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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海湾城蓝调(2)

我问:“哈里,你用什么样的牙刷?”

“什么?”

那头传来震惊的喘气声——看来开始不高兴了。

“牙刷——人们用来刷牙的小玩意儿,你用哪种类型的?”

“你搞什么鬼?”

“我们楼下见吧。”我说。

他恼怒了:“听着,自作聪明的家伙!别耍什么花招,明白吗?我们知道你的名字,你的电话号码,你要是敢惹是生非,我们有地方收拾你,明白吗?还有,哈里不再住那儿了,哈哈。”

“你把他干掉了,对吧?”

“是我们一起把他干掉的,你以为我们做了什么,难道是带他去看电影不成?”

“这可坏了,”我说,“老板可不喜欢这样。”

我挂断他的电话,把电话放回到长沙发的另一头的置物台上。我轻轻揉了揉后脖子,从兜里掏出门钥匙,用手帕擦干净后,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桌子上。我起身走到一扇窗前,把窗帘拉到一边,朝庭院看去。庭院里的棕榈树围绕成一个长方形,透过缝隙,我看到同楼层一个房间的中间坐着一个秃顶男人,他在明亮刺眼的灯光下一动不动,看起来倒不像是在暗中监视着什么。

我又把窗帘拉回来,戴上帽子,走到门口,关掉灯。我把袖珍手电筒放在地上,用手帕包上门把手,轻轻打开门。

我看到他倚在那里,八只钩子似的手指紧紧地抓在门框上,除了其中一只,其他的都像蜡一样惨白。

一双青蓝色的眼睛深深地凹陷了进去,睁得圆圆的,朝我这边看过来,却看不到我。鲜血粘在他那毛糙的灰白色头发上,依稀变成了紫色;鬓角的一侧已经血肉模糊,鲜血从那儿一直往外流,流到了下巴;唯一的拉紧却没有变白的手指从指间到第二个关节的部分被砸得粉碎,尖锐的骨头碎片在模糊的血肉中突露出来,一些应该是指甲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像参差不齐的碎玻璃碴儿。

这个男人穿着一件棕色西服,上面有三个兜,都已被撕破,以古怪的角度垂落下来,露出里面黑色的阿尔帕卡羊驼绒。

他的呼吸声极其微弱,犹如从远处传来踩在落叶上所发出的声响;他的嘴好似鱼嘴般不自然地张着,从里面吐出血泡;他身后的走廊空荡得像极了新挖的坟墓。

突然,走廊地毯边沿的木板上传来橡胶鞋跟儿发出的吱吱声。这个男人拉紧的手指逐渐从门框上滑落下来,上半身开始扭曲。此时的他,双腿已经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因为向外分开,身体在半空中翻转,活像是一个正在游泳的人,突然向我扑了过来。

当他的身体转过半圈的时候,我紧张地咬紧牙关,两脚分开,从后面接住他。这个人可真重,得两个人才接得住。我往后退了一步,差点跌倒,又退了两步,才把他瘫软无力的双脚拖离了门口。为了尽量稳妥地让他侧躺下来,我累得蹲在一旁,气喘吁吁。休息片刻后,我站起来,走到门口,把门关上并锁好,打开天花板上的灯,转身走向电话。

我还没拿起电话,他就死了。我听到他因呼吸困难而发出的喉音,筋疲力尽时的断气声,接下来就是一片死寂。他曾伸出那只完好无缺的手,一阵抽搐之后,张开的手指慢慢松懈,弯曲,这种姿势就保留了下来。我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指,用力去摸他的颈动脉,感受不到一丝跳动。我从钱包里拿出一面小钢镜,放在他张开的嘴前,等待了漫长的一分钟,移开镜子,上面没有出现一丝雾气。此时,哈里·马特森从外面回来了。

我听到外面钥匙在锁里转动的声响,便赶快从尸体身边撤离。门打开的时候,我已经躲进了浴室,手里拿着枪,透过浴室的门缝观察外面的情况。

这个人进来得很迅速,就像一只敏捷的猫从一个双开门中一窜而过。他先是瞥了一眼吊灯,又往地上看了看,然后目光就定格在那里,整个人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盯着地板。

这个家伙个子高大,外套上的扣子敞开着,一副刚从外面回来,或者是正打算出去的装扮。他米白色的大脑袋后面戴着一顶灰色的毡帽。他长着两簇浓黑的眉毛,一张宽脸,面色红润,俨然一副大领导的容貌。他的嘴巴应该经常洋溢着微笑,不过现在没笑而已。他的脸上瘦骨嶙峋,嘴里晃动着抽剩的半截香烟,我都能听到他抽烟时的吸气声。

他一边把一串钥匙放回口袋,一边一遍又一遍地轻声感叹“天哪”。他往前挪了一小步,缓慢而略显笨拙地在这个死人旁边蹲了下来,把几根粗大的手指压在地上那个人的脖子上,移开手时摇了摇头。他谨慎地扫视着房间,盯着我藏身的浴室门,但是眼神没有任何变化。

“刚死不久,”他抬高声音,“他被打得遍体鳞伤。”

他慢慢站了起来,晃了晃发麻的脚。他和我一样,不喜欢房间里的吊灯,于是打开落地灯后就把吊灯关掉了,他又扭动了几下脚踝。影子随着他的移动逐渐爬上了侧墙,顺势穿过天花板,停顿片刻,又落了下去。他动了一下嘴里叼着的香烟,从兜里掏出火柴,小心翼翼地把剩下的一截烟头在火苗上转了转,点着后把火柴吹灭,放回了兜里。就在他做这些事时,视线也从未离开地板上死去的那个人。

他走到一旁,在长沙发的一头坐下来,沙发上的弹簧发出沉闷的吱吱声。他伸手去拿电话,眼睛依然盯着那个死去的人。

他还握着电话的时候,电话突然响起来,他被吓了一跳,眼睛不由自主地瞪了一下,胳膊肘也猛地缩回到穿着厚重外套的身体两侧。他谨慎地咧嘴一笑,把电话从支架上拿起来,用浑厚圆润的声音说:“您好!我是帕特。”

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冷漠的、含糊不清的嘶哑声音,帕特·雷埃尔的脸被气得因充血而渐渐变红,最后像极了新鲜牛肝的颜色,手里的电话也猛烈地颤动着。

“这么说,你就是大下巴先生了!”他大声吼道,“好吧,听着,蠢货!你知道吗?你要的尸体就在我的地毯上,就在这里……他是怎么来的?我他妈怎么知道!还问我,你竟然在这儿把他杀死,就让我告诉你,你会为此付出很大代价的,走着瞧吧,很大代价。在我的地盘杀人,可别想随意干杀人的勾当!我帮你找到你要的人,你却在我的地盘上把他杀了,你真是活腻歪了!我要一千块,一分钱也不能少,你过来把你的东西弄走,我是指这个尸体。听明白了吗?”

电话那头的嘶哑声比帕特说得还久,帕特·雷埃尔听的时候,眼皮都快撑不住了,脸上的紫色也逐渐消失。他恢复了冷静,说:“好的,好的,我只是开玩笑,半小时后,在楼下给我打电话。”

他挂掉电话就站了起来,没再看浴室的门,也没再看其他地方。他吹起口哨,摸了摸下巴,朝门口的方向刚走了一步,就止住脚步,又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他不确定这个房间里到底是有人,还是没人——再说了,他没有带枪,于是又朝门口继续迈了一步。大下巴一定是跟他说了什么,主要意思就是让他出去,可他迈出第三步的时候,就改变了主意。

“见鬼!”他大声喊道,“真是个神经错乱的疯子!”他快速扫视了一遍房间,“想耍我?哼!”

他本已举起手去拉闩链,突然把它放了下来,他在死人旁边跪下来。先是轻轻晃动一下尸体,又轻松自如地把他在地毯上翻了个身,然后俯下身,斜眼看了看尸体的脑袋所在的位置。帕特·雷埃尔不满地摇摇头,站起来,把手伸到尸体的腋窝下,回头扫了一眼漆黑的浴室,便开始把尸体朝我这边拖。他嘴里还叼着烟头,发出嘟囔的声音,他那米白色的头发反射着落地灯投来的光。

我走到他身后的时候,他依然俯着身子,双腿叉开。在最后一刻他也许听到了动静,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把枪换到左手,右手拿着一根袖珍警棍,我挥起警棍,去打他头的一侧,警棍正好落在他右耳后方,其实,我可不想这么干。

帕特·雷埃尔一下子朝他正拖曳的尸体倒了下去,尸体四肢摊开,而他的头正好落在尸体的双腿之间,头上的毡帽慢慢滚落到一侧,他倒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从他身边走过去,拉开门就离开了。

3 出版社里的绅士

我在西大街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通警察局的电话。维拉·马基还在办公室,正准备回家。

我说:“你那位在海湾城不怎么样的报社工作的小舅子叫什么名字?”

“金凯德,他们都叫他多利·金凯德,因为他是个小个子。”

“他现在是在哪里?”

“在市政府大厦一带吧,他负责警察局区域的新闻工作。怎么问起他了?”

“我见到马特森了,”我说,“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不知道,他只是给我打过电话,你对他有什么看法?”

“尽我最大努力来帮他,你今晚在家吗?”

“在呀,为什么不在!怎么这么问?”

我没跟他解释,而是回到车里,一路驶向海湾城,我到的时候大概是九点钟。市政府大厦处在鱼龙混杂地带,里面的六个房间隶属于警察局。我挤过人群,来到一个敞开的入口,那里亮着灯,有一个柜台;角落里有一部程控交换机,一个身穿制服的人站在机子后面。

我把一只胳膊支在柜台上,看着坐在对面的一位便衣警察。他没穿外套,露出腋下的枪套,就像一个木质假肢戳在他的肋骨上。他正在那里看报纸,用眼睛的余光瞟了瞟我,说:“有事吗?”他的头几乎都没动,吐了口痰,咣当一声落入痰盂里。

我说:“我找一个叫多利·金凯德的家伙。”

“出去吃饭了,我还得帮他继续写报道。”他语气生硬而冷漠。

“谢谢,你们这儿有记者室吗?”

“有啊,还有厕所呢,带你参观一下?”

“您别着急,”我说,“我可不敢在你的地盘上放肆。”

他又往痰盂里吐了口痰。“记者室就在大厅的尽头,里面没人。多利应该快回来了,如果他没有喝得烂醉的话。”

一个身材瘦小、长相清秀的年轻人走进房间,这个人脸色红润,流露着不谙世事的眼神,左手还拿着吃剩的汉堡三明治。他的帽子,跟电影里的记者帽差不多,扣在了他长着金发的头上。他衬衣的脖领敞开着,领带歪斜到了一边,下边的一截儿露在了外套的外面。除了清醒以外,从哪儿看,他都不像是个电影新闻记者。他漫不经心地说:“伙计们,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事吗?”

黑头发的便衣警察又吐了一口痰,说:“我听说市长吓得把裤子给尿了,哈哈,当然啦,都是谣传。”

瘦小的年轻人呆板地笑了笑,就转身走了。便衣警察喊道:“多利,这家伙要找你。”

金凯德咬了一大口汉堡,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是‘紫罗兰’的朋友,我们方便在哪里谈谈?”我说。

“去记者室吧。”他说,我们走开的时候,那个黑头发的警察打量了我一番,眼里透露出想找个人打一架的神情,他觉得我就是合适的人选。

我们沿着大厅朝尽头一路走去,继而转进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张长桌,桌面上满是划痕,除了两头各放了一部电话,上面再也没有其他摆设。房间里面还有三四把木质椅子,地上凌乱地放着很多报纸。每面墙的正中央都挂着一幅落满灰尘的镶框画像,人物分别是华盛顿、林肯、霍勒斯·格里利,另一个我就不认识了。金凯德关上门,坐在桌子的一头,一边抖着腿,一边啃他剩下的汉堡。

“我是约翰·达尔马斯,私人侦探,来自洛杉矶。我们开车去阿泰尔街736号怎么样?跟我说说你对奥斯特莱恩一案所了解的情况。你最好给马基打个电话,让他把咱俩介绍一下。”我说着递给他一张名片。

这个家伙起身离开了桌子,看都没看就把名片塞进兜里,在我耳边轻声说:“稍等。”

他轻轻地走到霍勒斯·格里利那幅带镶框的画像前,把画像从墙上摘下来,按了一下画像后面的小块涂料,那是涂在画布上的。金凯德看着我,挑了挑眉头,我示意性地点了点头。他把画像挂回墙上,走到我身边,“那是窃听器,”他轻声说,“当然,我都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放过来的,甚至不知道那个该死的玩意儿是不是还在使用。”

我说:“霍勒斯·格里利应该很喜欢。”

他提高嗓门,说:“好啊,今天的报道实在是无聊。我猜我可以出去走走,不管怎么样,阿尔·德斯贝恩会为我打掩护的。”

“那个大个子,长着黑头发的警察?”

“是的。”

“怎么他看上去很急躁?”

“他被降职了,现在只是一名代理巡警。今晚并没有给他安排执勤,可他坚持在附近晃悠,这家伙厉害得很,得动用整个警察局的力量才能把他赶出去。”

我看了看窃听器,也挑了挑眉头。

金凯德说:“好了,我得去给他们找些料子了。”

他走到角落,在一个脏兮兮的洗脸盆里,用一小块去污皂洗了洗手,从口袋掏出手帕擦了擦,他正准备把手帕收起来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一个身材矮小,长着一头灰发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毫无表情地看着我们。

多利·金凯德说:“晚上好,警长。有什么要我做的吗?”

警长看着我,一语不发,满脸的不快。他长着一双海绿色的眼睛,一张紧闭而略显执拗的嘴巴,鼬鼠鼻一样的鼻子,看上去不怎么健康的肤色。单从外表来看,似乎与警长这个称呼格格不入。他微微点了点头,说:“你这位朋友是谁?”

“他是我姐夫的朋友,从洛杉矶过来的私人侦探,他叫什么来着,让我想想……”金凯德慌乱从口袋里抓出我的名片,这个家伙竟然没记住我的名字。

警长怒冲冲地说:“什么?私人侦探?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不是来这里办案子的。”我回答道。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他说,“是非常高兴,早点休息吧。”他打开门,步履匆匆地出去了,门“哐当”一声就关上了。

“安德斯警长是个非常好的人,”金凯德大声说,“再也没人比他好了。”他像只受惊的兔子,战战兢兢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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