。真的是有人不小心恰巧在那个地方打翻了一瓶香水,还是谁躲在远远的雨幕后面,暗中伸出了援手,秦晓雅不得而知。

她见到了夏子优。

秦晓雅从自家药铺的后院端出熬好的汤药,装在保温杯里,给在对面医院VIP病房住院的程公子送过去。

不三和不四两位小朋友来探病,蹦蹦跳跳的,手里攥着几朵皱巴巴的白玫瑰,怯生生地说:“听说程郁哥哥也生病了,我们来送花的。”

和小朋友一起来的,还有一位男人。大热天,男人依旧穿着灰色的呢子大衣,戴了顶宽沿软帽,如果再加一根镶银头手杖,看上去就像是从上世纪招贴画中走出来的绅士。他坐在病房外的绿漆条椅上,直到秦晓雅抱着保温杯走过来。

“秦小姐。”男人的半张脸隐藏在一张银色面具下,另外半张脸的轮廓刀刻出来一般,希腊雕塑一样立体。如果取下面具,说不定可以去拍杂志封面,秦晓雅想。

看见他的一瞬间,她就明白了这是谁。

这个男人活着,可是他身上没有“气”,散发着死人一样冰冷的味道。围绕着夏子优周身流动的“气”过于衰竭,以至于秦晓雅几乎察觉不到。以往她也遇到过“气”衰竭成这样的人,但是他们都躺在临终床前,一根指头也动不了,没活过一天。而这个人却行走自如,和她打招呼,声音像常人一样。他的手甚至比常人更有力。

秦晓雅想,他一定是施行了什么禁术,让自己的身体达到了人类极限。而现在禁术失效,这个人必须寻找新的禁术来支撑这副早已冰凉的肉体。他的气脉已经衰竭,因此不能用“换脉”延寿。他的脸一半戴着面具,因此也不能用程家的“偷天换命”。他唯一活下去的方法,似乎就是“续命”。

“别紧张,秦小姐。”男人提醒想掉头就跑的秦晓雅,“你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变回兔子吧?”

“夏先生来这里做什么?”

“我是来解释的。这次找续命师的事情,是总管擅作主张,我毫不知情。周总管已经受了处罚。让你受惊,不好意思。”他伸出一只手,不三仿佛凭空似的变出一个茶盘,上面托着碗青碧舒展的清茶,恭恭敬敬递上去。夏子优取过来,低头抿了一口,才慢慢说:“秦小姐知道,续命这种事情,需要双方有情侣般的感情联系。我已经有在意的人了,因此就算你想把命续给我,我也接受不了。”

秦晓雅想,这个活着已经如行尸走肉一样的男人,最在乎的人究竟是谁呢?明明只是一阵普通的风,仿佛泼上了不知哪里来的油墨。墨迹散开,缠缠绕绕,男人就仿佛被吹化在风里一样,不着痕迹。

连带着不三和不四两个孩子,一同了无痕迹。风里带着医院病房外夏花的甜香,还有一股浅浅淡淡的安魂香。

十二

程公子皱着眉头在病床上睡得正香。秦晓雅把汤放在床头,闲得无聊,就顺手翻了翻程郁的笔记本。她忽然想起来,躺在身边的、脸色苍白的青年是谁。

都说医生的字龙飞凤舞,难以辨认,程公子的字却总是端端正正的,风骨自存。小时候,父亲曾经说,悬壶,就是济世,行医,就要救人。西学东渐的今天,民间良方渐渐失传。多留下一张看得懂的、有用的方子,就能多一分救人的机会,医道也多一份传承。

秦父为了防止自家方子传出去时,被人耻笑字丑,就让秦晓雅从小练书法。

那时和她一起练书法的,还有一个男孩。

男孩家在隔壁医院,大她一点,时不时来养静国医馆玩,七岁时就学会拿口香糖骗五岁的秦晓雅说长大后要嫁给他,八岁时还死皮赖脸赖在秦家,蹲在电视机前看《变形金刚》。后来有一天,男孩搬家了,走之前特地送了她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让她一定要等自己回来。秦晓雅满怀期待地打开,气愤地发现里面是一盒青草。

很多年很多年过去了,记忆淡却了,男孩长大了,可是字迹没有变。字体和秦晓雅当年的几乎一模一样,是柳体。那时他还没有拿手术刀,也没有戴白绸手套。两个人趴在中医馆宽大的案板上,一上午一上午地抄柳宗元的《永州八记》。

秦晓雅想,等程郁醒过来,一定和他好好聊一聊过去的事情。人心浮躁的社会中,中医日渐式微。父亲的养静国医馆只是勉强维持生计,到她接手时,会更为艰难。不过如果是和这个人在一起的话,她大概会有勇气一直走下去。

程家一直是药师秦家的影卫,因此分家的继承人必须从小跟着本家大小姐一起长大,牛皮糖一样黏在她身边,不让她被邻居男孩欺负,把一条街的小霸王都打跑,和她一起练字,赖在大小姐家客厅看电视。

后来,后来他被父亲扔去欧洲求学,念念不舍地和秦晓雅告别。每天都会看家里传来的大小姐今日安全报告。墙头贴着秦晓雅小学毕业照、初中毕业照和高中同学集会照片。再后来,终于接到回国任务的程郁发现——秦晓雅早把他忘掉了。

心碎的程公子躺在病床上修身养性,忽然觉得有温润的东西握住自己的手。

“谢谢你救我。”像水滴落在湖面上一样干净轻柔的声音。

整个人心情都好起来。

“再也不说你是资本家和斯文败类了。”

“谢谢你送我的草。”

“其实这样看,长得也挺帅的嘛。”

秦晓雅忽然想起了什么,很不满意:“上次你好像说,要保留我家的店得嫁给你。后来我想了想,觉得不对。你们家的族长来找我爸,说当初程家收购养静国医馆,是想用程氏医疗集团的皮把我们家掩盖起来,并不是打算建什么药房。现在事情已经了结,收购就没有必要了。你是真的不知道呢,还是……想骗婚呢?”

程公子继续挺在床上,一动不动。

握住他手腕的手指松开了,秦晓雅似乎有点疑惑,似乎在找东西:“脉象很正常。医生说睡一会儿就该醒了呀。难道是因为这几个穴位上气脉郁结了……”

金属碰撞的声音。秦晓雅拿着金针正要扎,程郁一跃而起:“别别别,当时明明是你向我求婚的,怎么能扎我!说话要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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